A. 復旦大學校友會的組織刊物
為增進復旦大學與海內外復旦校友的廣泛聯絡與溝通,展示復旦人的風采風貌,復旦大學校友會、復旦大學對外聯絡與發展處校友聯絡辦公室策劃編印了面向全體復旦校友、師生及各界友人的雜志——《復旦人》。
刊物報道海內外復旦校友的生活、成長歷程,介紹復旦大學各地校友會豐富多彩的活動,講述復旦故事, 記述母校情、師生情、同窗情……匯集復旦新聞,搭建海內外復旦校友與母校進一步溝通聯絡的平台。通過《復旦人》彰顯復旦品牌,弘揚復旦文化,努力打造傳播復旦精神的校友刊物。 傑出校友獎
為了表彰復旦校友為國家,為人民,為母校做出的重大貢獻、爭得重要榮譽,復旦大學決定在復旦大學最高榮譽「復旦大學校長獎」中特別設立「傑出校友獎」。
「復旦大學校長獎」旨在升華大學氛圍,形成良好的人文環境。該獎不僅獎勵那些為復旦爭得極高榮譽的個人和團體,而且獎勵那些勤勤懇懇在教學、管理和實驗崗位上盡心盡責幾十年如一日的人,獎勵那些在國家危難之時挺身而出的人,獎勵那些關心百姓疾苦、勇於獻身的人,獎勵那些為學校爭得榮譽的優秀校友,獎勵在方方面面體現和豐富復旦精神的人。
2006年,已85歲高齡的台灣老校友倪德明先生,在子女的支持下將個人多年積蓄人民幣300萬元注入復旦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用於「復旦大學校長獎」。倪老先生一生勤儉,但在資助母校教育事業上,他卻十分慷慨。對此,他表示:「我之所以能投身銀行業,全靠復旦當年對我的培養。如今,復旦正在向著世界一流大學的目標邁進,在這個過程中我能盡一分綿薄之力,是我的榮幸。」 奉獻社會、回報母校是復旦校友文化的重要內容和精神傳統。報效祖國、造福人民,成就無愧於母校的業績,是回報;有了事業,有了財力,獎掖後生,捐資辦學也是一種回報;離開母校,仍然不忘復旦傳統、牢記復旦精神並注入新的內涵與活力,更是對母校的回報。
多年來復旦校友心繫母校,在各個領域、以各種方式不斷地回贈於母校。母校亦希望通過做好校友服務工作,竭誠維系母校與校友間的深厚情誼。
校友基金目的在於獎勵為校友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及個人;組織開展校友論壇、校友返校活動;組織和開展校友工作研討活動;資助地方校友會開展活動;支持出版校友刊物;籌建校友俱樂部等。
復旦大學校友基金管理辦法
第一條總 則
為弘揚復旦人愛國榮校的光榮傳統,加強母校與校友以及校友之間的聯系,推動校友聯誼活動,促進校友團結互助,發揮校友會組織力量服務社會,獎勵為復旦大學校友工作做出傑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為更好地開展各種形式的校友活動奠定必要的物質基礎,在廣大校友的倡議下,復旦大學校友聯絡辦公室特發起設立「復旦大學校友活動基金」。
第二條校友活動基金管理機構
復旦大學對外聯絡與發展處校友聯絡辦公室負責校友活動基金的管理。包括負責校友活動基金的募集和日常事務性工作,負責提交年度報告,發布捐贈信息,公布上一年度校友活動基金的使用情況。
第三條校友活動基金主要來源
1.學校正常撥款;
2.各地校友會的捐贈;
3.在校師生員工個人的捐贈;
4.復旦龍卡接受的捐贈;
5.海內外校友的自願捐贈;
6.其他。
校友活動基金根據「自願奉獻、數額不限」的原則進行捐款。
第四條校友活動基金使用范圍
校友活動基金的捐贈額完全用於校友工作。校友聯絡辦將根據校友活動基金數量,用於支持以下項目:
1.聯絡校友,收集校友信息,維護校友信息資料庫;
2.組織和開展「校友論壇」、「校友沙龍」、「校友返校日」等校友活動;
3.組織和開展校友工作研討活動;
4.組織在校學生開展校友聯誼活動,聘請學生助理從事校友工作;
5.校友網站更新的技術支持和校友刊物的組稿、印刷和發行;
6.適當資助地方校友會開展活動;
7.按照捐款人意願實施的資助項目;
8.服務於復旦校友的其他工作。
第五條校友活動基金財務管理
校友活動基金的管理按照「專項管理、專款專用、校友監督」的原則,在復旦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下設立專項基金,單獨設帳管理,專款專用。接受捐贈後,向捐贈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捐贈收據,並登記造冊,錄入校友信息資料庫。並可根據捐贈人的意願,簽訂書面協議,以明確捐贈用途、捐贈金額等。
復旦大學校友聯絡辦公室每年向學校和廣大校友匯報一次校友活動基金的使用情況及財務狀況,每年通過校友刊物和校友網站予以公布,並報復旦大學檔案館作永久保存。
第六條校友活動基金捐贈鳴謝方式
凡為校友活動基金捐贈,在捐贈人不反對的情況下,復旦大學將以下列方式向捐贈人致謝:
1.凡捐資者均在校友網站和校友刊物上予以公布;
2.捐資在100元以上者,頒發捐贈證書;
3.捐資在5萬元以上者,頒發捐贈證書、紀念牌;
B. 關於同學聚會基金會
擦 其實就是大家吃喝玩樂的錢集中起來
C. 同學會基金如何運作 同學會有剩餘部分資金想通過運作讓其增值,銀行存款利率又不高,不知該如何操作
A和B應該屬於共同犯罪。
至於B介紹來的人數該怎麼算,這個問題還真不好說,因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並沒有這方面的解釋。 《解釋》只規定: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30人以上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對象100人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雖然人數該怎麼算不是很清楚,但本罪的定罪量刑不一定非要看人數。《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還規定: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或者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或者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
《解釋》還規定: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數額,以行為人所吸收的資金全額計算。案發前後已歸還的數額,可以作為量刑情節酌情考慮。
D. 法律上對成立同學互助基金會有何規定
申請條件
申請基金會名稱預先核准,擬籌備成立的基金會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基金會名稱必須符合《基金會名稱管理規定》(2004年6月21日民政部令26號)的相關規定。
E. 用於同學聚會的資金屬於什麼款項
用於同學聚會的資金屬於個人閑散資金款項,作為該資金管理者,一定要把每筆用於同學聚會的開支記錄好,有時間、地點和簽字人員,最好附上消費發票。只要每一筆帳公開透明,這種籌集的閑散資金才能得到全體同學的認可。每次募集資金不宜太大,用完再募集,本著節約的原則為宜。
F. 北大光華校友基金會章程
健康的牛市也有助於國企改革的順利實施。因此,不管市場如何大幅異動,牛市都不會輕易完結,目前仍可以判斷股指每一次調整都應該是投資者建倉布局的好時機。
從消息面上看,央行續作浦發銀行MLF給市場傳遞了資金寬松的信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指數的反彈。貨幣政策寬松和改革預期的提升是本次行情的主要動力。
G. 如何建立校友基金會
有規劃么,有編制么?財務誰管?錢能使在正地方么?
這些你都弄明白了么?誰能確保基金會的公平、公正、公開性?
你先設想一些問題,首先你自己的力量肯定不想
你想拉著別人一塊,我想上面的問題別人都會問你一遍
H. 同學會是否可以私設基金會
理論上可以。但是,你有那麼多資金剛石,那麼多人才嗎?有辦公大樓嗎?不具備條件,辦不成!
I. 成立同學會有好處嗎正常同學會成立基金需要政府部分批准嗎
好處就是增進友誼 促進和諧 共同發展。
同學會成立基金要看什麼性質的基金,一般只是會內基金都不需要政府部門審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