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市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各部職責
綜合部職責: 負責基金會理事會日常工作,協調基金會事務,綜台會議的組織安排,基金會的行政及文秘工作,理事聯絡。負責基金會的信息,公益活動項目的媒體宣傳工作。
項目活動部職責: 公益項目的策劃、論證、實施及協調,負責公募活動項目捐贈儀式的舉辦。負責助殘志願者組織、培訓、協調、表彰工作。負責對外合作與交流。
資產管理部職責: 基金會財務管理及捐贈物資管理,資金的等集、管理和使用計劃。論證有關救助活動,開展扶殘助殘工作。發布捐贈資金使用信息。
『貳』 岳陽殘疾人有什麼優惠政策了
岳陽市實施《湖南省殘疾人扶助辦法》細則
第一條 為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平等地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湖南省殘疾人扶助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33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殘疾人扶助工作適用本細則。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細則所稱「殘疾人」是指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符合國家規定的殘疾標准,並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含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多重殘疾)的人。
本細則所稱「殘疾人家庭」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中有1名以上殘疾人的家庭。
本細則所稱「重度殘疾人」是指一、二級殘疾人。
第三條 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負責領導和綜合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殘疾人扶助工作。
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負責殘疾人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做好殘疾人扶助工作,並對本細則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本細則的人員或者單位,有權向其主管部門提出處理建議,依法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各級殘聯依照法律、法規、章程或者受政府(管委會)委託,做好殘疾人扶助有關工作,並向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提出殘疾人扶助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四條 全社會應當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
對殘疾人的扶助實行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方針。各級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和公共服務單位應當按照本細則做好殘疾人扶助工作。公共服務單位應開設殘疾人專門窗口,並安排專業人員為殘疾人服務。
鼓勵社會組織、個人採取多種形式為殘疾人扶助工作提供幫助、資助。
第五條 按照彩票公益金使用宗旨,福利彩票公益金本級留成部分要安排不低於15%的比例用於發展殘疾人事業;體育行政部門按照使用宗旨每年從體育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中,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發展殘疾人體育事業。紅十字會、慈善總會、省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岳陽市分會等慈善團體要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助殘募捐活動。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所屬公共媒體應當無償刊登、播放反映殘疾人事業的公益廣告。
第六條 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和有關部門應當為殘疾人康復創造條件。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要保證重點康復項目所需經費。財政部門對貧困殘疾人部分康復項目經費給予補貼,補貼資金根據殘聯核實情況撥付項目實施單位,專項用於殘疾人康復事業。
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應當按規定對學齡前貧困殘疾兒童實施康復救助。
將運動療法、偏癱肢體綜合訓練、腦癱肢體綜合訓練、截癱肢體綜合訓練、作業療法、認知知覺功能障礙訓練、言語訓練、吞咽功能障礙訓練、日常生活能力評定等9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支付范圍,並按規定給予報銷。
逐步將殘疾人醫療、康復工作納入社區建設重要內容,加強對社區康復工作的指導,並引導殘疾人家庭開展康復訓練。
各級財政要加大投入力度,對貧困殘疾人急需的輪椅、拐杖、助聽器、助視器等基本輔助器具所需經費給予適當補貼。縣級以上殘聯定期免費配發普通輪椅、盲杖、閃光門鈴等輔助器具。
第七條 積極開展殘疾預防工作。市及各縣市區至少要明確一所醫院作為殘疾預防工作的定點醫院。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預體系,避免常見、重大出生缺陷和先天殘疾的發生,預防環境因素致殘,降低葯物致殘發生率,減少疾病致殘;加強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和交通安全工作,減少事故致殘的發生;倡導早期干預和早期醫療、康復訓練,控制殘疾程度的加重。
第八條 殘疾人在醫療機構就醫,免交普通掛號費。鼓勵醫療機構對殘疾人就醫適當減免檢查、治療、住院等有關費用。殘疾人在醫療機構就診、掛號、劃價、收費、取葯、功能檢查時,憑殘疾人證優先辦理業務。
殘疾人在本市定點基本醫療機構進行殘疾認定,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提供優質服務,殘疾等級鑒定收費不得超過100元/人。
第九條 各級各類教育機構應當接受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入學。
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對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並按照規定補助寄宿生活費等費用。實行統一校服和統一發放作業本的,由學校免費提供校服和作業本。根據方便監護的原則,殘疾人可以就近就便入學,不受學區限制。
對接受高中以上階段教育的殘疾學生、貧困殘疾人家庭的學生,由學校減免不低於30%的學雜費。
對參加高考、研究生考試取得入學資格的殘疾人和參加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並取得相應學歷(位)證書的殘疾人,按照專科3000元/人、本科4000元/人、碩士及以上層次5000元/人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資助;對參加高考、研究生考試取得入學資格,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殘疾人家庭子女,按照專科1500元/人、本科2000元/人、碩士及以上層次3000元/人的標准給予一次性資助。所需資助經費按照相關規定由殘聯分級負擔,省直管縣由省、縣兩級殘聯各負擔50%;非省直管區由市、區兩級殘聯各負擔50%。
教育、民政、殘聯等部門要有計劃的組織殘疾兒童少年到特教學校學習並建立學習成長檔案。
鼓勵有條件的公辦幼兒園和民辦幼兒園開設殘疾兒童融合班,接受殘疾兒童入園,並適當減免費用。
殘疾學生可以申請免試與本人身體狀況不適宜的體育項目。聽力殘疾學生可以按照規定申請免試外語聽力。
第十條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免費為殘疾人提供就業政策法規咨詢、職業需求信息、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就業、失業登記等服務,為用人單位招用殘疾人提供幫助。
殘聯舉辦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應免費為殘疾人提供職業培訓、檔案託管等服務。
第十一條 殘疾人參加各類職業培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免除證書工本費、初次職業技能鑒定費,並按照規定補貼培訓費。
第十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各類社會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並安排適合的崗位。
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通過依法減免稅費、補貼經費等措施,鼓勵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扶持興辦殘疾人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和其他福利性單位,集中安排殘疾人就業。
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應當在服務行業的公益性崗位中,安排不低於10%的崗位供殘疾人就業。
各級政府(管委會)要將鄉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納入公益性崗位管理,鄉鎮(街道)殘疾人專職委員的工作補貼和村(社區)殘疾人聯絡員的誤工補貼經費、教育培訓經費按規定納入當地財政預算。
用人單位招聘人員,不得歧視殘疾人,應當為錄用的殘疾人安排適合的崗位,並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按照規定參加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
第十三條 殘疾人從事個體經營,給予下列優惠:
(一)優先核發營業執照,優先安排經營場地;
(二)依法減免稅收;
(三)按照規定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財政撥款單位收取的經營服務性收費,按最低標准收取,無最低標準的按收費標準的50%收取;
(四)每月用水50噸以內按居民生活用水標准收費,超過50噸部分按實際用水類別標准收費;
(五)免收3年生活垃圾處理費;
(六)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及部門規定的其他優惠。
第十四條 殘疾人對用人單位解除與本人的勞動合同有異議的,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或殘聯投訴。
第十五條 殘疾職工較多的單位,應當組織開展適合殘疾人特點的文化體育活動。
殘疾人參加政府或教育、文化、人社、體育等部門和各級殘聯舉辦的文藝演出、體育比賽和職業技能競賽等活動,所在單位應當照常支付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農村殘疾人和無工作單位的城鎮殘疾人參加會議、職業技能競賽、文化體育活動,由組織者或舉辦者發給交通費和誤工補貼。
對盲人、一級肢體和一級智障殘疾人的陪護人員,參照參加活動的殘疾人標准發給交通費和誤工補貼。
第十六條 重點解決重度殘疾、老殘一體(年滿60周歲)、一戶多殘等特殊困難家庭的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確保符合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供養條件的殘疾人,由民政部門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和供養范圍,做到應保盡保。
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後仍不能保障基本生活的殘疾人家庭,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應當採取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應當按照規定給予護理補貼。
鼓勵和扶持社會力量舉辦殘疾人供養、托養機構。
對喪失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的殘疾人,屬城鎮的,由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優先安排入住福利院;屬農村的,優先享受五保供養待遇。
對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困難家庭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實施低保。
對貧困重度殘疾人,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繼續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岳陽市貧困重度殘疾人特殊生活補貼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岳政辦發〔2012〕21號)規定發放特殊生活補貼金。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應當按照規定,對生活確有困難的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給予補貼。
重度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參保金個人繳費部分由縣市區給予全額補助;三、四級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參保金個人繳費部分由縣市區補助50%。
重度殘疾人參加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由縣市區為其代繳每年100元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符合城鄉大病醫療救助條件的殘疾人,按照規定享受城鄉大病醫療救助。
第十八條 殘疾人中的「五保供養對象」和「三無人員」去世後,根據省市有關殯葬管理規定辦理喪葬事宜的,按照不超過五保供養對象1年供養經費的標准,從當地財政五保供養資金
中一次性支付喪葬費用(違反省市有關殯葬管理規定辦理喪葬事宜的,不得領取一次性喪葬費用)。
第十九條 房地產部門要將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殘疾人家庭納入廉租房保障范圍,優先實行實物配租。
縣級以上政府(管委會)應當按照規定將農村貧困殘疾人住房改造納入計劃並給予補貼。重點解決農村無房和危房戶殘疾人的住房問題,免收建房中本市的各種行政性收費。
因城鄉建設需要依法徵收殘疾人房屋的,由徵收方協助搬遷。實行產權調換安置的,應當按照方便殘疾人生活的原則,在安置地段、樓層、住宅無障礙改造等方面給予照顧。
第二十條 殘疾人家庭單獨申請自來水「一戶一表、戶表工程(表前)」安裝,自來水公司對安裝工程費優惠30%,對工程勘查設計費優惠50%;城鎮居住的殘疾人家庭單獨申請照明裝表用電,電力部門只收取工料費;殘疾人家庭單獨申請安裝管道燃氣,管道燃氣公司按執行收費標准優惠450元/戶;殘疾人家庭單獨申請安裝固定電話,憑殘疾人證免收1台固定電話月租費;殘疾人家庭申辦寬頻網,電信、移動、聯通等網路經營單位免收一次開戶費,並優惠30%寬頻使用費。
對單獨申請安裝有線數字電視的殘疾人家庭,免收家庭開通費,僅收取材料成本費200至300元,第一台電視機基本收視費憑殘疾人證按16.5元/月收取;對同時持有殘疾人證和低保證的家庭,第一台電視機基本收視費按11元/月收取。殘疾人家庭擁有第二台以上電視機的,不再享受電視基本收視費優惠政策。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並開立了用水、用電、用氣戶頭的殘疾人家庭,每戶每月免收5噸水費、10度電費、4立方米管道天燃氣費。
第二十一條 殘疾人憑殘疾人證免費參觀、進入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體育場(館)、文化館(室)、紀念館、科技館、美術館、展覽館、博物館、公共圖書館、動物園、公園、風景名勝區等場所,但舉辦體育比賽、大型商業性活動除外。
前款規定場所內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管理的游園車等交通工具,對殘疾人減半收取費用。
公共圖書館應當逐步開辟盲人有聲讀物圖書室,並免費辦理圖書館借書閱覽證。
第二十二條 殘疾人憑證(卡)免費搭乘市內公共汽車、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殘疾人搭乘汽車、火車、輪船、飛機,可優先購票並免費攜帶隨身必備的輔助器具。公共停車場所免收殘疾人車輛停放費。有關部門單位和行人應當為殘疾人車輛通行提供方便。
第二十三條 農村殘疾人、殘疾人家庭的未成年子女不承擔「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費用。
第二十四條 殘疾人夫妻互相投靠、未成年殘疾人投靠父母、殘疾人投靠成年子女需要遷移戶口的,公安機關應當優先辦理落戶手續,並免收相關費用。
第二十五條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殘疾人申請辦理與本人撫恤金、救濟金、勞動保險金、勞工賠償金、贍養、撫養、扶養等有關公證事項的,可以申請公證法律援助,公證機關應當減免公證服務費。
第二十六條 行政機關和公共服務單位,應當在本單位入口處、收費處、營業室等適當位置設置無障礙服務窗口,並懸掛殘疾人優先的明顯標志。
新建、改建和擴建建築物、道路、交通設施等,應當符合國家有關無障礙設施工程建設標准。禁止非法佔用無障礙設施。
公共服務機構和公共場所應當創造條件為殘疾人提供語言和文字提示、手語、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務。
第二十七條 鼓勵殘聯等單位依法舉辦殘疾人聯誼交友、婚姻介紹活動。
第二十八條 殘疾人的舉報或投訴,有關部門單位應在20日內予以答復。
第二十九條 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殘疾人的法定撫養人和監護人應當履行其應盡的撫養義務和監護責任。禁止虐待、遺棄、傷害殘疾人。
對涉及殘疾人權益保障的案件,相關部門應當優先受理、優先辦理;殘疾人就援助事項申請公證、司法鑒定的,應當依法減免相關費用。
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依法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
殘聯應當根據殘疾人的需求,對維權的殘疾人免費提供盲文、手語翻譯等特殊幫助。
第三十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細則,不履行殘疾人扶助義務的,由上級行政或監察機關依法處理;公共服務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細則,不履行殘疾人扶助義務的,由其主管部門依法處理。殘聯也可向有關部門單位提出處理建議。
第三十一條 本細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叄』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屬於什麼機構
組織名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登記證號:組代管650000-348993
組織機構代碼:67341562-2
納稅人識別碼:11010469230168X
登記機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政廳
業務主管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
章 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簡稱基金會)是為殘疾人服務的社會團體。第二條 基金會的宗旨是:弘揚人道主義,動員社會力量,發展殘疾人事業,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第二章 任務第三條 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系,呼籲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第四條 籌集、管理和使用殘疾人福利基金。第五條 開展和促進殘疾人的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福利、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第六條 開展與國內外友好團體、個人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的交流和合作。第三章 基金第七條 基金來源(一)社會捐贈。(二)政府撥款。(三)基金增值收益。(四)其它。第八條 基金用途(一)資助符合本章程宗旨與任務的事業和活動。(二)遵照捐贈者的意願,定向資助有利於殘疾人事業的項目。第九條 基金管理(一)基金籌集遵循自願原則,嚴格捐贈手續,做好鳴謝工作。(二)執行國家《基金會管理辦法》和有關會計制度。(三)獨立核算,單獨建帳,實行預決算管理。(四)嚴格審計,定期公布收支情況,接受有關部門的指導和社會的民主監督。第四章 組 織第十條 理事會基金會設理事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理事和秘書長組成,理事長和副理事長在理事中推選產生,理事長主持基金會工作。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推選產生理事長和副理事長,聘請名譽職務。
(三)審議工作報告和年度收支預決算。第十一條 名譽職務基金會設名譽理事長、名譽理事,由理事會聘請。第十二條 基金會設秘書處,承辦日常工作。第五章附則第十三條 本章程的制訂和修改,須經基金會半數以上理事通過。第十四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
『肆』 這樣可以辦殘疾證嗎
可以辦3或4級殘疾,我也是類風濕二十多年
『伍』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業務范圍是什麼
(1)宣傳殘疾人事業,呼籲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
(2)舉辦募捐活動為本基金會籌集基金;
(3)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
(4)管理和使用殘疾人福利基金,在國家政策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基金保值增值;
(5)開展和資助有利於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保障、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等社會公益活動;
(6)獎勵殘疾人優秀人才和為殘疾人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
(7)開展與國內外友好團體、機構、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的交流與合作;
(8)支持、推動並組織實施殘疾人問題的研究工作;
(9)加強與地方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聯系,幫助其共同開展業務工作。
『陸』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業務范圍
(一)宣傳殘疾人事業,呼籲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二)舉辦募捐活動為本基金會籌集資金;(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四)管理和使用殘疾人福利基金,在國家政策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基金保值增值;(五)開展和資助有利於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保障、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等社會公益活動;(六)獎勵殘疾人優秀人才和為殘疾人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七)開展與國內外友好團體、機構、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的交流與合作;(八)支持、推動並組織實施殘疾人問題的研究工作;(九)加強與地方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聯系,幫助其共同開展業務工作。
組織機構
會長
理事會 監事會
理事辦公會
綜合辦公室 財務法律部 宣傳活動部 項目一部 項目二部 項目三部 國際合作部 資產管理部
『柒』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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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下設部門有哪些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基金會秘書處日常政務,承擔文秘、檔案和機要工作;負責與基金會理事的聯絡;協調、管理基金會信息網路系統;負責掌握國內外基金會及其他公益組織的動態,並負責相關的聯絡工作。
項目策劃部
通過策劃、組織實施有關項目,籌集資金或使基金增值;合理有效利用基金,開展資助殘疾人事業和為殘疾人服務的公益項目或活動。
宣傳聯絡部
負責制定基金會宣傳工作計劃;做好有關籌集基金大型會議、活動的宣傳策劃、對外聯絡工作;做好有關項目的策劃與組織協調工作;做好對外交流與合作的宣傳聯絡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資產管理部
負責接受海內外社會各界向中國殘疾人事業捐贈的款物,管理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資產,承擔基金會的基金增值工作。
行政處
負責基金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基金會財務和人事工作;管理基金會固定資產和物資。
『玖』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是社團法人嗎是公益法人嗎
你好!
公益法人是指以公益為目的事業的法人。公益法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民法通則中規定的事業單位法人,多屬於公益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中的消費者協會、慈善基金會等也屬於公益法人。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