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人社局直屬單位,工作地點按照實際需要地點不同,請咨詢當地人社局
以淮南市為例:
淮南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是淮南市人社局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負責擬定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經辦業務操作規范和工作流程。
2、負責市本級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村幹部養老保險的參保、基金征繳、待遇發放、內控稽核。
3、負責老農民技術員、老拖拉機手、農村老獸醫、老公路農民代表工、農村老放映員、老村幹部、老村醫、老民師八類「老字型大小」群體補助的發放。
4、指導各縣區以上業務的實施。
(1)城鎮居民基本保險管理部門擴展閱讀
人社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全市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貫徹實施全國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全國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系轉續辦法。
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有關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擬訂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辦法,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淮工作或定居政策。
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做好人才服務工作,構建全市人才服務體系。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貫徹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辦法,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市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 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三)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培訓機構黨建工作。
(十四)負責市委、市政府和市委編委明確的安全生產職責。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⑵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都是在哪辦理的
到參保所在地社保局關系股或勞動保障所辦理。需要提供的資料(以下資料需附原件及其A4紙復印件)如下:
1、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16周歲以下人員未領身份證的可不提供)。
2、1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戶口薄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3、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戶口簿內所有成員資料均需復印)、《身份證》(復退軍人需提供退伍或轉業證件)。
4、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2)城鎮居民基本保險管理部門擴展閱讀:
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理條件
1、本市城鎮戶籍,各類中小學階段的在校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和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及其他18周歲以下的居民。
2、本市城鎮戶籍,18周歲及以上的非從業居民。
3、本市城鎮戶籍,未按月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周歲及以上老人(簡稱低收入家庭老人)(外地戶籍老人按照正常標准收費)。
4、本市城鎮戶籍,低保對象和重度殘疾人(外地低保戶和重度殘疾人按正常標准收費)。
5、非本市城鎮戶籍,在本市各類中小學(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就讀,且在本市取得學籍的在校學生。
6、本市城市規劃區內的失地農民。
7、非本市城鎮戶籍,長期居住本市城鎮的非從業人員。
⑶ 新型農村(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屬於哪個部門管理
屬於當地社保局管理,並不是屬於財務部
⑷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屬於哪個部門!
屬於醫保局。
各地醫保局電話,可以撥打區號+12333
⑸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歸國家哪個部門管
社保局醫保中心管理,只有新農合目前歸衛生局管,但下一步也會並入社保局。醫保救助歸民政部門。
⑹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須在政府什麼部門申請
在該市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申請,不需要您本人去的,由社區居委會去辦理就行。
⑺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後歸哪個部門管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後歸社保局醫保中心管理。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責任分工。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國務院近日發布《國務院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意見》要求,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
《意見》指出,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深化醫改的一項重點任務,關系城鄉居民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布局要求,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整合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各省級醫改領導小組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整合過程中的問題。
《意見》要求,明確工作進度和責任分工。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綜合醫改試點省要將整合城鄉居民醫保作為重點改革內容,加強與醫改其他工作的統籌協調,加快推進。
同時要求,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部門要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前後的銜接;財政部門要完善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基金監管工作;保險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參與經辦服務的商業保險機構的從業資格審查、服務質量和市場行為監管;發展改革部門要將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管理部門要在經辦資源和管理體制整合工作中發揮職能作用;醫改辦要協調相關部門做好跟蹤評價、經驗總結和推廣工作。
⑻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哪個部門辦理
到社保局辦理。
具體如下:
一、 申辦參保須知:
提供資料:
未滿18周歲的人員:戶口簿、身份證。
8周歲以上仍在全日制學校就讀人員:戶口簿、身份證、所在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18周歲以上城鎮非從業居民:戶口簿、身份證。
低保對象:戶口簿、身份證、《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
二、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且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不含在校大學生),具體包括:
1、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的非從業居民(以下簡稱「成人居民」);
2、未滿18周歲城鎮居民,包括嬰幼兒(不含出生28天以內的新生兒)、學齡前兒童、中小學階段學生(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就讀的在籍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兒童」);
3、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並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未辦理醫療保險關系續接的人員;
4、在2006年7月至12月29日期間已按哈勞社發[2006]107號文件規定參加醫療保險的居民。
(8)城鎮居民基本保險管理部門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費按年收繳,居民辦理完參保登記手續後,憑《繳費通知單》在規定的繳費期內到中國農業銀行各營業網點繳存當期應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在校學生和托幼機構兒童的醫療保險費由學校和托幼機構負責收繳。
參保居民在確認參保繳費十個工作日後,攜帶《繳費通知單》、銀行繳費收據到其辦理參保登記的經辦地點領取《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證》和制證工本費收據;在校學生和托幼機構兒童在學校和托幼機構領取。
另外,成人居民辦理參保手續並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自繳費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學生兒童按學年度繳納醫療保險費,並自繳費次月起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⑼ 中央哪個部門管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