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現在新制度規定的公司必須交多少殘疾人基金呀
那個不叫殘疾人基金,那個是地稅附加或者是營業稅附加,比如河道修理,義務兵安置,殘疾人保障,都算在地稅附加里的
你不交稅,不營業,也就不用交那個了
⑵ 殘疾人基金最少要繳納2個人的有這個規定嗎
殘疾人保障金與是否為微小企業無關,主要是看你單位是否安置了殘疾人就業,只有你單位安置了企業職工總人數的1.5%比例以上的殘疾人就業,就無需繳納殘疾人保障金。
也就是說只有你單位職工總人數沒有超過66人,就只要安置一名殘疾人,就可以免交殘保金。
凡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按其差額人數全額徵收保障金;差額不足一人的,按差額比例計算繳納。用人單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計算。
具體減免程序以當地規定為准。
⑶ 關於殘疾人基金的繳納比例
比例不得低於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安排殘疾人就業達到比例不用交。繳納方法如下: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六條: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障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八條: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條 保障金一般按月繳納。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徵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並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3)廣州市繳殘疾人基金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保障金由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的,應積極採取財稅庫銀稅收收入電子繳庫橫向聯網方式征繳保障金。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保障金。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七條: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規定。
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⑷ 什麼情況下要繳納殘疾人保障基金
在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應當繳納保殘疾人障金。
1、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第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比例不得低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的1.5%。
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
(4)廣州市繳殘疾人基金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不交納風險:
1、公司注銷時無法注銷,而且還要交納所有的殘保金及滯納金。
2、地稅和殘聯隨時有權要求交納,如果不交,可能會報不上稅等。
3、如果金額較大,殘聯可隨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一定要按時年審,按時交納。否則會有滯納金,而且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滯納金很厲害,每天千分之五,而且是復利計算,滯納金上限為本金。
⑸ 殘疾人保障基金如何繳納
殘疾人保證金的計算方式:應繳納的保證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疾人保證金的繳納流程如下:
1、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於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並由該機構進行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2、申報繳納地點。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3、申報繳費期限。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期限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並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⑹ 求 廣東省 以及 廣州市 所有關於 殘疾人保障 的法規法律,都有哪些
1、《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
2、廣東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辦法
3、廣東省貫徹落實殘疾人就業條例工作方案
4、廣東省河源市人民政府《河源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辦法》
5、廣東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印發《潮州市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辦法》
6、廣州市殘疾人權益保障條例
我找了蠻久的,希望能夠給你幫助
⑺ 殘疾人保障基金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殘疾人保障基金的計算公式為: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八條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和本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之積計算繳納。計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繳納額=(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上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季節性用工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以勞務派遣用工的,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差額人數,以公式計算結果為准,可以不是整數。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7)廣州市繳殘疾人基金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業,免徵保障金。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具體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規定。用人單位申請減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額不得超過1年的保障金應繳額,申請緩繳保障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批准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的用人單位名單,應當每年公告一次。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批准機關、批准文號、批准減免或緩繳保障金的主要理由等。
⑻ 殘疾人保障基金可以不交嗎
這個是法律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沒有達到比例的就要繳納保障金。一般地區都是採取地稅代征的方式,在地稅或者國稅都直接扣了,不想交也沒辦法。如果你的公司確有困難,可以提前向所在地區的殘聯提出申請,申請緩繳或者減免。就業保障金的審核是由所在地的殘聯做主,他們會向所在地稅部門發放徵收保障金通知書,地稅按照殘聯確定的金額進行徵收。所以要和當地殘聯做好溝通工作。
⑼ 廣州市的殘疾人保障金是怎麼計算的如何繳納的
按企業全年平均人數的1.5%,減去已安排就業殘疾人數量,乘以社平工資的80%計算,向地稅局申報繳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