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海淀區社保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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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73號
電話:010-62615185
㈡ 海淀社保辦事服務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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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新公司社保登記
社保費繳費單位登記(單位、個體戶適用)
一、繳費單位登記范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
註:之前已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了社保登記的繳費單位無需再到地稅局辦理繳費登記。
二、所需資料(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加蓋公章或簽名。)
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
3、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
三、辦事流程
辦事步驟
第一步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辦事地點地稅服務
第二步辦理繳費登記辦事地點地稅服務(咨詢電話:12366-2)
第三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辦事地點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四、所需時限:半小時
五、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參保人需向參保單位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
㈢ 請問北京海淀區社保中心在哪裡
地址:海淀區西四環北路73號中關村人才發展中心
辦公電話:010-62615185、88506000
查詢電話:010-12333、68940680
信訪投訴:010-88506578
在線查詢:北京社保查詢個人賬戶
上班時間:星期一到五 8:30 - 17:30(節假休息)
(3)北京海淀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網擴展閱讀:
北京海淀區社保中心主要職能:
一、制定全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少兒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補助基金及家屬統籌醫療工作計劃和年度計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組織實施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的政策、參保方案。
三、負責上述各險種基金的徵收、待遇審核、支付、服務工作;負責推進社會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四、負責工傷認定工作,並監督用人單位對其非參保工傷員工按規定償付工傷待遇;負責參保員工的工傷救治和傷殘康復管理。
五、負責因病、因(公)工受傷人員勞動能力和傷殘等級評定的管理。
六、依據合同的約定對定點醫療機構和葯店進行管理。
七、負責企業職工住房公積金的徵收、支付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增值。
九、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及其具體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市職工社會保險個人帳戶和社會保險檔案等。內設14個處室和直屬單位,下設7個分局和19個社保站。全市社保系統實行垂直管理。
參考資料:北京海淀區政府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電話及辦公地址
㈣ 北京所有的社保中心電話
北京市社會保障局電話:(010)51712333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83172954
北京市東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84038437
北京市西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83975687
北京市朝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53918500
北京市豐台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63258855
北京市豐台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63258060、63258855
北京市石景山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68870022
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68940680
北京市順義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89445976
北京市懷柔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89687191
北京市延慶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69181082
北京市昌平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69746688
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67805157
另外,全國社保中心統一熱線「12333」開啟7*24小時全天侯人工服務。
(4)北京海淀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網擴展閱讀:
社保中心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養老、老農保、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及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政策規定,起草制定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規劃和實施方案;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業務指導。
三、負責政府指令性指標的落實和社會保險擴面計劃的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市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城鄉居民保險基金的管理、使用、審計,確保基金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掛鉤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五、負責全市工傷保險工作。
六、負責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稽核檢查、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城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及對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指導工作。
八、負責全市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統計和數據應用工作。
十、負責市本級、駐石中央部署、省屬全民、集體,港澳台及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業務。
十一、負責市本級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管理和使用,並對全市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指導和驗收。
十二、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北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表
㈤ 海淀區社保局的具體位置
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北路73號中關村人才發展中心南區
電話:68940680
(5)北京海淀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網擴展閱讀
北京市到社保局辦理社保卡指南:
辦理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現場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辦理申請表》
3、被委託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分(僅委託他人辦理需提供)
辦事流程:
1、申請人在社會保障卡服務網點為其列印《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受理單》上簽字確認後,領取《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回執單》
2、15個工作日後,申請人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北京市社會保障卡業務回執單》領取社會保障卡;如委託他人辦理,還需提供被委託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㈥ 海淀在哪辦理社保(五險一金) 我需要具體辦理地址 還有電話
辦理新公司社保登記
社保費繳費單位登記(單位、個體戶適用)
一、繳費單位登記范圍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和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
註:之前已在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理了社保登記的繳費單位無需再到地稅局辦理繳費登記。
二、所需資料(復印件須用A4紙復印、加蓋公章或簽名。)
1、《社保繳費登記表(單位適用)》;
2、《組織機構代碼證》(個體工商戶須提供);
3、 其他資料在辦理稅務登記時提供。
三、辦事流程
辦事步驟
第一步 備齊資料,辦理稅務登記 辦事地點 地稅服務
第二步 辦理繳費登記 辦事地點 地稅服務(咨詢電話:12366-2)
第三步 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 辦事地點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12333)
四、所需時限:半小時
五、辦理須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非生產經營性單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到地方稅務機關辦理繳費登記。
2、繳費單位在辦理繳費登記後、首次繳費申報前應到地稅服務廳辦理每一位繳費個人的基礎資料明細登記。
3、繳費單位應於每月1~15日申報繳費。
4、扣繳社保費與扣稅為同一賬戶,繳費單位每月申報前須保證銀行存款足額扣繳相關稅費。
5、辦理登記後,繳費單位必須持稅務登記證副本到工行、農行、建行開設扣稅(費)賬號,並與銀行簽訂《委託銀行扣繳稅(費)協議書》(可到地稅服務廳領取或地稅局網站下載),然後將其中的一份報送到地稅服務廳,否則無法通過扣稅(費)賬戶扣繳有關稅費。
6、繳費單位在辦稅服務廳辦理繳費登記後,應於10個工作日之後可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
參保人需向參保單位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
㈦ 海淀區上地社保中心的電話是多少
聯系電話:68940680
名稱: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四環路73號中關村人才發展中心南區
(7)北京海淀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網擴展閱讀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關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3、負責本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擬訂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相關政策,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參與擬訂本市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
5、負責本市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6、負責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補貼等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建立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等政策並組織實施。
7、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管理、服務工作。
8、負責本市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外國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及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的政策、管理辦法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9、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10、負責本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按規定承擔市政府部門的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有關工作。
㈧ 海淀區社保中心電話及地址
咨詢電話:12333
(總機)82071188
(分機)
行政事務受理服務中心:8605
行政執法受理服務中心:8508
社保中心支付部:8209
社保中心征繳部:8101
社保中心財務部:8231、8241
社保中心醫療部:8301
職業介紹服務中心:1301
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8360
地址:新街口外大街1號社保大廈
乘車路線:乘坐16路,22路,300路,302路,367路,725路,845路,運通101路,運通104路北太平庄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