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基金管理 > 青島保險契約管理

青島保險契約管理

發布時間:2021-11-11 13:48:27

❶ 青島社保問題 我在四方原單位已解除合同並拿到了相關資料,去嶗山新單位投保時,卻不能投

參保人離開就業地,到其他省市就業的,在離開原就業地時,應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就業並參保繳費後,可到其新就業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憑原就業參保地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申請轉續養老保險關系。

農民工中斷繳費的,個人賬戶如何處理

農民工中斷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保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繳費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如果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或以上,在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後,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❷ 青島社保怎麼查看網上合同取消了么

不能,只能說明前公司已經停繳了社會保險,至於為什麼停繳,可以有很多原因,離職,誤操作(包括社保局以及公司辦事人員)等,特別是對誤操作還可以補繳。如果要證明終止勞動合同關系最有效的證明還是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❸ 青島社保備案合同是什麼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合同一般是不還給員工的,如果離開公司了,公司會把合同放在你的檔案中!
勞動備案是去區縣的勞動局!
公司給你繳納社保應該就是勞動備案過的,如果沒備案理論上是上不了保險!
社保卡是你自己去你所在地的服務中心辦理的!
勞動備案哪裡查我還真不知道,不過可以去勞動局問問,社保查詢你可以拿著你的身份證去社保那有自助列印的地方,上過保險就能查到明細,公積金應該有卡的!
只要你單位沒問題,勞動局不管是不是提前通知!
你說的中斷是辭職嗎?

❹ 被保險公司忽悠簽了保險代理人合同,如何證明我和保險公司存在勞動關系,而不是

1、就該保險公司在招聘時的許諾沒有兌現,確實屬於欺騙行為。
2、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公司與保險代理人之間簽訂代理合同,即該合同同意保險公司授予保險代理人銷售其名下的保險產品。這是一份代理合同,不是勞動合同。因此該合同不能夠證明存在勞動(僱傭)關系。
3、這個維權有難度。建議干滿一個月後拿到相應的報酬後,離開就是。問題是:你們被要求繳納入職保證金了沒有?如果沒有,那麼可以直接走人。如果有保證金,別忘了追討。
一、保險代理人合同是什麼?
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代理人與保險人明確雙方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協議。保險代理合同是合同的一種。保險代理人根據保險代理合同以保險人的名義為保險人開展業務,並據此接受代理手續費。因此,保險代理合同簽約實質上規定了保險代理的性質是明示代理,而非默示代理。保險代理合同的簽約既可以發生在法人之間,即保險人和保險專業代理或兼業代理人之間;也可發生在法人和自然人之間,即保險人和保險個人代理人之間。具體而言,保險代理合同簽訂的目的在於明確雙方當事人各自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一方面,它通過規定保險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和違約責任,約束代理人的行為,從而在法律上保護了保險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它規定保險代理人在合同規定的代理許可權內所從事的代理業務活動,保險人必須承認並承擔責任,且按合同規定給予代理手續費,從而保護保險代理人的利益。
二、保險代理人合同和勞動合同一樣嗎?
保險代理人合同和勞動合同不是同一種合同。保監會日前下發《關於規范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與代理制保險營銷員簽署個人保險代理合同時,應當在合同顯著位置明示不屬於勞動合同,同時,不得要求代理制保險營銷員適用公司員工管理制度。關於保險代理人合同和勞動合同,代理制保險營銷員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范范圍。 保險代理人不是保險公司員工,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代理合同不是勞動合同,雙方的關系是代理合同關系,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范范圍。保險代理合同關系主要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民法典》、《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等法規的約束。只有保險公司員工與其所在公司才是勞動關系,才適用《勞動合同法》。因此,新勞動法的實施對保險代理人制這種營銷模式沒有根本性的影響。保險代理關系有別於勞動關系。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代理人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並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者個人。民法典的第四百六十四條 【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常見問題:關於保險代理人合同以及勞動合同的問題之前經常產生誤解,大家經常認為這兩份合同可以合並成同一種或者是可以互相替代,但是近些年銀監會對於該領域的內容進行了調整,明確表示公司不得強迫員工簽訂保險代理人合同,及時自願簽訂也必須在勞動合同中強調二者不可互相替代。

❺ 青島社保太霸道,為什麼青島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合同工不算連續工齡,不算視同繳費年限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welcome211,復制那麼多有什麼意思,都不解決問題的,難道你認為復制就可以解決問題嗎?丟人現眼啊
1.一旦失業,你要麼選擇把養老保險轉回戶口地去,在戶口地自己交,要麼暫時不轉,等在青島有單位了,再接著交,你是不能在青島自己交的,因為你不是青島的城鎮戶口
2.符合領取失業金規定的,可以申請領取,否則不行
規定是,參加失業保險滿1年或者以上,個人非自願失業(主動辭職不算),60日內辦理了失業手續,單位把你失業的情況申報到青島社保,然後你拿著身份證、離職證明去社保申請領取
3.中斷部分暫時無法辦理補交了,因為兩個地方是分開計算的,不轉移,不能累計在一起
4.你要合並,在目前,只有養老保險可以向戶口地轉回去合並,其他的社保是不能異地轉移的,所以不能合並,也不能合並到青島的
當然是很麻煩的,先去戶口地社保申請接收函和社保的銀行帳戶號碼,再來青島社保轉出,最後在戶口地那裡合並
5.你可以在戶口地買房子,然後申請提取公積金,但是,不能在青島申請公積金貸款,異地不支持公積金貸款
6.這個是肯定的,在哪參保,只能在哪的定點醫院享受報銷待遇,醫保報銷是不需要那什麼自己去的,直接在醫院結算,還有,只有住院才能報銷,門診是不行的

❻ 保險合同訂立,分為要約,那兩個步驟

要約和承諾。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合同的簽訂一般要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步驟。

1、要約:為當事人一方向他方提出訂立合同的要求或建議。

提出要約的一方稱要約人。在要約里,要約人除表示欲簽訂合同的願望外,還必須明確提出足以決定合同內容的基本條款。要約可以向特定的人提出,亦可向不特定的人提出。

要約人可以規定要約承諾期限,即要約的有效期限。在要約的有效期限內,要約人受其要約的約束,即有與接受要約者訂立合同的義務;出賣特定物的要約人,不得再向第三人提出同樣的要約或訂立同樣的合同。要約沒有規定承諾期限的,可按通常合理的時間確定。

對於超過承諾期限或已被撤銷的要約,要約人則不受其拘束。

2、承諾:為當事人一方對他方提出的要約表示完全同意。

同意要約的一方稱要約受領人,或受要約人。受要約人對要約表示承諾,其合同即告成立,受要約人就要承擔履行合同的義務。對要約內容的擴張、限制或變更的承諾,一般可視為拒絕要約而為新的要約,對方承諾新要約,合同即成立。

(6)青島保險契約管理擴展閱讀

《保險合同條款多,不看仔細惹糾紛》

如今人們購買保險越來越多,但保險合同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讓人望而生畏,免責條款中的專業術語有時並不明確,購買保險如不仔細看清楚合同條款,很容易引發糾紛。

例如,庄某與青島某人壽保險公司於2012年6月訂立人身保險並附加重疾險,保險期限為終生,保險金額10萬元。同年10月,庄某因患主動脈夾層動脈瘤入院接受微創手術治療,共花費10萬余元,庄某要求保險公司理賠

但保險公司根據合同條款「主動脈手術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血管的手術」,主張其僅對存在較大風險的開胸、開腹主動脈夾層動脈瘤手術承擔賠償責任,對庄某的微創手術不承擔責任。

為此,庄某將保險公司訴至青島市市南區人民法院,法院一審駁回庄某訴訟請求。庄某上訴後,二審前法院委託青島市保險糾紛調解中心調解,保險公司支付庄某6萬元,雙方的保險合同糾紛終結。

青島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曲海濱說,這起糾紛中,庄某無證據證明所患疾病及手術方式屬於保險條款約定理賠范圍,若法院要求保險公司對條款約定之外的疾病及手術支付保險金,就等於認定保險條款對保險責任范圍的約定無效,增加了保險公司責任風險。

但另一方面,保險合同對「主動脈手術」作出了「開胸」釋義,但主動脈手術目的是治療主動脈疾病,而開胸手術或微創手術只是治療方法不同,是否需要開胸,應由醫生根據病人病情及醫療技術水平確定。

「如果僅以治療方式不同來鑒別疾病的重大程度,有違雙方訂立合同目的,尤其是違背被保險人對於保險合同的合理期待,也不適應醫療技術發展。這起糾紛通過調解方式化解,實現了保險消費者和保險公司利益平衡。」曲海濱說。

據了解,在法院遇到保險糾紛案件時,經當事人一方同意,即將案件移交給保險糾紛調解中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再依法審理判決。

到2014年底,青島市保險糾紛調解中心共收到當事人調解申請726件,受理調解575件,達成調解協議及和解357件,調解成功率62%。青島市保險糾紛調解中心副主任初安平和宿敏表示,很多消費者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並不仔細看合同條款,草草簽字或者劃勾了事,容易導致出險時雙方產生糾紛。

專家提醒,消費者應仔細、熟讀保險合同各條款,對免責條款相關內容和專業術語要向保險公司咨詢清楚。

❼ 青島社保太霸道,為什麼青島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合同工不算連續工齡,不算視同繳費年限

地方土政策,一般都應當算視同交費年限的。

❽ 青島給新入職員工辦理社保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社保新增

1、戶籍類型

2、勞動合同開始時間

3、勞動合同終止時間

4、工作崗位

5、文化程度

6、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清晰完整

7、信息採集表

社保續保

1、戶籍類型

2、勞動合同開始時間

3、勞動合同終止時間

4、工作崗位

5、文化程度

6、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清晰完整

7、信息採集表

社保停保

1、離職原因

2、離職日期

公積金新增

1、戶籍類型

2、勞動合同開始時間

3、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清晰完整

公積金調入

1、戶籍類型

2、勞動合同開始時間

3、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清晰完整

公積金封存

1、離職類型

2、離職日期

❾ 青島的商業保險跟社保有什麼區別

您好!總結一下:
一、社會保險
所謂社會保險,是指收取保險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用來對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傷殘、死亡和失業而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失去工作機會的成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主要項目包括養老社會保險、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等。

二、商業保險
商業保險是由當事人自願締結的合同關系,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三、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主要區別在於:
1、商業保險是一種經營行為,保險業經營者以追求利潤為目的,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社會保險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一種,目的是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國家財政支持為後盾。

2、商業保險依照平等自願的原則,是否建立保險關系商業保險完全由投保人自主決定:而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條件的公民或勞動者, 其繳納保險費用 , 接受保障,都是由國家立法直接規定的。

3、商業保險的保障范圍由投保人、被保險人與保險公司協商確定,不同的保險合同項下,不同的險種,被保險人所受的保障范圍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會保險的保障范圍一般由國家事先規定,風險保障范圍比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較低。這是由它的社會保障性質所決定的。
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實行的社會保障制度,被保險人有永久獲得保障的權利。政府對保險財務負最後的責任,發生虧損由國家財政撥款彌補。

4、對象和作用不同。社會保險以勞動者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為對象,在勞動者喪失勞動能力後給予物質幫助;商業保險是以個人或全體人民為對象,並根據其繳保費多少和事故發生的種類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5、權利與義務對等關系不同。社會保險強調勞動者必須履行為社會貢獻勞動的義務,並由此獲得社會保險待遇的權利,實現權利義務基本對等;商業保險則主要表現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等價交換關系。

6、保障水平和立法范疇不同。社會保險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要為標准,商業保險則以投保所繳保費為標准;社會保險看重保障,商業保險看重「償還」;社會保障屬於勞動立法范疇,商業保險屬於經濟立法范疇。

7、管理制度不同。社會保險由中央或地方政府集中領導,專業機構組織管理,屬於行政領導體制;商業保險是自主經營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屬於金融體制。

❿ 我在青島的一個私人企業工作了2年8個月了,未簽合同,社保在多次催促下也沒有辦理,該怎麼辦

如果是企業確定不給你交納社保,又不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協商成功的結果很小很渺茫,你可以到當地信訪局和勞動保障局反映情況,讓有關單位為你協調辦理。

閱讀全文

與青島保險契約管理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