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注冊成立公益基金會
注冊公益基金會的方法: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辦材料: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辦理程序: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按照章程規定終止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由於其他原因終止的。
基金會撤銷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注銷登記。
基金會注銷的,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同時注銷。
基金會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告。
辦理依據:
《基金會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00號,2004年3月8日)
1) 先找一個掛靠單位, 全國性的基金會的掛靠單位要副部級以上, 省(市)的基金會的掛靠單位要副廳級以上,
2) 全國性的基金會要央行批准!省(市)的基金會地方人民銀行批准!
⑵ 林生斌方稱「潼臻一生」公益基金會「籌建難度大,你能接受這樣的解釋嗎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林生斌方稱“潼臻一生”公益基金會“籌建難度大,我個人是不能接受這樣的解釋的。之所以不能接受,是因為林生斌在其妻子和三個孩子亡故之後,一直打著要成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會的名義斂財,如果說林生斌當時沒有做出承諾,要成立基金會,那麼我相信他在當時未必能收到這么多人的支持。
可以說當初有多少人支持林生斌,如今就有多少人厭惡他。畢竟,他消費著大眾的同情心憐憫心,但是卻是一場空,什麼都沒有付諸於實際行動當中,這是一種欺騙行為,起碼在曾經支持過林生斌的人眼裡,林生斌讓他們在情感上金錢上都受到了欺騙。而今,紙包不住火,林生斌終究是敗露了。
林生斌是時候該給大眾一個真相了,不管是縱火案,還是基金會亦或是該給岳父岳母的遺產,總要有一個說法。
⑶ scp基金會是什麼意思
SCP基金會(英文名:Special Containment Proceres Foundation),是以一個怪誕科幻類的架空世界為主題的網路共筆文學小說集網站。
同時也是及其衍生的神秘組織,專門發現各種超自然現象、神秘生物等異常事件,統稱為「scp基金會」。
其本身運作不受任何國家組織干涉管轄,目標為收容世界上的異常現象、事件、個體等等,並統稱為「收容物」(即SCPs)。每個收容物都會有一個對應的編號(如SCP–XXXX)。
許多這些「物品」既可對人產生物理危險,又可對世界范圍的人群產生心理影響,動搖他們的個人信念,干擾他們的日常生活。基金會則致力於控制這些異常並將其收容,在不為外界所知的情況下保護著這個世界。
使命宣言
基金會於世界各地的暗處活動,目標是收容異常物品、個體及現象。其本身運作不受各個主要國家政府的司法管轄權、授權和委託的干擾。這些異常透過物理或心理危害對全球安全造成顯著威脅。
基金會維持常態,從而使世界各地的平民得以生存並避免陷入恐懼、猜忌或失去信念的境況之中,並從地外、異次元和外層空間的威脅中維持人類的獨立自主。
我們的任務有三方面:
1、控制
基金會控制異常以防止它們落入平民或敵對組織手中,透過廣泛觀察及監測並採取行動盡早攔截它們。
2、收容
基金會收容異常以防止它們的影響或效應散播,通過遷移、掩飾、拆除它們或是通過抑制或阻止公眾傳播它們的知識的方式進行。
3、保護
基金會保護人類免受異常的影響並保護異常本身直至它們被完全理解以及出現自它們的特性及行為上制定的新科學定理為止。如果異常被收容時被判定為過度危險,基金會或也會以將異常無效化或摧毀作為最後手段。
文檔特色
在SCP基金會的大多數的作品都是相互獨立的文章,詳細描述了某個SCP的特定收容程序及其性質,通常由一名或多名作者協作完成。在一篇典型的SCP文章中,異常事物會被賦予一個編號,並根據其收容難度將其歸類到一個項目等級中。
文章先會概述針對該SCP的特定收容程序和安全措施,然後對其性質進行詳細的描述,通常還會附加一些圖像、研究數據或SCP狀態更新日誌。
這些文章大多以偽科學的風格寫就,並伴有刪減的痕跡。SCP基金會的所有內容均使用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使得二次創作十分容易。截至2019年1月,SCP基金會的維基網站已收錄6000多篇SCP文件,以及大量的相關小說作品,其文章數量至今仍在不斷增加
SCP基金會包含了超過2000篇被稱為「基金會故事」的短篇小說。這些短篇小說以SCP基金會的世界觀為基礎,並聚焦於SCP基金會的工作人員或各種SCP實體上所發生的故事。
為布倫屋製片公司寫作的Gregory Burkart指出,一些基金會故事的情節黑暗而壓抑,而另一些則讓人覺得「出乎意料的輕快」。
SCP基金會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但其文章卻經常相互聯系起來,以創造出更為宏大的敘述。SCP基金會的編寫者可以創建相應的「設定」,用於將一些地點相同、人物相同或情節相似的SCP設定文章或基金會故事進行歸類。
許多「設定」都有一個專屬的中心頁,用於闡述該「設定」的基本概念並提供一些相應的信息,如相應故事發生的時間以及相關的人物角色等。
SCP基金會的文章風格迥異,其創作題材通常可歸類為科學幻想、都市奇幻以及恐怖小說。
⑷ 基金會虧損嗎
基金投資會有出現虧損的情況,薛掌櫃建議在選擇基金產品時,請選擇適合您風險承受能力的基金來投。
⑸ 法律咨詢:怎麼創建基金會,需要哪些手續
按照你的敘述,你個人想設立基金會的難度特大!
首先,你要募集到2000萬的原始基金!
基金會管理條例
來源: 民政部網站 時間:2008-04-15 15:0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基金會的組織和活動,維護基金會、捐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事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第三條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第四條 基金會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不得危害國家安全、統一和民族團結,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第五條 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六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下列基金會、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一)全國性公募基金會;
(二)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
(三)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
(四)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組織,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
第二章 設立、變更和注銷
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第十條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第十一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條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依據基金會的授權開展活動,不具有法人資格。
第十三條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第十四條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依照本條例登記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憑登記證書依法申請組織機構代碼、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將組織機構代碼、印章式樣、銀行賬號以及稅務登記證件復印件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和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事項需要變更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基金會修改章程,應當徵得其業務主管單位的同意,並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十六條 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按照章程規定終止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由於其他原因終止的。
第十七條 基金會撤銷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注銷登記。
基金會注銷的,其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同時注銷。
第十八條 基金會在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十九條 基金會、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以及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登記,由登記管理機關向社會公告。
⑹ 我這真有基金會的收容項目怎麼辦
正常收容的異常項目最高等級為卡特級,一旦異常被定為卡特級,往往就代表著它極難被基金會正常收容,或者根本就無法收容。
雖然顯存文檔中大多數卡特等級的項目都具有一定的危險性,有些甚至很有可能會造成大規模人員傷亡甚至世界毀滅級的事件發生,但基金對此評級的判定還是以收容難度為主。
有一點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基金會不是正常的公司機構,它和所有相關配套設施/人員存在的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確保異常狀況的正常收容,為了實現這個目標,基金會將不惜任何代價。
⑺ 林生斌律師回應未籌建基金會,他給出的理由能站住腳嗎
看了林生斌律師關於未籌建基金會的理由,我只想“呵呵”未免有些太牽強了。
7月9日林先生的律師回應,關於未籌建基金會的理由是,“林先生曾多次咨詢相關事項,但公益基金會的設立審批難度相當大,未能達成所願。”古話說的好“有志者,事竟成”,已經四年了,如果真的有意願去做這個事情,又怎麼會不成。
四年了“潼臻一生”都已經打造成了一個品牌,林先生靠這一品牌撈金無數,他在那段時間也可以算得上是風雲人物,如果真得想做公益基金會,怎麼可能會有難度,可能只要他說出口,政府相關部門都會幫他,難度可能是被杜撰出來的吧。
假設林先生的代理律師說的是事實,也無疑說明了他是個不守信的商人。
林先生的代理律師也說“林生斌沒有向他表示用賠償款捐給基金會”,但有記者的采訪及當時的報道為證,難道這林先生要反悔嗎?根據法律規定,具有救災以及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是不能撤銷的,也就是他不可以反悔的。
善良的我們都不願意相信林先生是詐捐,但如果一個有誠信的人,自己當著公眾說過的話,又怎麼不去做呢,再難也都會去做,更何況,他又不是一個人,還有團隊,有很多人幫他,也許用“永遠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來形容他更貼切。
⑻ 林生斌律師回應籌建基金會,籌建難度太大,網友有為這樣的回應買賬嗎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林生斌律師回應籌建基金會,籌建難度太大,網友為這樣的回應買賬嗎?這個問題其實不需要回答,網友為這樣的回答不買賬。但我相信每個人都還是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大家的看法也都有,稍微的或許差異很大的想法,所以我個人的認為是網友為這樣的回答不買賬。
綜上所述,我們不難看出網友對他的行為真的是厭惡之極,對她的承諾也是虛假的,我們不能再相信這個有血有肉的男人,他真的欺騙了太多太多,我們一直關注這件事情,我們也相信正義或許會遲到,但卻永遠不會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