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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管理局的職能

發布時間:2021-11-09 18:48:13

❶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是具體是干什麼的

主要職能:

  1.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社會保險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積極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努力提高保險基金征繳率。

  2. 嚴格按政策規定支付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保費用,具體實施本級統籌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各項工作,確保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3. 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運營和撥付。4.依法開展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少年兒童醫療保險、農村社會保險、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區居民醫療保險業務,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組織領導和統籌規劃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4. 查參保單位虛報冒領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檢查、監督、考核各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葯店執行醫保政策的情況。

  5. 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加強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保值增值。

  6. 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的宣傳、信訪工作,受理群眾有關社會保險的投訴舉報,做好咨詢服務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7. 制定市區社會保險各項業務經辦流程、規范和標准,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各縣級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8. 建立、維護市區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公共服務平台,保證參保單位及人員數據完整准確,加強對社會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綜合管理,做好社會保險基金平衡的預測算。

  9. 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加強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保值增值。承辦上級交辦的有關事項。

❷ 汕頭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負責經辦市區、中央和省駐汕行業單位的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等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繳費申報;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和終止工作;審核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三)承擔全市各項社會保險數據信息的採集、統計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市區、中央和省駐汕行業單位各項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檔案和個人帳戶的信息資料。
(四)匯總編制全市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表和報告;負責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和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情況的檢查指導。
(五)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擬定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與調劑的具體辦法;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管理、存儲、劃撥社會保險基金。
(六)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委託,進行與社會保險費征繳和待遇發放等有關事項的檢查、調查工作。
(七)負責市和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任職資格、業務培訓、工作考核以及人、財、物等各項管理工作;對各縣(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實行業務指導和人員專業培訓。
(八)參與社會保險宣傳工作,擬定社會保險宣傳具體計劃,並組織實施。
(九)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❸ 社會保險局干什麼的

社會保險局是負責本轄區社會保險基金的徵收和管理的政府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社會保險方針、政策,擬訂本轄區社會保險管理和經辦辦法、各項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完善社會保險政策、法規的意見。
(二)負責經辦本轄區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以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參保和費用徵收,公務員醫療補助費和家屬統籌醫療費的徵收以及相應險種項目待遇的審核和支付、服務、管理等工作。
(三)負責本轄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傷亡認定、待遇核准及撫恤金、喪葬費、遺屬困難補助核准。
(四)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對全市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
(五)受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負責工傷傷殘康復、工傷預防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社會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葯店提供的社會保險醫療服務進行管理和檢查監督。
(七)負責本轄區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確保基金安全和增值。
(八)負責本轄區社會保險信息數據的採集、統計、分析及依法公布;負責管理本轄區參保人員社會保險個人賬戶和社會保險檔案。
(九)負責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
(十)負責享受長期待遇的社會保險參保人及供養對象生存狀況審驗。
(十一)受本轄區政府委託負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和企業欠薪保障費徵收。
(十二)承辦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委、轄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❹ 社會保障局主要是做什麼的啊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1. 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擬訂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上述規劃和政策。

  2.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建立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負責境外人員在本市就業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市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

  3. 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配合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負責人才服務全國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4.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宏觀調控政策,完善最低工資制度和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5. 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規定和勞動關系協調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6. 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專業技術人員評價和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7. 負責國(境)外智力、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華(回國)工作或定居的管理,擬訂吸引國(境)外智力的有關政策,負責非教育系統出國(境)留學人員的派出和回國安置的協調工作,負責出國(境)培訓團組和人員的審核、管理工作。

  8.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計劃,負責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擬訂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9. 負責行政機關公務員的綜合管理,擬訂有關人員調配政策和特殊人員安置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本市榮譽制度、政府獎勵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政府公務員績效考核。

  10.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11. 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統籌擬訂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准,擬訂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銜接政策,統籌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組織編制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按規定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

  12. 負責擬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支付標准、診療項目、用葯及服務設施范圍、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葯店費用結算審核等管理辦法,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醫療制度改革相關政策。

  13. 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14. 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15.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社保基金管理局的職能擴展閱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上海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17號)的規定,設立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掛上海市外國專家局、上海市醫療保險辦公室牌子。

❺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 干什麼的

主要職能:(一)負責貫徹執行《勞動法》及有關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監察。 (二)宏觀管理全區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協調指導勞動力的合理流動,負責國家政策性安置勞動力工作。 (三)宏觀管理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對各類職業 技能培訓機構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就業 前職業技能培訓和再就業培訓工作。 (四)對全區勞動者的工資總量及勞動報酬進行宏觀管-1-理。 (五)對用人單位用工、勞動合同簽訂、勞動條件、工 作時間、工資收入、繳納社會保險金、職工福利、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並定期對各類經濟組織進行書面勞動年檢;負責市屬企事業單位、個體私營企業的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和勞動信訪的接待、處理等工作;負責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六)制定全區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事業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社會保障政策,編報社會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負責全區社會保險事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養老金、失業救濟金的發放工作,負責參保人員離退休待遇的審核、審批和調整工作。 (七)負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核定和給付工作,並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進行規范管理和監督。 (八)管理和指導就業服務中心、勞動力市場的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❻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是干什麼的

主要職能:(一)負責貫徹執行《勞動法》及有關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監察。
(二)宏觀管理全區勞動力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勞動就業工作;協調指導勞動力的合理流動,負責國家政策性安置勞動力工作。
(三)宏觀管理全區職業技能培訓工作;對各類職業
技能培訓機構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在職職工技能培訓和失業人員、企業下崗職工就業
前職業技能培訓和再就業培訓工作。
(四)對全區勞動者的工資總量及勞動報酬進行宏觀管-1-理。
(五)對用人單位用工、勞動合同簽訂、勞動條件、工
作時間、工資收入、繳納社會保險金、職工福利、勞動保護、
未成年工保護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糾正,並定期對各類經濟組織進行書面勞動年檢;負責市屬企事業單位、個體私營企業的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和勞動信訪的接待、處理等工作;負責勞動能力鑒定工作。
(六)制定全區養老、失業、醫療保險事業發展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貫徹實施國家有關社會保障政策,編報社會保險基金年度預決算,負責全區社會保險事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養老金、失業救濟金的發放工作,負責參保人員離退休待遇的審核、審批和調整工作。
(七)負責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的核定和給付工作,並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葯店進行規范管理和監督。
(八)管理和指導就業服務中心、勞動力市場的工作。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❼ 社保局是干什麼的

社保局的全稱是: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局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受主管部門委託,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社會保險政策;

2.指導各縣(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有關社會保險工作;

3.組織實施市本級社會保險工作計劃,加強業務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證計劃按時完成;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兩線管理工作,及時向地稅部門提供各項社會保險徵收的原始資料,負責按時撥付各項社會保險基金;

5.負責辦理企業參保登記和職工參保、轉移、終止、中斷等手續,統一核定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審核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工傷、生育等費用,並按期足額支付;

6.建立各項社會保險業務台賬,定期與企業、職工個人賬戶進行核對,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系統計算機開發利用,對各項賬、卡和冊進行檔案化、計算機化管理;

7.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8.負責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算和決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稽核工作,負責編制全市社會保險會計、統計和信息工作;

9.負責承辦市政府和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❽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是需要做什麼工作,單位職能是什麼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本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管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繳費信息。

職能 :

  1. 負責組織指導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的要求,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運營以及監督基金的儲存、增值工作。

  2. 負責制定和完善全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各項財務規章制度,加強財會基礎性工作建設,搞好財務電算化。定期或不定期地開展財務檢查,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

  3. 負責組織開展全省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會計核算工作,搞好各項基金的收支平衡與調度,確保基金支付需要;編報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財務報告,匯總各種財務報表,並按時向省勞動保障廳和其他有關部門報送。

  4. 負責制定和實施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和指導性意見,失業保險經辦業務的操作規程和工作方案,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操作規程、工作方案和有關規定以及全省基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經辦業務的工作。

  5. 負責全省企業養老保險業務的檢查、指導和督促工作。

  6. 負責全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機關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工傷、生育保險業務人員的培訓工作。

(8)社保基金管理局的職能擴展閱讀:

統籌范圍內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其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基金結算和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養老、醫療保險的參保結算;少年兒童住院大病醫療保險、居民醫療保險的申報繳費,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經辦及發放;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參保人員繳費記錄、個人賬戶管理以及各項社保待遇的審核結付、社會化發放等。

❾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是公務員單位嗎

是。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為依照公務員管理的副處級事業單位,直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管理。

根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委託,負責做好轄區用人單位員工工傷認定,工傷救治及其傷殘康復管理工作,監督用人單位按規定償付未參保員工工傷待遇。負責對轄區用人單位和員工遵守執行社會保險政策,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

(9)社保基金管理局的職能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即社保局(下同)是事業單位,隸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工作職能有明確要求和規定,機構設置應該圍繞要求設定,內部負責養老保險、社會保障等重點工作的部門必須按要求設置,並明確相關職責,做好與上級單位的工作對接。

根據社保局的工作職能,一般設置辦公室,財務室和各類業務室,業務室應該將養老保險、社會保障、農村醫保等單獨設立科室,行使相關職能,還應設立對外服務窗口,為大眾提供優質便捷的社保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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