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國養老基金會有三千名養老金嗎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經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充分採納公眾建議,進行了修改完善,日前由國務院正式印發,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養老基金實行中央集中運營、市場化投資運作,由省級政府將各地可投資的養老基金歸集到省級社會保障專戶,統一委託給國務院授權的養老基金管理機構進行投資運營。基金投資運營採取多元化方式,通過組合方案多元配置資產,保持合理投資結構。目前只在境內投資;嚴格控制投資產品種類,主要是比較成熟的投資品種;合理確定各類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股票等權益類產品合計不得超過資產凈值的30%;國家對養老基金投資運營給予專門政策扶持,通過參建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參股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等方式,保證養老基金投資獲取長期穩定的收益。
《辦法》強調,養老基金投資運營,必須堅持安全第一的原則,嚴格控制風險。明確受託、託管、投資等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投資管理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風險管控,維護公眾利益;相關工作人員要遵守職業規范,嚴禁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和他人謀取利益;投資機構和受託機構分別按管理費的20%和年度投資收益的1%建立風險准備金,專項用於彌補養老基金投資可能發生的虧損。
㈡ 養老基金會機構的主要作用是什麼
退休或養老基金會這類機構是指僱主或雇員按期交付一定比例的工資,在退休後,可取得一次付清或按月支付的退休養老金。
20世紀80年代以前,該類基金運營簡單化,即主要用於購買國債和存在銀行生息;80年代以後,由於西方國家的人口老齡化問題越來越突出,完全依靠增加企業和個人負擔來籌集足夠的養老基金越來越困難,因而80年代至90年代初,養老基金運營開始轉向股市化,即越來越多的養老基金投向企業股票和債券;90年代以來,養老基金運營開始走向國際化,即養老基金投向海外證券市場的比例不斷上升,這是因為海外投資回報率比國內市場要高。
㈢ 養老基金會引發虧空嗎
養老基金本身不會引發虧空,只要用與他投資,就有引發虧空的風險。
㈣ 以個人名義成立一個以養老為主的基金會如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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