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保定公基金個人帳戶查詢
保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查詢用身份證登錄或是去管理中心查詢
② 保定住房公積金查詢密碼是什麼
目前公積金查詢有以下方式:
1、網站查詢。登陸中心官網,點擊個人公積金查詢,輸入身份證號、用戶密碼及驗證碼。用戶初始密碼為身份證後六位數字,最後一位是X的,需去掉。找回密碼需本人持身份證到中心辦理。繳存明細查詢需在中心前台或自助查詢機上查詢。
2、12329服務熱線查詢。撥打12329熱線按語音提示查詢,查詢密碼111111。外地用戶撥打前面加區號0312。
3、中心自助查詢機查詢。用戶初始密碼為身份證後六位數字,最後一位是X的,需去掉。
(2)保定市公基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報條件:
1.本人或為未婚子女購買自住商品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無房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的;
4.償還貸款本息的;
5.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的;
6.離休、退休的;
7. 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被判刑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0.因參軍、上學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11.到國外或港、澳、台地區定居的;
12.在集中託管戶託管兩年以上的;
13.單位宣告破產的。
③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電話是多少
3195630
④ 保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是多少 想提取公積金在哪辦
部門名稱
聯系電話
部門名稱
聯系電話
中心歸集處
3195611
唐縣管理部
6420163
中心貸款處
3195600
安新縣管理部
5326116
涿州市分中心
6672812
淶水縣管理部
4530449
定州市分中心
2328678
望都縣管理部
7826956
高碑店市管理部
5592628
阜平縣管理部
7225227
⑤ 保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具體位置謝謝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地址:朝陽北大街1399號
交通路線:
35路、102路、107路、502路、62路、29路、207路
⑥ 保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具體位置
保定市朝陽大街1399號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成立於2002年12月27日,為直屬市政府的正縣級事業單位。中心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處、財務會計處、網路信息處、審計稽核處、貸款管理處、歸集執法處7個處室及機關黨委、工會、共青團、婦委會,下設25個縣(市、區)分中心、管理部,實行垂直管理。
(6)保定市公基金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機構職能:
主要負責全市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核算等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管理運營住房公積金,提高城鎮居住水平,相關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擬定;全市(含縣、市、區及駐保單位)住房公積金運營管理,購房補貼基金,售房款,集資建房款,支持住房建設資金,租賃保證金等其他住房資金的管理,住房公積金職工個人貸款服務;縣(市)及駐保單位住房公積金分支機構的管理。
⑦ 保定住房公積金查詢電話是多少
保定住房公積金查詢熱線:16855555 2.保定住房公積金網上查詢:http://www.bdgjj.gov.cn/3.保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櫃台查詢:持本人身份證到管理中心查詢;
網站最近不能用。
⑧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隸屬哪個部門管理是市政府嗎具體哪個部門高分懸賞,急,請專業大蝦指教!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2003年4月正式組建成立,為市政府直屬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正縣級事業單位。機關內設辦公室、人事處、紀檢監察室、歸集管理處、貸款管理處、財務會計處、審計稽核處、網路信息處、縣市處、政策法規處、資產管理部共11個處室(正科級)及工會、共青團、婦委會、機關黨委等專職機構,下設1個分中心和 25個管理部(正科級),全面實行垂直管理,總編制人員167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市區及22個縣(市)住房公積金歸集、支取、貸款管理。
⑨ 保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咋打不開了
可能系統升級最近都打不開,等等看吧
⑩ 保定雙勝街到公積金中心的公交有幾路
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地址:朝陽北大街1399號
路線:雙勝街步行約270米,到達前衛路小學(第一中心醫院)站 ,乘坐29路,經過15站, 到達北方建設公司站,步行約140米,到達保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