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你的事故責任和實際損失,不需要到4s電店的,外面的綜合修理廠也是可以的
B. 簡述汽車保險理賠中的定損原則
1、車險定損「以修為主」,主要是將汽車修復至事故前的正常狀態,能修不換;
2、以「保障范圍」為原則,不屬於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障范圍的,不予定損;
3、分清保險事故,確定一次保險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不是同一時間的事故造成的損失,不予認可,這一點對於擴大損失的鑒定非常重要。
4、定損價格堅持以市場為准,有價有市,不偏不倚,公正原則。
C. 車險理賠大案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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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損失比較嚴重一般過去看車定損的查勘員都有金額許可權。比如5000或者一萬的。具體可能每個公司要求不一樣。超出了他們也沒有權利處理就得上報安排大案人員負責定損處理了。。。
D. 保險公司定損怎麼規定
車輛定損沒有時間規定,但是保險報案有時間規定。
國家對車險定損時間並沒有硬性要求,如果發生了交通事故,雙方不能協商解決,需要打電話通知交警處理。與此同時,打算走保險的需要向保險公司及時報案,然後再去定損。
保險報案是有時間規定的,根據保險法的規定是:車險事故發生後,必須48小時之內報案。一般的情況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想走保險的車主都是當場報案。
報案之後,保險公司勘查人員會在接到公司內勤通知後1個工作日內,完成事故現場、車輛損失的勘查和檢驗工作。如果是異地出現,一般會委託當地保險公司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定損。
車險定損後,根據車險種類和交通事故性質,每一單保險的理賠速度都有所不同。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在一周左右的時間可以完成理賠。
(4)保險理賠大案定損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車輛定損流程
1、接到報案後及時與被保險人聯系,並在電話中了解大致事故原因及車輛信息。
2、有現場則需要在約定的時間內趕赴現場,進行查勘(拍照)。先了解事故機理,判定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且需要不需要統治交警勘察。然後制定維修方案,並繕制查勘報告。
3、收集理賠資料。
4、定損(定損中提到維修方案如需拆檢,應到修理廠作內部件拍照定損工作),經核損後,通知被保險人是否同意核損後金額,若無異議則可開始理賠。
5、錄機等待核賠。
6、核賠通過,通知被保險人領賠款。
車險定損一般由同城保險公司查勘人員負責。查勘人員需要從事故現場痕跡來判斷責任歸屬,所以出交通事故後車主需及時保險好現場。如果車主擔心阻塞交通或因特殊情況要將汽車駛離現場,車主也需要標明事故現場狀況,比如拍攝事故現場照片。這樣車主可掌握理賠根據,同時不會造成交通阻塞。
E. 定損理賠
定損
當被保險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保險公司的第一件事就是出現場查勘定損。車輛的定損涉及到維修、製造和車主多方面的技術和利益,它是整個車險服務中矛盾比較突出的部分。
定損人員通過出現場,拍攝事故照片,查清車輛的損壞部件,分別確定予以更換或維修,最後確定損失情況。但是,一輛汽車有成千上萬個零件,不同種類的汽車零件的型號與價格都不相同。專業定損人員也常常由於信息掌握不充分而產生諸多困惑,感到無所適從,這已成為車輛保險業的症結之一。
理賠
當一名合格的駕駛員駕駛車輛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以便保險公司派員查勘定損。在此要特別強調一下時間問題,因為保約有規定,一旦超過報案期限,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目前我國各保險公司的汽車保險的報案期限一般為24小,即在事故發生24小時之內,報案者攜帶保單正本、保費付款收據、車輛行駛證、駕駛執照等有關證明材料,到保險公司指定的地點支報案。車輛事故按照發生的關系來分,可分為單方事故、雙方事故和多方事故,如果發生的是雙方和多方事故應及時通知當地交通管理部門,只有收到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責任後,保險公司才按照責任的大小來承擔被保險人分擔的國家規定的各項合理費用。
被保險人事故後向保險公司要求索賠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出險通知書(加蓋被保險人印章);
2.交警部門責任認定書、調解書原件(非單方事故);
3.各項損失費用的原始單證(或復印件加蓋交警部門公章);
4.如有人受傷,住院治療應在縣級以上醫院並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書;
5.如有人員死亡,應提供死亡人員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銷戶證明及家庭成員情況證明,保險公司將根據提供的證明進行相應的補償。
F. 車險重大賠案的管理意義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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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上,賠付率越高的業務,手續費越低;反之,賠付率越低的業務,手續費就越高。由此可見,手續費的高低從根本上講是受市場機制制約的。促進市場競爭才是迫使保險公司加強管理、降低手續費比例,從而降低成本,減少保費漏損的最有效途徑。一些保險公司內部控制薄弱,一些分支機構也令人費解地響應提高手續費的訴求,這種呼聲的背後恐怕是想藉此擴大成本,多提費用,費用多了就可以多花錢、多分錢吧。還有的保險機構以代理人的名義提取支付了為數不少的手續費,但實際上根本沒有到代理人手裡,而到了某些小集團甚至個別人的腰包里。這些進一步加劇了保費漏損的嚴重程度。同時,除了保費漏損外,由於保險公司管理失控,定損員、汽修廠甚至維修工的機會主義行為導致的不正常賠款漏損也加劇了理賠難的現象。由於有些保險公司理賠中的各種關系沒有理順,缺乏制度性的規范,導致一些定損員、汽修廠甚至維修工單獨或聯合「吃保險」的機會主義行為,從而使得賠款「虛增」,賠款中的很大一部分成為「唐僧肉」,被一小撮人瓜分,而被保險人則沒有獲得完全意義上的補償。另外,對賠付率的不合理的考核體制也是理賠難的重要原因。一些公司出於利潤的考慮,對分支機構的考核指標中往往要求某項業務的賠付率不能超過一定的比率,而分支機構為了滿足考核指標的要求,盡量壓低賠付率。保險公司出於盈利的考慮,通過賠付率指標對分支機構提出承保利潤的要求,這本無可厚非。但賠付率考核指標是一個靜態概念,而實際經營中的賠付情況卻是動態的,用一個靜態的標准去考察動態事物,肯定是有問題的。事實上,影響賠付率的因素很多,賠付率攀升,可能是因為出現了重大災害,也可能是核保沒有做好,整體業務質量不高,還可能是因為核賠工作不到位等等。既然賠付率受多種因素影響,在賠付率指標考核時如果不細加分析,採取「一刀切」的辦法,則肯定是不合理的。從理論上來說,只要核保和核賠做好了,其他的當賠則賠,即便保險公司賠得個底朝天也應該在所不惜,因為理賠真正體現了保險的補償和保障功能。因此,理賠應該實事求是,充分體現客戶需要原則,該賠多少就賠多少,不能因為顧忌賠付率指標就損害被保險人的利益,通過壓低賠付率來人為地「創造」承保利潤。最後,有的公司將未決賠款作為利潤調節器,拖延賠款。如有的保險公司為了出利潤,用積壓未決賠案實現利潤指標,採用延期賠付的辦法,把賬面成本降下來,從而造成了保險賠案的積壓。綜合所述,理賠難的主要原因在於保費漏損,而保費漏損的背後則是保險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經營不理性、內控薄弱以及價值規律扭曲等深層次原因。同時,由於管理失控導致的賠款漏損、不合理的賠付率考核體制以及不完善的財務制度也是理賠難的重要原因。因此,治理理賠難的不誠信問題就不能停留在口號上,而需要進行一系列的制度創新和制度變革。這至少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通過制度創新減少乃至杜絕保費漏損。為此,要真正改善保險公司的治理結構,加強內部控制,從而使其走向理性化經營軌道,以體制改革培育保險市場微觀基礎,促使管理者的經營理念發生根本性的變化,經營行為更加規范、理性,從而從根本上杜絕「保費漏損」;充分尊重市場,發揮市場機製作用,促進市場競爭,迫使保險公司加強管理、降低手續費比例;繼續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治理商業賄賂活動,遏制車險經營領域的手續費居高不下、違規退費等行為,為車險的經營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強化車險代理的競爭機制,實現車險代理渠道多樣化,積極探索發展車險的直銷方式,通過競爭壓縮原先被中介侵佔的高額利潤;第二,通過加強內部管理和強化制度性約束遏制理賠中各方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杜絕賠款漏損;第三,以客戶為導向,改變不合理的賠付率考核體制,將公司的主要精力放在降低費用和成本方面,並以次獲取承保利潤,而不是通過壓縮賠款來人為地「創造」承保利潤;第四,嚴格按照《保險公司非壽險業務准備金管理辦法(試行)》及《實施細則》規定的標准計提責任准備金,徹底結束准備金提取的「雙軌制」模式,徹底解決車險經營中未決賠款准備金管理中存在的「標准不一」問題,真實地反映保險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強化對經營管理者的監督和制約;第五,完善保險公司業務數據統計分析披露制度,實現市場數據資源的行業共享。並通過行業協會組集專業技術力量,開展全國性的車險費率精算工作,夯實車險精算的技術基礎。
G. 《財產保險公司理賠費用管理辦法》(保監發〔2019〕7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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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大綱:
一、綜合題部分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修訂)
(二)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09〕1號)
(三)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保監會令〔2010〕2號)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五)保險基礎知識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涉及保險業市場競爭的條款
(七)《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分則部分涉及高管人員職務犯罪的條款
(八)關於向保監會派出機構報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內部審計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08〕56號)
(九)關於印發《保險業內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預警和查處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7〕127號)
(十)關於印發《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的通知(保監發〔2010〕12號)
(十一)關於貫徹實施《保險公司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0〕26號)
(十二)關於明確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0〕49號)
(十三)再保險業務管理規定
(十四)保險許可證管理辦法(保監會令2007年第1號)
(十五)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十六)關於《保險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有關事宜的通知(保監發〔2007〕70號)
(十七)保險公司中介業務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十八)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十九)保險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規定
(二十)關於印發《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培訓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保監發〔2008〕27號)
(二十一)關於嚴厲打擊利用保險業務從事商業賄賂行為的通知(保監發〔2010〕106號)
(二十二)關於改進服務質量落實服務承諾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11〕16號)
(二十三)關於印發《保險監管人員行為准則》和《保險從業人員行為准則》的通知(保監發〔2009〕24號)
(二十四)保險統計管理暫行規定
(二十五)江蘇省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開業統計與信息化驗收指引細則
(二十六)關於做好四級機構數據維護工作的通知
二、專業題部分
(一)產險部分:
1.關於印發《江蘇省產險公司分支機構和高級管理人員發展指引》的通知(蘇保監發〔2011〕83號)
2.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二)壽險部分:
江蘇人身保險監管政策參考(2011電子版)
(三)中介部分
1、代理
(1)《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
(2)《關於進一步完善保險代理合同有關問題的意見》(蘇保監發〔2005〕13號)
(3)《關於印發<江蘇省農村保險營銷員資格分類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蘇保監發〔2008〕78號)
2、經紀
(1)《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
(2)《關於規范保險經紀機構參與大型商業保險及各類招投標業務的通知》(蘇保監發〔2007〕150號)
3、公估
(1)《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
(2)《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
H. 保險理賠管理制度
比較復雜一點/
從流程開始:接報案--調度--查勘--定損--核損--收集單證--理算--核賠
然後針對每個環節再做一下具體的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