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制定和理的家庭教育投資規劃
若單單是教育投資規劃的話范圍就很小了,給你兩個建議,基金,保險。具體情況結合了自身狀況自己選吧。記住你投資的目的,專款專用,不要混淆
『貳』 如何成立家族性質的教育基金會
家族性質的交易基金會應屬於非公募性基金會,可以依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設立,最低原始金額為人民幣200萬元。『叄』 家庭教育基金如何配置
家庭財務生命周期是根據生命和家庭特徵來界定的,形象地說就是築巢期、滿巢期和空巢期,剛剛生育寶寶的階段亦即築巢期。
如今家庭都是獨生子女,每一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擁有美好的未來,美滿生活,教育先行,所以積累家庭教育基金顯得尤為重要。家庭教育基金的特點是長期性,跨期20年以上,其中又根據孩子不同的就學階段呈現出不同的支出特徵,前6年主要以積累為主、小額支出,隨後9年義務教育階段支出穩定增加,之後高中3年支出又上一新台階,而最後4年大學階段支出則到達頂峰。
一般來說,擺放較長時間不動的資金可以多配置在高風險領域,比如股票、基金等,近期可能需要使用的資金一般要求流動性較強,適宜配置為貨幣市場基金、銀行存款等低風險領域。但是,作為家庭教育基金來說,其性質雖然是一筆長期投資,但由於它的剛性支出的要求以及穩定成長性的要求,我們仍然不能把它視同為高風險投資,因而即便是長期投資也應該適度控制風險資產比例。建議初始階段將最高風險資產比例控制在70%左右,隨著時間的推移,6年後孩子就讀小學時降低10%的風險資產,隨後小學五年期間再降低20%風險資產,初中三年期間再降低20%風險資產,再經過高中三年將風險資產比例降低至10%,以應對大學的就讀。
高風險資產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ETF基金、分級基金的高風險部分等,低風險資產包括銀行存款、銀行固定收益理財產品、二級債基、債券、貨幣市場基金等產品。上述提及的配置比例也並非一成不變的,在進行資產調配時不僅要把握時間進度,更應該因時而異。比如說當市場行情十分低迷的時候,就應該大幅削減高風險資產,最大限度做好財富保護,以期市場回暖時留有力量更主動地出擊。在具體選擇基金定投時也並非是一成不變、一投20年的,除非你找到一隻值得持有20年的基金,而這對於中國現有的基金市場來說要求過高了,所以較為合適的做法是每一隻所持有的基金漲幅超過20%以後鎖定盈利退出,再甄選其他基金重新投資,否則就有可能會被過山車似的基金業績表現抹平了收益。北京銀行
買保險 五步走
我想買份保險,但不知從何下手?付小姐
正確投保流程如下:
一般來說保險主要是提供保障,如果你打算用它投資賺錢,請不要選擇購買保險。因為你所交的錢是稱作保費,不是投資的本金。
二、估計下保費支付能力(繳多少,繳多久)
買保險的目的是為了預防和減少將來不確定事項發生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經濟損失,如果你現在支付的保費過重很有可能給現在的生活增加負擔,如果在交費期內你不能履行繳納保費的義務,其結果是保險不會保你(過了60天寬限期保險責任中止),並且你也不能全額退回所交的保費;如果交得過少,不是保額不足就是保障不全,起不到防患和轉移風險的作用。
保險是一種合約,所有保險的利益、義務都在合同中約定,所以產品比公司重要,如果你不注重產品而只是注重公司和代理人,有事發生並不一定能獲賠,要獲賠的前提是你購買了該公司的該保險產品,並取得了獲賠條件。為你尋找理賠的理由只不過是廣告,你要是信了會後悔終生。
比如投保的是意外險而沒有意外醫療,如果受傷醫療費用還得自己出。
四、了解具體的保險產品
保險產品的載體是保險合同條款所組成的保險合同,計劃書或產品介紹一般只有利益或利益演示,如果你不注重合同條款而是輕信計劃或代理人口說,很有可能你的權益會受損。
五、如果對上述還是不理解也沒有興趣去了解,那麼你只有請個代理人把你的情況講給他,由他幫你完成你驗收就是了。
這是個分工細化的時代,專業的事委託給專業的人,然後按你的標准去驗收,可以為自己省下時間和精力,在自己所從事的行業中你或許更有建樹。信誠人壽
老股民變身老彩民
最近聽說登錄網上銀行福利彩票投注服務平台,可以像炒股一樣隨時隨地投注買彩票是真的嗎?李先生
銀彩通系統是銀行為個人彩票投資者提供的利用銀行活期儲蓄帳戶作為購買彩票的結算帳戶,通過銀行的電話銀行、網上銀行或支付寶等其他自助支付方式購買福利彩票的一種金融理財平台。
招商銀行、交通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用戶開通網上銀行和銀彩通功能,通過網銀或支付寶充值後就可以利用銀彩通帳戶購買福彩。
浦發銀行
『肆』 喀什地區貧困家庭大學生教育自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補助準是
喀什地區貧困家庭大學生教育自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補助誰是是,那你貧困大學生當然需要去補助他了,政府非常棒。
『伍』 現在在孩子的教育基金的事情,請教一下盈亞證券咨詢,怎麼做家庭教育基金理財計劃才合理
家庭教育理財基金,在越早的時候就開始計劃執行越好,可以每個月存入一定收入作為教育基金,等到小孩上學的時候就沒有那麼大的壓力,並且還可以進行適當地投資,做一些保本理財方式,增加收入;如果還有閑錢的話,小孩購買保險還是很有必要的。更多理財資訊可以,可以關注盈亞證券咨詢。
『陸』 家庭教育黃金三十二條定律
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每位母親都應努力探索一些「心理規律」的積極或消極影響,並趨利避害地發揮它們的作用,從而科學地引導孩子成為自己理想中的人中之龍、人中之鳳!
心理規律一:超限效應
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有一次在教堂聽牧師演講。最初,他覺得牧師講得很好,使人感動,准備捐款。過了10分鍾,牧師還沒有講完,他有些不耐煩了,決定只捐一些零錢。又過了10分鍾,牧師還沒有講完,於是他決定一分錢也不捐。等到牧師終於結束了冗長的演講開始募捐時,馬克·吐溫由於氣憤,不僅未捐錢,還從盤子里偷了兩元錢。
這種刺激過多、過強和作用時間過久而引起心理極不耐煩或反抗的心理現象,被稱之為「超限效應」。
超限效應在家庭教育中時常發生。如,當孩子犯錯時,父母會一次、兩次、三次,甚至四次、五次重復對一件事作同樣的批評,使孩子從內疚不安到不耐煩乃至反感討厭。被「逼急」了,就會出現「我偏要這樣」的反抗心理和行為。
可見,媽媽對孩子的批評不能超過限度,應對孩子「犯一次錯,只批評一次」。如果非要再次批評,那也不應簡單地重復,要換個角度、換種說法。這樣,孩子才不會覺得同樣的錯誤被「揪住不放」,厭煩心理、逆反心理也會隨之減低。
心理規律二:羅森塔爾效應
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羅森塔爾曾做過這樣一個試驗:
他把一群小白鼠隨機地分成兩組: A組和 B組,並且告訴A組的飼養員說,這一組的老鼠非常聰明;同時又告訴 B組的飼養員說他這一組的老鼠智力一般。幾個月後,教授對這兩組的老鼠進行穿越迷宮的測試,發現 A組的老鼠竟然真的比 B組的老鼠聰明,它們能夠先走出迷宮並找到食物。
於是羅森塔爾教授得到了啟發,他想這種效應能不能也發生在人的身上呢?他來到了一所普通中學,在一個班裡隨便地走了一趟,然後就在學生名單上圈了幾個名字,告訴他們的老師說,這幾個學生智商很高,很聰明。過了一段時間,教授又來到這所中學,奇跡又發生了,那幾個被他選出的學生現在真的成為了班上的佼佼者。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呢?正是「暗示」這一神奇的魔力在發揮作用。
每個人在生活中都會接受這樣或那樣的心理暗示,這些暗示有的是積極的,有的是消極的。媽媽是孩子最愛、最信任和最依賴的人,同時也是施加心理暗示的人。如果是長期的消極和不良的心理暗示,就會使孩子的情緒受到影響,嚴重的甚至會影響其心理健康。相反,如果媽媽對孩子寄予厚望、積極肯定,通過期待的眼神、贊許的笑容、激勵的語言來滋潤孩子的心田,使孩子更加自尊、自愛、自信、自強,那麼,你的期望有多高,孩子未來的成果就會有多大!
心理規律三:南風效應
南風」效應也稱「溫暖」效應,源於法國作家拉·封丹寫過的一則寓言:
北風和南風比威力,看誰能把行人身上的大衣脫掉。北風首先來一個冷風凜凜、寒冷刺骨,結果行人為了抵禦北風的侵襲,便把大衣裹得緊緊的。南風則徐徐吹動,頓時風和日麗,行人覺得春暖上身,始而解開紐扣,繼而脫掉大衣,南風獲得了勝利。
故事中南風之所以能達到目的,就是因為它順應了人的內在需要。這種因啟發自我反省、滿足自我需要而產生的心理反應,就是「南風效應」。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家庭教育中採用「棍棒」、「恐嚇」之類「北風」式教育方法是不可取的。實行溫情教育,多點「人情味」式的表揚,培養孩子自覺向上,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心理規律四:登門檻效應
日常生活中常有這樣一種現象:在你請求別人幫助時,如果一開始就提出較高的要求,很容易遭到拒絕;而如果你先提出較小要求,別人同意後再增加要求的分量,則更容易達到目標,這種現象被心理學家稱為「登門檻效應」。
在家庭教育中,我們也可以運用「登門檻效應」。例如,先對孩子提出較低的要求,待他們按照要求做了,予以肯定、表揚乃至獎勵,然後逐漸提高要求,從而使孩子樂於無休止地積極奮發向上。
心理規律五:貼標簽效應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由於兵力不足,而戰爭又的確需要一批軍人。於是,美國政府就決定組織關在監獄里的犯人上前線戰斗。為此,美國政府特派了幾個心理學專家對犯人進行戰前的訓練和動員,並隨他們一起到前線作戰。
訓練期間心理學專家們對他們並不過多地進行說教,而特別強調犯人們每周給自己最親的人寫一封信。信的內容由心理學家統一擬定,敘述的是犯人在獄中的表現是如何地好、如何改過自新等。專家們要求犯人們認真抄寫後寄給自己最親愛的人。三個月後,犯人們開赴前線,專家們要犯人給親人的信中寫自己是如何地服從指揮、如何地勇敢等。結果,這批犯人在戰場上的表現比起正規軍來毫不遜色,他們在戰斗中正如他們信中所說的那樣服從指揮、那樣勇敢拼搏。後來,心理學家就把這一現象稱為「貼標簽效應」,心理學上也叫暗示效應。
這一心理規律在家庭教育中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例如,如果我們老是對著孩子吼「笨蛋」、「豬頭」、「怎麼這么笨」、「連這么簡單的題目都不會做」等
『柒』 家庭教育金點子:如何培養孩子的良好行為習慣
泰興市分界鎮中心小學 周紹新
現在的孩子獨生子女居多,家庭教育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所以孩子們身上浮現出一些不良傾向。如:自私任性,自由散漫,膽小怕事,孤僻冷淡,目中無人,自理能力差,自控能力差,注意力不集中,做事不認真,挑吃挑穿,不愛惜物品,缺乏同情心,不肯幫助人,怕做作業,與父母蠻纏,見客不禮貌,成為當今實施素質教育的當務之急。
家長應十分重視孩子以下習慣的養成:按時作息的習慣,勞動習慣,取放物品有序的習慣,文明禮貌,各種姿勢習慣等等。不要以為這些是小事,不注意教,孩子就不懂。習慣養成並不容易,做父母的一要指教,二要示範,三要督查。要從點滴抓起。要堅持訓練。以文明禮貌習慣為例,要訓練孩子禮貌用語,禁止粗話,要讓他們懂得尊敬長輩,讓坐,倒茶,問候。要讓他們懂得愛護弱小,肯幫助小同伴。還要讓他們懂得回報父母對他們的愛,在各種場合不隨意動別人的東西,不打擾別人的活動,能樂意把自己的東西與別人分享,不任性發脾氣,等等。總之,培養孩子良好的行為習慣,要從件件小事做起,並且通過訓練要能鞏固下來,對已有的不良行為習慣,要認真加以矯正。這就要求我們的家長,眼要尖,耳要靈,心要細,嘴要巧,手要勤。要手把手地教,直到抓出成效來。
培養孩子良好的行為習慣,重在得法。在這里,我們特別強調心理疏導問題。要教育好孩子,不懂得孩子心理可不行。在許多情況下,我們不少家長同志的願望是好的,可就是教育效果不行,這其實是一個教育是否得法的問題。不少家長有如下感受:孩子變得越來越不聽話了,孩子不肯跟自己說心裡話了,孩子現在做事總愛躲著父母了等等。這些究竟是為什麼。稍加分析,不難看出,是由於父母教育不當,使孩子產生了心理障礙,所以,家庭教育中要十分重視心理疏導。要做到這一點,家長必須注意以下三條:
一要與孩子建立起良好的信任關系。中國家庭父母與孩子之間往往是不平等、不民主的,其實,父母的權威有時是靠不住的,要使你對孩子的教育是成功的,父母必須與孩子心理溝通,要能溝通好,信任是最重要的。好父母永遠應該是低姿勢、高姿態的,只有你的姿勢低了,孩子的問題才會自然流向你,有事才會和你商量,有話才肯跟你說。同時,你的高姿態,你的理解和寬容又會贏得孩子對你的信任和敬佩。
二是對孩子的關愛不要過度。愛孩子永遠是正確的,但過度了就是錯誤的。現在家長溺愛孩子的現象屢見不鮮,這也帶來了不少心理問題。父母過緊的擁抱會窒息孩子,過度的保護,會給孩子帶來不安全感。因為安全感是建立在能夠用自己的努力去對付和處理問題的基礎上的。孩子行為習慣的養成,要靠孩子自己去實踐,父母是不可以替他們去做的,再說替孩子做他們能做又願意做的事,是對孩子積極性的最大打擊。
三是學會尊重孩子,小孩子也是有自尊心的,他們也需要面子,父母在教育孩子時,不要過多訓斥,給孩子留點面子,教育效果才會更好。
『捌』 如何應對家庭教育經費的高需求性增長
1、隨著國際競爭的日益激烈,越來越多的國家認識到了人才的關鍵性,紛紛調整了人才方面的策略,而與人才價值同時提高的是人才培養的費用。據中國人民銀行的一份調查數據顯示:目前百姓存錢的目的中,「為孩子攢教育費」一直高居榜首,而且遠遠高於養老、自身保障等其他需求。
2、針對目前教育費用增長的現象,每個家庭都應該對教育金進行一個合理的長期規劃。由於教育金持續周期長、費用大、沒有彈性決定了它風險承受能力極小,應該選擇穩健的投資方式。目前,最常見的穩健教育金的投資方式有教育儲蓄、教育保險,還有基金定投、國債。區別於其他方式,保險作為規劃教育金的方式,能切實有效地做到專款專用。同時在子女教育規劃中要著重關注高支出的特殊教育階段,保證孩子有充足的費用應對需求。需要提醒的是,教育規劃要提早,防止和養老等其他人生需求相沖突,建議可購買時間應該在十年以上為宜。
3、 整體而言教育保險有三個優勢,第一,教育金保險具有強制儲蓄的作用,家長可以根據自己的預期來為孩子選擇險種和保額,然後持續投入、長期堅持,就可以解決子女未來成長教育的大額支出。第二,教育金保險具有保障的功能,在投保時附加一份投保人(父或母)豁免保費保險後,如果不幸身故,可以免交未交的保費,同時孩子又可在未來得到約定金額的教育金完成學業。第三,教育金保險分多次給付,回報期相對較長,覆蓋主要的高額學費支出時段,而且可以附加孩子的大病或醫療保障。
『玖』 家庭教育基金如何配置 風險比例隨時間遞減
1、建議初始階段將最高風險資產比例控制在70%左右,隨著時間的推移,6年後孩子就讀小學時降低10%的風險資產,隨後小學五年期間再降低20%風險資產,初中三年期間再降低20%風險資產,再經過高中三年將風險資產比例降低至10%,以應對大學的就讀。
2、如今家庭都是獨生子女,每一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擁有美好的未來,美滿生活,教育先行,所以積累家庭教育基金顯得尤為重要。家庭教育基金的特點是長期性,跨期20年以上,其中又根據孩子不同的就學階段呈現出不同的支出特徵,前6年主要以積累為主、小額支出,隨後9年義務教育階段支出穩定增加,之後高中3年支出又上一新台階,而最後4年大學階段支出則到達頂峰。
『拾』 中國下一代教育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下一代教育基金會,英文名稱:China Next Generation Ecation Foundation,縮寫:CNGEF。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中國及許可本基金會募捐的國家和地區。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
通過社會倡導、募集資金、教育培訓、救助資助、開發服務等方式,支持我國的學前教育、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配合政府推動我國下一代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為構建終身教育體系,構建學習型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800.00萬元,來源於北京東方婦女老年大學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教育部。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東城區燈市口大街同福夾道6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一)支持並開展以學前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為主的下一代教育培訓事業;
(二)開展以學前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為主的交流合作、宣傳推廣、理論研究、項目開發及相關公益活動;
(三)開展學齡前兒童、特殊兒童、特殊家庭及災害背景下兒童的學前教育、校外教育、家庭教育等公益事業;
(四)支持與下一代教育相關的公益事業;
(五)獎勵在下一代教育事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5-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認同本基金會的使命、目標;
(三)具有較強的公共利益責任意識,能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獨立客觀、謹慎的參與議事決策;
(四)尊重理事會的多元化,具有較強的議事決策能力。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權利
1、本基金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推薦理事候選人;
3、參加本基金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4、提議召開理事會會議;
5、有權獲得履行職責所需的與本基金會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6、有權在理事會上提出質詢;
7、對本基金會的工作進行審議、監督、批評、提出意見或建議等;
8、有關法律、法規及本章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二)義務
1、履行本基金會的宗旨,執行本基金會的章程和各項決議,完成本基金會安排的工作;
2、為本基金會拓展資源網路、動員社會力量,為本基金會及其各項事業的持續發展提供支持,為推動我國下一代教育事業發展盡力工作;
3、遵守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基金會利益。當其自身的利益與基金會的利益相沖突時,應當以基金會最大利益為行為准則,並保證:在其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利,不越權;不利用理事職責為自己或任何他人謀取私利;不從事損害基金會利益的活動;未經理事會同意,不得泄漏在任職期間所獲得的涉及基金會的保密信息,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謹慎、認真、勤勉地行使基金會所賦予的權利,以保證基金會的行為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的規定;
5、認真閱讀基金會的各項財務報告,及時了解基金會管理活動狀況;
6、親自、獨立行使被合法賦予的職權,不得受他人操縱;非經章程允許或者經理事會決議通過,不得將其職權轉授他人行使;
7、對重大事項做出決議時,徵求有關專業人士的意見;
8、積極參加本基金會的各項活動;
9、接受監事對其履行職責的合法監督和合理建議等。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1-5名。設監事會,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擔任本基金會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 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八)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十)執行理事長辦公會議決議。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組織募捐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益;
(四)國家財政資助;
(五)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六)基金和資產的合法增值;
(七)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各項活動;
(二)用於開展募集資金的有關活動和工作費用;
(三)用於捐贈人、資助人指定的目的、對象、方式的合法使用;
(四)表彰為下一代教育公益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機構和個人;
(五)其他合法用途。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投資活動是指:
(一)年度投資計劃;
(二)500萬元(含)以上的投資活動。
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是指:
(一)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需經審批的募捐活動;
(二)全國性募捐活動;
(三)預計募資額度超過2000萬元的募捐活動;
(四)在境外的募捐活動。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教育部組織實施的符合本會宗旨和任務的公益事業支出;
(二)經教育部支付給國家或地方政府組織實施的救濟、救災應急活動。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2010年06月18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