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構成
以下是參考地址:http://www.cncms.org.cn/Content.asp?ID=6186&Class_ID=1&LClass_ID=4
總的來說,這不是能按百分比來訂的,現在還是試得階段,政府也在積極地找最合適的分配計劃。一切都得按人均生活水平來看!
每個地方不同,像我們地方,人均是20元收費,報銷可以報80%-60%,我上次住院花了800塊,報了600多,呵~病是沒治好,都被醫院坑了~
第十四條 基金收入包括:農民個人繳費收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集體扶持收入、政府資助收入、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農民個人繳費收入是指參合農民以家庭為單位,按照規定的繳費標准繳納的資金收入。
農村醫療救助資助收入是指農村醫療救助資金代資助對象繳納的資金收入。
集體扶持收入是指鄉(鎮)、村等集體經濟組織扶持新農合的資金收入。
政府資助收入是指各級政府按照規定標准和參合農民人數資助新農合的資金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基金存入銀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社會組織和個人對新農合的捐贈收入及經財政部門核準的其他收入。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一般不設立基金收入戶(以下簡稱收入戶),基金收入直接繳入財政專戶。
不具備直接繳入財政專戶條件的統籌地區,經辦機構可在財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國有或國有控股商業銀行設立收入戶,但一個統籌地區至多開設一個收入戶。
收入戶的主要用途是:暫存尚未繳入財政專戶的各項基金收入。
經辦機構應按期將收入戶存款匯繳財政專戶。收入戶除向財政專戶劃轉收入外,不得發生其他支付業務。收入戶月末無余額。
第十六條 經辦機構在收取農民個人繳費、收到集體經濟組織扶持資金後,應向對方開具由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基金繳款專用收據。
接受社會捐贈資金後,應向捐贈方開具由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捐贈收據。
第十七條 實行大病統籌加門診家庭賬戶的統籌地區,基金收入分別計入統籌基金和門診家庭賬戶基金;實行大病統籌或住院統籌加門診統籌的統籌地區,基金收入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統籌地區應從統籌基金中提取風險基金,規模保持在當年統籌基金總額的10%,主要用於彌補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臨時周轉困難等。風險基金可由基金統籌地區或省級統一管理。
⑵ 如何寫新農合基金決算報告能給份範文嗎
2008新農合基金使用情況
及2009年補償方案預測
2008年,我縣新農合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政協的關心支持下,堅持以人為本,貼心服務,強化監管,各項工作做出了突出成績,得到領導和上級部門的充分肯定,全縣上下呈現出了「農民得實惠、衛生得發展、政府得民心」的良好局面,確保了我縣新農合事業又好又快發展。自2008年我縣新農合補償方案調整以來,新農合基金使用率呈明顯上升趨勢,存在透支風險,為了科學預定縣鄉兩級新農合補償方案,特將新農合基金使用情況及預測方案匯報如下:
一、2008年新農合基金運行情況
2008年我縣新農合統籌基金應收87577230元,實收87261750元,應提取風險金3021927元,全年可支配基金84239823元。1—10月份支出70453009元, 10月21日—11月12日共22天,支出7593760元,11月份總支出推算約11000000元,12月份按900萬元推算,全年共支出90453009元,超支6213186元。根據《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豫衛發〔2008〕2號)文件精神,當年結余統籌基金不應超過15%,如按結餘12%計算,結余基金應為10509267元。按此標准推算,2008年應降低統籌基金支出16722453元。因此,根據我縣統籌基金的使用情況,調整統籌補償方案是2009年我縣新農合工作的當務之急。
二、2007年、2008年全縣新農合統籌基金使用情況對比
年 度 級 別(其它) 統籌基金支出(元) 支出比例(%)
2007年(1—10月份) 鄉 級 9397667 25
縣 級 8363518 22
縣 外 10113240 27
慢 病 66455 0.2
二 補 9564924 26
2008年(1—10月份) 鄉 級 33267741 47
縣 級 20597667 29
縣 外 16460228 23
慢 病 127373 1
由此表對比分析可知,2008年鄉級基金支付比例比2007年高22%,縣級基金支付比例高7%,縣外基金支付比例下降4%,由此可見,縣鄉兩級基金使用率過高是造成新農合基金存在透支風險的主要原因。
三、我縣城鎮醫療籌資標准及補償比例
我縣城鎮醫療保險18歲以上個人繳費70元,上級每人補助80元。18歲以下個人繳費10元,上級補助每人80元。各級補償比例如下表:
級 別 起付線(元) 補償比例(%)
鄉 級 300 65
縣 級 400 60
市 級 600 50
由基金籌集情況和各個級別補助情況來看,城鎮醫療保險補償標准較低,標准設置合理,基金透支風險預防能力高。
四、縣鄉兩級新農合補償比例預測
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我縣鄉級定點醫療機構共補助42109人次,合理費用45603105元,按現行起付線50元,補助比例80%計算,共需支付補償金額34798124元。如按起付線100元,補助比例75%,補償金額為31044154元,降低補償金額3753970元。如按起付線100元,補助比例70%,補償金額為28974544元,降低補償金額5823581元。如按起付線150元,補助比例75%,補償金額為27500729元,降低補償金額5333058元。如按起付線150元,補助比例70%,補償金額為27500729元,降低補償金額7297396元。
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我縣縣級定點醫療機構共補助19731人次,合理費用39435176元,按現行起付線300元,補助比例65%計算,共需支付補償金額21785320元。如按起付線300元,補助比例60%,補償金額為20109526元,降低補償金額1675794元。如按起付線350元,補助比例60%,補償金額為19517595元,降低補償金額2267725元。
由以上預測分析可以看出:2008年1月1日—10月31日,在縣內住院61840名應享受新農合補助的人次當中,如鄉級起付線150元、補助比例70%,縣級起付線350元、補助比例60%,可降低補償金額9565121元。根據應降低新農合統籌基金支出16722453元的標准,總基金還多支出7157332元。但從另一個方面考慮,提高起付線,就減少了掛床及不符合住院條件而住院這部分人員的住院比例,從而提高新農合基金的抗風險能力,能有效預防新農合基金透支風險情況的發生,相對來講這個方案較為科學。以上是我縣新農合2009年預測方案的分析情況,具體實施方案請上級分析定奪。
XX縣新農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二日
⑶ 【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有哪些求解
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之一:為了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檔案的管理,維護檔案的真實性,依據有關規定,結合醫院實際,制定出管理規定。
新農合檔案管理
規定之二:新農合檔案是指各級醫療合作醫療管理、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從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各項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表、聲像、實物、電子數據等不同形式和載體的歷史記錄。
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之三:醫院要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制度。
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之四:歸檔的新農合文件應做到齊全完整,內容真實准確、規格統一,字跡工整,載體材料和書寫材料應符合檔案管理要求。列入永久、30年、保管的新農合文件不得使用純藍黑墨水、紅墨水筆、鉛筆、圓珠筆等不耐久的字跡材料起草和簽批文件。
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之五:新農合檔案原則上分為文書類、業務類、會計(基金會計)類、和特殊載體四類。
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之六:新農合檔案的保管期限劃分為:「永久」、「30年」、「10年」、和「3年」。
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之七:必須滿足檔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確保檔案的完整與安全。
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之八:檔案管理人員調離工作崗位後,應在分管部門領導的監督下辦妥檔案交接手續後在調離。
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之九:對新農合管理檔案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科室和個人,應按規定給與表彰、獎勵。對於失職造成檔案丟失的應依法查處。
以上就是人民醫院對新農合檔案管理規定,希望對那些還沒制定好檔案管理規定的醫院有所幫助。希望您在完善社保的同時,為自己適量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補充。例如:
合眾養老定投增值年金保險計劃。
⑷ 什麼是新農合基金預警制度
新農合基金預警制度就是預防新農合基金透支和新農合基金過度結余的這樣一項制度,採用這樣一種制度,須定期對新農合基金運行情況進行分析,掌握基金的實際使用情況,並根據分析結果,加強到基金的使用調控力度,保障基金的合理使用!
⑸ 新農合基金是什麼意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時間:2008-2-24 12:47:52來源:衛生部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基金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各統籌地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設立的新農合基金。 第三條 本制度所稱新農合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指通過參合農民個人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籌集的,用於對參合農民醫葯費用進行補償的專項資金。
⑹ 國家關於新農合有哪些文件或者法律法規的規定
你好,法律規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不過以下文件為主要的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衛生部等部門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0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三年一月十六日
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
衛生部 財政部 農業部
(二○○三年一月十日)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時期農村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對提高農民健康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大意義。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中發〔2002〕13號),提出以下意見。
一、目標和原則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從2003年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至少要選擇2-3個縣(市)先行試點,取得經驗後逐步推開。到2010年,實現在全國建立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標,減輕農民因疾病帶來的經濟負擔,提高農民健康水平。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自願參加,多方籌資。農民以家庭為單位自願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按時足額繳納合作醫療經費;鄉(鎮)、村集體要給予資金扶持;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每年要安排一定專項資金予以支持。
(二)以收定支,保障適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既保證這項制度持續有效運行,又使農民能夠享有最基本的醫療服務。
(三)先行試點,逐步推廣。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必須從實際出發,通過試點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穩步發展。要隨著農村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增加,逐步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社會化程度和抗風險能力。
二、組織管理
(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般採取以縣(市)為單位進行統籌。條件不具備的地方,在起步階段也可採取以鄉(鎮)為單位進行統籌,逐步向縣(市)統籌過渡。
(二)要按照精簡、效能的原則,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管理體制。省、地級人民政府成立由衛生、財政、農業、民政、審計、扶貧等部門組成的農村合作醫療協調小組。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內部應設立專門的農村合作醫療管理機構,原則上不增加編制。
縣級人民政府成立由有關部門和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代表組成的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負責有關組織、協調、管理和指導工作。委員會下設經辦機構,負責具體業務工作,人員由縣級人民政府調劑解決。根據需要在鄉(鎮)可設立派出機構(人員)或委託有關機構管理。經辦機構的人員和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不得從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提取。
三、籌資標准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實行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
(一)農民個人每年的繳費標准不應低於10元,經濟條件好的地區可相應提高繳費標准。鄉鎮企業職工(不含以農民家庭為單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人員)是否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
(二)有條件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對本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給予適當扶持。扶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鄉村集體經濟組織類型、出資標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但集體出資部分不得向農民攤派。鼓勵社會團體和個人資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三)地方財政每年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資助不低於人均10元,具體補助標准和分級負擔比例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經濟較發達的東部地區,地方各級財政可適當增加投入。從2003年起,中央財政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除市區以外的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按人均10元安排補助資金。
四、資金管理
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是由農民自願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的民辦公助社會性資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管理,必須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不得擠占挪用。
(一)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由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及其經辦機構進行管理。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應在經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國有商業銀行設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確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並建立健全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的規章制度,按照規定合理籌集、及時審核支付農村合作醫療基金。
(二)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農民個人繳費及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扶持資金,原則上按年由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在鄉(鎮)設立的派出機構(人員)或委託有關機構收繳,存入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地方財政支持資金,由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際人數,劃撥到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中央財政補助中西部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專項資金,由財政部根據各地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際人數和資金到位等情況核定,向省級財政劃撥。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要確保補助資金及時、全額撥付到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並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逐步完善補助資金的劃撥辦法,盡可能簡化程序,易於操作。要結合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情況,逐步實現財政直接支付。關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具體補助辦法,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三)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與小額醫療費用補助結合的辦法,既提高抗風險能力又兼顧農民受益面。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年內沒有動用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要安排進行一次常規性體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制訂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基本葯物目錄。各縣(市)要根據籌資總額,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合理地確定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支付范圍、支付標准和額度,確定常規性體檢的具體檢查項目和方式,防止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超支或過多結余。
(四)加強對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監管。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要定期向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匯報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收支、使用情況;要採取張榜公布等措施,定期向社會公布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具體收支、使用情況,保證參加合作醫療農民的參與、知情和監督的權利。縣級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實際,成立由相關政府部門和參加合作醫療的農民代表共同組成的農村合作醫療監督委員會,定期檢查、監督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使用和管理情況。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要定期向監督委員會和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審計部門要定期對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收支和管理情況進行審計。
五、醫療服務管理
加強農村衛生服務網路建設,強化對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的行業管理,積極推進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不斷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使農民得到較好的醫療服務。各地區要根據情況,在農村衛生機構中擇優選擇農村合作醫療的服務機構,並加強監管力度,實行動態管理。要完善並落實各種診療規范和管理制度,保證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控制醫療費用。
六、組織實施
(一)省級人民政府要制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管理辦法,本著農民參保積極性較高,財政承受能力較強,管理基礎較好的原則選擇試點縣(市),積極、穩妥地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試點工作的重點是探索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體制、籌資機制和運行機制。縣級人民政府要制定具體方案,各級相關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
(二)要切實加強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宣傳教育,採取多種形式向農民宣傳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重要意義和當地的具體做法,引導農民不斷增強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動員廣大農民自願、積極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參加合作醫療所履行的繳費義務,不能視為增加農民負擔。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幫助農民抵禦重大疾病風險的有效途徑,是推進農村衛生改革與發展的重要舉措,政策性強,任務艱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落實政策措施,抓好試點,總結經驗,積極穩妥地做好這項工作。
⑺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制度的財政部通知
財政部關於印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制度》的通知
財會[200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了規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務制度》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我部制定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制度》,現予印發。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反饋我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會計制度
⑻ 新農合檔案怎樣用電腦管理
新農合檔案包括:
1、上級文件、同級文件及本單位下發的政策文件、通知等。分門別類錄入計算機,生成檔案檢索即可。
2、各類審核、鑒定、通報等可以按業務科室單獨歸類整理。
3、門診、門診慢性病、普通住院(定點和非定點)、域外住院等補償資料,分別按各自的材料收集要求,順序整理,裝訂。並按補償票號、補償單號詳細列舉每筆費用涉及的患者姓名、鄉鎮、村居、總費用、可報費用、補償費用、檔案號等錄入微機(很多資料可以直接從資料庫中生成,檔案號根據裝訂後列印的票號生成)。
最好是建立專門的檔案室,設置轉人管理。新農合補償檔案是反映基金運行情況的最主要標志,應有嚴格的分類標准和裝訂要求。
⑼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文件
《關於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通知》
衛生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 財政部農業部國家食品葯品監管局國家中醫葯局 文件
衛農衛發[2006]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衛生廳局、發展改革委、民政廳局、財政廳局、農業(林)廳(局、委)、食品葯品監管局、中醫葯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發展改革委、民主局、財務局、農業局、食品葯品監管分局: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各地認識明確,組織有力,工作扎實,穩步推進,取得了明顯的成效,受到了廣大農民群眾的歡迎,為探索新形勢下做好農民醫療保障工作,逐步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積累了經驗。根據國務院第101次常務會議和2005年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會議精神,從2006年起,將調整相關政策,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積極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醫療試點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解決農民看病難問題的一項重大舉措,對於提高農民健康水平、緩解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統籌城鄉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具有重要作用。各有關部門要從執政為民、以人為本和建設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統一思想,明確目標,精心組織,扎實工作,把這項造福廣大農民的大事抓緊、抓實、抓好。各省(區、市)相關部門要認真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完善試點方案,規范運作機制,形成2~3種比較成熟的試點模式,供今後推廣時借鑒。 各地要把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作為維護農民健康權益、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切實解決「三農」問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一項重要措施,切實擺上工作日程,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組織好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這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明確責任,加強協調,密切配合。衛生部門要充分發揮主管部門作用,加強管理和政策指導;財政部門要加強對資金籌集、使用的審核和監管;農業部門要配合做好宣傳推廣工作,協助對籌資的管理,監督資金的使用;民政部門要做好農村醫療救助工作,支持合作醫療的建立和完善;食品葯品監管部門要加強農村葯品監管,配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工作健康發展;中醫葯管理部門要注重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中發揮中醫葯的優勢和作用。要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爭取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調動廣大農民參加合作醫療的積極性。通過不懈的努力,逐步在我國建立起符合中國國情,適應農村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醫療衛生需求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衛生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財政部 農業部 食品葯品監管局 中醫葯局
二○○六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