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包括: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
2.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網上銀行業務管理辦法
有是有,不方便給你,你干嗎用啊
3. 郵政儲蓄銀行機構怎樣進行合規准入
你好,郵儲銀行卡開通網上銀行業務,有2種開通法,一是網上在線注冊開通,二是在郵政儲蓄銀行營業網點注冊開通。具體開通流程如下:1、網上開通,方便快捷成為網上注冊客戶後,您可查詢、掛失、綠卡通定活互轉交易,但不能使用網上轉賬等交易功能。開通流程登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網站(),點擊「個人網上銀行」下方的「注冊」按鈕,閱讀注冊協議,填寫確認個人基本信息,注冊成功,登錄網上銀行體驗便捷服務。2、網點開通,精彩成為櫃面注冊客戶後,您可使用網上銀行的全部功能。開通流程持有效身份證件、郵儲銀行指定的卡/折到營業網點填寫服務申請表,閱讀《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電子銀行服務協議》、《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個人電子銀行章程》,簽字確認,認真核對《電子銀行服務機印記錄》相關內容,簽字確認,注冊成功,領用安全產品,登錄網上銀行享受便捷服務。記得採納啊
4. 個人儲蓄賬戶可以辦理那些業務
個人賬戶借記卡業務功能簡介:
1.存取現金。借記卡大多具備本外幣、定期、活期等儲蓄功能,借記卡可在發卡借記卡銀行網點、自助銀行存取款,也可在全國乃至全球的ATM機(取款機)上取款。
2.轉賬匯款。持卡人可通過銀行網點、網上銀行、自助銀行等渠道將款項轉賬或匯款給其他賬戶。
3.刷卡消費。持卡人可在商戶用借記卡刷卡消費。
代收代付。借記卡可用於代發工資,也可繳納各種費用(如通訊費、水費、電費、燃氣費等)。
4.資產管理。理財產品、開放式基金、保險、個人外匯買賣、貴金屬交易等均可通過借記卡進行簽約、交易和結算。
5.其他服務。許多銀行借記卡的服務已延伸到金融服務之外,如為持卡人提供機場貴賓通道、醫療健康服務等。
5. 辦理個人儲蓄業務與銀行卡有什麼關系
辦理銀行卡屬於個人業務。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第五條
銀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記卡。 銀行卡按幣種不同分為人民幣卡、外幣卡;按發行對象不同分為單位卡(商務卡)、個人卡;按信息載體不同分為磁條卡、晶元(IC)卡。
第六條
信用卡按是否向發卡銀行交存備用金分為貸記卡、准貸記卡兩類。 貸記卡是指發卡銀行給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後還款的信用卡。
准貸記卡是指持卡人須先按發卡銀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發卡銀行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信用卡。
第七條
借記卡按功能不同分為轉賬卡(含儲蓄卡,下同)、專用卡、儲值卡。借記卡不具備透支功能。
第八條
轉賬卡是實時扣賬的借記卡。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和消費功能。
第九條
專用卡是具有專門用途、在特定區域使用的借記卡。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功能。 專門用途是指在百貨、餐飲、飯店、娛樂行業以外的用途。
第十條
儲值卡是發卡銀行根據持卡人要求將其資金轉至卡內儲存,交易時直接從卡內扣款的預付錢包式借記卡。
第十一條
聯名/認同卡是商業銀行與盈利性機構/非盈利性機構合作發行的銀行卡附屬產品,其所依附的銀行卡品種必須是已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品種,並應當遵守相應品種的業務章程或管理辦法。
發卡銀行和聯名單位應當為聯名卡持卡人在聯名單位用卡提供一定比例的折扣優惠或特殊服務;持卡人領用認同卡表示對認同單位事業的支持。
(5)個人儲蓄業務的准入管理擴展閱讀:
根據《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後,為其開立記名賬戶。
凡在中國境內金融機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單位,應當憑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開戶許可證申領單位卡; 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準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第二十九條
單位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不得存取現金,不得將銷貨收入存入單位卡賬戶。
第三十條
單位外幣卡賬戶的資金應從其單位的外匯賬戶轉帳存入,不得在境內存取外幣現鈔。其外匯賬戶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境內外匯賬戶管理的有關規定開立;
(二)其外匯賬戶收支范圍內具有相應的支付內容。
6. 郵政儲蓄機構辦理銀行卡業務開立的帳戶也納入個人銀行結算帳戶管理
現在郵政儲蓄已經是銀行了。
當然是個人結算賬戶。
開立單位銀行存款賬戶,那個是另一個業務(即對公業務)了,這個與開個人賬戶是無關的。
7. 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對個人儲蓄存款,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查詢、凍結、扣劃,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個人儲蓄業務的准入管理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三條商業銀行有下列情形之一,對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造成財產損害的,應當承擔支付遲延履行的利息以及其他民事責任:
(一)無故拖延、拒絕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
(二)違反票據承兌等結算業務規定,不予兌現,不予收付入賬,壓單、壓票或者違反規定退票的;
(三)非法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或者單位存款的;
(四)違反本法規定對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戶造成損害的其他行為。
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8. 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儲蓄機構辦理儲蓄業務,必須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根據《儲蓄管理條例》第五條 國家保護個人合法儲蓄存款的所有權及其他合法權益,鼓勵個人參加儲蓄。儲蓄機構辦理儲蓄業務,必須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儲戶保密」的原則。
(8)個人儲蓄業務的准入管理擴展閱讀:
《儲蓄管理條例》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住房改革的有關政策和實際需要,經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批准,儲蓄機構可以辦理個人住房儲蓄業務。
第二十條 經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批准,儲蓄機構可以辦理下列金融業務:
(一)發售和兌付以居民個人為發行對象的國庫券、金融債券、企業債券等有價證券;
(二)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小額抵押貸款業務;
(三)其他金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