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王兆生的介紹
王兆生,1932年出生於泰國,籍貫東莞石排田邊。東莞康達制帽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世界東莞社團聯合總會永遠會長、九龍樂善堂副主席、香港童軍總會東九龍地域名譽會長、香港童軍總會秀茅坪區會長、香港童軍總會東九龍觀塘區第十五旅旅務委員會顧問、東莞市榮譽市民、東莞市海外聯誼會榮譽會長、東莞市歸國華僑聯合基金會副會長、香港王氏宗親會副會長、香港荷里活獅子會會友、香港九龍樂善堂第二副主席、石排鎮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創會會長。2009年榮獲香港特區政府頒授榮譽勛章MH。
② 紅花基金會是怎麼幫助海外華人的
紅花基金會通過鼓勵海外華人加入經濟生態體系,共同建設華人社區組織體系。全球各個角落的華人都能夠從中受益,不僅可以依靠紅花基金會實現企業創業,同時又能夠獲取各種資源,幫助自己或者自己的產業健康發展。
③ 紅花基金會是海外華人第一社區品牌
紅花基金會經濟生態體系中的參與者,將真正變成全球居民,無論在哪裡,都可以通過這種機制,在華人社區,企業,組織進行消費,獲得服務。原本局限於一個地區、一類人的華人會館,將會變成全球性的綜合體。在全球范圍內,幫助華人、為華人服務,同時建立以團結全球華人,發揚中華文化為目的的華人社區互助體系,成為海外華人眼中的第一社區品牌。
④ 肖燕的個人簡介
2003年畢業於中國音樂學院聲樂專業
創作型歌手、音樂人、大型晚會導演,被媒體譽為「情歌小才女」
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
廣西河池市形象大使;
「2008相約奧運 帆船之都 青島」環球推介大使
全國婦聯、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世界華僑華人社團聯合總會授予「母親水窖愛心行動形象大使」,「關愛母親愛心人士」
⑤ 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基金會的業務范圍
(一)遵照捐贈人的意願設立專項基金,資助僑界關心的各項公益事業的發展;
(二)資助弘揚中華文化和華僑歷史研究活動,促進海內外文化藝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開發有關項目;
(三)獎勵為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祖國的經濟建設和科技、教育、衛生事業的發展,以及發展華僑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華僑、華人、歸僑、僑眷;
(四)用於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公共宣傳和其他有助於僑務事業發展的項目。
主管單位:中華全國歸國華僑聯合會(中國僑聯)。
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
⑥ 中國華僑經濟文化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充分發掘和利用社會資源和僑務資源,積極籌措善款,共同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基金會管理條例》,依照《中國華僑公益基金會章程》(以下簡稱章程)和有關規定,特製定中國華僑公益基金會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專項基金)管理辦法。
第二條「專項基金」是指捐贈單位或捐贈人以支持公益、慈善事業為目的,在中國華僑公益基金會(以下簡稱華僑基金會)的基本賬戶下,設立專項基金科目,按照捐贈方的意願,專款專用,並遵守本辦法管理的專項資金。
第二章 基金的設立
第三條華僑基金會專項基金分動本基金和不動本基金兩種。動本基金的資助活動可以從本金中直接支出;不動本基金的資助活動只能從基金增值收益中支出。
第四條華僑基金會可依法向海內外關心和支持公益、慈善事業的企業、團體和個人募資設立多種形式的專項基金。
第五條捐贈單位或捐贈人,捐贈100萬元以上可設立專項基金。專項基金可根據用途冠名,或用單位的名稱、個人的姓名冠名。
第六條設立專項基金之前,華僑基金會應與捐贈單位或捐贈人簽署《華僑基金會捐贈協議書》。協議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捐贈設立專項基金的數額;
2、捐贈方或捐贈人的捐贈意向;
3、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七條專項基金的設立程序為:簽訂《捐贈協議書》─設立專項基金(捐贈單位資金匯入華僑基金會賬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基金的用途─簽訂華僑基金會專項基金使用協議書─報民政部備案。
第八條專項基金捐贈到賬後,華僑基金會應履行以下義務:
1、向所有捐贈單位或捐贈人開具正式捐款收據;
2、向捐款單位或捐贈人頒發捐贈證書和捐贈紀念牌;
3、定期通過向捐贈方公布基金使用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4、建立相應的專項基金管理機構;
5、充分尊重捐贈單位或捐贈人的意願和合理要求;
6、按照捐贈協議及《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使用專項基金。
第九條 華僑基金會應與捐贈單位或捐贈人簽署《華僑基金會專項基金使用協議書》。協議書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捐贈設立專項基金的數額及基金名稱;
2、捐贈方或捐贈人的捐贈意向及管理、使用要求;
3、管理成本的提取比例;
4、專項基金管理機構的組成人員;
5、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第三章 管理機構
第十條專項基金一經捐贈設立,即應成立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由華僑基金會和捐贈單位或捐贈人共同派員組成,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專項基金的日常管理和資助工作。
第十一條專項基金管委會由主任、常務副主任、執行副主任和委員組成,原則上不超過7人。具體人數和組成結構由捐受雙方具體商定。各成員具有同等表決權。
第十二條管委會的主要職責:
1、保證專項基金的使用及所資助的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及華僑基金會的章程和專項基金的宗旨;
2、審議和批准專項基金管委會辦公室提交的活動安排、資助計劃和工作報告;
3、安排對專項基金進行年度財務審計。
第十三條專項基金管委會會議不定期召開,會議由管委會主任負責召集,須有2/3以上管委會成員出席才能形成決議。
第十四條專項基金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可聘請人員擔任其專項基金的榮譽職務。
第四章 基金的使用
第十五條管委會可根據社會需求,在徵得捐贈單位或捐贈人同意後,確定開展的活動和資助的項目,並認真組織實施。
第十六條專項基金的資助方向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華僑基金會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2、符合捐受雙方簽署的專項基金使用協議;
3、符合專項基金管委會的決議。
第十七條專項基金開展的活動和資助的項目經華僑基金會審核批准後,其具體的組織實施由華僑基金會,授權專項基金辦公室或捐贈單位組織實施的,華僑基金會全程監督。
第五章 基金的管理
第十八條根據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慈善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用於公益項目的宣傳和行政開支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十九條專項基金設置專門明細科目,單獨核算,避免與其他捐款混淆。每年年底,華僑基金會向捐贈方通報該基金余額。
第二十條華僑基金會對專項基金實行動態管理,每次使用後,及時核算該基金余額。捐贈方可以對專項基金的管理等有關工作進行監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條華僑基金會對專項基金的管理成本可從捐贈資金中直接提取,也可由捐資方另行捐贈。管理成本的提取比例,在符合相關規定情況下,需由捐受雙方共同協商後確認,原則上不高於10%。
第二十二條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在安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專項基金可通過銀行或其它途徑進行增值,提高基金收益。
第二十三條華僑基金會每年度應邀請資信良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專項基金進行審計,並公布審計報告。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嚴禁管委會成員、工作人員及其它有關聯的人員從基金運作中獲取利益。
第二十五條管委會成員均有權對專項基金管理、項目實施進行監督,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二十六條華僑基金會專項基金的名譽和權益任何人不得侵害。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經華僑基金會理事會批准後執行。
⑦ 朋友說,華僑扶貧基金會,今年又500億扶貧款撥下來,要我回去找我縣長,碩可以把千拿回來大家一起分,
全是騙子
⑧ 本品圖片為上海華僑基金會靜安許與許專項基金受益兒童的繪畫作品翻譯成英攵
圖片呢?
⑨ 有對,華僑基金進行了解的嗎有什麼好處
個人對華僑基金多了解了解還是有好處的,如果你達到私募基金合格投資者的標准,或許可以將自己的資金交由這家基金公司進行理財管理,所以對其有一個全面深入的了解還是非常有必要的。
⑩ 中國在外國華僑人數有多少
這個數字,可能什麼人也說不清楚。過去,有人估計有2000餘萬人,現在的說法是3000餘萬人,由於各地沒有正式進行登記,也就沒有準確的數字,2000餘萬和3000餘萬只是一個約略估計的數字而已,不過,多數人是持3000萬這個數字的。
別說全球的華人有多少難說,菲律賓的華僑有多少,華人又有多少,誰也說不準,沒有準確的數字。為什麼呢?同樣的原因,有關當局沒有進行正式的登記,哪裡有準確的數字。
過去,根據一般說法,每年向菲律賓移民局登記的華僑約有5萬人,與入籍的華人加在一起,全體華人大約有150萬至200萬人,占菲律賓總人口的2%左右。但是,根據慈僑基金會最近從移民局獲得的資料,每年向移民局登記的華僑有7萬餘人,如果連那些持旅遊證件而沒到移民局進行常年報到者算在內,菲律賓的華僑可能不止7萬這個數字。
最近20年來進入菲律賓的中國公民,大約有幾萬至幾十萬之多,雖然這些人有的已經改變了身份,但是保持中國籍的也不在少數,其中可能有一部分人沒有進行常年報到,如果連這些人加在一起,以10萬人來算大概不為過吧?
由於缺乏正式的統計,不但菲律賓的華僑和華人數字說不準,東南亞其它的國家也存在這個問題。一次到中國出席會議,碰到印尼泗水《千島日報》社長張明開先生,談話中涉及印尼華人數字。他告訴筆者說,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現在印尼的華人絕大部分都加入當地的國籍,但是華人有多少?印尼官方的說法是1000萬,但是根據當地華人自己估計,遠遠不止這個數字,大約有1600萬人。1000萬和1600萬,相差600萬人,由於沒有正式的統計,何者正確就難說了。
鑒於幾十年來各地對當地的華僑和華人沒有正式進行登記,要得到一個准確的數字是不可能的。菲律賓是這樣,印尼也是這樣,相信其它的地方也是這樣,全球華人的數字,也只能約略來說,大概有3000萬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