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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風險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1-10-31 07:15:47

❶ 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暫行規定的附件

資產管理機構申請基金管理業務申請材料清單
一、對提交申請材料真實、准確、完整、合規的承諾函;
二、申請報告,內容至少包括資產管理機構的基本情況、開展基金管理業務的目的、符合開展基金管理業務資格條件的說明等;
三、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至少包括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基金管理業務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現有資產管理業務開展情況說明、具備的優勢條件、基金管理業務發展規劃等;
四、資產管理機構按照自身決策程序,同意開展基金管理業務的決議或者決定;
五、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基金管理業務的組織架構,開展基金管理業務與機構現有資產管理業務的業務隔離、業務共享機制安排、防範利益沖突的機制安排;
六、資產管理機構參股基金管理公司有關情況,直接開展基金管理業務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同業競爭問題考慮、業務協同及總體戰略發展安排;
七、符合開展基金管理業務條件的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法人資格及業務資格證明文件、最近3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託管機構或者其他機構出具的資產管理規模證明等文件;
八、基金管理業務主要負責人及合規負責人的任職申請材料(參照證券投資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材料提供);
九、基金管理業務主要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投資管理制度、風險控制制度、基金會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監察稽核制度、業績評估考核制度、緊急情況處理制度等以及信息系統、業務外包等協議;
十、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十一、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文件。

❷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有什麼區別他們的風險不一樣嗎

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區別如下:

1、募集的對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廣大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的投資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這是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區別。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4.投資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

5.業績報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而私募基金則收取業績報酬,一般不收管理費。對公募基金來說,業績僅僅是排名時的榮譽,而對私募基金來說,業績則是報酬的基礎。

6.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別以外,在投資理念、機制、風險承擔上都有較大的差別。

購買私募基金,公募基金存在哪些風險

【私募基金風險】
私募基金風險具有普遍性,相對於公募基金而言,風險較大,收益也較為豐厚。
1、法律和政策風險
對於國內私募基金而言,目前存在的最主要問題是缺乏法律依據和政策支持,使其處於法律和政策的邊緣地帶。由於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得不到承認,其經營活動一直游離於法律和政策監管之外,一旦發生違約行為,不論基金管理者還是投資者都得不到法律的保護,因而面臨很大的法律和政策風險,並且基金規模越大,這種法律和政策風險就越高。
2、道德風險
私募基金的組織結構是一種典型的「委託代理機制」,有限合夥人將資金交給一般合夥人負責經營,只對資金的使用作出一般性的規定,通常並不幹預基金經理的具體運營。而私募基金經理的收益除了固定的管理費之外,還有業績提成費用。如果基金經理濫用自己的職權去追求更多的個人利益,就會使基金持有人的資產承受更大的風險。所以即使私募基金有較為優越的激勵安排,但代理人的道德風險仍然存在。
3、操作風險
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具有隱蔽性,國際上一般對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沒有嚴格的限制,這就會造成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不利於對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保護。在沒有外在約束機制的情況下,私募基金追逐利益的投機本性,可能會讓它們為了獲取巨額的利潤,與上市公司串謀,進行內幕交易、操縱股價等違法行為。這些操作風險都會給投資人和市場帶來很大的危害。
4、流動性風險
私募基金一般都具有很長的鎖定期,在這期間資金不準撤出,以此來保證基金運作的持續性和穩定性,對基金經理的投資策略不造成影響。私募基金不能上市交易,因此風險不能隨時轉移,持有人只有等待持有期滿才能變現,基金持有人可能在基金封閉期內,會因為資金難以變現而發生債務危機甚至破產。

【公募基金風險】
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相比,風險較低,但是風險依舊存在,且不同的公募基金類型所面臨的風險也不一樣。下面就以公募基金的不同類型來判定風險。
公募基金的風險等級如下:
① 低風險(1級):貨幣市場基金;
② 中等偏低風險 (2級):債券型基金+債券型QDII基金;
③ 中風險 (3級):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股票型QDII基金+混合型QDII基金;
④ 中等偏高風險(4級):商品類基金、商品類QDII基金等流動性相對好的另類投資基金;
⑤ 高風險 (5級):定增類基金2、非上市股權投資基金3等流動性相對差的另類投資基金。
不同的公募基金類型面臨不同的風險:
1、股票基金
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為主要投資對象的投資基金,持有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至少80%以上,與投資者直接投資於股票市場相比,股票基金具有組合投資、分散風險、追求長期資本增值的特點, 比較適合沒有股票投資經驗,但願意分享股票收益的長期投資者,和追求高收益的積極型投資者。
2、混合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是指投資於股票、債券以及貨幣市場工具的基金。另外,根據股票、債券投資比例以及投資策略的不同,混合型基金又分為偏股型基金、偏債型基金、配置型基金等多種類型。混合型基 金既然是屬於股票型基金、貨幣型基金和債券型基金的綜合體,這也就決定了其風險和收益介於三者之間,即風險及收益低於股票型基金,高於債券型和貨幣型基金,是一種風險及收益比較適中的 理財產品。
3、債券型基金
債券型基金是指債券資產投資占基金資產80%以上的基金。因此,債券型基金的波動性通常要小於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可以說它是一種風險與收益水平適中的投資理財工具,適合風險偏好適中、 追求資產穩健增值以及有優化投資組合、降低整體風險願望的投資者。
4、貨幣市場基金
以余額寶為代表的貨幣市場基金,投資於流動性較好的現金和銀行存款,貨幣基金收益率一般要高於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適合於厭惡風險、對資產安全性和流動性要求較高的投資者進行短期投資 。因為具備申贖便捷、到賬時間短、交易費用低廉的特點,貨幣市場基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代替活期存款。
公募基金的特點是:四權分立,信息透明,風險分擔,因此造就了公募基金較為穩定的收益狀態。雖然共募基金一直存在流動性風險高,投資品種受局限,基金產品缺乏創意等問題,但是風險基本穩定。

❹ 公募基金 關鍵業務操作的制約機制有哪些

對於熟悉基金投資的朋友可能都知道公募基金的傳統投資范圍就是二級市場,那麼,除了二級市場之外還有其他領域么?下面小編帶領大家一覽公募基金投資范圍。
目前,在傳統二級市場以外,公募基金可以投資於中小企業私募債券等非公開發行在證券交易所轉讓的債券,股指期貨、國債期貨等證券衍生品以及黃金合約等商品合約。
「圍繞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滿足投資者多樣化的理財需求,證監會將在《基金法》等法律法規范圍內大力支持公募基金創新發展,在風險可控前提下不斷豐富基金品種、拓展基金投資范圍。 」目前,證監會正在研究基金參與融資融券、期權、商品期貨等業務規則,探索推出不動產投資基金(REITs)等新基金品種。
公募基金投資范圍最近拓展到不動產領域,是一項將商業地產資產證券化的重要實踐。對於普通投資者,在財富管理和資產配置方面有了另一種新的選擇。
公募基金與私募基金的區別
1、募集的對象不同。公募基金的募集對象是廣大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的投資者。而私募基金募集的對象是少數特定的投資者,包括機構和個人。
2、募集的方式不同。公募基金募集資金是通過公開發售的方式進行的,而私募基金則是通過非公開發售的方式募集,這是私募基金與公募基金最主要的區別。
3、信息披露要求不同。公募基金對信息披露有非常嚴格的要求,其投資目標、投資組合等信息都要披露。而私募基金則對信息披露的要求很低,具有較強的保密性。
4、投資限制不同。公募基金在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投資與基金類型的匹配上有嚴格的限制,而私募基金的投資限制完全由協議約定。
5、業績報酬不同。公募基金不提取業績報酬,只收取管理費。而私募基金則收取業績報酬,一般不收管理費。對公募基金來說,業績僅僅是排名時的榮譽,而對私募基金來說,業績則是報酬的基礎。
私募基金和公募基金除了一些基本的制度差別以外,在投資理念、機制、風險承擔上都有較大的差別。
首先,投資目標不一樣。公募基金投資目標是超越業績比較基準,以及追求同行業的排名。而私募基金的目標是追求絕對收益和超額收益。但同時,私募投資者所要承擔的風險也較高。
其次,兩者的業績激勵機制不一樣。公募基金公司的收益就是每日提取的基金管理費,與基金的盈利虧損無關。而私募的收益主要是收益分享,私募產品單位凈值是正的情況下才可以提取管理費,如果其管理的基金是虧損的,那麼他們就不會有任何的收益。一般私募基金按業績利潤提取的業績報酬是20%.

❺ 私募和公募基金在投資理念,機制,風險承擔上有哪些區別

公募基金是面對普通投資者,門檻比較低。但是,私募基金甚至不能公開宣傳,只是針對特定的投資者,參與的門檻比較高。

就業績來說,公募基金水平不行還是可以安穩收管理費,因為太多投資者了。但是,私募基金都是要求比較高,不然在行業內也活不下去。就算不用你賠錢,但也沒有人找你了。

❻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的風險哪個大

公募基金因為規模大且受監管,所以受操縱可能性小;而私募基金缺乏有力的監管手段,所以在風險控制上顯得比較薄弱。

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兩類資金主要是針對的投資者群體不同,公募基金針對大眾投資者,門檻低,所以公募基金更適合普通投資者、而私募基金針對特定投資者,門檻高,不適合普通的投資群體。

公募基金是要通過政府部門審核才可以發行公募基金產品的,而私募基金產品則不用,所以公募基金在可信度方面要比私募基金高。而且政府部門對公募基金的審核是多方面的,公募基金的各類信息都需要向社會公眾公開展示,而私募基金一般在投資者和發行機構間簽署協議,協議中包括私募基金產品信息,但不必一定要向社會公開。所以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實際上差別不是太明顯。

對於不同投資者來說,一方的缺點可能正是適合投資者的優點。所以投資者在選擇基金的時候注意要選擇合適自己的產品。投資理財上金斧子平台,金斧子平台擁有一支專業、誠信、敬業的人才隊伍,高級管理人員金融相關機構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工作經驗較為豐富。

❼ 有沒有推薦的公募基金風險管理研究書籍

講公募基金風險管理的書不多。看了題主的資料和學歷背景,建議先從FRM的知識體系入手,了解關於金融行業風險管理的大致框架,再詳細了解我國監管部門(銀監會、央行等)的各項規定。有一本《基金的風險管理:基於歐盟基金監管體系的思考》,的講得是監管政策,可做了解。

❽ 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的第十四章

非公開募集的基金
第一百一十二條 擔任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注冊或者基金行業協會登記。
第一百一十三條 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的條 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注冊,但基金管理人募集的資金總額和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低於規定數額的,豁免注冊。
基金管理人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申請注冊,應當報送基金管理人的人員從業資質、注冊資本、風險控制制度、信息報告安排等基本情況。
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數額應當合並計算。
依照本條 第一款規定豁免注冊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加入基金行業協會,履行登記手續,報送基本情況,實行自律管理。
第一百一十四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基金管理人的注冊和基金行業協會對基金管理人的登記,不表明對其投資管理能力的認可。
未經注冊或者登記,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基金」或「基金管理」字樣或近似名稱;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五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應當注冊但未申請注冊或者應當登記但未申請登記的基金管理人,有許可權制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的基金財產開立證券賬戶、限制證券買賣。
經注冊的基金管理人不再符合規定條 件或者有重大違法情形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注銷注冊。被依法注銷注冊的基金管理人,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有權採取前款規定的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條 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
前款所稱合格投資者,是指達到規定收入水平或者資產規模,並且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其基金份額認購金額不低於規定限額的單位和個人。
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准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第一百一十七條 非公開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資者之外的單位和自然人募集資金,不得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不得使用報刊、電台、電視台、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形式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等方式。
第一百一十八條 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制定並簽訂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的權利、義務;
(二)基金的運作方式和組織形式;
(三)基金的出資方式、數額和認繳期限;
(四)基金的投資范圍、投資策略和投資限制;
(五)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執行方式;
(六)基金承擔的有關費用;
(七)基金信息提供的內容、方式;
(八)基金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的事由、程序;
(九)基金財產清算方式;
(十)基金份額的認購、贖回或轉讓的程序和方式。
無限責任型基金的基金合同除上述事項外,還應載明:
(一)無限責任人和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二)無限責任人的除名條 件和更換程序;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增加、退出的條 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
(四)無限責任人和其他基金份額持有人轉換程序。
基金份額持有人轉讓基金份額的,應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四條 、第一百零五條 的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非公開募集基金募集完畢,經注冊、登記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分別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基金行業協會備案。
非公開募集基金財產的證券投資,包括買賣或持有股票、債券,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證券及其衍生品種。
第二百條 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
第二百零一條 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基金有關信息。
第二百零二條 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適用本法第十二條 第一款、第十六條 、第十九條 、第二十條 、第二十一條 第(一)至(五)項和第(九)至(十一)項、第二十二條 的規定。
第二百零三條 專門從事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人,其股東、高級管理人員、經營期限、管理的基金資產規模等符合規定條 件的,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可以從事公開募集基金管理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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