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查詢基金會相關信息在哪裡查詢 非公募基金又在哪裡查詢如何確保基金會是否存在
可以在相關的基金網站上查詢或者相關財經網站上基金專欄裡面查詢。至於基金存廢有國家相關政策監督,基本不需要擔心。
② 非公募基金會可否與公募基金會合作,面向公眾籌款
首先,不具有公募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可以與具有公募資格的組織(包括公募基金會)合作,開展慈善募捐。依據是《慈善法》第二十六條:「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基於慈善目的,可以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該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並管理募得款物。」
其次,在合作募捐的過程中,名義募捐人應該是具有公募資格的慈善組織,而不是公募組織和非公募組織。
第三,公募組織在開展募捐時,要注意符合慈善法關於募捐的相關規定。即應當制定募捐方案,說明募捐目的、起止時間和募捐地域、活動負責人的姓名和辦公地址、接受捐贈的方式和銀行賬戶、受益人范圍、募捐款項用途、募捐成本、剩餘財產的處理等。募捐方案要在開展募捐活動前報民政部門備案,同時,公募組織還要注意履行信息公開的義務。
第四,由於公募組織只是名義募捐人,因此在募捐方案中應當明確說明所募款物由誰來真正使用,要使公眾了解募捐實際使用人如何使用該募捐款物。
第五,開展募捐之前,非公募組織應當與公募組織就所募得款物的使用目的、范圍、交付期限、方式、監督管理等簽訂協議。募得款物依照法律規定應當進入公募組織的賬戶,並且應當由公募組織管理。公募組織根據雙方合作協議的約定向合作的非公募組織撥付,但公募組織並非只是「被掛靠」的組織,而是要承擔起監管責任,一旦非公募組織在使用募捐款物時有違法違規情形的,公募組織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③ 成立非公募基金會流程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 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有固定的住所;
●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申請書;
●章程草案;
●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名稱及住所;
●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原始基金數額;
●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摘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
非公募基金會的一般架構
基金會的一般架構由理事會,監事會和一般機構組成。
基金會設理事會,理事為5人至25人,理事任期由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5年。理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用私人財產設立的非公募基金會,相互間有近親屬關系的基金會理事,總數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其他基金會,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在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三分之一。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理事長是基金會的法定代表人。理事會是基金會的決策機構,依法行使章程規定的職權。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
基金會應設監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兼任監事。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摘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的《基金會管理條例》)
一般機構主要包括投資管理部門和項目審批部門。以下是一個非公募基金會組織架構示例圖。
關於非公募基金會
國內非公募基金會的發展狀況
從1981年7月28日,我國第一個公益基金會中國兒童少年基金會成立開始,我國基金會已經走過了近30年的發展歷程。在我國基金會當中,大多數還是公募基金會,非公募基金會的發展起步較晚。非公募基金會歷史的開始,准確的說,應該是從2004年《基金會管理條例》條例發布之日起。隨著新《條例》的頒布,首次將基金會分為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這在國際上是一個創舉。由於成立非公募基金會門檻降低,客觀上達到了鼓勵民間力量積極參與成立非公募基金會的結果。隨著國家「001號」非公募基金會——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的正式成立,陸續有一些非公募基金會投入到了中國公益事業中。
自2004年6月實施《基金會管理條例》以來,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的迅速。2006年,全國基金會總數量為1144個,其中非公募基金會增至349個,2007年,據民政部最新公布的數據,全國基金會增至1369個,其中非公募基金會436家,非公募基金會的增幅遠遠超過公募基金會。其中地方性非公募基金會穩步上升,截至2007年上半年,廣東省從當初1家非公募基金會增至34家,上海的非公募基金會已接近其總量的一半,北京市的非公募基金會在2007年已經占據總數的75.6%。各種數字均已表明非公募基金會已成為公益事業的主力軍團。北京、天津、江蘇、甘肅、福建、海南等省市的非公募基金會數量已經超過公募基金會。
④ 非公募基金會網上公布
現在辦非公募基金會,已經到了瓜熟蒂落的時候:民營企業對企業資金的支配權相當大,他們渴望通過奉獻愛心,表達自己的社會責任,提高企業的社會知名度,有的也想通過私立基金會,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基金會管理條例》的出台,會點燃更多人投身事業的熱望。
新《條例》鼓勵私人成立基金會,引導公民特別是先富起來的公民自願把自己的一部分財產捐出來,用於扶貧、支教、環保、社區建設、艾滋病防治、弱勢群體保護等公益事業,為「私領域」參與公共服務領域開辟了通道。過去,公民也為公益事業捐款,那是被動員的對象;現在,公民可以依法自己建立非營利法人機構,從事公益事業,協同政府解決一些社會問題。因此,非公募基金會的出現,推動廠「私域」對「公域」的參與,民間與政府的互動。這是一個巨大的跨越。
⑤ 非公募基金會能否接受個人捐贈
當然可以接受個人捐贈。
以下報道可參供考:
SEE基金會成立於2008年,是由國內近百位知名企業家發起成立的非公募基金會,其主要捐贈收入來自於約200個固定的SEE會員,這些企業家承諾固定每年向基金會捐款不少於10萬元,這部分收入每年約有3000萬。
事實上,SEE基金會2011年通過的新戰略規劃顯示,計劃用五年的時間對環保行業累計投入不少於5億人民幣的公益資金。現在看來,其募集到的資金顯然與此相比還有一段距離。「整個經濟形勢不好,我感覺對公益很有影響。」劉小鋼說。
面臨籌資壓力的非公募基金會不僅僅是SEE基金會一家,即使有著非常專業的金融背景的上海真愛夢想公益基金會(下簡稱真愛夢想)也難逃經濟下滑帶來的影響。
針對其捐贈收入,上海真愛夢想公益基金會秘書長吳沖介紹說,從2012年初到現在,基金會共募款4500萬,同比去年約增長40%,已經完成了年初設定的目標。但是「對比以往的增長率,40%算是很低的」。
上海真愛夢想公益基金會2008年8月成立,由國內曾從事金融行業的專業人士以私人財產創立。因為每年詳細公開審計報告和財務數據,並從2009年開始公開舉辦年報發布會,真愛夢想公益基金會因而成為國內首家按照上市公司標准公開發布年報的基金會。
但是,即便如此,2011年,基金會投資還是出現了虧損,雖然虧損總額不到10萬元,但是,「我能明顯感覺到經濟的虛脫。」吳沖坦言。
公募基金會「沒什麼影響」
相對於非公募基金會的「心裡沒底」而言,有著政府背景的公募基金會受經濟危機的干擾則要小得多,捐贈收入幾乎沒什麼影響。
「企業對基金會的捐贈,並未因經濟危機而減少。」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理事長魏久明說。他表示,今年共收到捐贈8000多萬,其中有655次企業捐贈,一共捐了4300多萬,個人捐贈近3900萬。按百分比算下來,企業捐贈佔54%,個人捐贈佔46%。
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秘書長塗猛雖然表示,基金會起初對於經濟形勢的下滑,的確「沒有信心,而且感覺不安全」。但現在看來,「今年募款達到目標問題不大(2.5億元)。」但他也表示,企業稅社會公益式的捐贈是財富創造的效應,經濟下滑肯定會受影響。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也感受到了來自經濟形勢下滑帶來的壓力和挑戰,但值得高興的是,「大額捐贈下降,小額捐贈卻在穩定持續的增長。」秘書長楊鵬表示,因此壹基金現在還是籌到了3470萬元,預期年底會達到4500萬元,比去年增長20%左右。
但楊鵬也坦言,即便這樣,在進行結構分析時卻發現企業的捐贈下降。企業捐贈下降不是企業捐贈數量的下降,而是單個企業的捐贈額下降。「比如原來說好捐100萬,因今年經濟不好只給30萬。」
作為大型的、老牌的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卻沒有受到經濟形勢的影響,反而做了一筆大單,「他們賺了10億。」王振耀笑著說。
王振耀稱,在今年10月17日,中國扶貧基金會與國家開發銀行簽署了微小貸款扶貧試點合作協議,將雙方合作金額由2億元提高到10億元,用於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小額信貸扶貧項目,這是目前國內小額信貸領域最大的一筆批發貸款。
對此,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執行秘書長竇瑞剛沒有感到驚訝,他表示,在中國,企業與公益組織合作的動機大多都是與政府的溝通與博弈,即通過向公益組織的捐贈來和政府換取利益。原因在於,「公募基金會有政府資源,它們可以給予捐贈企業以各種各樣的榮譽和隱形好處,所以很多大企業會選擇給傳統公募基金會捐款。」
騰訊公益慈善基金會是由騰訊公司發起的,成立於2007年6月。基金會成立之初,董事會就承諾將企業每年不超過一定百分比的利潤捐贈給基金會。「所以我們基金會也不存在募款問題。」竇瑞剛笑著說。
竇瑞剛還分析說,從美國來看,經濟形勢好壞與否,基金會決不會討論籌資問題,只會說因為股市不好,投資收益少了,所以只能減少資助支出。「基金會有籌資問題,恰恰說明在中國沒有美國典型意義上的基金會。」竇瑞剛說。
走出籌資困境
自2004年以來,我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迅猛。截至11月20日,2012年中國非公募基金會數量達到1591家。但因為生非貴胄,籌資問題就成了非公募基金會發展永遠的「硬道理」,而在經濟形勢趨緊時期,這一問題變得尤其重要。
魏久明就在會場上分享了兒慈會的三個募款經驗:一是先項目後募款。「項目是基礎,把救助和募款相結合,比如基金會為打拐的孩子募款,設計了一個項目叫『回家的希望』,受助兒童會得到生存救助和醫療救助兩方面共計不超過5萬元的一次性救助。我們把這個項目設計出來,錢說清楚,拿著項目再向社會募捐。」魏久明說。
二是「合作募資」,即設立專項基金。魏久明舉了個例子,有一個老闆捐了5萬元要救助西部兒童,於是基金會就專門設立了一個「西部兒童救助基金」,讓老闆自己來管理,基金會再配備專職人員一起做。
第三個方法就是奉行「把捐贈者當上帝」的原則,做好捐贈者和受助者的服務,「基金會要求在收到捐贈後,5天之內一定要把感謝信和發票寄給捐贈人,捐一塊錢的也要寄,感謝他為基金會、為社會做出的貢獻。所有善款的去向及時公開,用公開透明來增加機構的公信力。」
⑥ 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論壇的論壇組織規則
一、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論壇(以下簡稱論壇,英文名稱為China Private Foundation Forum, CPFF)是由中國有志於追求機構卓越和行業發展的非公募基金會自願發起的非正式網路。
第二條 本論壇名稱中的中國非公募基金會是指在中國大陸注冊的非公募基金會。
第三條 本論壇的宗旨是加強中國非公募基金會之間的溝通與合作,促進中國非公募基金會和公益行業的發展。
第四條 本論壇在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進行,並接受公眾、企業和其他社會部門的監督。
二、 組織機構
第五條 本論壇的發起機構為第一屆論壇的主辦機構。
第六條 本論壇為每年1屆。每屆論壇可以設立2家輪值主席,不得連選連任。輪值主席即為組委會(見第七條)主席,由上屆組委會推選產生。輪值主席授權本機構主要負責人履行其職權。
輪值主席的職權:
(一)統籌論壇的組織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組委會會議;
(三)檢查組委會決議落實情況;
(四)監督和指導秘書處的工作;
(五)共同審批和簽署預算外支出;
(六)代表組委會發言及對外發布信息;
(七)組委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七條 每屆論壇均設立組委會。組委會由主辦機構組成。組委會為論壇的決策機構。組委會秉承公開、民主、參與的原則,所有決策均通過主辦機構表決產生。組委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主辦機構出席方能召開;組委會決議須經出席機構的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組委會職權:
(一) 制定和修改論壇組織規則;
(二) 選舉、增補和罷免輪值主席、主辦機構、秘書處、協辦機構;
(三) 召開組委會會議,每屆組委會應至少召開3次會議;
(四) 確認各項論壇活動;
(五) 審定論壇預算及決算;
(六) 檢查秘書處工作,聽取和審議秘書處工作報告;
(七) 其他重大事項。
第八條 每屆論壇的主辦機構不超過15家。主辦機構由上屆組委會在候選機構中表決產生。上屆主辦機構自動成為下屆主辦機構的候選機構。每家主辦機構連任不得超過4屆。
主辦機構的申請條件:
(一)在中國民政部或者地方民政部門登記的非公募基金會;
(二)認同本論壇宗旨;
(三)自願履行主辦機構義務;
(四)具有良好的社會聲譽;
(五)有2家以上歷屆主辦機構推薦;
(六)上屆主辦機構最多隻能推薦3家候選機構;
(七)組委會可邀請其他社會組織作為主辦機構。
主辦機構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一) 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 推薦候選主辦機構;
(三) 指定機構負責人擔任組委會成員,參與組委會的相關活動;
(四) 監督輪值主席、秘書處的工作;
(五) 參加當屆各項論壇活動。
義務:
(一) 履行論壇組織規則和決議;
(二) 參加組委會會議;
(三) 對論壇組織工作提出建議;
(四) 承擔論壇經費。
主辦機構的退出:
(一) 應在組委會召開前一個月提出退出申請,並經組委會表決通過。
(二) 3次未參與組委會會議的機構將被提議取消主辦機構資格,並由組委會表決;
(三) 如已支付論壇經費,則該經費不予返還。
第九條 每屆論壇均設立秘書處。秘書處由組委會推選或招標產生。每家主辦機構須有1名工作人員參加秘書處工作。
秘書處的職責:
(一)承擔論壇日常工作,負責對內、對外聯絡;
(二)協助輪值主席召集組委會會議,起草會議記錄,並交由組委會確認;
(三)組織實施組委會各項決議;
(四)組織和實施各項論壇活動,包括年會及中期論壇等;
(五)向組委會提交論壇工作報告及財務報告;
(六)組委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十條 每屆論壇可以設立指導單位。指導單位是指在業務和政策上為論壇提供指導的政府部門。
第十一條 每屆論壇可以設立協辦機構。協辦機構是指為論壇提供了必要資源的機構,如資金、宣傳等方面。
第十二條 論壇常設咨詢委員會。每屆組委會經協商後,邀請上屆主辦機構的四分之一進入咨詢委員會。咨詢委員會可以列席組委會會議,可以對組委會各項決議和論壇活動給予指導和建議。
三、 論壇活動
第十三條 每屆論壇必須召開1次年會。每屆年會主題可以由組委會在聽取行業和各界意見的基礎上產生。境內和境外的非公募基金會、政府機構、企業、其他公益組織可自願申請參加。
第十四條 每屆論壇期間可以舉行若干次中期論壇及交流活動,討論非公募基金會行業發展、項目交流等各項議題。
第十五條 每屆論壇期間可以舉辦若干次能力建設活動,學習與非公募基金會發展有關的政策法規、機構治理等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 每屆論壇期間可以組織針對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情況的調查研究,並公開發布行業發展報告或專題報告。
第十七條 每屆論壇需通過多種形式公開發布論壇活動信息。
四、 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本論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十九條 論壇經費由秘書處負責管理。秘書處應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秘書處負責編制年度預算、決算,每季度向組委會報告財務收支情況,接受組委會、協辦機構和有關部門的審計和監督。
第二十條 經費來源:
(一)主辦機構的資助;
(二)協辦機構的資助;
(三)參會人員的會議費用、培訓費用等;
(四)有關部門的撥款;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 經費使用范圍:
(一)組委會審定的預算內費用支出,包含與論壇活動直接相關的支出及秘書處籌備論壇各項活動的人員及行政辦公費用支出;
(二)經輪值主席共同審批通過的其他符合本論壇宗旨和財務管理制度的預算外費用支出;
五、 附 則
第二十二條本規則經2009年09 月24 日第二屆論壇組委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⑦ 非公募基金會能盈利嗎
私募風險更大,但收益可能也更大.
好的基金經理都去了做私募了,私募人材更多.
⑧ 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論壇的論壇的組織形式
1、論壇組織機構包括指導單位、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和協辦單位。指導單位將由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擔任,發起單位共同為論壇的主辦單位。
發起主辦單位各派一位負責人組成論壇組織委員會。組委會設主席2人,設副主席若幹人,設秘書長1人。主席實行輪值制,通過選舉方式產生。
論壇組委會的職責如下:
(1)決定論壇的宗旨、目標和活動形式。
(2)審查和接納新的主辦單位(主辦單位退出論壇可自由決定)。
(3)決定論壇的顧問、專家委員會成員。
(4)討論、決定論壇的重大活動安排。
(5)確定承辦單位和協辦單位。
(6)對論壇活動的組織安排進行指導和監督。
(7)分擔論壇的經費開支。
(8)為論壇提供社會資源支持。
(9)審查和監督論壇的財務管理。
(10)評估論壇秘書處和承辦單位的工作。
⑨ 非公募基金會有可能轉型成公募基金會嗎
目前沒有可能轉型
⑩ 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的區別是什麼
一、募捐對象不同:
1、公募基金會:可以直接面向公眾募捐;
2、非公募基金會:不直接面向公眾募捐。
二、募捐活動的地域范圍不同
1、公募基金會: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公開募捐活動可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公開募捐活動只能在登記注冊地行政區域內開展。
2、非公募基金會:因不面向公眾募捐,所以無地域限制。
三、登記注冊的原始基金(單位:人民幣)不同
1、公募基金會:全國性的不低於800萬元,地方性的不低於400萬元;
2、非公募基金會:不低於200萬元。
四、登記管理機關不同
1、公募基金會: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由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負責登記;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2、非公募基金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都可以登記。(但是原始資金超過2000萬,且發起人向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提出申請設立的,可以去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登記)
(10)第六屆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論壇擴展閱讀
《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三條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募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以下簡稱非公募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
第四條 基金會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不得危害國家安全、統一和民族團結,不得違背社會公德。
第五條 基金會依照章程從事公益活動,應當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六條 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國務院民政部門負責下列基金會、基金會代表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一)全國性公募基金會
(二)擬由非內地居民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會;
(三)原始基金超過2000萬元,發起人向國務院民政部門提出設立申請的非公募基金會
(四)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的代表機構。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性公募基金會和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非公募基金會的登記管理工作。
第七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組織,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