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的概念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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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包括:內部控制機制、內部控制制度兩個方面。1.內部控制機制是指公司的內部組織結構及其相互之間的運作制約關系。公司內部控制機制一般包括四個層次:一是員工自律;二是部門各級主管的檢查監督;三是公司總經理及其領導的監察稽核部對各部門和各項業務的監督控制;四是董事會領導下的審計委員會和督察長的檢查、監督、控制和指導。2.內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為防範金融風險,保護資產的安全與完整,促進各項經營活動的有效實施而制定的各種業務操作程序、管理與控制措施的總稱。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由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部門業務規章、業務合作手冊等部分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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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內部控制體系包括哪些內容
制定內控體包括的內容:職責分離、授權批准、相互制約、監督檢查,企業建立與實施內控體系應當遵循的五項原則:全面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制衡性原則;適應性原則;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的內控體系應當貫穿於企業經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的各個階段、各個層級,涵蓋了營管企業每一項經理活動的過程始終,體現了內部控制的全面、全員、全過程式控制制的特性。
內部控制體系是為合理保證單位經營活動的效益性、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規的遵循性,而自行檢查、制約和調整內部業務活動的自律系統。
③ 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應當遵循的基本原則不包括()。
正確答案為:D選項
答案解析: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①合法、合規性原則;②全面性原則;③審慎性原則;④適時性原則。D項屬於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應遵循的原則,符合題意。
④ 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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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是:
(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2)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託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3)確保基金、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二,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並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部控製程序,維護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
(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控製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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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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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是:(1)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2)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託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3)確保基金、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2.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並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2)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部控製程序,維護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3)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4)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5)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控製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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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一個公司內部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般企業有:生產部、質量部、行政部、供銷部四個部分
下面是樣本:
管理制度:
標題: 設備管理制度 標准條款
1.目的:為保證全工廠生產所需設備都能正常運行,滿足生產產品要求,創造更高的生產效益,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產量,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以求達到產品的質量更加穩定.
2. 范圍:本辦法適用於工廠內所有生產所需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使用、修理及處理。
3. 權責
生產部監督、指導、檢查、督促生產現場設備的維護工作並對設備的有效性負責。
生產車間負責設備的正確操作、安全使用、合理安排日常維護保養。
3.3 設備的采購主要由行政部負責,生產部必要時協助。
3.4 生產部對所有設備修理,落實專職人員負責定檢修理。
3.5 生產部對報廢設備進行評估與確定,報總經理批准。
4.定義
4.1 三好:⑴管好設備:⑵用好設備:⑶修好設備。
4.2 四會:⑴會使用:⑵會修理:⑶會檢查:⑷會排除一般故障。
三不放過:⑴.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
⑵.事故責任者與員工未受教育不放過。
⑶.沒有安全防範措施不放過。
5. 作業內容
5.1生產部根據生產需要,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審批後,進行設備的選型、定型、采購。
5.2設備到貨後,由質量工藝人員對到貨設備按說明書項目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設備由生產部列入機器設備工裝模具清單。對驗收不合格的設備由生產部負責聯系行政部或當事責任人,對不合格設備責令退貨或修復。
5.3一般小設備由車間自行安裝,關鍵設備由生產部根據設備安裝平面圖,工藝流程圖,技術條件,防震防爆,安全環境,工作流轉等要求,指定部門和人員進行安裝。關鍵設備和大型設備安裝後,由生產部組織進行空車調試及負荷運轉調試,調試合格,交付生產使用部門使用。調試不合格,生產部責成供貨方修復或調換處理。
5.4生產部負責組織人員編寫設備使用維護指導書。
5.5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三好」「四會」並按規定做好日常保養工作。
5.6對重要設備須編制檢修計劃,生產部負責實施。
5.7車間負責人指定,督促生產操作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保養,生產部不定期抽查生產設備維護保養工作狀況。當設備發生故障,一般由設備維護人數維修。較大故障由可委託外部專業單位維修,或維修小組進行。
5.8生產部負責監督設備維護保養,並負責執行,生產部負責對全工廠所有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以確定在用設備完好。
5.9設備在生產使用到規定年限,不能滿足生產要求,且無修復價值的,由生產部編寫設備報廢申請報告,報總經理批准後作報廢處理。
標題: 工裝模具量具管理制度 標准條款
一、 目的與適用范圍
通過對工裝模具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工裝模具精度要求,使工裝模具處於完好狀態,保證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本制度適用於工裝模具的管理。
二、職責
1.生產部 根據產品要求負責組織工裝模具的加工和製成驗證。
2.生產部 負責工裝模具和試件的檢驗工作。
3.生產部 負責工裝模具的管理、維護和修理工作。
三、工作實施要點
1.工裝模具的加工和製作。
生產部 根據產品要求負責實施工裝模具的委外加工和製作。
2.工裝模具的驗證和評定
2.1工裝模具製成後生產部 根據圖紙的生產要求組織生產部進行試模,對工裝模具的准確性進行驗證,工裝模具和試件按規定要求進行評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工裝模具不合格由加工者採取措施,返修或返工,直到完全符合要求。
2.2生產部 負責根據產品的生產要求,對試件進行檢驗並記錄。
3.工裝模具的管理和維護。
3.1工裝模具交付生產部後,由生產部負責工裝模具的保管,並放在指定區域內。
3.2工裝模具應建立台帳,並編號登記管理。
3.3工裝模具使用時,工裝模具使用者應作好記錄。工裝模具使用者應做好工裝模具的維護工作。貯存不用的工裝模具,應定期檢查和維護,保證隨時可提供合格的工裝模具。
4.工裝模具的使用和維修。
4.1每次工裝模具使用時,由生產部進行生產試模,首檢合格後工裝模具才可正式使用。
4.2 在使用過程中工裝模具若有損壞或磨損,使用者應上報生產部 ,及時組織維修。工裝模具修理由專人負責,修理後由質檢員按規定進行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5.工裝模具的報廢、更換
工裝模具經修理後不能滿足規定要求時,由生產部提出報廢申請,報總經理批准,生產部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安排重新製作新工裝模具。
四、模具使用注意事項:
1、新制模具必須有檢驗記錄和合格樣品,才能入庫;
2、使用後的模具必須有車間主任簽字確認的技術狀況及模具檢驗記錄,模具使用數量(沖次)才能入庫;
3、經修理後的模具,必須有自檢、互檢專檢確認合格的檢驗記錄和合格的樣品,才能入庫;
4、模具的領用和歸還的過程中,不得疊放、磕碰,以防模具人為損壞;
5、模具在使用過程中,嚴禁敲、砸、磕、碰,以防模具人為損壞;
6、模具在使用過程中,導柱、導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地方應注意加油潤滑;
7、模具在使用過程中,一定要保持機床工作檯面清潔、整齊、無雜物,墊鐵要等高,擺放合理,使模具受力均衡;
8、模具應高速合理的工作深度, 以防合模太深,損壞模具;
9、模具在使用中,如非正常使用損壞,則由使用者賠償損失;
五、工具、量具、檢測儀器管理制度
1、工具、量具、檢測儀器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
2、每季度各部門的分帳與公司總帳核對一致,發現有損壞或遺失要及時處理,
3、工具、量具、檢測儀器領用者必須由本部門領導簽字的領用申請單和工管員的落帳登記編號單,領用人員還必須佩帶胸卡倉庫才給予發放;
4、工具、量具、檢測儀器若非正常使用損壞,由使用者負責賠償;
5、工具、量具、檢測儀器保管不當造成遺失,則由保管者負責賠償;
標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標准條款
1、 工廠全體員工必須樹立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2、 工廠設立安全生產檢查小組,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該小組職責是:
(1) 建立工廠范圍內的安全生產組織網路;
(2)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 組織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實施;
(4) 審核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條件;
(5) 組織員工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6) 安全生產檢查;
(7) 傷亡事故調查和處理
3、 工廠各級生產管理人員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做到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對本部門、本車間的安全負責。
4、 工廠各部門都應在各自的業務范圍內對實現企業的安全生產的要求與措施負責。
5、 保證安全生產是全體員工的共同任務,工廠員工要積極參加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自覺遵守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發現他人違章作業要立即勸阻並報告領導;要愛護和正確使用勞保用品工具設備,發現事故隱患及時處理並報告領導。
6、 所有上崗人員必須學習熟知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
7、 新入工廠生產員工進廠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並進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上崗,安全教育培訓資料存入個人檔案。
8、 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製造新產品時,必須由所在部門、車間或生產部 門根據新的安全技術規程和崗位操作方法對操作人員進行專門教育。
9、 員工轉崗時,必須重新進行班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
10、 新建、擴建、改建和新工藝、新技術採用必須貫徹「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竣工驗收」原則,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項目,不準驗收和投入使用。
11、 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傷亡事故的有關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應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12、 安全生產檢查小組開展各項檢查活動,其中包括周二10:00定期檢查,及每個工作日的不定期檢查,通過檢查,必須使員工不斷提高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紀律,嚴格制度,消除隱患。
13、 對違反操作規程的責任人每次罰款50元。
14、 安全生產檢查必須貫徹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對檢查出來的問題要做到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日期、定整改負責人,安全檢查小組要對事故隱患跟蹤到底。
15、 工廠員工上崗前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操作轉動設備的女工必須戴好工作帽。
16、 進入車間員工一律在指定的通道上行走,危險地方嚴禁通行。
17、 工作中應精神集中工作場所嚴禁喧嘩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8、 員工工作前應做好充分的休息,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
19、 嚴禁非工作需要而擅入他人工作地點,以防意外的發生。
20、 車輛在工廠區域內行駛速度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
21、 嚴禁擅自動用別人操縱的機電設備。
22、 與機械設備無關人員不得靠近設備傳動部分,更不得隨意觸動電氣設備。
23、 車間機電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應保持完整可靠,嚴禁私自拆除。。
24、 工廠員工必須注意現場懸掛的警告牌和一切安全指示標志,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或損壞。
25、 在工廠生產區域內需動用明火者必須經安全檢查小組同意,並辦理有關手續。
26、 公司員工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7、 開機時必須按規定檢查電器開關、按鈕、機床接地線安全裝置等是否完好無損;
28、 沖壓機操作工禁止採用腳踏開關操作設備,必須要用腳踏開關工作的必須經過車間領導同意,使用腳踏開關工作時,嚴禁腳一直踩在腳踏開關上;
29、 設備上的安全裝置不得自行關閉或棄之不用,因工作需要拆除的須經車間領導同意;
30、 沖壓工工作時,嚴禁將頭或手及身體其他部位伸到上、下模之間,因清掃或其他原因需要的必須事先關機;
31、 臨時電源拉線(如電風扇、槍鑽等)的拆裝必須由電工來操作,其他人不得自行其事,臨時電源線不得壓在重物下面,臨時線用完後必須收好;
32、 設備操作者有事離開機床,必須關機,以免誤傷他人;
33、 行車、叉車的使用由公司指定人員開動,其他人不得擅自開動;
34、 車間工人不許穿涼鞋、拖鞋上班,鑽床、攻絲機操作人員禁止戴手套,砂輪機、點焊機操作人員必須戴保護眼鏡,公司員工嚴禁酒後上班;
35、 化工葯品、油料等由專人保管,需要領用時須由保管人員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清洗用的甲苯用完後要裝進容器中,置放在指定安全地方;
36、 氧氣、乙炔、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有專門放置地點,不得隨意擺放;
37、 消防器材不得故意損壞或擅自移動;
38、 消防通道要暢通無阻,不得堆放物品,消防龍頭上面和旁邊不得堆放物品。
39、 不得將明火帶入易燃易爆物品放置的場所;
40、 因工作作業需要動火的,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臨時動火工作申請」,經安全部門同意後,採取一定的防火措施才能作業;
標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標准條款
1、 工廠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 工廠員工必須定期進行消防知識以及安全培訓,並要求熟練使用消防器械。
3、 易燃易爆品存放區域須有明確醒目的防火標記。
4、 如有明火,操作人員不得離崗,做好安全防範措施,離開時將火種熄滅。
5、 對電器線路定期檢查,不準隨意私接電,用大功率電器設備。
6、 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確保有效完備,如發現有不安全隱患,應立即責令整改。
7、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消防管理條例執行,保障工廠消防安全。
8、 將滅火器放置於陰暗背光場所,不放置高溫場所。
9、 滅火器應遠離高溫火源,以免發生高溫爆炸。
10、 每年定期檢查一次滅火劑重量,如泄漏量超過原重量的5%,須查明原因並補足。
11、 工廠員工必須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並要求熟練使用消防器械。
12、 發現火警立即撥打119。
13、 將消防器械保管落實到個人,隨時檢查,確保消防器械完好如初。
標題: 倉庫管理制度 標准條款
一、原輔材料庫:
1. 倉庫保管人員應根據各車間、各部門的物資需要填寫《采購單》,報總經理批准後,交行政部采購。
2. 倉庫保管員有責任通知質檢人員對采購的材料物資進行質量檢驗,對不符合生產要求的物資,倉庫人員有權拒收,由行政部作出退回和調換處理。
3. 倉庫保管員必須做到實事求是進行數量清點,名稱規格的復核,與采購要求相符,保存送貨單,送貨單單必須註明發票號碼,采購簽字。
4. 倉庫各種原組別、類別、用途,分區域堆放,保持清潔整齊,小物件必須放在貨架上面,各類物資防止受潮變質。各類物資標明品名、規格卡片,做到卡片與實物相對應,與帳冊數量相同,達到系統化、規格化,以便發料、保管和盤點。
5. 各部門車間必須按生產任務領料,倉庫保管人員必須按表發放。
6. 倉庫對物資調撥手續,報總經理批准後才能實施。
7. 倉庫保管人員按照先進先出的原則進行發料,必須具備識別同一品種,不同規格的能力,以便熟練正確無誤的備料。
8. 倉庫保管人員按原始憑證准確登記明細帳,倉庫保管人員每天清點出入頻繁的物資,做到帳物相符。若有差錯,報生產部查明原因,並有當班倉庫保管人員負責。
9. 每月二十五日,保管人員對倉庫全面盤點,做到帳與實物相符,並在盤點後三天內將物資庫存表交到行政部備案。
10. 倉庫保管人員要配合財務人員每月一至二次的物資抽查。
11. 倉庫要注意通風、防水、防潮、防蛀,嚴禁在庫內吸煙,不準外人隨意出入倉庫,以確保倉庫安全。
12. 管理人員要提高對物資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加強責任性。確保廠生產的順利進行。
13. 各類材料一律不得擅自外借,若須外借者,必須有總經理審批,辦理外藉手續並備查。
14. 管理人員必須做到三條:編號整齊、擺放整齊、庫容整齊,以利於查對及取放。
15. 材料報廢必須經質檢員核實,並開材料報廢有關文件,寫明品名、編號以及數量。倉庫憑報廢文件辦理報廢手續,並把報廢材料放到指定的地方。
二、 成品倉庫:
1. 根據產品包裝情況,分清品名以及規格入庫。核對記錄成品帳,保存裝訂,以備查找。
2. 成品按類別堆放整齊。
3. 倉庫要求必須要通風及防潮,以防止產品在使用和交付前受到損壞或變質。
4. 倉庫按消防規范安裝消防器材,確保倉庫安全。
5. 倉庫保管員應經常檢查帳物卡及產品在成品庫內可能發生的質量變故。
6. 倉庫保管員每月1日應進行盤點並在三天內將盤點表交到有關部門。
7. 倉庫保管員憑銷售發票或送貨單發貨,並做好出庫手續,以備查考。
8. 倉庫保管員要認清單據上的各規格和數量發貨。
標題: 考勤管理制度 標准條款
第一章 總則
1、 為進一步加強企業規范管理,營建高效、有序的工作環境,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2、 本條例適用於所有被本公司聘用的在崗員工和與本公司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員工。
3、 認真執行考勤制度是每個員工的職責和義務。每個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考勤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4、 行政部負責考勤工作,嚴肅認真貫徹執行考勤制度。
第二章 作息時間
5、 公司實行6天工作制,每周享受1天公休假(單休)。
6、 3月1日----11月30日工作時間:8:00~11:30,12:30~17:00。
12月1日----2月30日工作時間:8:30---11:30 12:00—17:00
7、 每周末各部門須安排滿足正常工作所須的值班人員,並安排好值班人員的調休。
第三章 考勤辦法
8、 公司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打卡或簽到方法進行考勤,每個員工應主動配合,缺勤員工須提前辦理相關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9、 打卡制度
9.1公司副總經理級(含)以上人員和出差人員可免打卡或簽到,其他人員因特殊情況免打卡或簽到由總經理批准;但請假管理仍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9.2應打卡部門的部門經理(含)以下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或簽到制度。
9.3員工考勤不得作假,一經發現,每次分別給予作假者曠工1天處理。
10.考勤異常
10.1員工須先到公司打卡或簽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10.2打卡員工調休、忘打卡、上班時間需短時間外出辦理、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回來打卡一律在行政部領取、填寫《員工考勤異常登記卡》,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後報行政部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10.3員工因公出差,不能當天返回的,應於出差前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部填寫《員工考勤異常登記卡》備案,出差返回後主動到行政部銷差,否則視為曠工。
10.4員工除公司規定的有薪假,只要出現遲到、早退、脫崗、請假等情況,按額扣發工資。
10.5如有月底最後一個工作日未能按時打卡,可以在次月第一個工作日內進行補簽。
11.簽卡審批
11.1部門副經理級以下員工由公司各部門經理或部門負責人簽卡;
11.2部門副經理級以上員工由總經理簽卡。
12.遲到、早退和脫崗
12.1上班遲到15分鍾打卡即視為遲到,下班提前1分鍾打卡視為早退。
12.2無故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扣發工資20元,超過一小時的扣發工資50元。
12.3一個工作日內,無故遲到早退一小時以上,又未以任何形式辦理相關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半天。四小時以上 ,視為曠工一天。
12.4一個工作內出現無故離崗20分鍾以上即為脫崗,每發現一次視為曠工一天。
12.5行政部根據當月考勤原始憑據填寫月度考勤報表,對所涉及到員工入、離職、晉
升、轉正等人事異常的詳細日期、薪資級別等進行備注,成為薪資計發的重要依據;
12.6行政部將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檢查各部門打卡、出勤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應知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第四章 公假及法定假日放假規定
13. 本條例中界定的公假指員工在工作時間因公外出或公司派出參加短期培訓。
14.公司員工在國家法定節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具體如下:
節日 假期 適用范圍
元旦 一月一日 全體員工
春節 農歷正月初一、二、三 全體員工
勞動節 五月一日——五月三日 全體員工
國慶節 十月一日——十月三日 全體員工
婦女節 三月八日(半天) 全體女員工
15.全體員工放假的法定節日,適逢公假,應當在工作日補假。部分員工放假的法定節日,適逢公假,則不補假。
16.公假、法定節日期間,工資照發。
17.公假、法定節日期間員工如需加班,按國家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18.員工可以請無薪事假,原則上連續事假不可超過5天。
19.員工請休事假須提前申請,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批並呈報行政部備案。
20.員工事假工資扣發標准:月事假三天內扣發工資額=(基本薪資+職務津貼+崗位津貼+績效工資)/26×本月累計事假天數;事假三天以上的,超出天數扣發工資額=(基本工資+職務津貼+崗位津貼+績效工資)/21.95×(本月累計事假天數)
21.曠工工資扣發標准
21.1曠工半天(含)以下者,扣發工資50元;
21.2曠工1—3天,扣發工資200元,記警告處分一次。
21.3曠工4—7天,扣發工資200元,並處降級降職,嚴重者勸退辭退;
21.4一年累計曠工15天的,作開除處理。
22.如果發生員工曠工或未辦理任何手續不上班的,部門經理必須引起足夠重視進行跟蹤並向總經理匯報。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准教育無效,公司有權作除名或辭退處理。
第六章 病假處理方法
23.員工患病、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治療、修養者,可請病假,員工請病假提供醫院相關證明,否則按事假處理;員工持副總經理(含)以上人員簽發的病假特批准,可不出具醫院病假證明請休病假。
24.員工請病假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最遲應於上班後一小時內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並在返崗後第一時間憑有關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25.員工如因傳染性疾病請休病假,在病癒返崗前,須按公司規定到指定醫院進行身體檢查(費用自理),經行政部核查結果並批准後,方可返崗工作。
26.員工病假工資扣發標准:病假扣發工資額=(基本工資+職務津貼+崗位津貼+績效工資)/21.95×本人累計病假天數×50%
27.除住院和計劃生育方面病假之外,員工一年內病假累積達到30天以上的,30天後的病
假天數只能計發基本工資。
第七章 其他假期處理方法
28.婚假
員工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後,享受婚假三天後;實行晚婚者,婚假在原基礎上增加十天;一方居住在外地,需到外地結婚者,另核給路程假。員工申請婚假時,須向人力資源部提交結婚證復印件。婚假須在結婚時使用,過期作廢。
29.計劃生育假
女員工孕期需要作產前檢查的,給予產前檢查假。孕期在七個月以上身體不支的,可請假休息,其工核發標准與病假相同。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難產產假120天;本公司員工可享受全薪產假。
配偶生育,男員工可享受全薪看護假10天,超出10天的天數按病假處理。
30.工傷假期
補充:
崗位制度樣本:
生產部主管崗位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廠生產經營方針、目標、執行總主管指令。
2. 根據廠業務計劃,負責編制廠施工計劃。
3. 負責生產協調,處理好生產與工程師、生產與設備、生產與業務方面的問題,確保合同完成,尤其確保重要合同完成。
4. 負責組織落實生產實施計劃,加強生產現場管理。
5. 完成總經理布置的各項任務。
技術人員崗位職責:
1 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組織對重大技術、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的分析,並對工廠產品質量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措施。
2 組織採用行業,國家標准,積極推行國際標准。
3 組織制定技術改造規劃,研究和推廣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和新設備。
4 組織制定產品實施計劃。
5 提高產品質量,負責產品升級、創名牌。
營銷部主管崗位職責
1. 市場的開拓,以及顧客的售前、售中、售後的服務等。
2. 對顧客滿意度進行調查,並把調查結果向上級反饋。
3.收集來自顧客反饋的信息,以及顧客的需求。
4.任何顧客的抱怨,都應該耐心的聽取,並對抱怨的內容及時向上級領導反饋。
⑦ 跪求,基金管理制度、內控制度及股票投資流程
證監基金字[2002]93號
各基金管理公司:
為了指導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加強內部控制工作,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我會制定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
各公司應當根據《指導意見》的要求清理、修改、完善公司的內控制度,建立適合自己情況的內部控制體系並保證有效執行。我會根據指導意見對公司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在監督檢查時,將充分考慮各公司內外環境的因素和公司的自身特點,對公司內部控製作出實事求是的評價。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內部控制指導意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指導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加強內部控制,促進公司誠信、合法、有效經營,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指導意見。
第二條 公司內部控制是指公司為防範和化解風險,保證經營運作符合公司的發展規劃,在充分考慮內外部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建立組織機制、運用管理方法、實施操作程序與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統。
公司應當按照本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自身的具體情況,建立科學合理、控制嚴密、運行高效的內部控制體系,並制定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三條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由內部控制大綱、基本管理制度、部門業務規章等部分組成。
公司內部控制大綱是對公司章程規定的內控原則的細化和展開,是各項基本管理制度的綱要和總攬,內部控制大綱應當明確內控目標、內控原則、控制環境、內控措施等內容。
基本管理制度應當至少包括風險控制制度、投資管理制度、基金會計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監察稽核制度、信息技術管理制度、公司財務制度、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業績評估考核制度和緊急應變制度。
部門業務規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對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崗位設置、崗位責任、操作守則等的具體說明。
第四條 公司董事會對公司建立內部控制系統和維持其有效性承擔最終責任,公司經營層對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執行承擔責任。
第二章 內部控制的目標和原則
第五條 公司內部控制的總體目標是: (一)保證公司經營運作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監管規則,自覺形成守法經營、規范運作的經營思想和經營理念。 (二)防範和化解經營風險,提高經營管理效益,確保經營業務的穩健運行和受託資產的安全完整,實現公司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三)確保基金、公司財務和其他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六條 公司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健全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包括公司的各項業務、各個部門或機構和各級人員,並涵蓋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二)有效性原則。通過科學的內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內控程序,維護內控制度的有效執行。 (三)獨立性原則。公司各機構、部門和崗位職責應當保持相對獨立,公司基金資產、自有資產、其他資產的運作應當分離。 (四)相互制約原則。公司內部部門和崗位的設置應當權責分明、相互制衡。 (五)成本效益原則。公司運用科學化的經營管理方法降低運作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以合理的控製成本達到最佳的內部控制效果。
第七條 公司制訂內部控制制度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合法合規性原則。公司內控制度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各項規定。 (二)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應當涵蓋公司經營管理的各個環節,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三)審慎性原則。制定內部控制制度應當以審慎經營、防範和化解風險為出發點。 (四)適時性原則。內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應當隨著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和公司經營戰略、經營方針、經營理念等內外部環境的變化進行及時的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第八條 內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溝通和內部監控。
第九條 控制環境構成公司內部控制的基礎,控制環境包括經營理念和內控文化、公司治理結構、組織結構、員工道德素質等內容。
第十條 公司管理層應當牢固樹立內控優先和風險管理理念,培養全體員工的風險防範意識,營造一個濃厚的內控文化氛圍,保證全體員工及時了解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使風險意識貫穿到公司各個部門、各個崗位和各個環節。
第十一條 公司應當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和監事會的監督職能,嚴禁不正當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和內部人控制現象的發生,保護投資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 公司的組織結構應當體現職責明確、相互制約的原則,各部門有明確的授權分工,操作相互獨立。公司應當建立決策科學、運營規范、管理高效的運行機制,包括民主、透明的決策程序和管理議事規則,高效、嚴謹的業務執行系統,以及健全、有效的內部監督和反饋系統。
第十三條 公司應當依據自身經營特點設立順序遞進、權責統一、嚴密有效的內控防線: (一)各崗位職責明確,有詳細的崗位說明書和業務流程,各崗位人員在上崗前均應知悉並以書面方式承諾遵守,在授權范圍內承擔責任。 (二)建立重要業務處理憑據傳遞和信息溝通制度,相關部門和崗位之間相互監督制衡。 (三)公司督察員和內部監察稽核部門獨立於其他部門,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實行嚴格的檢查和反饋。
第十四條 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確保公司人員具備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職業操守和專業勝任能力。
第十五條 公司應當建立科學嚴密的風險評估體系,對公司內外部風險進行識別、評估和分析,及時防範和化解風險。
第十六條 授權控制應當貫穿於公司經營活動的始終,授權控制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職權,建立健全公司授權標准和程序,確保授權制度的貫徹執行。 (二)公司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和公司員工應當在規定授權范圍內行使相應的職責。 (三)公司重大業務的授權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授權書應當明確授權內容和時效。 (四)公司授權要適當,對已獲授權的部門和人員應建立有效的評價和反饋機制,對已不適用的授權應及時修改或取消授權。
第十七條 公司應當建立完善的資產分離制度,基金資產與公司資產、不同基金的資產和其他委託資產要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第十八條 公司應當建立科學、嚴格的崗位分離制度,明確劃分各崗位職責,投資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會計和公司會計等重要崗位不得有人員的重疊。重要業務部門和崗位應當進行物理隔離。
第十九條 公司應當制訂切實有效的應急應變措施,建立危機處理機制和程序。
第二十條 公司應當維護信息溝通渠道的暢通,建立清晰的報告系統。
第二十一條 公司應當建立有效的內部監控制度,設置督察員和獨立的監察稽核部門,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持續的監督,保證內部控制制度落實。
公司應當定期評價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據市場環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術應用和新的法律法規等情況,適時改進。
第四章 內部控制的主要內容
第一節 投資管理業務控制
第二十二條 公司應當自覺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投資管理業務的性質和特點嚴格制定管理規章、操作流程和崗位手冊,明確揭示不同業務可能存在的風險點並採取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條 研究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研究工作應保持獨立、客觀。 (二)建立嚴密的研究工作業務流程,形成科學、有效的研究方法。 (三)建立投資對象備選庫制度,研究部門根據基金契約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和維護備選庫。 (四)建立研究與投資的業務交流制度,保持通暢的交流渠道。 (五)建立研究報告質量評價體系。
第二十四條 投資決策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投資決策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符合基金契約所規定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投資組合和投資限制等要求。 (二)健全投資決策授權制度,明確界定投資許可權,嚴格遵守投資限制,防止越權決策。 (三)投資決策應當有充分的投資依據,重要投資要有詳細的研究報告和風險分析支持,並有決策記錄。 (四)建立投資風險評估與管理制度,在設定的風險許可權額度內進行投資決策。 (五)建立科學的投資管理業績評價體系,包括投資組合情況、是否符合基金產品特徵和決策程序、基金績效歸屬分析等內容。
第二十五條 基金交易業務控制主要內容包括:
(一)基金交易應實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經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員下達投資指令或者直接進行交易。 (二)公司應當建立交易監測系統、預警系統和交易反饋系統,完善相關的安全設施。 (三)投資指令應當進行審核,確認其合法、合規與完整後方可執行,如出現指令違法違規或者其他異常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相應部門與人員。 (四)公司應當執行公平的交易分配製度,確保不同投資者的利益能夠得到公平對待。 (五)建立完善的交易記錄制度,每日投資組合列表等應當及時核對並存檔保管。 (六)建立科學的交易績效評價體系。
場外交易、網下申購等特殊交易應當根據內部控制的原則制定相應的流程和規則。
第二十六條 公司應當建立嚴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當關聯交易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資涉及關聯交易的,應在相關投資研究報告中特別說明,並報公司相關機構批准。
第二節 信息披露控制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公開披露的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
第二十八條 公司應當有相應的部門或崗位負責信息披露工作,進行信息的組織、審核和發布。
第二十九條 公司應當加強對公司信息披露的檢查和評價,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辦法,對信息披露出現的失誤提出處理意見,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三十條 公司掌握內幕信息的人員在信息公開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內容。
第三節 信息技術系統控制
第三十一條 公司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實用性、可操作性原則,嚴格制定信息系統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術系統的設計開發應該符合國家、金融行業軟體工程標準的要求,編寫完整的技術資料;在實現業務電子化時,應設置保密系統和相應控制機制,並保證計算機系統的可稽性;信息技術系統投入運行前,應當經過業務、運營、監察稽核等部門的聯合驗收。
第三十二條 公司應當通過嚴格的授權制度、崗位責任制度、門禁制度、內外網分離制度等管理措施,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第三十三條 計算機機房、設備、網路等硬體要求應當符合有關標准,設備運行和維護整個過程實施明確的責任管理,嚴格劃分業務操作、技術維護等方面的職責。
第三十四條 公司軟體的使用應充分考慮軟體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可擴展性,應具備身份驗證、訪問控制、故障恢復、安全保護、分權制約等功能。
信息技術系統設計、軟體開發等技術人員不得介入實際的業務操作。用戶使用的密碼口令要定期更換,不得向他人透露。
資料庫和操作系統的密碼口令應當分別由不同人員保管。
第三十五條 公司應對信息數據實行嚴格的管理,保證信息數據的安全、真實和完整,並能及時、准確地傳遞到會計等各職能部門;嚴格計算機交易數據的授權修改程序,並堅持電子信息數據的定期查驗制度。
建立電子信息數據的即時保存和備份制度,重要數據應當異地備份並且長期保存。
第三十六條 信息技術系統應當定期稽核檢查,完善業務數據保管等安全措施,進行排除故障、災難恢復的演習,確保系統可靠、穩定、安全地運行。
第四節 會計系統控制
第三十七條 公司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企業財務通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訂基金會計制度、公司財務制度、會計工作操作流程和會計崗位工作手冊,並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嚴密的會計系統控制。
第三十八條 公司應當明確職責劃分,在崗位分工的基礎上明確各會計崗位職責,嚴禁需要相互監督的崗位由一人獨自操作全過程。
第三十九條 公司對所管理的基金應當以基金為會計核算主體,獨立建賬、獨立核算,保證不同基金之間在名冊登記、賬戶設置、資金劃撥、賬簿記錄等方面相互獨立。基金會計核算應當獨立於公司會計核算。
第四十條 公司應當採取適當的會計控制措施,以確保會計核算系統的正常運轉。
(一)公司應當建立憑證制度,通過憑證設計、登錄、傳遞、歸檔等一系列憑證管理制度,確保正確記載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 (二)公司應當建立賬務組織和賬務處理體系,正確設置會計賬簿,有效控制會計記賬程序。 (三)公司應當建立復核制度,通過會計復核和業務復核防止會計差錯的產生。
第四十一條 公司應當採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學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資的有價證券在估值時點的價值。
第四十二條 公司應當規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權范圍內,及時准確地完成基金清算,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
第四十三條 公司應當建立嚴格的成本控制和業績考核制度,強化會計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監督。
第四十四條 公司應當制訂完善的會計檔案保管和財務交接制度,財會部門應妥善保管密押、業務用章、支票等重要憑據和會計檔案,嚴格會計資料的調閱手續,防止會計數據的毀損、散失和泄密。
第四十五條 公司應當嚴格制定財務收支審批制度和費用報銷管理辦法,自覺遵守國家財稅制度和財經紀律。
第五節 監察稽核控制
第四十六條 公司應當設立督察員,對董事會負責,經董事會聘任,報中國證監會核准。
根據公司監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會授權,督察員可以列席公司相關會議,調閱公司相關檔案,就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獨立地履行檢查、評價、報告、建議職能。
督察員應當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內部控制執行情況,董事會應當對督察員的報告進行審議。
第四十七條 公司應當設立監察稽核部門,對公司經營層負責,開展監察稽核工作,公司應保證監察稽核部門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第四十八條 公司應當明確監察稽核部門及內部各崗位的具體職責,配備充足的監察稽核人員,嚴格監察稽核人員的專業任職條件,嚴格監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組織紀律。
第四十九條 公司應當強化內部檢查制度,通過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確保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運行。
第五十條 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應當重視和支持監察稽核工作,對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應當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中國證監會有權對公司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公司應當將內部控制制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中國證監會在對公司內部控制情況進行監督時,會充分考慮各公司內外環境的因素和公司的自身特點,對公司內部控製作出實事求是的評價。
第五十二條 本指導意見由中國證監會負責解釋。
第五十三條 本指導意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