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工程建設中,保險索賠和工程索賠的區別
建設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 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 或者由於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為。
工程建設中,保險索賠,是根據與次工程建設所上的相關保險,按照保險條款及保障責任,進行要求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一般有工程一切險,工程人員團意、工程責任險等等。保險不同,責任也不同。
Ⅱ 建築工程一切險的賠償處理都有哪些
簡述EPC工程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全過程工程保險管理任務-工保網
2、後期保險管理
作為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工程保險在投保後的相應管理工作,直接影響著投保人最初風險保障目標能否實現,即業主方或EPC工程總承包商能否順利獲得保險理賠,或相應事故預防技術能否有效發揮作用。這里主要涉及兩方面的保險管理內容,即重視保後索賠管理與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重視保後索賠管理
工程保險索賠管理,對於各類工程險種能否發揮、或能夠發揮多少實際理賠功能有著重要影響。由於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長期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情況,保險公司為防範道德風險發生,降低自身損失,其理賠處理過程與要求往往十分嚴格。如是否及時報險、是否報警、是否採取相應事故減損、是否提供各類理賠材料等,都直接影響著保險公司是否理賠,或最終承擔的賠償責任。
同時,在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免賠額等保險合同條款的理解與運用上,承包商天然處於弱勢地位。一些應由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賠償責任,往往被「除外責任」、「免賠額」等理由解除。這客觀上要求EPC總承包商重視工程保險的保後管理工作,通過委派專項人員或部門進行保後理賠管理,真正實現各類工程險種的保險保障作用。保後管理人員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即風險事故前的保險條款研究與風險事故後的索賠處理。
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是指保險機構依據保險合同約定,通過自身風險管理或第三方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力量,為投保項目工程提供的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管理風險管理服務。其涉及的工程險種主要包括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服務)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
由於目前這兩大險種的風險管理服務主要通過第三方專業風險管理機構實現,而後者的工作內容往往涉及相應工程建設活動主體的工作規范、標准與質量安全責任,因此,在相應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過程中,經常會遭遇來自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工作不配合或其他阻力,嚴重影響著具體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質量。
EPC工程總承包商在投保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項目管理過程中,應尤其重視相應的保險風險管理服務,配合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完成相應檢測、檢查,通過其風險建議解決相應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風險問題。
Ⅲ 什麼叫索賠管理
低報價、高索賠,這是國際工程承包的慣用做法。要與國際接軌,就必須加強索賠管理,這也是實行工程建設監理制的必然趨勢。我國工程承包要走向世界,必須提高索賠意識,了解索賠內容,掌握索賠技能。
1、索賠的含義
要加強索賠管理,首先應明確索賠的含義。索賠一詞來源於英語「claim」,其原意表示「有權要求」,法律上叫「權力主張」,並沒有賠償的意思。下了飛機去提取隨機托運的行李,看到寫有「Baggage Claim」的地方,就是行李提取處,並不是丟了行李要求賠償的地方。所以索賠應是順理成章的權利主張。我國工程師認為這種事很難辦,要大家認陪,很難接受,賠錢小事,面子事大,這種觀念是非常錯誤的,要與國際接軌,必須轉變觀念。外國人法制觀念強,一切按合同辦事,他們理解的承包商提出的「Claim」是應 該給予承包方根據合同所規定的「增量」與「增值」。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不存在要他們承認錯而難以再相處的問題。只要「事出有因,查有實據,索價合理」,他們就認賬。而錢給多少恰巧是認賬的主要考慮。若是由於甲方的失誤以致造成乙方的損失,這才含有賠償的意思,但從承包方來講,也是根據合同的一種權利要求,仍然可以包含在Claim的詞義中。通常為區別起見,特點標明是「補償要求」(Claim of Indemnity)或叫「損失賠償」(Claim of Damages)。
明白了索賠的含義,我們就不會為發生在小浪底工程中的索賠現象而疑惑不解。實際上我國在國際工程承包中也有不少成功索賠的例子。索賠實例之一:中冶奈及利亞合營公司承攬的NKDWS工程,在1983年7月簽約,合同額為2000萬美元,合同期為29個月。合同執行結果,合同拖延12個月,實際收款額達到了2330萬美元,超收330萬美元,其中依靠索賠增加的款額為303萬美元,占合同總額的15.15%;索賠實例之二,我國某公司在中東某國承包了一項住宅工程,合同額為5000萬美元,合同期為2年,工程於1981年5月26日開工,結果到1987年7月完工,拖期4年,在此情況下,公司於1983年專門成立了索賠班子,經過4年多的艱苦努力,認真准備索賠論證資料,仔細計算索賠款項,通過對業主的索賠,最後業主不僅免除了罰款,而且還支付給我方一筆可觀的變更工程款和附加費用,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如果沒有索賠,我方經受的經濟損失將十分慘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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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中的索賠管理
Ⅳ 建築工程一切險如何理賠
簡述EPC工程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全過程工程保險管理任務-工保網
2、後期保險管理
作為一項重要的風險管理手段,工程保險在投保後的相應管理工作,直接影響著投保人最初風險保障目標能否實現,即業主方或EPC工程總承包商能否順利獲得保險理賠,或相應事故預防技術能否有效發揮作用。這里主要涉及兩方面的保險管理內容,即重視保後索賠管理與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重視保後索賠管理
工程保險索賠管理,對於各類工程險種能否發揮、或能夠發揮多少實際理賠功能有著重要影響。由於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長期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情況,保險公司為防範道德風險發生,降低自身損失,其理賠處理過程與要求往往十分嚴格。如是否及時報險、是否報警、是否採取相應事故減損、是否提供各類理賠材料等,都直接影響著保險公司是否理賠,或最終承擔的賠償責任。
同時,在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免賠額等保險合同條款的理解與運用上,承包商天然處於弱勢地位。一些應由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賠償責任,往往被「除外責任」、「免賠額」等理由解除。這客觀上要求EPC總承包商重視工程保險的保後管理工作,通過委派專項人員或部門進行保後理賠管理,真正實現各類工程險種的保險保障作用。保後管理人員的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即風險事故前的保險條款研究與風險事故後的索賠處理。
配合風險管理服務
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是指保險機構依據保險合同約定,通過自身風險管理或第三方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力量,為投保項目工程提供的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管理風險管理服務。其涉及的工程險種主要包括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工程質量風險管理服務)與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安全生產風險管理服務)。
由於目前這兩大險種的風險管理服務主要通過第三方專業風險管理機構實現,而後者的工作內容往往涉及相應工程建設活動主體的工作規范、標准與質量安全責任,因此,在相應質量安全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過程中,經常會遭遇來自如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的工作不配合或其他阻力,嚴重影響著具體風險管理服務的實施質量。
EPC工程總承包商在投保IDI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或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的項目管理過程中,應尤其重視相應的保險風險管理服務,配合風險管理服務機構完成相應檢測、檢查,通過其風險建議解決相應工程質量或安全生產風險問題。
Ⅳ 保險理賠管理制度
比較復雜一點/
從流程開始:接報案--調度--查勘--定損--核損--收集單證--理算--核賠
然後針對每個環節再做一下具體的管理規定.
Ⅵ 建築工程保險理賠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買的是哪家保險公司的保險就打客服熱線
Ⅶ 建築工程發生事故後,工程保險該如何理賠
劉艷波律師解答:您好,對於工程保險的理賠,主要有以下幾個流程:查勘定損環節;包括:測量;清點;拍照;對有關的帳冊、設計圖紙、記錄及合同,要進行收集,必要時予以封存;收集現場查勘的資料(設計圖、施工方案、施工記錄、工程承包合同等)。 責任認定環節;包括:確定事故原點、災害事故綜合分析、對照分析等。核賠環節;包括:出險時間是否在保險期內?、出險區域是否在保險單列明的范圍?、受損財產或項目是否屬於保險財產?、出險原因是否屬於保險責任?、損失是否屬於免賠責任或除外責任?等等。 結案環節;包括:(一)確定向誰支付賠款。總的原則:誰受損,誰得賠款;誰索賠,誰得賠款。有的工程是由業主統一投保,業主是投保人,也是保險索賠者,業主在與承包商的合同中,有關於保險的條款,保險公司可以支付給業主,由業主再劃給受損的承包商,也可以直接劃給承包商,但要取得業主書面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