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對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哪些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保險保障基金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41號)規定:「一、對中國保險保障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保險保障基金公司)根據《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
1.境內保險公司依法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
2.依法從撤銷或破產保險公司清算財產中獲得的受償收入和向有關責任方追償所得,以及依法從保險公司風險處置中獲得的財產轉讓所得;
3.接受捐贈收入;
4.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5.購買政府債券、中央銀行、中央企業和中央級金融機構發行債券的利息收入;
6.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資金運用取得的收入。」
❷ 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
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進一步規范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行為,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08〕30號印發,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1號修改)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居民企業納稅人。
第三條核定徵收適用范圍。
(一)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二)納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1.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一項或幾項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不包括僅享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免稅收入優惠政策的企業、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2.匯總納稅企業(視同獨立納稅人計算並就地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分支機構除外);
3.上市公司;
4.銀行、信用社、小額貸款公司、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擔保公司、財務公司、典當公司等金融企業;
5.會計、審計、資產評估、稅務、房地產估價、土地估價、工程造價、律師、價格鑒證、公證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專利代理、商標代理以及其他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
6.專門從事股權(股票)投資業務的企業;
7.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
8.一定規模以上的納稅人;
9.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第四條稅務機關應積極督促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建賬建制,改善經營管理,引導納稅人向查賬徵收方式過渡。對符合查賬徵收條件的納稅人,要及時調整徵收方式,實行查賬徵收。
第五條稅務機關應根據納稅人具體情況,核定應稅所得率或者核定應納所得稅額。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應稅所得率:
1.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的;
2.能正確核算(查實)成本費用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查實)收入總額的;
3.通過合理方法,能計算和推定納稅人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總額的。
納稅人不屬於以上情形的,核定其應納所得稅額。
(二)稅務機關採用下列方法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
1.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稅負水平核定;
2.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測算核定;
3.按照應稅收入額或成本費用支出額定率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採用前款所列一種方法不足以正確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或應納稅額的,可以同時採用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採用兩種以上方法測算的應納稅額不一致時,可按測算的應納稅額從高核定。
第六條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稅款的計算:
採用應稅所得率方式核定徵收企業所得稅的,應納所得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一)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收入額×應稅所得率
或: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應稅收入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
(二)收入總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收入總額,包括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
❸ 怎樣進行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所得稅風險團隊管理工作
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團隊管理是加強後續管理、堵漏增收的有效措施,對提高企業所得稅管理工作有積極意義。省局要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組建團隊,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集中優勢兵力發現、分析、評估、識別企業所得稅風險點,統籌研究風險應對,推進企業所得稅風險團隊管理工作。
(二)用好各項數據,建立所得稅風險指標模型
以稅收征管數據、歷年匯算清繳數據、財務會計數據為基礎,進一步拓展相關行業指標、上市公司公告、網站信息、政府部門信息等第三方涉稅信息渠道,充實稅務機關涉稅信息「佔有量」,統籌利用涉稅信息處理軟體,研究建立「好使、管用」的企業所得稅風險指標模型。
已經開展風險團隊試點的省市,要進一步提高數據質量,了解所得稅風險事項的不同特點,建立豐富實用的企業所得稅風險指標或模型,提高風險識別能力。此前未試點省市,要理順所在單位風險管理機制,開展數據收集分析,逐步建立企業所得稅風險數據相關指標和模型。稅務機關要加強經驗交流,「走出去」「引進來」,對本單位和兄弟省市所得稅風險指標進行效能評估,完善企業所得稅風險指標和相關模型。
(三)協同各方面資源,分類應對所得稅風險
利用稅收風險管理平台,根據風險識別、等級排序確定風險事項應對等級,有針對性地採取風險提示、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等應對方法。有效利用省以下管理資源,跟蹤指導重要行業、重點稅源企業和部分高風險事項的應對工作,評估所得稅風險應對質量,不斷提升風險應對效能。
(四)開展績效考評,及時總結報告
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和高風險事項團隊管理是稅務總局對省局的績效考評項目。
報告主要內容:風險團隊建設、風險管理機制建設、風險點的識別和推送情況、協助千戶集團風險管理查補收入(含調減虧損情況,下同)、重要行業和重點稅源企業所得稅查補收入、各項高風險事項查補收入、所得稅風險應對效能、查補收入占所在單位所得稅收入比重等情況,對完善所得稅風險管理工作的意見建議等。
❹ 企業所得稅要如何辦理
辦理了設立登記但不符合新辦企業標準的企業,其投資者中,凡原屬於國家稅務局征管的企業投資比例高於地方稅務局征管的企業投資比例的,該企業的所得稅由所在地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管理;反之,由企業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管理;國家稅務局征管的企業和地方稅務局征管的企業投資比例相等的,由企業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管理。企業權益性投資者全部是自然人的,由企業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負責徵收管理。
所以,2002年1月1日後設立的符合新辦企業條件的企業,企業所得稅應由國稅部門徵收。
另外不需要年度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至於國稅。拿到營業執照後到稅務局辦理稅務登記,辦完稅務登記時還要帶上公司章程,合同,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協議的復印件以及當地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它資料,一式三份,到國稅大廳辦理「稅務登記證」,記住,一定要在營業執照簽發日期一個月內領到稅務登記證,否則是要罰款的,領完之後還要填一些表,剩下的就簡單了。
❺ 如何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
加強納稅輔導。一是通過稅企座談會、政策通報會、各種培訓班等多種形式,組織企業財會人員學習相關稅法及財會知識,為企業防控所得稅管理風險提供一定的稅收業務保障。二是時刻關注積極參與重點稅源企業合並、重組、重要經濟合同的簽訂等重大事項和重大經營決策,及時進行稅務風險評估、分析,並提出防範建議,最大限度地保護企業利益。三是關注稅收政策的變化情況,及時做好政策解讀,幫助企業設計稅收籌劃方案,用足用好各項稅收政策,特別是優惠政策,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和稅務風險。
強化過程式控制制。一是幫助企業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各項內控機制,及時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會計核算情況,對可能產生稅務風險的行為及時發出風險提示,積極防範稅務風險。二是督促企業加強內部審計,及時發現和堵塞企業管理或者制度執行中的漏洞,把稅務風險消滅在企業自查自糾階段。三是對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限期整改,從而防止稅收風險管理制度流於形式或者錯誤執行。
注重評估考核。充分利用征管信息系統及第三方信息,結合企業所得稅風險管理模型指標,確定風險疑點。對高風險企業要重點跟蹤監控,通過信息提示、集中約談、評級評估等措施,有針對性地對涉稅納稅人發出通知進行提示,及時消除納稅風險;對經評價提示疑點仍未消除的納稅人及時轉入評估檢查、稅務稽查等程序,進行重點檢查。根據檢查情況進一步完善企業的風險內控機制,降低企業的稅務風險。
建立風險團隊。有針對性和引導性地培養一批既適應稅收管理要求,又能及時排除稅收風險隱患的行家裡手,既能服務於企業發展,又能加強對企業有效管理的幹部隊伍。要增強團隊的稅收風險管理意識,及時引導、督促稅務人員通過規范管理行為,減少執法風險,提高稅種的管理水平。
❻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是多少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第九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稱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二)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四)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第九十三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所稱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並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產品(服務)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二)研究開發費用占銷售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三)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四)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規定比例;
(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科技、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制訂,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6)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保險業擴展閱讀:
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1、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徵收的一種稅。納稅人范圍比公司所得稅大。
2、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即所有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內資企業或其他組織,包括以下6類: (1)國有企業; (2)集體企業;(3)私營企業; (4)聯營企業; (5)股份制企業; (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
3、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4、企業所得稅是指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居民企業及非居民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其生產經營所得為課稅對象所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5、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除外。
❼ 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的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包括哪些類型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經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徵所得稅2年。
(2)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後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
生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導的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於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
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徵收所得稅;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免徵所得稅2年。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徵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對新辦的獨立 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
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二年。
(3)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本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作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的所得,以及企業利用本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徵所得稅5 年。
為處理利用其他企業廢棄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興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4)在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後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3年。
(5)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徵收所得稅。
(6)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減征或免徵所得稅1年。
(7)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的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准,可免徵所得稅3年;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准,可減半徵收所得稅2年。
(8)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辦工廠,暫免徵收所得稅。
(9)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的,暫免徵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徵收所得稅。
(10)鄉鎮企業可按應繳稅款減征10%,用於補助社會性開支的費用。
(7)企業所得稅管理操作指南保險業擴展閱讀
納稅申報的准備事項:
⑴做好年終盤點工作,對企業的資產及債權進行盤點核對,對清理出來的需報批的財產損失,連同年度內發生的財產損失,及時准備報批材料向主管稅務機關報批。主要包括:
①因自然災害、戰爭、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為管理責任,導致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存貨、交易性金融資產、固定資產的損失;
②應收、預付賬款發生的壞賬損失;
③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投資因發生永久或實質性損害而確認的財產損失(注意各項目永久或實質性損害的情形,要充分利用);
④因被投資方解散、清算等發生的投資損失(不包括轉讓損失);
⑤按規定可以稅前扣除的各項資產評估損失;
⑥因政府規劃搬遷、徵用等發生的財產損失;
⑦國家規定允許從事信貸業務之外的企業間的直接借款損失。
⑵檢查有無應計未計應提未提費用,在12月份及時做出補提補計,做到應提均提、應計均計。
①檢查固定資產折舊計提情況,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情況,對漏計折舊、漏計攤銷的予以補提補計。
②檢查福利費和職工教育經費計提情況,這兩項費用是法定的可以按計稅工資比例進行稅前扣除的費用,是企業的一項權益,應計提。工會經費不繳納的不用計提。
⑶查閱以前年度的所得稅納稅申報資料(最好建立納稅調整台賬),查找與本期納稅申報有關系的事項。主要包括:
①未彌補虧損;
②納稅調整事項,如未攤銷完的開辦費、廣告費等。
⑷對年度賬務進行梳理,整理本年度發生的納稅調整事項,做到心中有數。能通過賬務處理的,最好在年度結賬前進行處理。
⑸注意其他稅種的「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是對賬務一次詳細地梳理的過程,其間發現的其他涉稅問題也應一並處理。如視同銷售漏交的增值稅;未按查補繳納的增值稅計繳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未及時申報的印花稅等。稅務機關在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也會對相關涉稅問題一並檢查並做出處理。
⑹年度中做預繳申報時,在不造成多繳所得稅的情況下,需做納稅調整的盡量做納稅調整,雖然不做納稅調整也不構成偷稅,但這樣做的好處一是能及時記錄反映納稅調整事項,二是能及時反映調整後的應納稅所得額。
⑺對於預繳申報時不能及時做納稅調整的事項,應養成及時記錄的習慣。
⑻對與企業所得稅相關的主要稅務法規,結合最新的此類稅法,每年至少要細讀一遍。
⑼在某些事項的處理上當與主管稅務機關理解不一致或稅務機關內部人員理解也不一致時,宜採用穩妥、保險的處理方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所得稅減免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企業所得稅
❽ 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辦法的湖南《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辦法》
各市、州地方稅務局,省地稅稽查局、省局直屬局:
為規范企業所得稅征管,保障新稅法優惠政策的貫徹落實,省局制訂了《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省局反饋。
附件: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明細項目表(稅法規定類)
2.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明細項目表(專項優惠政策類)
3.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4.小型微利企業認定表
二○一○年三月二日
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第二條 凡在地方稅務機關按照查賬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並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納稅人,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企業所得稅優惠包括免稅收入、減稅、免稅、優惠稅率、加計扣除、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加速折舊、減計收入、稅額抵免和國務院及其財稅主管部門制定的其他專項優惠。
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優惠分為報批類優惠和備案類優惠。
法律法規明確規定需要報批的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實行報批管理;未明確規定報批的各類企業所得稅優惠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第五條 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對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應本著精簡、高效、便利的原則,盡量簡化手續,減少報送資料,方便納稅人。
第二章 報批類優惠管理
第六條 納稅人申請報批類優惠的,應當在政策規定的申請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報送以下資料:
(一)稅收優惠申請報告,列明優惠理由、依據、范圍、期限、數量、金額等;
(二)財務會計報表、納稅申報表;
(三)法律法規要求出具的證明材料;
(四)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納稅人報送的材料應真實、准確、齊全。稅務機關不得要求納稅人提交與其申請的優惠項目無關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材料。
第七條 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出的稅收優惠申請,應當根據以下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的優惠項目,依法不需要由稅務機關審批後執行的,應當即時告知納稅人不受理。
(二)申請材料不詳或存在錯誤的,應當告知並允許納稅人更正。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納稅人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納稅人的申請。
第八條 稅收優惠審批是對納稅人提供的資料與稅收優惠法定條件的相關性、合法性進行的審核,不改變納稅人真實申報的法律責任。
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內容進行實地核實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按規定程序進行實地核查,並將核查情況記錄在案。
第九條有審批權的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稅收優惠申請,應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及時完成審批工作,作出審批決定。
第十條 稅收優惠申請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有權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准予稅收優惠的書面決定。依法不予稅收優惠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納稅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 稅務機關作出的稅收優惠審批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納稅人送達稅收優惠審批書面決定。
第三章 備案類優惠管理
第十二條 納稅人享受備案類稅收優惠,應向主管稅務機關提請備案,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和其他相關備案資料。
第十三條 省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和本省實際,制定《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明細項目表》,明確納稅人應提供的具體備案資料,並依照實際情況不定期進行增補和修訂。
第十四條 備案類稅收優惠分為事前備案和事後備案。
事前備案和事後備案方式的劃分,由省局確定並不定期公布。
第十五條 列入事前備案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在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之前提請備案,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方可執行。
對需要事前備案而未按規定備案的,納稅人不得享受稅收優惠。
列入事前備案的稅收優惠,國家稅務總局或省局規定需要報送後續管理證明資料的,納稅人應在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附送相關證明資料。
第十六條 列入事後備案的稅收優惠,納稅人應在納稅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提請備案。
事後備案經審核不符合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條件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取消其自行享受的稅收優惠,並相應追繳稅款。
第十七條 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請備案的資料,應當根據以下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備案資料不詳或存在錯誤的,應當告知並允許納稅人更正。
(二)備案資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備案資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者納稅人按照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備案資料的,應當受理納稅人的備案。
第十八條 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納稅人的備案申請,應當出具書面憑證。
第十九條 主管稅務機關應在受理納稅人備案資料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備案審核工作,並書面告知納稅人能否享受稅收優惠。
依法不能享受稅收優惠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並告知納稅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二十條 稅收優惠備案審核是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供的備案資料與法定減免優惠條件進行的相關性、合法性審核,不改變納稅人真實備案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享受稅收優惠條件發生變化的,應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經稅務機關審核後,停止其稅收優惠的執行。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各市、州地方稅務局應按照本辦法規定製定具體實施細則,並加強對下級稅務機關企業所得稅優惠管理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及其財稅主管部門新頒布的備案類稅收專項優惠,在省級稅務機關未統一備案方式和備案資料之前,各市、州地方稅務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暫行備案方法。
第二十四條 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在日常管理和專項檢查中發現企業享受的稅收優惠不符合政策條件的,應及時通知主管稅務機關,並追繳稅款。對涉嫌騙取企業所得稅優惠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規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現行企業所得稅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湖南省地方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執行。
附件一:
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明細項目表(稅法規定類)
(2009年版) 優 惠
項 目 優惠
方式 備 案
類 型 備 案
時 間 備 案
資 料 後 續
管 理 1、國債利息收入 免稅收 入 事後備案 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銀行註明「國債利息」的利息清單或國債交易交割單。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免稅收 入 事後備案 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被投資方利潤分配決議 3、符合條件的非盈利組織收入 免稅收 入 事前備案 取得非盈利組織資格後30日內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非盈利組織資格證書 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申報表以前,報送後續管理相關資料:非盈利收入情況核算說明。 4、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 定期免徵、減征 事前備案 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後15日內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農林牧漁業項目所得或農產品初加工的核算情況說明 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申報表以前,報送後續管理相關資料:減免稅所得核算情況說明。 5、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所得 定期免徵、減征 事前備案 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後15日內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有關部門批准該項目文件復印件
3、該項目完工驗收報告復印件
4、該項目投資額驗資報告復印件
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申報表以前,報送後續管理相關資料:減免稅所得核算情況說明。 6、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所得 定期免徵、減征 事前備案 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後15日內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有關部門批准該項目文件復印件
3、該項目完工驗收報告復印件
4、該項目投資額驗資報告復印件
5、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申報表以前,報送後續管理相關資料:減免稅所得核算情況說明。 7、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 免徵、減征 事後 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技術轉讓(或出口)合同副本
3、省級以上科技部門(或商務部門)出具的技術合同登記證明(或技術出口合同登記證書或技術出口許可證)
4、技術出口合同數據表
5、技術轉讓所得歸集、分攤、計算的相關資料4.實際繳納相關稅費的證明資料?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8、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 稅率優 惠 事後備案 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 1、《小型微利企業審核認定表》 9、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稅率優 惠 事前備案 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30日內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申報表以前,報送後續管理相關資料,參見國稅函〔2009〕203號文件要求 10、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 屬於地方分享部分的免徵或減 征 事前備案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省級人民政府或省政府授權機關的批准文件 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申報表以前,報送後續管理相關資料。 11、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支出 加計扣除或攤銷 事後備案 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
3、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4、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5、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6、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7、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 12、安置殘疾人員及國家鼓勵安置的其他就業人員所支付的工資 加計扣 除 事後備案 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與每位殘疾人簽訂的一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
3、繳納相關社會保險的資料
4、定期通過銀行實際支付的工資證明
5、已安置殘疾人員名單及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1—8級)》復印件 13、創業投資企業從事國家需要重點扶持和鼓勵的創業投資 投資額的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 額 事後備案 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經備案管理部門核實後出具的年檢合格通知書(副本)
3、關於創業投資企業投資運作情況的說明?
4、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合同或章程的復印件、實際所投資金驗資報告等相關材料?
5、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基本情況(包括企業職工人數、年銷售(營業)額、資產總額等)說明6、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出具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有效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14、固定資產加速折舊 縮短折舊年限或加速折舊 事前備案 取得該固定資產後30日內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固定資產的功能、預計使用年限短於《實施條例》規定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證明資料及有關情況的說明
3、被替代的舊固定資產的功能、使用及處置等情況的說明
4、固定資產加速折舊擬採用的方法和折舊額的說明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15、企業綜合利用資源 減計
收入 事前備案 取得《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後30日內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資源綜合利用認定證書》復印件 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申報表以前,報送後續管理相關資料:
資源綜合利用情況及核算情況說明 16、企業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 專用設備投資額一定比例抵扣企業所得稅稅 額 事後備案 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購置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情況表
3、購置設備的支付憑證、發票、合同等資料復印件
4、購置設備所需資金來源說明和相關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明細賬等復印件。 附件二:
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明細項目表(專項優惠政策類)
(2009年版) 優 惠
項 目 優 惠
方 式 備 案
類 型 備 案
時 間 備 案
資 料 後續
管理 1、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體生產企業 稅率優惠 事前備案 取得重點軟體生產企業資格後30日內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重點軟體生產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申報表以前,報送後續管理相關資料 2、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 免稅 事前備案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名單後30日內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財稅部門公布名單文件復印件 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申報表以前,報送後續管理相關資料:減免稅所得核算情況說明。 3、企業政策性搬遷或處置收入 略 事後備案 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政府發布的搬遷文件或公告
3、搬遷協議、計劃
4、固定資產重置計劃 4、企業重組中的特殊性重組業務 特殊性稅務處理 事後備案 年度終了辦理年度納稅申報時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符合各特殊性重組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5、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 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體產業發展的所得稅優惠政策 事前備案 獲得認定資格後30日內 1、《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2、動漫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年度終了後至報送年度申報表以前,報送後續管理相關資料。 附件三:
企業所得稅優惠備案表
納稅人(蓋章):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納稅人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經 營 范 圍 經 濟 性 質 地 址 電 話 郵 政 編 碼 法 人 代 表 身份證號碼 經 辦 人 員 身份證號碼 申請備案具
體優惠項目 政 策 依 據
及 理 由 優 惠 期 限 取得相關資
格的批文號 所附材料目錄 以下由稅務機關填寫: 受理人 受 理 日 期 管理部門
審核意見 經辦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稅政部門
審核意見 經辦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主管地稅機關
負責人意見 主管稅務機關(蓋章)
年 月 日 註:本表一式二份,納稅人、主管地稅機關各存一份。
附件四:
小型微利企業認定表 納稅人(蓋章) 納稅人識別號 所屬行業 工業( ) 其他( ) 是否為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 是( ) 否( ) 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時間 資產總額(萬元) 從業人數(人) 時間 資產總額(萬元) 從業人數(人) 期末數 平均數 期末數 平均數 期末數 平均數 期末數 平均數 上年末 7月 1月 8月 2月 9月 3月 10月 4月 11月 5月 12月 6月 年度 納稅人聲明:本表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有關稅收規定填報的,是真實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管理
檢查
部門
審核
意見 稅政
部門
審核
意見 主管
地稅
機關
負責人
意見 註:1、小型微利企業須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資產總額、從業人數三項指標,並且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2、工業和其他行業並存的混合型企業,其所屬行業按營業收入比重大的行業性質確定。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入納稅戶征管檔案,一份稅政科留存,一份退還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