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中國林業科學院是什麼級別啊
正廳級別。
中國農業科學院(Chinese Academy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簡稱農科院(CAAS),成立於1957年3月1日,直屬於國家農業農村部的副部級事業單位,是中央級綜合性農業科研機構。
中國農業科學院擔負著中國農業重大基礎與應用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高新技術研究的任務,致力於解決中國農業及農村經濟發展中基礎性、方向性、全局性、關鍵性的重大科技問題。
(1)全國林業基金管理站站長會議綜述擴展閱讀:
據2018年12月中國農業科學院官網顯示,中國農業科學院已與83個國家、38個國際組織、7個跨國公司及蓋茨基金會建立了廣泛的科技合作關系,有13個國際機構在中國農業科學院設立了駐華辦事處,共建聯合實驗室/聯合研究中心62個。
1958年3月19日,中國農業科學院在北京召開第一次全國農業科學研究所、站長及其直屬研究所、室領導參加的會議。8月20日,農業部同意中國農業科學院將所屬6個大區農業科學研究所的行政業務關系,除西南農業科學研究所下放雲南省,全部下放到所在省領導,作為地方建制。
『貳』 廣東省林業廳的廳屬單位
廣東省航空護林站(與廣東省林火衛星監測中心合署)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接受委託承擔森林消防航空任務;協助承擔我省森林消防航空飛行活動的組織、協調、指揮工作;擬定森林航空滅火方案;參與我省森林消防航線規劃;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森林火險預警監測、林火遠程監控、森林防火無線電通信系統和森林防火指揮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承擔森林防火值班高度工作,處理實時接收的衛星雲圖和森林火情信息傳遞;協助承擔森林防火應急物資采購、保管、維護和發放工作。
廣東省林業調查規劃院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森林資源調查、森林生態環境監測工作;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編制重點林業工程項目發展規劃;承擔林業建設的技術指導及造林綠化成效核查工作。
廣東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開展林木遺傳育種、森林生態、森林培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木材保護、經濟林、林業生物技術、瀕危動植物保護、林業經濟、城市林業等基礎性的林業科學技術研究;承擔沿海防護林、水源涵養林、林分改造、森林防災減災、濕地保護、森林資源保護和森林生態監測等重點林業生態工程的關鍵技術研究工作;開展碳匯林業、林木種質資源保護、生物質能源、木本糧油等林業戰略性研究;培養各類林業高級科技人才。
廣東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管理全省生態公益林工作;承擔生態公益林效益補償工作;承擔發布林業生態狀況監測公報工作;協助審核生態公益林採伐、林地征佔用事項。
廣東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為正處事業單位。主要任務:管理全省森林資源檔案,提供森林資源統計數據;擬訂森林經營方案編制技術標准,組織研製和維護全省林木採伐許可證和木材運輸證網路辦證管理系統;協助檢查考核年森林採伐限額執行情況和查處亂砍濫伐林木案件。
廣東省國有林場服務總站(廣東省林業公路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指導國有林場森林資源保護和培育工作;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制訂國有林場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省林業廳授權的省林業廳直屬國有林場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協助承擔森林公園建設管理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協助承擔林業公路規劃、建設的組織、指導。
廣東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參與制定林業科技推廣規劃和林業重點推廣項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林業技術出口,承擔林業先進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和示範推廣工作;指導林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開展林業科技推廣和科普活動,做好林業技術服務工作;承擔林業技術交流合作的具體實施工作。
廣東省林業種苗管理總站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審核、發放和管理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核林木種子進出口事項和林木種子質量檢驗機構資格的具體工作;組織實施林木種苗生產計劃及調劑、儲備工作,加強對林木種苗質量的檢查和監督;承擔林木種質資源保護、良種選育和推廣應用及基地建設和業務指導工作;承擔世界銀行貸款「國家造林項目」的還貸管理工作。
廣東省林業基金管理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全省林業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政策性森林保險、林業專項貸款計劃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工作;承擔林業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和重點林業工程資金稽查工作。
廣東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政務信息化工作和省林業廳門戶網站的管理工作;承擔政務公開工作;承擔廳機關行政許可受理、轉辦、送達和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實施林業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廣東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具體組織工作,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監測預警,定期發布林業有害生物中、長期發生趨勢預報,制訂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的林業植物檢疫任務,審核進口林木種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檢疫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劃定全省林業檢疫性有害疫區和保護區,監管進口林業種苗的檢疫隔離試種。
廣東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林業系統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組織、指導全省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及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的建設、等級評審和資源調查保護監測工作。
廣東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承擔我省沒收和香港、澳門沒收返還的野生動物的鑒別、接收、救護、飼養、放生和移交工作。
廣東省九連山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森工生產,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廣東省東江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和森工生產,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廣東省連山林場為正處級事業單位。主要任務:從事營林及森工生產,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同時進行森林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
『叄』 林業的基金策略
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簡稱基金總站)是由中編辦於1989年批復原林業部成立的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1998年中央國家機關機構改革後,明確基金總站為國家林業局直屬正司局級事業單位。2005年國家林業局核定基金總站下設7個處室,即綜合處、財務處、稽查一處、稽查二處、稽查三處、貸款管理處和生態補償基金管理處,並明確國家林業局林業基金管理總站(國家林業局林業重點工程稽查辦公室)的工作職能。
『肆』 內蒙古自治區林業廳的內設處室
辦公室
承擔制定和監督執行機關的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承辦機關綜合、文秘、檔案、會議、信息、督查、信訪、保衛、保密、財務和政務公開工作。
人事處
擬訂自治區林業人才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等工作;承辦指導全區林業隊伍建設的有關工作。
機關黨委
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完成黨章規定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負責廳機關職工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協調黨組民主生活會,組織領導幹部中心組學習;負責機關及在呼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辦全區林業行業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林業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協助黨組整頓黨風,重點檢查監督處級以上黨員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查處領導幹部違紀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負責檢查監督宣傳工作,協助黨組管理本系統的紀檢監察組織和紀檢、監察幹部,領導(指導)紀檢、監察工作;受理控告和申訴,完成區紀委、監察廳及廳黨組和行政領導交辦的工作。
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察廳駐林業廳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主任:韓寶峰,
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一、擬定廳系統老幹部工作計劃、活動安排及經費預算,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組織管理、思想管理,協助有管部門搞好生活管理。
三、組織指導廳屬單位老幹部工作,配合及協調處理本單位與有管部門之間的業務關系。
四、完成廳領導攪拌的各項任務。
五、接受上街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
計劃統計處
研究提出自治區林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自治區級林業資金,監督全區林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組織、指導全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管理重點林業建設項目,編制和組織實施部門預算;監管國有林業資產以及機關、直屬單位的資產;指導全區林業會計、審計、統計和外經工作。
財務審計處
根據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管理自治區林業資金,進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化管理;負責全區財務(直屬單位預算、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預算、國家林業局財務部門管理的事項)的下達和財務項目(貸款、評估、價質量核算)管理;負責日本協力貸款援助項目管理和天然林保護工程區的社會統籌等工作;負責財務年度決算的申報、審批;監管國有林業資產以及廳機關、直屬單位的資產;負責林業行業會議核算和林業稅費的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區林業工程項目審計和直屬單位財務收支審計以及外經工作。負責籌建自治區林業基金站。
治沙造林處
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造林綠化工作,擬訂標准和規程,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全區防沙治沙以及防治荒漠化方面的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指導各類公益林、商品林和特種用途林的培育,承擔以植樹造林、封山(沙)育林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組織、指導林木種苗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和預測預報工作;指導全區國有林場(苗圃)、治沙站、森林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實施林業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自治區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森林資源林政管理處
組織、指導全區森林資源管理,組織對全區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和濕地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和評價,監督並檢查驗收綠化造林、封山(沙)育林工作;擬訂森林資源可持續經營政策措施和技術規程,編制並監督執行森林採伐限額,指導、監督林木憑證採伐和運輸;承擔林地林權的有關管理工作,承辦對依法應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林地佔用徵用事項的初審和國有森林資源資產產權變動的審核工作;管理監督自治區林業廳派駐各地的森林資源監督機構和全區林業調查規劃單位的業務和規范化建設,指導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天然林保護工程工作,負責自治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與合理開發利用及瀕危物種的進出口管理;指導全區森林、陸生野生動植物和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有關國際公約的履約工作。
森林公安局
1、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和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
2、負責全區森林公安隊伍建設、警力配備、警籍、警銜管理。
3、組織指導全區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秩序工作,協調督辦、查處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重、特大案件。
4、負責全區森林公安法制工作,指導並辦理全區森林公安行政復議、訴訟、國家賠償工作,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5、負責全區森林公安的裝備管理。
6、指導和管理全區森林公安網路建設工作,負責組織全區森林公安業務應用軟體的推廣、技術培訓。
7、承辦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自治區林業廳和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承擔自治區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承擔防火宣傳教育、火情監測、火險預測預報、火災調度統計和火災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武裝森林警察部隊、航空護林站、撲火隊伍開展防撲火工作,指導和監督火災案件查處工作;協調、指導邊境地區境外火防範工作;管理防撲火物資;協調解決地區之間、部門之間有關森林草原防火的重大問題。
科技處
組織、指導全區林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科技體制改革、林業創新體系和林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承辦林業標准化、林業技術監督、林產品質量監督和有關植物新品種保護與管理的有關工作;指導基層林業科技機構的建設和管理;負責林業科研項目的組織指導和申報工作;負責林學會工作。
宣傳辦
負責全區林業宣傳工作,草擬全區林業宣傳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林業宣傳重要稿件的撰寫以及各種林業稿件的採集、選編,組織全區林業系統大型會議活動的宣傳報道,負責《中國綠色時報》記者站的日常工作。
林業對外合作辦公室
負責編制全區林業生態建設利用外資的中長期規劃,擬定項目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利用外資項目的申報、執行工作,並對外資使用進行監督與管理。
1、組織外資項目的立項審查、項目篩選,負責備選項目庫的建立;
2、負責外資項目的申報以及項目執行中的協調、管理與監督檢查;
3、研究並制定對項目實施檢查的有關技術性、政策性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協調解決項目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並審核項目資金的提款報賬工作;
5、監督項目配套資金的落實,組織項目的招標采購工作;
6、負責項目管理人員的業務技能培訓工作;
7、負責外資項目的匯總、統計分析及檔案管理工作;
8、配合審計部門對項目進行年度審計;
9、負責林業外資項目有關團組的接待和會談工作。
信息辦
擬定全區林業信息化和林業電子政務建設規劃及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自治區林業信息網路主幹平台的建設、運行與維護;負責全區林業信息的開發利用、業務培訓和信息服務。
林業產業處
編制全區林業產業化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擬訂林業資源優化配置政策;指導全區林業產業的結構調整,負責林木、林產品加工、林產化工以及森林資源綜合利用的行業管理;指導山(沙)區綜合開發和赴境外森林資源開發的有關工作。
農村林業改革發展處
組織、指導全區林業改革和農村牧區林業改革發展工作,指導、監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方針政策的落實;擬訂農村牧區林業發展、維護農牧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牧區林地林木承包經營、流轉及林權管理,指導、協調全區林業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協調督促重大林業行政案件的查處;制定並組織實施林業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
大興安嶺森林公安局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森林公安工作方針、政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森林工作方針、政策擬定大興安嶺國有林區森林公安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大興安嶺森林公安隊伍建設和警力配備規劃及警籍、警銜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大興安嶺國有林區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協調督辦、查處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四、負責組織辦理轄區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負責轄區反恐、反邪教、禁毒工作和特種行業管理,維護轄區社會穩定和治安秩序。
五、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轄區公安消防工作,組織消防隊伍的教育培訓和隊伍建設,指揮調動專業和業余消防隊參加火災撲救。
六、負責指導、監督所屬森林公安機關法制監管工作,指導並辦理轄區森林公安行政復議、訴訟、國家賠償工作,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七、負責大興安嶺森林公安的裝備建設與管理。
八、負責偵辦轄區經濟犯罪案件。
九、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蒙古自治區森林公安局大青山自然保護分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及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轄區內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辦理和偵辦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的行政和刑事案件;承辦自治區林業廳、自治區森林公安局和大青山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蒙古自治區森林公安局磴口沙漠林業分局
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及森林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轄區內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查處破壞森林及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協助有關單位做好治安、警衛等工作。
『伍』 山東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的介紹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保護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以下簡稱補償基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國家林業局《中央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陸』 武漢市林業局的領導介紹
陳偉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計劃與資金管理、林業基金管理。歸口管理發展規劃與產業處。
1963年10月出生,湖北黃陂人,研究生學歷。1983年08月任黃陂縣植保站農技員。1986年08月共青團黃陂縣委工作,先後擔任組織部副部長、團縣委副書記、團縣委書記。1995年03月任黃陂縣蔡店鄉黨委書記1996年01月任黃陂縣蔡店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1998年04月任黃陂縣政府副縣長,並掛職任西藏乃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1999年03月任黃陂區政府副區長,並掛職任西藏乃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2001年05月任黃陂區政府副區長,11月當選為黃陂區第二屆區委委員。2004年06月任黃陂區副區長兼武湖農場,武湖辦事處黨委第一書記。2005年10月任黃陂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兼武湖農場,武湖辦事處黨委第一書記。2007年3月任武漢市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
劉建國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正局級)
分管機關後勤、績效管理、政策法規、宣傳信息、信訪、保密、安全、組織、勞動人事、統計、審計、林業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森林公安、森林防火等工作,協助管理計劃財務。歸口管理辦公室、政治處、森林公安局和林業基金站。
1953年10月出生,山西省潞城縣人。1970年05月參加工作。1975年0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中央黨校大學學歷,高級政工師。
曾在部隊歷任排長、政治指導員、政治部幹事、幹部辦公室主任等職。1996年05月由武漢警備區調武漢市委組織部工作。1999年10月任武漢市蔬菜辦公室黨組成員、副主任。2001年10月任武漢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9年任武漢市林業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2012年8月明確為正局級幹部。
彭楊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森林資源及林政管理、生態公益林管理、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野生動植物保護和濕地保護、環城森林生態工程管理等工作。歸口管理森林資源管理處、野生動植物保護處、林業發展公司。
1962年2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黃陂區人 高級政工師 農藝師。1982年7月畢業於華中農業大學植保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2000年7月獲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歷。1982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先後在孝感地區農科所、黃陂縣植保站、扶蘇辦和農業局工作。1990年3月至2000年1月歷任黃陂縣農業局副局長、中共黃陂區研子崗鎮和魯台街黨委書記。2001年1月任武漢市農林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1年9月任武漢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景中 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植樹造林、林業科教、林業技術推廣、家園建設、林業集團發展等工作。歸口管理植樹造林處、林業科技推廣站、林業集團。
1961年8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高級工程師。
1981年09月任新洲區林科所技術員。1983年05月任新洲區林業局種苗站站長、辦公室主任。1992年03月任新洲區舊街鎮副鎮長。1993年12月任武漢市花卉開發中心黨支部書記、經理。1998年12月任武漢市林科站副站長、高級工程師。2000年10月任武漢市花卉開發中心黨委書記、總經理。2002年01月任武漢市林業局辦公室主任。2006年12月任武漢市林業局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2007年12月任武漢市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國繁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機關黨建、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文明創建、老乾、群團、計劃生育、扶貧等工作。歸口管理監察室、聯系機關黨委。
1954年2月出生,湖北漢川人,漢族,中共黨員,市委黨校大專學歷,(1982.2—1983.12 參加中青幹部黨政幹部及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73年04月任知識青年下鄉到漢川縣劉格公社。1975年11月任武漢自行車廠任職。1988年10月任武漢市物價局檢查所幹部。1990年05月任武漢市物價局檢查所科長。1991年10月任武漢市物價局價格信息中心副主任。1995年08月任武漢市物價局綜合法規處副處長。1997年06月任武漢市物價局價格事務所所長。2000年09月任武漢市物價局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2001年12月任武漢市物價局人事處處長。2006年11月任武漢市林業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范衛國 巡視員
協助劉建國同志分管辦公室工作。
1954年1月出生,湖北省漢川市人,中共黨員,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
1976年3月歷任武漢市江漢區民意菜場營業員、副經理,黨支部副書記。1983年5月任江漢區食品水產公司黨總支書記。1983年10月任江漢區民政局副局長。1993年9月歷任武漢市民政局優撫處處長、辦公室主任、社會事務處處長。2001年12月任漢南區委常委、區委辦公室主任。2003年12月任漢南區委副書記、區委政法委書記、區紀委書記。2006年11月任漢南區政協主席。2009年11月任武漢市林業局巡視員。
吳旻 副巡視員
協助李景中同志分管植樹造林、林業科技推廣站、林業集團工作。
1962年10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人,中共黨員。
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至1997年先後擔任省農科院經濟所辦公室副主任、主任;省農科院辦公室秘書科長;省農科院加工所副所長、黨委委員。1997年至2001年任原農林牧業局辦公室副主任、林特處處長。2001年至2008年歷任武漢市林業局植樹造林處處長、綜合計劃處處長。2008年7月任武漢市林業局副巡視員。
文小平 黨組成員 森林公安局局長
負責森林公安、森林防火日常工作。
1958年12月出生,湖北省武漢市蔡甸區人,中共黨員,1981年畢業於湖北教育學院。
1981年7月參加工作。曾先後在武漢市農業學校、武漢市糧油科研所工作。1992年至2001年歷任原農林牧業局外經處科員、科教處助理調研員、經作處處長。2001年10月任武漢市林業局森林公安局局長。2009年1月任武漢市林業局黨組成員、森林公安局局長。
『柒』 中央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資金撥付與管理
第八條 省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應於每年3月31日之前,聯合向財政部和國家林業局報送中央財政補償基金申請報告、森林防火計劃、當年林區道路維護計劃、上年度中央財政補償基金使用情況、重點公益林管護情況總結,以及上年度批準的征佔用重點公益林林地情況。
第九條 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年度預算確定後,財政部根據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重點公益林面積和平均標准,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撥付。
第十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對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 已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資金撥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未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資金由縣級財政部門或林業主管部門採取報賬制等方式撥付,確保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及時足額撥付,專款專用。各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應分別建立健全中央財政補償基金撥付、使用和管理檔案。
國有林業單位和集體應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對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實行分賬核算。
第十一條 林業主管部門應與承擔管護任務的國有林業單位和集體簽訂重點公益林管護合同,國有林業單位應與管護人員、集體應與個人簽訂管護合同。林業主管部門與國有林業單位、集體簽訂合同使用統一格式(附後)。國有林業單位、集體與個人簽訂合同的內容與格式,由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商財政部門統一制定。
第十二條 國有林業單位、集體和個人都應按照合同規定履行管護義務,承擔管護責任,根據管護合同履行情況領取中央財政補償基金。
第十三條 各級財政部門和林業主管部門不得脫離管護任務隨意切塊下達資金,也不得搞平均分配。
第十四條 財政部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上報的征佔用重點公益林情況,調減中央財政補償基金。國家林業局對重點公益林征佔用林地情況進行檢查。
『捌』 山東省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的第二章 補償對象、標准和方式
第五條 補償對象是承擔中央和省級重點公益林保護和管理的單位、集體和個人,包括國有林場、林業自然保護區、集體林場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單位和個人。
第六條 補償標准為每年每畝5元。其中補償性支出4.5元, 用於補償區域內重點公益林專職管護人員的勞務費或經營者(所有者)的補償費,每年每畝4元;管護區內的補植苗木費、整地費和林木撫育費,每年每畝0.5元。公共管護支出0.5元,用於補償區域內重點公益林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林業病蟲害防治、森林資源定期定點監測支出。
第七條 補償性支出實行定員定額管理,不得搞平均分配。對不同權屬的重點公益林,補償性支出分別採取以下補助方式:
(一)國有林場經營管理的重點公益林。補償性支出由同級財政、林業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國有林場專職護林員和技術人員作為專職管護人員,根據其承擔的任務量確定勞務費補助數額。補植和撫育費由國有林場提出具體使用計劃,報同級財政、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安排。
(二)自然保護區內的重點公益林。補償性支出由同級財政、林業主管部門按照國有林場有關規定統籌安排。其中屬於林農個人所有或經營的重點公益林,由自然保護區管理單位將每畝4.5元的補償性支出全部補助給林農個人,並監督指導林農承擔管理、保護、補植和撫育責任。
(三)鄉(鎮)集體所有有重點公益林。補償性支出由縣級財政、林業主管部門按照國有林場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四)村集體所有的重點公益林。補償性支出由村集體根據林農承包面積統籌安排,並報縣級財政、林業主管部門備案。指定專職護林員統一管護的,專職護林員的勞務費每畝不低於4元。補植和撫育費由鄉(鎮)林業工作站提出具體使用計劃,報縣級財政、林業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安排。
(五)林農個人所有或經營的重點公益林。補償性支出由縣級財政、林業主管部門全部補助給林農個人,並由林農個人承擔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的全部責任,確保林地面積不減少,林分質量逐年提高。
(六)其他行業和個人所有或經營的重點公益林,補償性支出參照第(五)款規定辦理。
第八條 公共管護支出按照「集中使用、突出重點」原則,每年由省財政廳會同省林業局根據全省重點公益林管護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其中森林火災預防與撲救支出用於統一開設防火隔離帶(包括生物防火林帶)和購置撲火器具等,林業病蟲害防治支出用於集中購置葯劑、葯械和除害處理等,森林資源消長定期定點監測支出用於採集、分析、處理重點公益林資源數據以及建立資源檔案購置的簡易器材等。
『玖』 廣東省林業廳的領導分工
張育文
廳長、黨組書記
主持省林業廳全面工作。
陳俊勤
黨組成員、巡視員
分管營林處(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產業處、省林木種苗管理總站、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管理辦公室、省生態公益林管理辦公室。
陳亞廣
副廳長、黨組成員
分管林政處、人事處(離退休人員服務處)、省森林公安局、省森林資源管理總站、省林業職業技術學校(省林業技工學校)。
孟帆
副廳長、黨組成員
分管政策法規處、林權爭議調處處(省人民政府山林權屬爭議調處辦公室)、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辦公室、省自然保護區管理辦公室、省國有林場服務總站、省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廳直屬國有林場,全省林業系統國家級、省級自然保護區管護機構。
陳俊光
副廳長、黨組成員、省林業廳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分管辦公室(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林業改革發展處、省林業工會、省林業政務服務中心和直屬機關團委、婦工委、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林俊達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監察專員
分管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林業廳紀檢組、監察室和全省林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譚天泳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分管科技與交流合作處、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和林業技術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楊勝強
黨組成員、副總指揮
分管計劃財務處、森林防火辦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省林業基金管理中心、省航空護林站(省林火衛星監測中心)、省林業調查規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