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殘聯到底是干什麼的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簡稱中國殘聯,是經國務院批准和國家法律確認的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由中國各類殘疾人代表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全國性殘疾人事業團體。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是在中國盲人聾人協會(1953年成立)和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1984年成立)的基礎上組建而成的,於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據2018年5月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官網顯示,中國殘聯機關內設11個部廳室,下設16個直屬單位、12個所屬社團,5個專門協會。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貫徹全國代表大會決議,領導全國殘聯工作。主席團職權是:
一、選舉主席、副主席;
二、推舉執行理事會理事長,通過執行理事會組成人員;
三、檢查代表大會決議執行情況;
四、審議執行理事會工作報告;
五、調換、增補主席團委員;
六、監督執行理事會貫徹有關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的情況;
七、監督「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建設情況;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B. 民政殘聯工作對照職責怎麼做
民政,是主管民間社會事務的行政部門,一般包括婚姻登記、救災救濟、優撫安置、擁政愛民、區劃地名、老齡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殯葬、救助等。機構設置:國家級設民政部,省(自治區)級設民政廳,市縣級設民政局,鄉鎮設社會事務辦公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前身是成立於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1954年改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務部」,1969年撤消,1978年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並延續至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是主管有關社會行政事務的國務院組成部門。民政工作緊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增進人民群眾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民政部的主要職責有:
(一)擬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針、政策、規章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民政工作的改革與發展。
(二)負責全國性社團、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社團、在內地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及澳門、台灣同胞社團、外國人在華社團、國際性社團在華機構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會費標准和財務管理辦法;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指導、監督地方社團的登記管理工作。
(三)負責中央單位所屬和掛靠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研究提出有關財務、收費管理辦法;查處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指導、監督地方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四)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研究提出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標准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標准;擬定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辦法;審核報批全國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承擔全國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擬定退伍義務兵、轉業志願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計劃及實施方案,研究提出有關生活待遇標准;擬定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管理辦法和軍供站設置規劃;指導軍地兩用人才保護單位。
(六)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承擔中國國際減災十年委員會日常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開展國際減災合作。
(七)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織和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審批全國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指導地方社會救濟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制定社區工作及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和促進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社區建設。
(九)擬定國內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針、政策、規章;制定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指導婚姻管理工作;倡導婚姻習俗改革。
(十)擬定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縣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排列順序及簡稱的審核報批。
(十一)承辦縣以上行政區劃名稱、重要的自然地理實體、國際公有領域、天體地理實體和邊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審核報批;擬定少數民族語地名和國外地名的漢字譯寫規則;規范全國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國內外標准地名圖書資料的審定。
(十二)組織、協調、指導省縣級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省際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
(十三)承擔老年人、孤兒、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擬定有關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各類福利設施標准;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准和扶持保護政策;研究提出福利彩票(中國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券)發展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十四)擬定殯葬工作方針政策,推行殯葬改革。
(十五)擬定兒童收養管理的方針、政策;指導國內及涉外收養工作。
(十六)擬定和監督實施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的方針、政策;指導全國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參加與民政有關的國際組織和國際活動;管理民政工作領域的政府、民間組織和國際經援機構的多邊、雙邊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在華國際難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是由中國各類殘疾人代表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全國性殘疾人事業團體,簡稱中國殘聯。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它是在中國盲人聾啞人協會(1953年成立)和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1984年成立)的基礎上組建而成的。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主要職能是: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是國家法律確認、國務院批準的由殘疾人及其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全國各類殘疾人的統一組織。中國殘聯的宗旨是:弘揚人道主義思想,發展殘疾人事業,促進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中國殘聯具有代表、服務、管理三種職能: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參見網路相關詞條)
綜上所述,民政部的部分職能中包含殘疾人事業中的部分工作,殘聯則是專門負責殘疾人事業的。因此,這兩個部門的職能之間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C. 殘聯 省聯是什麼
殘聯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China 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簡稱中國殘聯,是經國務院批准和國家法律確認的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由中國各類殘疾人代表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全國性殘疾人事業團體。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是在中國盲人聾人協會(1953年成立)和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1984年成立)的基礎上組建而成的,於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D. 浙江省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的主要職責
基金會從成立至今面向全國先後開展了「撿回珍珠計劃」、「愛心小學」、「愛心圖書室」、」彝族兒童班」、」一個孩子一個蛋」、」西部地區師資培訓」、」512汶川地震援助專案」等資助項目。至2015年,在全國31個省區市,資助41830名高中珍珠生,23638名大學珍珠生,652名貧困彝族兒童,135個愛心圖書室,353所愛心小學,50000多名兒童每天1個水煮雞蛋,153名汶川地震災區孤兒及殘障兒童,430多名汶川地震受災大學生,671名汶川地震受災高中生、26所汶川地震受災學校……
案例1:品格教育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人才教育,始於品德。
倘若品德低下,縱有雄韜偉略,也不是合格人才。但品德教育不應是一筐套話,不是一紙空文。基金會以母親節為契機,在珍珠生等受捐助群體間開展了別開生面的品德教育活動,寓教於樂,全面發展。
案例二:撿回珍珠計劃
撿回珍珠計劃就是與重點高中合作,在該校成立一個有50名學生的珍珠班,為家庭特困、學業特優的「珍珠生」,提供三年學費、住宿費及生活費,幫助面臨失學的他們完成高中學業。學校免除「珍珠生」的學費及住宿費,捐助人捐助每位「珍珠生」高中三年生活費用7500元,由新華愛基會每年發給學校每位「珍珠生」生活費2500元,再由學校按10個月每月200元發給學生;另外500元作為書籍及其它費用,分兩個學期發放,每學期250元。「撿回珍珠計劃」自2003年發起,至今已由最初新華愛高的1校,發展到全國25個省、直轄市的141校,累計開設了706個珍珠班。截至目前,已有35000多名家庭特困,成績優異的珍珠學生受到資助。
新華愛基會在貧困省市相對較貧窮,容易找到「特困」與「特優」學生的地區,找當地教學質量好,能吸引全地級市貧困學生來讀書、且校領導有辦學熱誠,能認同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撿回珍珠計劃」的學校開設「珍珠班」。每年珍珠班開班後,新華愛基會人員到學校後都要利用晚自習時間和新入學的珍珠生進行逐一面談,了解他們的家庭狀況,並對有疑問的學生進行家訪。
案例3:愛心圖書
由於偏遠地區小學圖書頗為匱乏,即使有少量的書,大多也是80年代留下的舊著;有鑒於此,新華愛心教育基金會乃擬定此「愛心圖書室捐獻辦法」,依照高(小學五、六年級)、中(小學三、四年級)、低(小學一、二年級)年級學生之程度,及教師之需要,提供內容豐富的圖書及工具書,以營造學校讀書氛圍,培養學生良好的閱讀習慣,提升孩子們的人文素養。每匯積30000元,即可在貧困地區學校興建一間「愛心圖書室」。3000本課外讀物帶領孩子暢游廣闊天地。已在甘肅、陝西、河南、安徽、四川等20個個省區偏遠地區,已完成愛心圖書室建置的小學達135餘所。
案例4:愛心小學
貧困地區小學校舍危房甚多,孩子們在這樣的環境里學習險象環生。為了改變這樣的狀況,基金會與當地政府聯手建設愛心小學。政府先期投入原則上均不低於基金會捐贈款的配套款,加上由愛心人士捐贈的25-30萬元元,即可在貧困地區建立一所愛心小學。學校落成後可由捐贈人命名,或統一命名為「新華愛心小學」。已有353所簇新的愛心小學傳出朗朗讀書聲,受益學生10萬餘人。
案例5:愛在震區
「5.12」汶川大地震後,考慮到地震重災區已有大量的援助資金及物資進入,基金會定將資助重點放在次災區。 經過考察,基金首先選定了一批重建學校進行捐助,捐助金額達800萬元。此外,為了幫助地震災區因為家人傷殘或本人傷殘等原因無法繼續高中學業的學生,基金會還在災區實施了「寒梅班計劃」,計劃參照撿回珍珠計劃的資助模式,幫助災區因災無法完成高中學業的學生讀完高中,希望他們在歷經苦寒之後綻放出撲鼻的芳香。「寒梅班計劃」預計實施5年。現已資助了671名災區學生。
2008年5月12日發生舉世震驚的汶川大地震,本基金會在海內外各界熱心人士的踴躍捐輸下,承接了眾多的愛心善款。在與捐款方,當地政府充分溝通,及考量災區環境與本會專業能力下,確定了多項資助工作並全面鋪開實施中,預計在三至十二年內全部完成。其中具規模的援助項目如下:
1.援建小學:協助政府重建災區小學共26所,每校捐款人民幣25-150 萬元不等(以下貨幣同),投入經費約11,300,000.00元。
2.設立寒梅班:幫助災區家庭因地震災害致貧的高中學生,每人每年資助生活費2500元 ,直至高中畢業為止。資助人數671名,分布於災區46所高中,投入經費2,715,000元。
3.設立珍珠班:在災區四個重點高中設六個珍珠班,資助300名學生三年,每人每年生活費人民幣2,500元 ,直至高中畢業為止,投入經費2,250,000元。
4.資助兒童福利院:幫助災區雅安南充攀枝花三地三所兒童福利院的113名孤兒及殘障兒童的康復及教育工作,投入經費1,360,000元,分三年實施。
5.資助孤兒、貧困兒童:幫助災區家庭因地震父母雙亡或因震致貧的小學生共40名,資助期間6-12年,投入經費2,275,200元。
6.設立大學清寒優秀獎助金:幫助災區進入一二本大學就讀的貧困大學生。自2009年起連續四年,每人每年資助生活費3,000元 ,直至大學畢業為止。資助人數176名,投入經費2,112,000元。
案例6:新華愛高
新華愛心高級中學:是浙江省第一所合作辦學的民辦高中。目前有37個教學班,學生約2200餘人,教師130餘人。
平湖市外語經貿職業實驗中學:該學校高一至高三各有一個班。這所學校主要在初中學習成績不夠理想的學生,教學重點在就業技能的培訓人才。希望藉此改變社會不念高中、不念大學就沒有希望的觀念。
E. 殘聯是什麼性質的單位
殘聯屬於群團組織,是參加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
具有代表、服務、管理三種職能:
1、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
2、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
3、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責,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簡稱中國殘聯,是開展殘疾人工作,發展殘疾人事業;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代表殘疾人利益,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根據各地情況,有的點直接歸政府主管,有的歸黨委主管。縣級殘聯屬於縣局級單位。理事長相當於局長。一般情況縣殘聯歸縣政府管。
(5)省殘聯基金會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形象標識
圖為殘疾人聯合會會徽
一、會徽中心圖形由"殘疾人"三字的漢語拼音縮寫CJR組成,表示殘疾人,與國際上通用的殘疾人標志相近,使人一看便知是代表殘疾人。
二、會徽外形是中國人民喜愛的梅花,既有濃郁的民族色彩,又象徵殘疾人頑強拼搏的品格和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進取精神。翠綠的底色象徵著頑強的生命力;梅花盛開,寓意殘疾人事業的春天,代表中國殘疾人及其親屬的希望。
三、梅花以五個相互連接的人字組成象徵殘疾人團結攜手,生活在友愛、互助的社會之中,得到理解和尊重;象徵全國人民共舉人道主義旗幟,和殘疾人一起組成親密無間的整體。
四、會徽的中心圖形和邊線採用金色,象徵殘疾人生活在社會主義祖國,沐浴黨的陽光,象徵中國殘疾人事業生機蓬勃,欣欣向榮。
五、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徽章,正面採用會徽圖案,背面標示"中國殘聯"字樣。
文化精神
弘揚人道主義思想,發展殘疾人事業,促進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社會物質文化成果。
F. 中國殘疾人基金會的性質是什麼
簡單的說,基金會就是有些人用來從殘疾人身上撈錢的為數不多的機構之一。
殘聯,就是鎮府設立的表面上為殘疾人服務的組織,目前所知僅限於頒發個小證。。。
G.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組織章程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第二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屆理事會第五次會議修訂)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英文譯名為「China Foundation for Disabled Persons」,縮寫為「CFDP」。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不設限定地域范圍。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是:弘揚人道,奉獻愛心,全心全意為殘疾人服務。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50621萬元,來源於社會捐贈、政府資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為:中國北京市東城區北池子大街44號。第二章 業務范圍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是:(一)宣傳殘疾人事業,呼籲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二)舉辦募捐活動為本基金會籌集資金;(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四)管理和使用殘疾人福利基金,在國家政策法律許可的范圍內進行基金保值增值;(五)開展和資助有利於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保障、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等社會公益活動;(六)獎勵殘疾人優秀人才和為殘疾人事業做出傑出貢獻的個人和團體;(七)開展與國內外友好團體、機構、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僑胞的交流與合作;(八)支持、推動並組織實施殘疾人問題的研究工作;(九)加強與地方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聯系,幫助其共同開展業務工作。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11至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一)承認本基金會章程,熱心殘疾人事業,具有高度責任感和參與意識;(二)在本人從事的業務領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和良好的社會形象;(三)具有參加理事會議事及決策能力;(四)與其他理事沒有近親關系。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一)第一屆理事會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成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理事;(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四)屆中理事辭職須經理事會議批准;(五)理事的選舉、辭職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一)本基金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參加本基金會理事會會議,對理事會議題的表決權;(三)對本基金會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四)對本基金會的工作進行審議和監督;(五)遵守本基金會章程,執行理事會決議;(六)維護本基金會合法權益,為推動中國殘疾人事業發展工作。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有責任將本基金會建設成一個公開、透明、高效率和高公信力的慈善機構。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聘請名譽職務;(三)聽取、審議理事長的工作報告;(四)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五)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六)制定內部管理制度;(七)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八)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至少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2至3名,可以組成監事會。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一)監事由主要捐贈人、業務主管單位分別選派;(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第二十五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會議出席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再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 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三)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四)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五)可授權委託副理事長代理行使專項職權;(六)定期向理事會報告基金會的工作情況;(七)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副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一)協助理事長落實理事會決議;(二)根據副理事長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三)完成理事長交辦的其他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四)擬訂本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七)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八)提出擬聘任名譽職務和顧問人選;(九)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十)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可設立名譽職務,由理事會決定聘任。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分支機構,應由理事會決定並報登記管理機關批准。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一)組織募捐;(二)接受捐贈;(三)公益服務收入;(四)政府資助;(五)投資收益;(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一)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二)重大募捐活動(重大募捐活動是指:募捐資金預計在1000萬元以上的活動;在全國范圍內或海外開展的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四)社會公開募捐所得將全部用於公益支出,不得作為基金會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一)公開資助符合本章程宗旨的各項事業和活動及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二)遵照捐贈者的意願,定向資助有利於殘疾人事業的項目和活動。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第三十七條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須大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應盡量增加公益支出的比例。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須小於當年總支出的10%。本基金會每年用於籌資成本、直接投資的支出總額應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20%。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事先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並按照公平、公正原則評審。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財務收支決算;(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財務收支預算;(三)財產清冊。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聘請注冊會計師進行財務審計。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第四十九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第五十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第七章 附 則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經2006年3 月15日理事會表決通過。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H. 殘聯歸屬什麼部門
殘聯一般歸屬民政部門,如**市民政局,同時也是一個獨立社團法人,其主要負責人一般是當地同級別的政協常委。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China 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簡稱中國殘聯,是經國務院批准和國家法律確認的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由中國各類殘疾人代表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全國性殘疾人事業團體。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是在中國盲人聾人協會(1953年成立)和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1984年成立)的基礎上組建而成的,於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8)省殘聯基金會工作職責擴展閱讀:
殘聯的組織體系
機構設置
最高權力機構
中國殘聯的最高權力機構是全國代表大會。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國殘聯主席團召集。代表中殘疾人及殘疾人親友應超過半數。全國代表大會職權是:
一、審議中國殘聯主席團報告,確定工作方針和任務;
二、修改中國殘聯章程;
三、選舉中國殘聯主席團。
主席團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負責貫徹全國代表大會決議,領導全國殘聯工作。主席團職權是:
一、選舉主席、副主席;
二、推舉執行理事會理事長,通過執行理事會組成人員;
三、檢查代表大會決議執行情況;
四、審議執行理事會工作報告;
五、調換、增補主席團委員;
六、監督執行理事會貫徹有關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劃的情況;
七、監督「人道、廉潔、服務、奉獻」職業道德建設情況;
八、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執行機構
執行理事會是中國殘聯全國代表大會及其主席團的常設執行機構,由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幹人、理事若幹人組成。
執行理事會下設辦事機構,承辦中國殘聯的日常工作。
內設部門
據2018年5月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官網顯示,中國殘聯機關內設11個部廳室,下設16個直屬單位、12個所屬社團,5個專門協會。
部廳室:辦公廳(國務院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秘書處)、研究室、維權部、組織聯絡部、康復部、教育就業部、宣傳文化部、體育部、國際聯絡部、計劃財務部、人事部。
直屬單位:中國康復研究中心、中國康復科學所(中國殘聯殘疾預防與控制研究中心)、中國聽力語言康復研究中心、華夏出版社、華夏時報社、中國盲文出版社、中國視障文化資訊服務中心 、中國殘疾人特殊藝術指導中心。
(中國殘疾人藝術團、中國殘疾人體育運動管理中心 、中國殘聯就業服務指導中心(中國盲人按摩指導中心)、中國殘疾人雜志社 、中國殘聯華夏文化集團(中國華夏文化集團)、中國殘疾人輔助器具中心 、北京按摩醫院 、中國殘聯信息中心、中國殘聯機關服務中心 。
所屬社團: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殘奧委員會、中國特奧委員會、中國聾人體育協會、中國特殊藝術協會、中國獅子聯會、中國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促進會、中國殘疾人康復協會、中國盲人按摩學會、中國助殘志願者協會、殘疾人事業發展研究會、康藝無障礙影視發展中心。
專門協會:中國盲人協會、中國聾人協會、中國肢殘人協會、中國智力殘疾人及親友協會、中國精神殘疾人及親友協會。
I. 縣殘聯的單位是干什麼的!殘聯主要在單位是做什麼
縣殘聯的主要職責和任務是: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殘疾人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導全縣開展殘疾人工作,發展殘疾人事業;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代表殘疾人利益,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團結教育殘疾人遵紀守法,樂觀進取,自尊、自信、自強、自立;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文體活動、用品用具供應、殘疾預防;承擔縣政府、殘工委日常工作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具體工作領域:
主要包括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扶貧、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環境建設、社區殘疾人工作、組織建設、法制建設等。
⑴康復主要工作包括:完善社會化的康復服務體系,以社區和家庭為重點,廣泛利用社區資源,開展各類殘疾人康復訓練;針對殘疾人的迫切需要,實施重點康復工程,開展白內障復明手術,為低視力殘疾者配用助視器、肢體殘疾矯治手術、聾兒聽力語言訓練等;提供殘疾人特殊用品和輔助用具,幫助殘疾人補償功能,增強能力;廣泛宣傳、普及殘疾預防知識,提高公眾的科學和安全意識。
⑵教育主要工作包括:將殘疾兒童少年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體系,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人實施普通教育,對不具備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人實施特殊教育;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和教育,採取減免有關費用、提供助學金、動員社會力量等多種形式,資助貧困殘疾學生。
⑶勞動就業主要工作包括:依法推進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扶持殘疾人個體就業和自願組織起來就業,做好社會福利企業集中就業工作,扶持農村殘疾人參加生產勞動;健全和完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為殘疾人就業提供全面服務;做好《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工作;依法收繳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並加強管理和使用。
⑷扶貧主要工作包括:將殘疾人扶貧納入政府扶貧計劃;開展殘疾人專項扶貧;推行小額信貸等各種行之有效的扶貧方式;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幫、包、帶、扶。
⑸社會保障主要工作包括:將殘疾人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范疇,保障殘疾人的基本生活;通過專項社會保障措施和各種社會救助活動,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
⑹文化體育主要工作包括:社會公眾文化場所對殘疾人開放,為殘疾人提供文化服務;開展形式多樣、健康有益的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發展殘疾人特殊藝術和競技體育,增進殘疾人與社會的理解和溝通。
⑺法制建設主要工作包括:建立和完善殘疾人事業法律法規體系,各級政府普遍制定扶助殘疾人的規定;開展執法服務和法律援助,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⑻組織建設主要內容包括:加強各級殘疾人組織建設,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專門協會積極開展活動;開展殘疾人自強活動,動員社會力量開展志願者助殘。
⑼社區殘疾人工作主要內容包括:將殘疾人工作納入社區建設之中;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為殘疾人提供康復、教育、就業、文化生活、無障礙環境、權益保障等服務。
⑽環境建設主要內容包括:大力弘揚人道主義,宣傳現代文明社會的殘疾人觀和殘疾人事業,倡導和諧友愛、團結互助的良好社會風尚,培育有利於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輿論環境,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貫徹實施無障礙設計規范,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築物無障礙,方便殘疾人出行和使用公共設施;通過為影視劇等加配字幕,增加盲人有聲讀物或場所等措施,發展信息和交流無障礙,為殘疾人獲取信息和與社會其它成員交流提供便利。
J. 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下設部門有哪些
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基金會秘書處日常政務,承擔文秘、檔案和機要工作;負責與基金會理事的聯絡;協調、管理基金會信息網路系統;負責掌握國內外基金會及其他公益組織的動態,並負責相關的聯絡工作。
項目策劃部
通過策劃、組織實施有關項目,籌集資金或使基金增值;合理有效利用基金,開展資助殘疾人事業和為殘疾人服務的公益項目或活動。
宣傳聯絡部
負責制定基金會宣傳工作計劃;做好有關籌集基金大型會議、活動的宣傳策劃、對外聯絡工作;做好有關項目的策劃與組織協調工作;做好對外交流與合作的宣傳聯絡工作;承擔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資產管理部
負責接受海內外社會各界向中國殘疾人事業捐贈的款物,管理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資產,承擔基金會的基金增值工作。
行政處
負責基金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擔基金會財務和人事工作;管理基金會固定資產和物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