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時,大學及專業是自己定,還是從委員會推薦的大學里邊挑
一般情況,分兩個步驟同時進行。一邊是申請獎學金,錢由基金委出。另一邊是申請國外學校的入學offer。兩邊都是扣著的,比如說基金委要求你必須申請到國外學校的admission,同時這個學校的檔次要如何如何,而國外學校給你提供offer的同時,會要求你提供你讀書所需資金的證明。往往兩邊都是同時進行同時解決的。申請什麼的都是你自己弄,學校專業也都是你自己選。
每年都會有批一定的名額,這個名額會放到各個學校里去分配,好學校必然分的多。申請人原則上必須是應屆畢業生,通過自己的學校提交申請。通過概率很難說,其實你就是和自己學校的人去爭那幾個名額,好學校名額多的話自然就容易。
㈡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英文全程怎麼翻譯拜託各位大神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填表說明一、《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請從國家留學網( www.csc.e.cn )下載,按固定格式列印空白表後填寫。請注意下載「2004年版」,其他年份的申請表以及未按固定格式列印填寫的申請表將不予受理。二、申請表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書寫應端正、整潔。有關欄目填寫不全、字跡潦草、塗改的申請表均視為不合格材料,有關受理機構可不予受理。照片請貼在申請表原件上,其餘復印即可。三、填寫申請表時,請按欄目要求如實填寫,內容應詳盡、准確。申請表中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名稱、申請留學國別名稱、行政職務名稱等相關信息請您填寫規范全稱。四、填寫選擇項時,請在確認的「□」內打「×」。申請表中「同意」、「不同意」選項和「是」、「否」選項若不填,均視為「不同意」或「否」。五、申請表有關欄目的填寫1、學號的填寫申請表第1頁的「學號」由各受理機構按年度、地區或部門和申請人的序號組合編寫;申請人無須填寫。2、受理機構名稱的填寫「受理機構名稱」應填寫「××省(自治區)教育廳」、「××省(自治區)人事廳」、「××市教委」、「××市人事局」或規范的中央部委及有關單位名稱。3、姓名、日期/時間的填寫申請表第1頁中「1、申請人基本信息」和「3、外語水平」中的日期/時間,如「出生日期」、「參加工作時間」、「考試時間」等,應填寫至「某年某月某日」。若具體日期不確定,按當月「1日」處理。姓名、出生日期應與申請人身份證一致。4、電話/傳真/手機號碼的填寫電話/傳真/手機號碼應填寫准確,以便留學基金委在申請、評審、錄取過程中及錄取後與申請人本人或申請人所在單位聯系。電話和傳真號碼前請務必填寫「區號」。5、規定名稱與代(類)碼的填寫「申請留學專業名稱」及類碼、「重點資助學科名稱」及代碼、「申請留學國別名稱」及代碼、「申請獎學金項目名稱」及代碼均可在國家留學網上查詢,如:申請留學專業名稱 病理生理學 (類碼)DA12 。請您將「申請留學專業代碼」的第1、2位(前2位大寫英文字母)填入申請表第1頁「學科組編號」中的「申請人填寫」部分,如:D A -- □/□ -- □□。「具體研究方向」請填寫您計劃出國學習或從事科研工作的課題。6、申請留學國別的填寫請根據「具體研究方向」合理填寫申請出國留學的第1和第2國別。「申請留學國別1」可以根據個人志願填寫,「申請留學國別2」建議您申請「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四國以外國家。7、申請留學身份/資助期限的填寫「申請留學身份」應根據《簡章》、有關項目要求和個人意願選擇一種,不得多選。「資助期限」請在具體「留學身份」的規定范圍內,根據個人出國學習/研修計劃選擇。材料評審過程中,評審專家和留學基金委可能會根據您的學習計劃調整您申報的出國留學時間。凡正式在讀碩士生/本科生,在申請與有關國家互換獎學金項目時,申請留學身份應為「碩士插班生」或「本科插班生」。若申請人「申請留學身份」填報不合理,基金委將視情況與申請人協商,做相應調整。8、外語水平的填寫「第一外語」語種應為申請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除漢語外選擇學習的第一種外語。無論外語水平是否達標,申請人在申請時出示的外語水平證明應為有效成績。如WSK、PETS 5 成績應在申請前2年內取得;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相關語種高級班培訓結業證書應在申請前2年內取得;其他類型外語水平考試成績應在相應類型考試成績有效期內提交方可生效。「第一外語」程度無論達標與否,均只可選擇一項作為證明,不得多選。「第二外語」程度請參考「第一外語」相關內容填寫。9、關於第2頁「7、其他說明」中第「3)」、「4)」項的填寫①關於第「3)」項:在錄取過程中,基金委可能會根據當年錄取計劃、評審專家意見和申請者本人意見,對申請人申報的留學國別進行調整。是否同意對申報國家進行調整,請您慎重作出選擇。如您同意調整,被錄取後將不得要求改派。如「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語種國家」,表明申請人同意留學基金委將其留學國別調整至第1/第2志願以外的其他相同語種國家,即申請人可以使用第一外語作為工作語言的國家。如「同意安排到其他語種國家」,則表明申請人同意留學基金委將其留學國別調整至第1/第2志願以外的其他不同語種國家,即申請者不能使用第一外語作為工作語言的國家,申請者需脫產參加相關語種的培訓後方能派出。②關於第「4)」項:對於外語水平未達標的申請人,是否參加外語培訓或自行參加WSK、PETS5考試,由申請人在「4)」項中標明。基金委將尊重申請人本人選擇。申請人如被錄取,在辦理派出手續前,基金委將對其外語水平進行審核。外語培訓地點,可自行選擇教育部指定的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10、出國留學計劃的填寫申請人應根據規定的「主要內容」填寫出國留學計劃。請不要以任何方式另附頁,以擴展出國留學計劃的篇幅與內容。基金委將無法保證向評審專家轉交不按規定準備的留學計劃。11、關於申請人簽字申請人在「申請人保證」一欄(第5頁)簽字後,全部申請材料方可生效。無申請人簽字的申請材料,受理機構可不予受理。六、本申請表應提交原件一份,復印件五份。
㈢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你好~~ 回去 好不好 找工作 不知道 因為 還沒畢業。。。來韓國 留學 第1 高中畢業證 。。。假如 你是交換生那麼 要和學校 商談 我就不知道了。。第2 成績。。第3 父母關系證明 第4 父母在職證明(為了看你的經濟來源)第5 你的韓語等級(韓語等級分為6級 起碼4級 可以正式讀本科 沒到4級 學校會讓你 學語言考試 到了4級 就可以了)韓國 大學 要求是 4年 得到學分140 好像是 4年分 8個學期 一學期 所以 起碼要學17.5分 才可以畢業 期中包括 英語一個考試 900分制 考60%分)希望對你 有幫助
㈣ 留學基金委CSC公派留學批准概率
2015年國家選拔2.5萬人公派出國留學,人數增加17%,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將增加1000人,達到8000人,其中,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000人,聯合培養博士生5000人。
與以往相比,2015年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拔范圍,將擴大至所有具有本科招生資格的高校。而在對攻讀博士學位學生學業進展進行年度審核的同時,還將依託派出單位,加強對訪問學者、聯合培養博士生、本科生等的管理。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被錄取人員的資格有效期,則從兩年縮短為一年。
確定錄取留學人員有按期回國服務兩年義務
需要什麼申請條件?上述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人稱,申請人應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心健康、有較強的工作業務能力、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評審方式主要包括材料審核、通訊評審、會議評審及面試。
專家主要從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擬留學單位和留學專業、國外導師或合作者的水平,出國留學的必要性及國內單位推薦意見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確定錄取人員。
確定錄取的留學人員,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並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後派出。留學人員有按期回國服務的義務,服務期為兩年,但如果回國後又再次出國進行更高學位學習,服務期可順延。
上述負責人稱,在2015年選拔計劃中,被錄取人員即使經批准同意放棄資格,2年內,也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以進一步提高派出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
㈤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市場部總監
華恆辦留學好
㈥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基金委下屬機構
基金委設委員會和秘書處。委員會為咨詢、審議機構,秘書處為常設工 作機構。基金委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計 劃;組織實施有關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的資助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和辦 法,負責辦理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審批以及經費發放等方面的事務,並 提供相關的咨詢和服務;監督和檢查接受基金委資助的項目和人員使用基金 的情況等。
註:目前,亞非及南太地區事務部與歐洲事務部和美洲事務部合署辦公。亞非事務劃歸歐洲事務部;南太地區劃歸美洲事務部。
㈦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基金委的任務
用法制和經濟手段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事務;負責管理、使用國家留學基金,確定有關資助項目與方式,制定管理規章,發 揮基金使用效益;受委託管理各項與國外雙邊、多邊交換或單項獎學金,並 接受境內外有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的委託,管理有關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務,資助有益於發展中國教育事業和對外友好關系的項目;爭取 境外捐助,拓寬基金來源,增加基金積累;與境內外相應機構建立聯系,開 展交流與合作。
㈧ 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委)是直屬於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管理,以利於發展中國與各國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了解,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事業。
國家留學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留學基金計劃的財政專款。基金委同時也接受境內外友好人士、企業、社會團體及其它組織的捐贈、資助。
基金委的任務是,用法制和經濟手段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事務;負 責管理、使用國家留學基金,確定有關資助項目與方式,制定管理規章,發 揮基金使用效益;受委託管理各項與國外雙邊、多邊交換或單項獎學金,並 接受境內外有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的委託,管理有關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務,資助有益於發展中國教育事業和對外友好關系的項目;爭取 境外捐助,拓寬基金來源,增加基金積累;與境內外相應機構建立聯系,開 展交流與合作。
基金委設委員會和秘書處。委員會為咨詢、審議機構,秘書處為常設工 作機構。基金委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計 劃;組織實施有關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的資助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和辦 法,負責辦理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審批以及經費發放等方面的事務,並 提供相關的咨詢和服務;監督和檢查接受基金委資助的項目和人員使用基金 的情況等。
㈨ 國家留學基金委如何
目前可以申請公派出國留學的途徑似乎只有一條:通過國家留學基金委的項目申請資助。
2016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
第一條2016年計劃選派各類國家公派留學人員29000名。
第二條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1.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
2.訪問學者:3-12個月。
3.博士後:6-24個月。
4.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准。
5.聯合培養博士生(在國內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6-24個月。
6.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12-24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准。
7.聯合培養碩士生(在國內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3-12個月。
8.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一般為36-60個月,具體以相關項目規定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國內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等):3-12個月。
第三條主要項目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計劃選派3500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5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生;博士生導師短期出國交流項目計劃選派500人,選派類別為高級研究學者。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計劃選派800人,選派類別包括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碩士生。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計劃選派4200人,選派類別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項目(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計劃選派38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和博士後。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計劃選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2450人,選派類別包括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和博士後;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500人。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和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計劃選派195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赴國外攻讀學士學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藝術類人才特別培養項目計劃選派300人,選派類別包括訪問學者、博士後、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生、赴國外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國外合作項目計劃選派2500人。國外合作項目是指與外方機構簽署協議並由中外雙方聯合評審、聯合資助的項目,如中美富布萊特項目、中英聯合志奮領獎學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項目、中德學者短期合作交流項目等。
10.2016國際組織實習項目
第二章 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
第四條優先資助學科、專業領域主要為《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定的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確定的重點領域、重大專項、前沿技術、基礎研究,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以及其他國家戰略和重要行業發展急需領域。
第三章 資助內容
第五條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對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方式、資助標准等以錄取文件為准。
第四章 申請條件
第六條申請人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具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6.符合申請項目的其他具體要求。
第七條暫不受理以下人員的申請
1.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
2.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
3.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
4.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國家留學基金委批准放棄且時間在2年以內。
5.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後服務尚不滿五年。項目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選拔辦法
第八條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第九條符合申請條件者,按規定程序和辦法申請。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據相關項目要求,組織專家評審,確定錄取結果。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詢錄取結果。錄取通知發至申請人所在單位。
第十條主要項目申請、錄取時間
1.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訪問學者、博士後項目:1月5日-15日申請,3月下旬公布錄取結果。
2.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部分中外合作協議/項目需與外方合作院校/機構確認錄取結果,公布時間略晚)。
3.國家公派碩士研究生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4.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項目申請時間: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選申報時間: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5.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請,10月公布錄取結果。
6.地方和行業部門合作項目:
①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4月1日-15日申請,7月公布錄取結果。
②與行業部門合作項目按照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7.國際區域問題研究及外語高層次人才培養項目:3月20-30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政府互換獎學金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8.藝術類人才培養特別項目:3月20日-4月5日申請,5月公布錄取結果。
9.國外合作項目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㈩ 國家留學基金委在哪裡
國家留學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留學基金計劃的財政專款。基金委同時也接受境內外友好人士、企業、社會團體及其它組織的捐贈、資助。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車公庄大街9號A3樓13層
郵編:100044
前台接待: 66093900, 8839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