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外貿發展基金規模是什麼啊 擴大它有什麼好處
路透北京7月30日電---中國商務部財務司司長李榮燦稱,今年將繼續用好中央外貿發展基金和相關財政專項資金,加大對商務領域重點建設項目的支持力度,以轉變外貿發展方式,同時積極穩妥地完善進出口稅收政策,保持外貿出口的穩定增長.
他在接受商務部網站訪談時表示,在促進外貿結構優化方面,將繼續安排優化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結構資金,支持科技興貿出口創新基地和汽車出口基地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支持重點行業的共性技術研發;設立農產品貿易促進資金,支持農產品出口質量可追溯體系等公共技術平台建設.
在擴大進口方面,安排進口貼息資金,支持符合《鼓勵類進口技術和產品目錄》的技術和產品的進口.此外,繼續安排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和外經貿區域協調發展資金,用於支持中小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中西部和東北老工業基地外經貿發展.
李榮燦稱,在對現有"走出去"資金政策進行整合的基礎上,加大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專項資金安排力度,對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國際工程承包、勞務合作等提供資金支持;繼續安排境外經貿合作區發展資金和對外承包保函風險資金.
在改善農村消費環境方面,繼續支持開展"萬村千鄉"市場工程建設;在促進農產品進城方面,繼續安排"雙百"市場工程資金,支持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改造和培育大型農產品流通企業;在完善流通信息方面,繼續支持新農村信息服務站和城鄉市場監測體系建設.
**完善出口稅收政策**
李榮燦並介紹稱,近年來,中國對進出口稅收政策進行了多次調整,特別是2007年以來,先後三次調整出口退稅和七次調整進出口關稅政策,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下一步將針對目前外貿發展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繼續按照加快轉變外貿發展方式的要求,會同相關部門積極穩妥地完善進出口稅收政策,保持外貿出口的穩定增長,促進經濟協調健康發展.
他稱,今年以來,受原材料和勞動力價格上漲、人民幣升值、國外需求減弱、出口退稅政策調整、信貸緊縮等多方面因素影響,企業出口獲利能力明顯下降,特別是紡織服裝、輕工及農產品等勞動密集型行業的出口利潤空間已十分有限.
李榮燦並表示,下一步將繼續跟蹤做好異常外匯資金流動的監管工作,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研究和完善有關管理辦法,認真了解地方和企業的意見與建議,及時做好應對預案,切實維護中國外經貿和金融穩定發展.(完)
⑵ 商務部和外經貿部是不是一個部門
商務部:是出口加工區加工貿易的政策業務主管部門。
(一)擬訂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起草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法律法規,制定實施細則、規章;研究提出我國經濟貿易法規之間及其與國際多邊、雙邊經貿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意見。
(二)擬訂國內貿易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流通體制改革意見,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擬訂規范市場運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場壟斷、地區封鎖的政策,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和進出口商品目錄,組織實施進出口配額計劃,確定配額、發放許可證;擬訂和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
(五)擬訂並執行對外技術貿易、國家進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准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工作,依法頒發與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
(六)研究提出並執行多邊、雙邊經貿合作政策;負責多邊、雙邊經貿對外談判,協調對外談判意見,簽署有關文件並監督執行;建立多邊、雙邊政府間經濟和貿易聯系機制並組織相關工作;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根據授權,代表我國政府處理與世界貿易組織的關系,承擔我國在世界貿易組織框架下的多邊、雙邊談判和貿易政策審議、爭端解決、通報咨詢等工作。
(七)指導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常駐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經貿代表機構的工作和我國駐外經濟商務機構的有關工作;聯系國際多邊經貿組織駐中國機構和外國駐中國官方商務機構。
(八)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九)宏觀指導全國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國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國務院報送有關動態和建議,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擬訂和貫徹實施改革方案,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依法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國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綜合協調和指導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有關具體工作。
(十)負責全國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的管理;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核准國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我國對外援助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簽署並執行有關協議;編制並執行對外援助計劃,監督檢查援外項目執行情況,管理援外資金、援外優惠貸款、援外專項基金等我國政府援外資金;推進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擬訂並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經貿主管機構和台灣受權的民間組織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文件;負責內地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邊、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三)負責我國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駐外經濟商務機構以及有關國際組織代表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進出口商會和有關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四)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經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的主要職責
一、擬定和貫徹實施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具體政策、改革方案;擬定外經貿和外商投資法律法規草案,制定和執行有關實施細則、管理規章;負責外經貿法規、規章之間及其與國際條約、協定之間的銜接;指導國有外經貿企業的改革。
二、擬定和執行外貿進出口中長期規劃和發展戰略;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我國進出口狀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項宏觀調控建議;擬定和執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研究和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含電子商務);負責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編報、下達和組織實施,制定和管理進出口商品目錄,負責配額、許可證的確定和發放;依法負責我國對外反傾銷、反補貼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關事務,指導、協調外國對我國出口商品的反傾銷應訴;管理出口商品商標注冊登記後的有關事務;指導出口廣告宣傳。
三、擬定和執行對外技術貿易的政策、管理規章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管理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和國際招標,管理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擬定和執行國家出口管制政策,頒發與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
四、分析、研究全國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國務院報送有關動態;宏觀指導全國外商投資工作;擬定和執行外商投資的管理規章,參與制定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匯總、發布《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核准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核准大型外商投資項目的合同、章程及其變更;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國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
五、歸口管理我國的對外援助;擬定和執行對外援助的政策、規章、制度和援助方案,簽署有關協議;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援助計劃;監督檢查對外援助項目的實施情況;管理援外經費、專項優惠貸款、專項基金等;推行援外方式改革。
六、負責全國國外經濟合作工作;擬定和執行國外經濟合作的政策、規章,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項業務的管理。
七、擬定和執行國別(地區)外經貿政策;組織雙邊混合(聯合)委員會會議,同外國政府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文件;處理國別(地區)經貿關系中的重要事務;管理同未建交國家的經貿活動;指導我駐外使(領)館經商參處(室)的業務,聯系外國駐華官方商務機構。
八、擬定和執行多邊經貿政策;代表我國政府參加國際經濟貿易組織的活動;負責多邊對外經貿談判、國際服務貿易談判和國際經貿條約、協定的談判與簽署,協調國務院有關部門在談判過程中的立場和意見;負責知識產權對外談判;掌握國際經貿條約和協定的國內實施情況;管理多、雙邊對華無償援助及贈款;管理聯合國發展業務系統和有關國際組織對華經濟技術合作事務;指導我國駐聯合國及有關國際組織的經貿代表機構的業務。
九、擬定和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管理規章;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經貿主管機構和台灣受權的民間組織進行經貿談判並簽署有關文件。
十、制定各類企業外經貿經營權和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資格標准,承擔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審定;制定境外發展、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核准國內企業在境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並實施監督管理;管理外國、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常駐商業代表機構的核准業務;指導與監督境內各種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和招商活動等,擬定和執行赴境外舉辦上述活動的管理辦法。
十一、參與外經貿方面宏觀調控政策的研究並提出有關建議;負責中央外貿發展基金項目的選定和風險基金管理;監管直屬境內外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和管理外經貿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外經貿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咨詢服務;負責外經貿的標准化、信息化工作。
十二、負責我駐外經商參處(室)和有關國際組織代表機構的隊伍建設、人員選派和管理;指導進出口商會和有關協會、學會的工作。
十三、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⑶ 對外貿易發展基金的國家管理是怎樣的
中央對外貿易發展基金由中央財政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實行專項專戶、列收列支管理。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收入列入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收入科目,支出列入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支出科目。當年結余的收入結轉下年度使用。 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收入包括出口商品配額有償招標收入等;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支出包括中央外貿發展基金有償使用和非有償使用部分、中央財政核定的配額招標費用支出,以及銀行手續費等。
⑷ 外經貿局的職能是什麼
(一)貫徹實施國家外經貿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經貿政策;制定和執行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和管理方法。
(二)研究分析國際經貿形勢和我市進出口情況,提出結構調整等宏觀調控目標;研究和推廣各種對外貿易方式;指導各種外經貿企業的改革;負責進出口配額計劃的申報;指導協調出口商品反傾銷應訴;負責境外貿易企業初審,負責綜合協調和指導經濟技術開發區工作,負責管理出口加工區的工作。
(三)指導外商投資工作;制定和執行外商投資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發布《鼓勵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審核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下的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和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進行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指導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資、投資促進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進出口工作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後期管理工作。
(四)負責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工作;管理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和國際招投標工作;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咨詢等業務;負責協調國際經貿條約和協定的實施;管理多邊和雙邊對我市無償援助及贈款;負責設立境外非貿易企業、駐境外經貿代表機構的初審和監督管理。
(五)負責審核申報各類外經貿企業、國際貨運代理企業的經營權;組織、指導和協調市內各種外經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洽談會和引進外資活動等,制定和執行赴境外舉辦上述活動的管理辦法;負責全市縣處級以下(含縣處級)外經貿出國團組及其人員出國審批工作。
(六)指導實施外經貿系統電子服務網路化建設;推廣國際貿易電子商務;負責外經貿的統計及其信息發布,提供信息咨詢服務。
(七)負責國家、省和市外經貿發展基金項目核定申報。
(八)負責管理機電產品進出口工作;執行和兌現國家關於機電產品出口的獎勵政策;負責技術引進和設備進口合同管理;協調進出口機電產品招投標工作。
(九)負責指導貿促會(國際商會)和外商投資企業協會的工作。
(十)承辦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⑸ 國外資金在中國投資,資金該通過什麼方式進入
境外資金主要通過以下途徑進入中國市場:
一、外商直接投資的合法途徑。
二、利用我國經常項目可兌換進入中國市場。常見的方式有進出口價格虛報、預收貨款、延遲付匯造假、平行貸款、提前錯後及借用外債等。
除了企業,個人也通過個人外匯匯款,將資本項下的資金混入經常項目而流入境內,這種情況一度相當普遍,主要有三種情況:
(一)是境內居民將在外投資本金或收益以非貿易外匯形式匯入境內結匯;
(二)是境外投資者以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的名義匯入款項,並以個人名義結匯;
(三)是外商投資企業境外投資總公司以個人捐贈款等名義將資金匯入境內外資企業的法人代表或董事會成員,並採取化整為零的方法結匯作為企業的流動資金。
三、以在華外資企業為通道。
(一)是通過在華建立投資性公司或生產型子公司及合資公司,或者以建設合資及獨資項目的名義,以企業注冊資本金或增資等形式,從境外收取外匯並辦理結匯。
(二)是通過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貸款,即外商投資企業以股東貸款方式進行對外短期借款並結匯。
(三)是境內外資企業與境外關聯企業相互配合,以暫收應付款、預收貨款、延遲出口等方式,為境外資金入境提供便利。四、通過境內企業進行外匯貸款並結匯。
五、境內中外資銀行的自主資金調配。
六、資本市場渠道。
境內資本進行境外投資和境外融資有以下途徑:目前國內企業主要通過直接投資、境外借款及貿易信貸等手段,進行境外投資。
企業境外投資除採用貿易信貸預收貨款、延期付款方式外,還經常會選擇境外股權融資、境外債務融資和境外上市等形式進行外匯融資。
(5)外經貿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常用融資方式
(1)融資租賃
中小企業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
想要獲得中小企業融資租賃,企業本身的項目條件非常重要,因為融資租賃側重於考察項目未來的現金流量,因此,中小企業融資租賃的成功,主要關心租賃項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業的綜合效益。除此之外,企業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銀行放貸一樣,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貸的基礎。
(2)銀行承兌匯票
中小企業融資雙方為了達成交易,可向銀行申請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經審核同意後,正式受理銀行承兌契約,承兌銀行要在承兌匯票上簽上表明承兌字樣或簽章。這樣,經銀行承兌的匯票就稱為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具體說是銀行替買方擔保,賣方不必擔心收不到貨款,因為到期買方的擔保銀行一定會支付貨款。
銀行承兌匯票中小企業融資的好處在於企業可以實現短、頻、快中小企業融資,可以降低企業財務費用。
(3)不動產抵押
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是目前市場上運用最多的中小企業融資方式。在進行不動產抵押中小企業融資上,企業一定要關注中國關於不動產抵押的法律規定,如《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避免上當受騙。
(4)股權轉讓
股權轉讓中小企業融資是指中小企業通過轉讓公司部分股權而獲得資金,從而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中小企業進行股權出讓中小企業融資,實際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資的過程。因此,股權出讓對對象的選擇必須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則搞不好,企業會失去控制權而處於被動局面,建議企業家在進行股權轉讓之前,先咨詢公司法專業人士,並謹慎行事。
(5)提貨擔保
提貨擔保中小企業融資的優勢主要在於可以把握市場先機,減少企業資金占壓,改善現金流量。這種貿易中小企業融資適用於已在銀行開立信用證,進口貨物已到港口,但單據未到,急於辦理提貨的中小企業。進行提貨擔保中小企業融資企業一定要注意,一旦辦理了擔保提貨手續,無論收到的單據有無不符點,企業均不能提出拒付和拒絕承兌。
(6)國際市場開拓資金
這部分資金主要來源於中央外貿發展基金。中小企業如果想通過這個渠道來融資,要注意,市場開拓資金主要支持的內容是:境外展覽會、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軟體出口企業和各類產品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開拓新興市場、培訓與研討會、境外投標等,對面向拉美、非洲、中東、東歐和東南亞等新興國際市場的拓展活動,優先支持。
(7)互聯網金融平台
相比其他的投資方式,互聯網金融平台對申請融資的企業進行資質審核、實地考察,篩選出具有投資價值的優質項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資信息對接平台網站上向投資者公開;並提供在線投資的交易平台,實時為投資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貸合同;監督企業的項目經營,管理風險保障金,確保投資者資金安全。愛投資創造的融資方式是讓專業的機構做專業的事。
一方面利用互聯網公開的優勢、開放性的優勢,同時結合傳統的金融機構在風險控制、信貸審核等等方面的專業度。作為一個投融資的平台,處在中間的結合的地位,兩邊是投資者和有融資需求的需求方,但是又和第三方的擔保機構進行密切合作。對用戶的投資進行專業性的擔保。同時還和像信用評級機構、資產管理機構合作,為用戶的投資信息提供全方面的解讀,以及對資產處置後續提供保障。
⑹ 外經貿局主意管什麼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方針政策,並制定本市的具體措施和實施辦法;受委託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協調全市經濟對外開放布局,擬訂全市對外經貿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負責全市外經貿工作目標執行情況考核工作;監測、分析全市外經貿運行情況,提出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等宏觀調控建議;負責全市外經貿統計及信息發布工作。
(三)指導和管理全市進出口商品和加工貿易、國際服務貿易;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對外貿易轉型升級;負責研究推廣電子商務等國際貿易新方式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的備案登記工作。
(四)負責實施「科技興貿」和「以質取勝」戰略;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推動全市出口品牌體系建設,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推進各類出口基地和外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五)負責全市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國際貿易壁壘等的發起、應對和指導工作;建立和完善進出口貿易摩擦預警和應對機制,組織開展進口產業損害調查與貿易救濟等工作;受委託依法對全市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指導、協調企業開展國外反壟斷調查應對工作;推廣進出口信用保險。
(六)制定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推進國際服務外包工作。
(七)指導和管理本市利用外資工作,制定利用外資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組織、指導全市對外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和推進全市對外招商網路建設;負責招商選資綜合評價體系建設;審批、申報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及其變更;組織協調全市外商投資企業的聯合年檢;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規及合同履約情況;負責審核、申報、管理境外經貿機構和外商、港澳台商駐本市常設代表機構。
(八)負責全市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的綜合協調、指導和管理工作;審核、報批開發區設立、升級和區域調整工作;指導開發區外資引進工作;監測、分析開發區運行情況,承擔開發區投資環境綜合評價和考核工作;參與擬訂並實施開發區發展規劃和政策。
(九)負責境外投資企業(機構)的設立及變更審核工作;指導、協調境外經貿合作區建設;負責監督、管理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和多雙邊援助、對外援助等工作;負責本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本市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相關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審核外貿發展基金的使用投向;負責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協調、分析外經貿企業的出口退稅工作。
(十一)負責協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銀行、保險、國稅、外匯管理等單位與外經貿工作有關的事項;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協調貿易便利化工作。
(十二)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對外經貿出國(境)團組審核、外商來杭開展經貿活動的邀請以及境外來杭經貿代表團組接待等相關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⑺ 外貿局和外經貿局的差別
外貿局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外貿發展事務局」,主要職能是——
一、為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提供相關服務,促進中外企業間的雙向交流與合作,擴大我國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份額。
二、承擔中央外貿發展基金相關項目的組織評審事宜以及中國與中東歐地區企業家經貿交流資助資金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與境外貿易促進機構和有關組織開展合作與交流;聯系「中國投資開發貿易促進中心」。
三、印製並發放《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組織實施部分商品進口經營資格核準的相關工作。
四、支持我國企業、產品進行國際市場的推廣活動;組織品牌商品的對外宣傳推介活動,推行品牌戰略;組織實施技術貿易、高新技術出口產品等促進活動。
五、為企業提供貿易環境方面的信息咨詢和服務,提供進出口公共信息和咨詢服務。
六、負責「中國貿易指南」的日常運營並向企業提供信息資料。
七、建立和維護外貿企業信用體系和外國常駐代表機構的資料庫;為企業提供國外合作夥伴的資信調查。
八、承擔商務部交辦的產品、市場專題調研,為外貿發展和決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議。
九、承辦以商務部名義主辦的各類官方貿易拓展活動。組織以商務部名義舉辦的非商業性境外辦展;承擔以商務部名義與地方聯合舉辦的相關交易會、洽談會等的組織實施工作;組織舉辦與進出口有關的專業培訓和研討會。
十、承辦商務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外經貿局是以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在全國各個省市自治區的下屬機構的名稱。現在,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的職能已並入新組建的商務部。
⑻ 財政局撥付的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應該如何作賬務處理
財政局撥付的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作賬務處理:
撥付的項目專項基金可以做分錄:
借:銀行存款--XX銀行
貸:專項應付款
會計做賬也稱會計實務,指會計進行帳務處理的過程,一般從填制憑證開始到編制報表結束的整個過程。在過去計劃經濟年代裡,會計只是被動的執行國家規定完成上述過程就可以,隨著市場經濟不斷完善。經濟業務不斷創新,如何更准確、更合理地處理每一筆業務成為很多會計必修的一門技術。至此,會計作賬就被賦予特殊的意義,不再局限過程而是解決如何做的更好。會計做賬主要以傳統行業工業、商業、廣告業為主,加上多行業真賬實操學習,掌握會計做賬整套技能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