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買房的契稅和維修基金要交多少
契稅是這樣的,但維修基金好像暫時不交,交房的時候再交,
2. 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怎麼啟用
1、你的房屋,保修期是否已到,如果房屋還開發企業保修期內,是不可以啟用維修資金的。
2、《物權法》第七十九條明確規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維修。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公布。」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3、1.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根據實際情況需要使用公用設施維修基金時,應向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提供以下材料:
--公司總經理簽字並加蓋管理公司或管理處章的使用申請;
--相關項目的有關圖紙、預算資料;
--施工承接單位或人員資質資料。
②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在接到公用設施維修基金的使用申請後14日內召集業主大會審議:
--同意使用的,向區住宅管理部門報送由業主管理委員會主任和公司總經理或管理處經理共同簽字的《住宅小區共用設施專用基金使用申請表》;區住宅管理部門應在接到申請表後的14日內完成審批,並將款項劃撥到公司賬戶;
--不同意使用的,業主管理委員會應將不同意見書面通知管理公司。
③業主大會不同意使用公用設施維修基金,而管理公司認為有充足理由的,應向區住宅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復議,經復議同意管理公司申請的,業主管理委員會必須執行;
④業主管理委員會可以對使用維修基金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及材料消耗等進行監控,並按工程要求進行驗收;
⑤公用設施維修基金賬目,應由下列單位每3個月張榜公布一次;
--業主管理委員會;
--管理公司或管理處。
2.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①管理公司收取的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原則上30%用於房屋本體公用部位的日常維修和零星小修,70%用於房屋本體公用部位的中修以上維修工程,特殊情況可另行處理;
②管理公司因需要進行中修以上的維護工程時,應向業主委員會提供下列資料:
--有公司總經理或管理處經理簽名的申請計劃;
--該項目的預算資料;
--其他相關資料。
③申請計劃經業主委員會或該棟業主審議:
--如經審議,業主管理委員或該棟50%的業主不同意,而公司或下屬管理處認為有足夠理由實施該項工程的,公司或下屬管理處可向小區住宅管理部門申請,經管理部門核定後實施;
--如經審議,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該棟50%的業主書面同意後,管理公司或下屬管理處應按計劃執行該項工程;
④整個小區的本體基金不夠支付的,經業主管理委員會同意,由全體業主分攤;
⑤單棟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不夠使用時,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該棟50%以上業主書面同意,由該棟各業主分攤;
⑥公司財務部應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業主管理委員會提交下年度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計劃及預算:
--業主委員會應在收到公司計劃及預算的15日內作出答復,逾期則視為同意;
--業主委員會在收到公司提交的急修工程計劃及預算的7日內應予以答復,逾期則視為同意。
⑦公司或下屬管理處使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完成房屋本體共用部位維修養護項目後;
--日常維修和零星小修的費用支出證明由公司總經理簽字,作為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支出的記賬憑證;
--中修以上的工程應出具《施工項目清單》,由業主管理委員會主任或該棟樓長(或20%以上業主)、公司總經理簽字,作為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支出的記賬憑證。
⑧財務部應每3個月公布一次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賬目。
3. 7月1房屋維修基金新政策就出來了,多交的錢退嗎
一般是按照面積大小來收,為工程造價的5%——8%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中國的房屋維修金制度始於1998年,2004年,房屋維修金演變為房屋辦理產權證時必須繳納的費用。其繳納標准也由最初的"按購房款2%-3%的比例繳交"變為2008年的"按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米造價的5%-8%繳交"。按照2007年重新修訂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共維修基金專門用於小區公共設施的維修,歸全體業主共有。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該資金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
4. 最新房屋維修基金政策,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用
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5. 合肥市房屋維修基金和合肥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有何區別
房屋維修基金又稱為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是由房產部門收取,用以專門的房屋公共部分的設施養護和大修用基金。業主委員會可委託物業在房屋需要維修時提出支取申請。而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是由物業公司在收取的物業費中扣除下來的專門用來日常維修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的資金。
6. 安徽省是如何規定交房屋維修基金和契稅的
二手房過戶需繳納以下稅費:賣方需要繳納:
1.國家手續費: 3元*每平方
2.個稅: 成交價*1%(如果是賣家唯一一套住房,那可以免繳)
買方需要繳納:
1.國家手續費: 3元*每平方
2.產權登記費: 80元每套
3.配圖費: 20元每套
4.土地證費: 20每套
5.增加產權人: 10元每人(一人以上多一人交10元)
6.契稅:
A.家庭唯一住房需繳納:90平米以下是1%;90——144平米(含144平米)是1.5%;144平米以上是3%
B.二套不論面積需要3% 維修基金的比例是: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
7. 合肥首套房契稅,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是怎麼算的
契稅的收取:
1、購買的房產超過144平米的需要交納契稅是總房款的3%;
2、購買的房產不超過144平米的需要交納契稅是總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況下,購買的房產不超過90平米包含90平米的,只需要交納契稅是總房款的1%。
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
1、住宅維修基金:按照2%標准交存;
2、非住宅維修基金:按照1%標准交存;
3、商品住宅維修基金交存標准為:磚混結構住宅——49元/平方米,無電梯框架結構住宅——55元/平方米,有電梯14層以下(含14層)框架結構住宅61元/平方米,有電梯15層以上(含15層)框架結構住宅73元/平方米。
8. 房屋維修基金最新收費標准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商品住房的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一)非單一產權商品住房(含經濟適用住房、集資建房、拆遷安置住房、建設單位自用房屋)、住宅小區內的非住房和與住房結構相連的非住房,由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元至一元標准繳存;
(二)住宅小區內單一產權的獨立式住房,由業主按照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八十元標准繳存;
(三)與住房結構相連的汽車車庫中,通過合法轉讓方式取得的屬於業主專用的車位,由業主按照每車位三千元至五千元標准繳存;屬於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不單獨計算繳存;
(四)設電梯的房屋,另由建設單位按照業主擁有房屋專有面積每平方米二十元至一百元標准,一次性繳存屬業主所有的維修資金。
商品住房的維修資金具體繳存標准,由房屋所在地市、縣(市)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房屋層數、結構、電梯設備等情況確定。超過上述規定標準的,應當報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9. 新房維修基金收取標准2020
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的規定: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房屋維修金的啟用
2007年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於承重牆、屋頂、樓梯間以及電梯等等。然而,《辦法》規定,若要支出維修基金,需遵循"雙2/3特別多數原則",即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最終都要得到房產行政部門或相應管理部門的備案與審核同意才能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