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是具體是干什麼的
主要職能: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社會保險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政策,積極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努力提高保險基金征繳率。
嚴格按政策規定支付養老、醫療、工傷、生育等社保費用,具體實施本級統籌區內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的各項工作,確保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編制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決算,負責社會保險基金的征繳、運營和撥付。4.依法開展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少年兒童醫療保險、農村社會保險、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市區居民醫療保險業務,城鎮老年居民養老補貼業務,對困難人群實施醫療救助,組織領導和統籌規劃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查參保單位虛報冒領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檢查、監督、考核各定點醫療機構及定點零售葯店執行醫保政策的情況。
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加強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保值增值。
認真做好社會保險的宣傳、信訪工作,受理群眾有關社會保險的投訴舉報,做好咨詢服務工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制定市區社會保險各項業務經辦流程、規范和標准,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各縣級市(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工作。
建立、維護市區社會保險信息系統和公共服務平台,保證參保單位及人員數據完整准確,加強對社會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和綜合管理,做好社會保險基金平衡的預測算。
認真執行各項財經紀律,加強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確保基金專款專用、安全運營、保值增值。承辦上級交辦的有關事項。
㈡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個人賬戶管理職位是什麼呢
保險基金管理中心是隸屬於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副局級事業單位,專門從事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基金籌集、支付和管理工作的經辦機構。在全市分別設有21個分中心、1個醫療保險結算中心和1個檔案館。主要經辦業務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
其主要職責為:
1、負責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制定各項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辦理參保單位和人員社會保險登記、增減變動,以及社會保險費征繳工作;
3、負責參保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待遇的審核支付,確保按時足額發放;
4、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執行《醫療服務協議》情況的監管管理工作;
5、負責對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和管理進行審計監督及稽核檢查;
6、編制本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對各項社會保險基金進行運營管理;
7、負責社會保險基金運行情況綜合統計分析,開展對社會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制定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8、負責向參保對象提供有關社會保險經辦咨詢服務;
9、負責社會保險經辦的宣傳工作,受理有關社會保險的投訴舉報和信訪接待。
㈢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是干什麼的,是事業單位嗎待遇怎
首先,這個單位是比較好的單位(就職而言);其次,該單位主要是針對交通事故中受到傷害的對象支付不起巨額的醫療費用,肇事者逃逸或雖未逃逸但無法支付巨額醫療費用時,可以動用基金對受傷者進行救治。
㈣ 福建省林業廳的領導介紹
陳則生(廳黨組書記、廳長):主持廳全面工作。主管廳人事教育處、廳計劃財務處(含外事外經、審計工作)和省林業基金管理總站。
嚴金靜(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正廳級)):協助負責產業、安全生產、機關黨建、山林糾紛調處、林權改革和駐村工作,協助廳長協調計劃和財務工作。分管廳產業處、廳直屬機關黨委、廳處理山林糾紛工作辦公室(省人民政府處理山林糾紛工作小組辦公室)、省林權登記中心(指導全省林權改革工作)。
林少霖(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負責涉林信訪、綜治、國有林場管理和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分管省森林公安局、省國有林場管理局、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中心、福建武夷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福州植物園(福州國家森林公園管理處)、省洋口國有林場、省國有南平市郊林場。聯系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謝再鍾(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負責造林綠化、種苗花卉、廳機關文秘、督查和後勤工作。分管廳辦公室(除宣傳工作外)、廳造林處、廳綠化工作辦公室(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省世界銀行貸款造林項目辦公室(省速生豐產用材林基地辦公室)、省林木種苗總站(含花卉行業管理工作)。譚 論(廳黨組成員、省森林防火指揮部專職副指揮):協助負責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林業信息和應急工作。主持廳森林防火工作辦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工作,分管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省林業信息中心。聯系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工作。王宜美(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負責林政管理、宣傳、林業科研和推廣工作,以及省林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福人集團有限公司、省林業工程公司移交工作。分管廳林政資源管理處、科學技術處、省林業科技推廣總站、省林業公路養路總站、省林業科學研究院、省林業科技試驗中心。聯系林業學(協)會工作。歐陽德(廳黨組成員):兼任武警福建省森林總隊政委。張利生(廳黨組成員、駐廳紀檢組長):協助負責林業紀檢監察、審計、廳機關效能(含績效管理)和政風行風工作。主持駐廳紀檢組工作,分管駐廳監察室。張 平(副巡視員):協助負責林業教育和老幹部以及福建林業職業技術學院、福建三明林業學校、福建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校目前及下一步脫鉤工作。分管廳離退休幹部工作處。張欣欣(副巡視員):協助負責林業執法工作。分管省林業執法總隊(省林業檢查總站)。
㈤ 南平市人事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職能
負責人事政策的綜合調研,擬定人事政策法規和人事制度改革總體規劃,監督檢查人事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公共關系、信息綜合、秘書事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機關財務管理,以及機關公共事務、後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獎懲、培訓教育、調動、工資等人事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宣傳的綜合管理;研究制定人事人才信息網路規劃,組織指導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直屬單位財務監督工作;負責人才科學研究的規劃、指導和協調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職能
貫徹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職務升降、職務任免、輪崗、競爭上崗、迴避、紀律、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晉升科級職務資格審查;制訂政府機關職位分類實施辦法和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機關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計劃實施、考試組織和考官管理工作,承辦省上委託的條管在延單位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數的管理;代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組成人員任免提案,承辦市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宜;推進國家公務員交流和競爭上崗等改革;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
流動調配科職能
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預測工作,擬定人才事業中長期規劃;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宏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人事與人才事業中長期規劃;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宏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才流動和引進工作,發展、指導和管理人才市場;研究擬定人才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市直單位引進人才工作;研究擬定吸引留學人員回國來南平工作和為南平服務的有關政策,負責留學人員回國來南平安置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骨幹出國(境)和管理國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人才的政策。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方案,承辦市直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我市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工作;參與制定大中專院校招生計劃,研究擬定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方案、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培育和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負責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綜合管理,承辦市直和中央、省上在南平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招聘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職能
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研究並組織實施深化職稱改革工作方案,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和崗位指標的管理,研究擬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中級和部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委會組建的審核、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中級和部分高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並對評審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負責辦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確認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的頒發和統一管理;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外語水平考試的指導、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職業資格的審核確認和考試的指導、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延聘審批和全市高級、市直單位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業務考績檔案管理工作;研究擬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分類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事業單位實施人事制度改革;參與企業和農村人才開發工作。
專家工作科(引智辦)職能
研究擬定高層次人才培養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對象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考核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選拔推薦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優秀專家;負責引進人才享受省政府高層人才生活津貼審核上報;負責博士、碩士享受市政府津貼審批辦理;研究並組織實施博士後制度和企業博士後工作;組織專家考察、休假和宣傳、表彰活動;管理市內外知名的高級專家資料庫;專家其它方面的工作。組織實施海外智力的引進和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的政策、法規,編制智力引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協調智力引進工作;指導全市引智項目的組織申報、執行檢查及效果評估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智力引進項目和成果推廣項目;管理和指導赴國(境)外培訓及勞務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國家公派及單位公派留學人員的申報及選派工作;負責對推薦和聘請外國專家單位、國內承辦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考核獎懲培訓科職能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獎懲、培訓教育工作,研究擬定考核、獎懲、培訓及繼續教育的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以國家、省、市名義獎勵表彰人員的審核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和直轄市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國家、省、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先進工作者的評選組織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受處分人員待遇的落實等相關工作。編制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幹部院校的建設發展,聯系南平行政分院;組織指導人事系統工作人員的培訓,負責幹校系統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工作。
工資福利科職能
認真貫徹執行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地區津貼(補貼)標准,推進分配製度改革;負責事業單位津貼比例的審批;負責審批、辦理新錄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復退軍人、工作調動和受處分等人員的工資以及各類津、補貼;負責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福利費管理工作;執行工齡計算政策;組織實施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死亡等待遇的政策法規;編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劃並進行宏觀調控;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范和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退休辦職能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的政策法規和離休幹部的有關待遇規定;審批機關事業處級以下幹部和工勤人員的退休;審批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退休費的標准;審批機關事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和生活補助;審批機關事業人員死亡遺屬撫恤;辦理退休人員異地安置;指導協調縣(市、區)的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督促、協調市直單位退休人員待遇的落實。
軍轉辦職能
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規,編制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市直和中央、省上在南平的單位接收和選調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組織工作;負責南平市軍轉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解決轉業軍官的家屬隨調隨遷安置問題;協助落實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的政策並負責有關服務事宜;組織軍轉安置工作先進單位和轉業幹部先進個人的表彰工作。
人事仲裁辦職能
組織實施人事爭議處理的政策法規,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的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承辦處理市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爭議申訴控告案件;負責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人事行政復議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及全市人事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
掛靠單位3個:南平市退休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南平市人才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南平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