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桂發[1994]4號)_關於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在黨的十四大精神指引下,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農村總的形勢是好的。在經濟體制轉換和國民經濟高速增長中,農村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新問題,主要是農業特別是糧棉生產的比較效益降低,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擴大,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大量耕地被占,農村資金外流,一些地方財政用於農業的資金減少,加劇了農業發展後勁不足的矛盾。中央認為,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要特別重視和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切實強化農業的基礎地位,保障農業穩步發展,不斷增加農民收入。這對於促進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完成九十年代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任務,實現農村小康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解決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從根本上講,就是要在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導下,按照黨的十四大確定的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目標,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各項基本政策,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把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全面轉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軌道;堅持把農業放在一切經濟工作的首位,逐步調整社會資金和國民收入的分配格局,增加農業投入,加強農業基礎地位;抓住當前加強宏觀調控的有利時機,進一步採取措施,解決影響農業生產和農民積極性的一些緊迫問題。
一、穩定、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
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我國農村經濟的一項基本制度,要長期穩定,並不斷完善。
為了穩定土地承包關系,鼓勵農民增加投入,提高土地的生產率,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後,再延長三十年不變。開墾荒地、營造林地、治沙改土等從事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為避免承包耕地的頻繁變動,防止耕地經營規模不斷被細分,提倡在承包期內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辦法。在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和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經發包方同意,允許土地的使用權依法有償轉讓。少數第二、第三產業比較發達,大部分勞動力轉向非農產業並有穩定收入的地方,可以從實際出發,尊重農民的意願,對承包土地作必要的調整,實行適度的規模經營。
鄉村集體經濟組織要積極做好為農戶提供生產、經營、技術等方面的統一服務。運用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興辦各類經濟實體,在為農民提供服務的過程中,逐步增強集體經濟的實力。
二、深化糧食購銷體制改革。
經過十多年來的改革,糧食統購統銷體制已經結束,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購銷體制正在形成。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繼續深化改革,使新體制盡快完善。這對於保障我國糧食生產穩步增長和產銷平衡關系極大。
從明年起,國家定購的糧食全部實行「保量放價」,即保留定購數量,收購價格隨行就市。明年要繼續執行價外加價辦法,將「三掛鉤」的好處切實兌現給農民。糧食價格和購銷放開以後,國家對糧食實行保護價制度,並相應建立糧食風險基金和儲備體系。
糧食保護價由國家根據農業生產成本和糧食供求狀況每年確定一次,在糧食秋播前公布。鑒於今年農業生產資料漲價,農業生產成本上升較多,明年要提高主要糧食品種收購的保護價,改變目前糧價普遍偏低的狀況,調動農民發展糧食生產的積極性。為了支持保護價收購,從今年起建立糧食風險基金。糧食價格放開後,中央和地方財政減下來的糧食加價、補貼款要全部用於建立糧食風險基金。
建立健全中央和地方的多級糧食儲備體系。糧食儲備除救災應急外,主要用於糧食市場的吞吐調節。當市場糧價過低時,按國家規定的保護價格收購;市場糧價過高時,按合理價格拋售。通過吞吐調節,把市場糧價穩定在合理的范圍內,保護農民和消費者的利益。糧食儲備所需收購資金,由政策性銀行負責保障;中央儲備發生的虧損由中央財政建立的風險基金解決,地方儲備發生的虧損由地方財政建立的風險基金解決,對於糧食主產區,中央財政可給予適當補助。有關部門對糧食儲備及其吞吐調節,要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要盡快妥善解決糧食企業財務掛帳問題。以一九九一年糧食年度為界,實行新老帳劃斷。新的掛帳由上一級財政扣回;老帳按「限期清理,分清責任,區別情況,逐年解決」的原則處理。各地必須在明年六月底以前清理完畢,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上制定還款付息計劃,最長期限為五年。對糧食主產區和貧困地區的政策性掛帳,可在清理完畢後給予停息照顧。財政、銀行、審計、糧食等部門要抓緊共同組成調查組,解剖典型,提出具體處理方案。
糧、棉、油等主要農產品的收購資金必須切實保證,絕不允許再出現「打白條」現象。收購農產品要堅持戶交戶結,在收購中除了農業稅以外,其它各種款項一律不準代扣。
三、支持糧棉主產區發展經濟。
糧棉主產區在我國糧棉生產中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主產區的生產狀況如何,對保證國家糧食安全和棉花供求平衡關系重大。目前,這些地區大多數經濟發展不快,矛盾比較集中。各級政府要把扶持主產區發展經濟,確保糧棉生產穩定增長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糧棉主產區要堅持「穩定糧棉、調整結構、綜合開發、提高效益」的方針,在確保糧棉生產穩定增長的基礎上,合理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充分發揮資源和經濟優勢,大力發展多種經營,搞好養殖業和農副產品加工業,走增加生產與增殖轉化相結合的發展道路。從明年起,在主產區選擇五百個商品糧大縣、一百五十個優質棉大縣,由國家安排專項貸款,並適當增加基地建設投資,集中力量進行扶持。
提倡糧食銷區與主產區簽訂長期購銷合同,使糧食主產區能夠按需要安排生產。產區要按時調出,銷區要按時調入,逾期不調,違約方要承擔經濟責任。鐵道部門對購銷合同糧、專儲調撥糧、進出口糧、以工代賑糧以及救災糧等的調運要優先安排。
糧食調出省的糧食出口由現行的平價供貨制改為議價代理制。在國家統籌安排出口任務的前提下,賦予調出糧食較多的省、區一定的糧食進出口權。
四、積極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
我國農業正處在調整結構,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新階段,這是我國農業發展史上的一個重大轉變。
發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必須面向市場,發展適銷對路產品;大力培育市場體系,抓好信息服務;加快農業良種和先進技術的研究、開發和引進、推廣,建立健全農業標准體系和監測體系。農業結構調整要和我國人民食物結構的改善相適應。要大力發展優質品種,特別是增加優質小麥、大豆、棉花和其他農產品生產。要積極鼓勵優質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和企業集團面向國際市場,擴大出口創匯。
為了引導和推動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的發展,要有計劃地在不同地區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示範區,實行科技、資金、物資等生產要素的綜合投入,在品種和質量方面進行深度開發。國家要安排專項貸款予以支持。示範區應盡量採取組建公司或企業集團等經濟實體的辦法,承貸承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帶動千家萬戶發展生產,出效益、出經驗,發揮示範帶頭作用。
五、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建立比較完備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是保障我國農業生產穩步增長的必備條件。要逐步形成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國家經濟技術部門、各種民辦專業技術協會(研究會)等組織相結合的服務網路。
各級農業(林業、水利)技術推廣機構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發揮技術優勢,實行技物結合,不斷擴大服務范圍,向產前、產中、產後服務領域延伸。要繼續建設和完善縣級農業技術推廣中心,抓緊落實鄉鎮農業推廣機構的定編定員,穩定農村科技隊伍。各級財政用於農業事業單位的經費要逐年增加。
各級供銷社都要繼續深化改革,真正成為農民的合作經濟組織。成立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加強供銷合作社系統改革的指導,探索向綜合性農業服務組織發展的新路子。鑒於供銷社是農民的合作組織,今後有關供銷社的體制改革要同時接受農口的指導和協調。
農村各類民辦的專業技術協會(研究會),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一支新生力量。各級政府要加強指導和扶持,使其在服務過程中,逐步形成技術經濟實體,走自我發展、自我服務的道路。
以市場為導向,積極發展貿工農一體化經營。通過公司或龍頭企業的系列化服務,把農戶生產與國內外市場連接起來,實現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的緊密結合,形成各種專業性商品基地和區域性支柱產業。這是我國農業在家庭經營基礎上向專業化、商品化、社會化生產轉變的有效途徑。為了加快貿工農一體化進程,銀行要安排貸款,重點支持有一定基礎、初具規模的,特別是外向型的一體化經營組織。
六、積極發展鄉鎮企業。
鄉鎮企業是農村經濟的重要支柱和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對於今後轉移農村剩餘勞動力、保障農業穩定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繁榮農村經濟和加速農村現代化,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要通過發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企業集團,進一步搞活鄉鎮企業的經營機制,優化結構,提高效益。要圍繞鄉鎮企業的技術進步,繼續組織實施「星火計劃」,大力開發應用先進實用技術和高新技術成果,不斷提高企業素質。積極支持外向型企業發展,比照對國有企業的有關規定,讓更多的鄉鎮企業享有自營進出口權,直接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目前多數地區的鄉鎮企業布局過於分散,不利於節約土地和基本建設投資,不利於污染治理和環境保護。要引導鄉鎮企業向小城鎮適當集中,發揮企業群體優勢,帶動農村第三產業的發展,為促進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轉移創造條件。
加快中西部地區鄉鎮企業的發展,是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個戰略重點。中西部地區要面向市場需求,因地制宜,充分發揮資源優勢,積極興辦農副產品加工、儲運和商業、服務等企業;在統一規劃的基礎上,發展礦業、建材、小水電和旅遊等資源型產業。同時,要積極鼓勵東部地區與中西部地區之間開展各種形式的聯合,促進協調發展。國家新增加的扶持中西部地區發展鄉鎮企業的貸款要抓緊落實,確保資金全部到位。
七、推廣先進實用的農業科學技術。
農產品的市場競爭,歸根到底是產品科技含量的競爭。要加速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必須緊緊依靠科技進步和提高勞動者的素質,繼續推進農科教「三結合」,全面實施科技、教育興農的發展戰略。
要結合實施「豐收計劃」,集中力量組織推廣一批重大農業實用技術項目,如農業高產、優質、抗病新品種,農作物模式化栽培技術,節水灌溉和旱作農業技術,優良畜禽和水產品養殖技術,秸稈氨化飼養技術,農業主要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等。有關部門要通力協作,力爭在短期內見到成效。
要進一步加強農業科技研究。圍繞農業生產面臨的一些重大問題,組織聯合攻關,重點解決一批影響面大、效益高的關鍵技術,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目前各級農業(林業、水利)科研單位的事業費普遍偏低,明年要適當增加。要提高國家基礎研究、攻關項目經費和自然科學基金中農業項目所佔的比重,各省(區、市)的科技三項經費用於農業的部分也要增加。
農村在普及基礎教育的同時,要依靠社會力量,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農民職業教育和技術培訓,不斷提高農業勞動者的素質。
八、切實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增強農業的發展後勁,提高綜合生產能力,必須強化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要下決心增加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落實《九十年代農業發展綱要》。
水利是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的命脈。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內,要在抓好現有水利工程維修改造、提高效益的同時,集中力量建設一批新的重要水利工程。南水北調工程要抓緊立項,力爭早日開工建設。繼續堅持勞動積累制度,組織群眾投工投勞,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加快水土流失嚴重地區的治理步伐,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林業既是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農業高產穩產的生態屏障。要加快培育、加強保護森林資源,提高森林覆蓋率,合理調整生產布局和林種結構,增加木材和林產品供給能力。繼續在三北、長江、沿海、平原以及風沙危害大、水土流失嚴重的地區建設一批重點防護林和農田防護林工程。
對於一些與農業生產關系重大的基礎性體系建設,如農業技術推廣體系、良種繁育供應體系、主要病蟲害測報防治體系、農業氣象服務體系、農業機械服務體系、農產品批發市場和信息網路、以及重要漁港、遠洋漁業建設等,有關部門要制定具體規劃,在原有的基礎上完善和強化。
加強農業綜合開發是實現九十年代農業發展目標的一項重要措施。要繼續組織實施「八五」農業綜合開發計劃。對農業綜合開發區的現行各項優惠政策要穩定不變,國家安排的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要逐年增加。
化肥、農葯等農用工業與農業發展關系較為密切,應予以重點扶持。要提高技改投資中用於農用工業的比重,促進化肥、農葯、農膜、農機等行業的更新改造,提高產業素質。抓緊建設農葯創制中心,加快高效低殘留農葯的研製和開發。農用工業企業可以本業為主,多種經營,開發一定的非農用工業品,可與主產品統一核算盈虧。
九、多渠道增加農業投入。
為了切實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要下決心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財政預算內資金、信貸資金用於農業的比重。為此,中央和地方都要調整財政投資和銀行信貸的結構,不僅要調整增量結構,還必須調整存量結構,真正向農業傾斜。這是當前加強宏觀調控的一項主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關於「國家財政每年對農業總投入的增長幅度應當高於國家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幅度」的規定,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在安排信貸計劃時,要確保農業貸款增長率高於各項貸款平均增長率二個百分點以上,明年銀行新增貸款規模中農業貸款的比重要達到百分之十以上,同時要完成收回農業貸款的任務。增加的農業投資主要用於水利骨幹工程,重大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糧棉主產區發展經濟,扶持高產優質高效農業,發展貿工農一體化服務組織建設等。要加強各種農業資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防止資金外流和挪用。
要多渠道增加農業投入。國家即將開征的土地增值稅,應主要用於農業綜合開發;積極引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加農業資金投入和勞務積累。逐步擴大農業利用外資的數量和范圍。
積極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建立起能適應發展市場經濟需要的農村金融新體制。抓緊組建農業政策性銀行,把農村政策性金融和商業性金融業務分開,保證國家用於農業的各項資金能落實到位並有效運轉。農村合作基金會要辦成社區性的資金互助組織,不搞存貸業務,在社區范圍內為農業、為農民服務。
十、集中力量打好扶貧開發的「攻堅戰」。
我國農村地區之間經濟發展很不平衡,要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必須切實解決貧困地區的問題。目前,我國仍有八千多萬人沒有完全穩定解決溫飽問題,主要集中在高山地區、邊遠地區和多災地區,又多為革命老區和少數民族地區,自然條件惡劣,扶貧難度很大。各級黨委和政府要繼續堅持扶貧開發工作「分級負責、關鍵在省」的原則,進一步加強領導,穩定和加強扶貧開發工作機構,集中力量打好扶貧開發的「攻堅戰」。
中央和地方都要增加扶貧投入。中央的各項扶貧資金要相對集中,重點用於最貧困的省、區。東部經濟比較發達省、市的扶貧資金由地方政府負責,這些省、市貧困地區的溫飽問題要限期解決。明年起國家再擴大以工代賑規模,重點扶持最貧困地區修建公路、基本農田和解決人畜飲水。要嚴格扶貧開發資金的項目管理和審計制度,禁止擠占和挪用,保證扶貧效益。
十一、切實保護耕地。
耕地是我國最稀缺的資源。要堅決貫徹「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管理土地,保護耕地。
建立基本農田保護區制度。基本農田保護區包括商品糧、棉、油基地,名、優、特、新產品基地和城郊蔬菜生產基地等。基本農田保護區劃定之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和佔用。因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必需佔用的,須經國務院或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審批,並且要有區別於一般佔地的高補償辦法。要盡快制定基本農田保護條例,作出具體規范。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徵收耕地佔用稅、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和土地復墾費用,不得隨意減免。所有徵收到的資金,按國家規定專款專用,不得侵佔和挪用。
十二、堅持不懈地做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
農民負擔問題,既是經濟問題,又是政治問題。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同志要對本地區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各級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必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法》和《農民承擔費用和勞務管理條例》為依據,按照法定程序,嚴格審核涉及農民負擔的收費、罰款、集資、基金等文件和項目;對村提留、鄉統籌費實行預決算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縣、鄉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應盡快健全農民負擔費用和勞務的專項審計制度,進一步加強農民負擔規范化、法制化管理。
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一系列保護農民利益,減輕農民負擔的政策措施。對中央和省(區、市)已經明令廢止和取消的涉農集資、基金、收費項目,在農村的達標升級活動,需要糾正的錯誤收費與管理方法,以及暫緩執行的項目等,各地區、各部門必須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
以上十二項政策措施,是根據黨的十四大精神,結合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新情況制定的。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上述規定的原則,擬出具體實施方案,認真組織落實。
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農業,必須始終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指導方針。在加快農村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同時,切實加強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基層組織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民主法制建設。應當充分肯定,農村改革以來取得的各項成就,與廣大基層組織的努力是分不開的,農村大多數黨員、幹部是好的,他們的工作是有成效的。同時也要看到,不少地方確實存在著基層組織軟弱渙散,治安不好等問題,有的還相當嚴重。這些問題不解決,不僅農業和農村經濟上不去,而且會危及農村的穩定,削弱甚至動搖我們黨在農村的基礎。各級黨委和政府一定要狠下功夫,把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好。要充分依靠廣大農民群眾,加強以農村治保會為主體的群防群治組織建設,搞好農村的社會治安,使農村經濟社會面貌有個較大的改觀。
當前,我國農業和農村工作面臨著新的形勢和任務,需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創造性地進行工作。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視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進一步加強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領導。中央、國務院重申: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要用很大的精力抓農業和農村工作,地、縣黨委和政府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農業和農村工作上。各級領導要切實轉變作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講真話,辦實事,狠抓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團結和帶領廣大農民,在推進農村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中,不斷取得新的勝利。
❷ 糧食風險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糧食風險基金監督檢查
(一)糧食風險基金納入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重點監管范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要積極配合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糧食風險基金有關制度文件和月報、年報要及時抄送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
(二)財政部每年組織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審計部門或社會中介機構,對糧食風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進行檢查。
❸ 糧食風險基金資金性質
糧食風險基金資金性質?糧食風險基金的用途主要有:
用於國家儲備糧油、國家專項儲備糧食的利息、費用支出和在特殊情況下需動用中央儲備糧調節糧食市場價格時所需的開支,用於地方政府為平抑糧食市場價格吞吐糧食發生的利息、費用和價差支出,對貧困地區吃返銷糧的農民由於糧價提高而增加的開支的補助。當年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結轉到下年度滾動使用。
糧食風險基金的建立為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優惠政策,尤其是對於糧食主產區。但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里,我國面臨到連續幾年的糧食大豐收,給國有糧食收儲企業造成了收購上的難度,糧食收購難度加大,為此,國家專門調整了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范圍。
在國辦發[1998]17號文件中,明確規定糧食風險基金必須專項用於:
第一,支付省級儲備糧油的利息、費用補貼;
第二,糧食企業執行敞開收購農民余糧的政策,致使經營周轉糧庫存增加,流轉費用提高,而又不能通過順價出售予以彌補的超正常庫存的利息、費用補貼。
根據糧食風險基金用途,按照豐年向產區傾斜、歉年向銷區傾斜的原則分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當年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如數結轉到下年滾動使用,但不得抵頂下年應到位資金。
國務院國發[1999]11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又明確,中央對地方糧食風險基金補助,在合理確定補助基金技術的前提下,從1999年起,實行地方政府包干辦法。實行包干後各地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只能用於糧食方面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糧調[2000]87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做好陳化糧處理工作的意見》中,對處理陳化糧價差虧損明確規定,陳化糧發生的價差虧損,中央儲備糧和地方儲備糧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糧食購銷企業周轉庫存糧由糧食風險基金適當補助。對糧食企業周轉庫存中陳化糧價差虧噸補貼,原則上由糧食風險基金負擔。
在《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1)28號)文件中明確,適當增加中央對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補助,由地方包干使用。根據建立省級人民政府對糧食生產和流通全面負責的要求,為給糧食主產區更大的支持,從2001年開始,中央適當增加對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補助,由地方包干使用。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要用於陳化糧價差虧損補貼、糧食出口補貼和消化糧食財務掛賬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
在國發[2001]28號文件下發後,由財政部、國家計委、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四部門制定了《糧食風險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立了糧食風險基金在國家對糧食進行宏觀調控中的作用。財政部財建[2004]75號文件《實行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調整糧食風險基金使用范圍的實施意見》中,明確:實行對農民直接補貼及糧食流通體制市場化改革後,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范圍調整為:
1.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
2.省級儲備糧油的利息費用補貼。
3.對政策性掛賬的利息補貼。包括陳化糧掛賬利息開支;改革前按保護價購進的庫存糧食銷售發生的價差虧損,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允許掛賬,掛賬利息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1998年6月以後,新發生的虧損掛賬,經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為政策性掛帳的,掛賬利息從風險基金中列支。
4.按保護價收購的老庫存糧食在銷售之前,補貼的利息費用仍從風險基金中列支,費用補貼標准要適當降低,具體標准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省情況自行確定。
5.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分流人員給予的適當補助,超過有關部門審批額度的補助,不允許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由地方自籌資金解決。
6.為做好對農民直補工作,與直補相關的工作經費,如宣傳費、紙張費、印刷費、核實種糧面積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經費,原則上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中央財政適當補助。地方財政安排有困難的,在從緊控制的前提下,允許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具體列支金額由省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報財政部核定。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要用於陳化糧差價虧損補貼、消化糧食財務掛賬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
❹ 河北省滄州市2013年的糧食直補什麼時候到位
政策開始於2004年,由中央文件「促進增加農民收入的若干政策意見的基礎上今年發布的一號文件,這是關繫到05,06,07,08和09年,詳情如下
由於文件每年都有很多,只摘錄其中涉及的那部分的補貼政策。
2004年的若干政策意見,以促進農民增加農民收入
(一)加強主產區的糧食生產的能力建設。成本低效益的糧食,特別是主產區農民收入難的問題,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解決盡快抓住了種糧農民的收入,要抓住重點,增加農民收入,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掌握了基本的糧食生產,保護和提高主產區的糧食生產能力,穩定的活全國糧食的大局。自2004年以來,國家實施的質量糧食產業工程,到選擇部分基於潛在的食物縣和國有農場,集中精力開發一些高品質特殊的糧食生產基地。我們必須著眼於支持主產區特別是在中央的糧食產區重點建設旱澇保收,穩產高產基本農田。的沃土項目的實施,擴大規模,不斷提高耕地質量。主食作物的良種繁育,病蟲害和疾病控制項目建設,加強集成的技術能力,優先支持主產區推廣一批優良品種和先進適用技術的一個顯著影響的。周圍的農田基本建設,加快小型和中型水利設施建設,擴大有效灌溉面積,改善排水系統和抗旱性,提高農業機械化,採集和更新大型農機具給予一定補貼到農民個人,農場工人的水平,農機專業戶和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機服務組織。
(十七)深化糧食流通體制的改革。從2004年開始,國家將全面放開糧食采購和銷售市場,實行多渠道經營的采購和銷售。有關部門要及時排除或的政策和法規不利於自由流動的食物。改革步伐加快國有糧食企業,轉換企業經營機制,完善糧食現貨和期貨市場的地區封鎖,改善協作和市場營銷領域,優化儲備布局,加強管理和宏觀調控糧食市場。目前,糧食主產區要注意的國有及國有控股糧食企業的主渠道作用的發揮。為了保護種糧農民利益,有必要建立一套制度,對農民的直接補貼,2004年拿出的一部分。從糧食風險基金的資金,主產區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其他地區應在主要的糧食生產大縣(市)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配方,以方便操作實施和監督的措施,確保補貼資金的農民真正落實到精神的原則,以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種糧。
2005年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工作的意見,以改善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的若干政策「(一)繼續加大」兩減免,補貼和政策實施的努力。農業稅,農業特產稅,取消除煙葉以外的糧食直補,引進農民,實行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在一些地區的農民,在黨中央,國務院已經採取了重大措施,加強農業和糧食生產,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保護和提高糧食產量能力是顯著的,有效的政策不能改變,不能降低的好處給農民繼續加大對農業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擴大免稅范圍,加強農業減稅國家貧困縣。在2005年的扶貧開發工作,實施試點農業稅,農業稅稅率將進一步降低其他地區。在牧區開展試點取消牧業稅。實現國有農墾企業的位置相當於農業稅收減免政策。農(牧)業稅減免和減少的地方財政收入,由中央財政安排專項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有條件的地方,農業稅免徵試點自由裁量權。繼續提供直接補貼種糧農民,其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能會進一步加大補貼力度,中央財政繼續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地方各級政府要撥出一定的實際安排,按照地方財政和農業發展的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資金的最低購買價格政策,繼續把重點糧食品種在主產區對短缺,並逐步建立和完善穩定糧食市場價格,體制和機制,保護種糧農民利益,提供農業生產和市場管理,繼續實行化肥廠的價格政策,通過稅收等手段合理調節化肥進出口,控制農資價格過快上漲,嚴厲打擊和制售假冒偽劣農業生產資料的生產,及其他作弊農民傷害農民的行為。
「若干意見」,對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十三)穩定,完善,強化對農業和農民的直接補貼。要加強國家對農業和農民的支持保護制度。該政策的「三減免,三補貼」和退耕還林,森林對農民的補貼,流行的,效果是明顯的,要繼續穩定,完善和強化。在2006年,你想種糧直補資金,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的主要糧食產區的大小,其他地區應增加對種糧農民的補貼,根據實際情況的。增加良種補貼和農機具購置補貼。適應農業生產和市場變化,建立和完善保護農民種糧的支持系統的需求。
2007積極發展現代農業,推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二)完善農業支持補貼制度。在過去的幾年實施的補貼政策,深受基層和農民,繼續鞏固,完善和加強逐步形成了具有明確的目標,直接受益,多樣,易於操作的系統的農業補貼。各地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的資金達到糧食風險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種補貼力度,擴大補貼范圍和品種。為了擴大農機購置補貼規模,補貼機型和范圍。增加的農業生產補貼力度,中央財政要加大獎勵產糧大的努力,生產大縣和財政困難的縣鄉增加收入補貼。同時,繼續對重點地區,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並逐步完善的方式,一個健全的制度。
切實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收入
(二)鞏固,強化強農惠農政策。按照合適的條件下,著眼於長期,逐步增加,健全機制的原則,堅持和完善農業補貼制度,繼續加強農業支持保護,繼續加大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力度,增加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業補貼,擴大范圍周圍良種補貼,補貼購買農業機械和工具的種類,提高補貼標准,農機具購置補貼覆蓋所有農業縣。認真總結經驗和做法,以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配套生產的糧食,油料,生豬,奶牛,增加生產大縣的獎勵補助,逐步形成穩定的,規范的制度,穩步擴大試點范圍,科學確定補貼品種。全面貫徹落實政策根據保障農產品供給和調動他們的積極性,統籌研究重要農產品的補貼。強農惠農政策,想集中產區傾斜傾斜,以提高生產能力。繼續在關鍵領域,對重點糧食品種最低收購價政策。
2009「,以促進農業的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加的意見」
(二)大幅增加農業補貼2009年在去年相比,一個顯著增加補貼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加補貼資金,增加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加大良種補貼,提高補貼標准,實現全覆蓋,水稻,小麥,玉米,棉花,擴大油菜和大豆良種補貼范圍。大量增加農業補貼,購買先進適用技術成熟,安全可靠,節能環保,農機補貼目錄服務,補貼覆蓋所有農牧業縣(場),帶動農業的普及應用和農機工業發展,增加農資綜合補貼力度,完善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農業生產,成本和效益的監測,根據農資價格上漲,作物實際種植面積,增加補貼及時按照目標清晰,簡單,高效,有利於鼓勵糧食生產的要求,完善農業補貼。根據新的農業補貼的實際情況,逐步增加一個專業大戶家庭農場種糧補貼力度??。
除了補貼政策具體實施方式:
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農業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2005年進一步提高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政策「
根據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在2004年,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以下簡稱為直接補貼糧食)的工作在全國全面開放,糧食直接補貼機制已初步建立。圍繞糧食補貼政策,認真落實有效的措施,以更好的結果。為了進一步促進糧食生產,保護糧食綜合生產能力,調動種糧農民的積極性,促進糧食補貼政策的深入跟進和實施,進一步提高糧食補貼政策,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進一步提高的原則,直接補貼種糧農民機制
(一)堅持主要的糧食生產大縣的種糧補貼,糧食生產大傾斜。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糧食生產的實際情況,對種糧農民給予直接補貼。
(二)省級政府的直接補貼到當地的糧食生產品種的品種,具體補貼,補貼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決定按照實際情況的地方,向公眾提前。 2004年補貼標准過低,農民意見較大的地區,在2005年的專項補貼資金的新的部分來解決這個問題。新資金的分配必須使用標準的糧食生產大縣,糧食生產大身體在非常低的,均勻分布的,不得從事。
(三)補貼方式對種糧農民,糧食生產大省,自治區(指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四川,湖南,下同)的原則,根據實際種植面積補貼,如採取其他補貼種糧農民,但也去掉不種糧的因素,盡可能地做到與種植面積接近;其他省,自治區,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在結合本地實際的補貼方式,具體由省級政府的補貼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四)糧食直補資金支付的,可以採取直接支付現金,也可以逐步實行「一卡通」或「突破」支付的儲蓄存摺或儲蓄給農民卡。支付現金直接補貼給農民繳納農業稅同步,但單獨操作,標准化的薪酬的補充正常化的補充,而不是採取直接扣除農業稅以及任何其他稅收,也不可扣稅的方式。具體的傳統方法,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結合農民自己決定的意願。
(五)糧食補貼資金盡可能地在播種後三個月內,一旦和所有的榮譽給農民,最新的基本支付九月底前完成。具體兌現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
(六)糧食生產大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必須實現全省范圍內的直接補貼種糧農民的種糧積極性(包括國有農場的糧食生產工人);其他省份接近,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比照糧食主產省,自治區,直轄市,並引進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主要糧食生產大縣(市),糧食(包括國有食品生產農場工人),適用范圍的具體實施,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決定。
糧食直補,資金安排,融資和資金
(七)保持相對穩定的糧食直接補貼資金規模。安排糧食補貼資金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應不小於金額補貼資金於2004年,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增加,從而增加對種糧農民的補貼,確保農民得到的好處。減少。
(八)的食品補貼資金從現有中央省級政府包干糧食風險基金的優先順序。
13個產糧大省,自治區,糧食風險基金暫時騰不出來的種糧補貼資金的缺乏,應用程序,由省級人民政府糧食風險基金缺口給予借款人的中央政府的支持下,三年後逐漸恢復,所借資金。
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實施糧食直補,糧食風險基金是由省級政府沒有足夠的解決自負盈虧的。
(九)需要中央財政的支持借款人的主要糧食生產大省,自治區,直轄市,並在今年二月底前必須在三月底前申請,中央財政審核,借款資金撥付到省級糧食風險基金賬戶。
(J)的糧食直補資金和糧食風險基金的其他開支分別從省級財政部門的補貼金額,分別資助的估計。
糧食直補,糧食補貼資金的監管
(K)資金,以實現賬戶管理。糧食風險基金賬戶開立在同級別的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省,市,縣(市)級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成立單一的糧食風險基金帳戶的糧食補貼資金特別賬戶,補貼資金分別占。縣農業發展銀行糧食資本賬戶的直接補貼,相關部門應設立在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為確保糧食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XII)是必要的糧食直補,以改善財務披露制度。發放糧食補貼資金,以公開,公平和公正。面積?每個農民的補貼,補貼標准必須張貼的補貼金額,接受群眾監督。
(M)為提高種糧補貼基本的文件管理,糧食直補,分類歸檔,嚴格管理。
(14)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加強監管,以確保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資金及時支付,禁止集體代領糧食補貼資金。堅決杜絕截留,挪用,挪用資金補貼的現象時有發生。
四,堅持糧食省長負責制,積極穩妥地推進糧食直補工作
(十五)實施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直接關繫到廣大人民群眾農民的切身利益。省委,省政府當地的糧食補貼改革,從總體上負責實施嚴格的食品省長(主席,市長)負責。省級政府指示省級財政部門,由財政,發展改革(計劃),農業,商品價格上漲,糧食等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糧食直補工作小組,分工,共同實施的直接補貼糧食。
(十六)省級政府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謹慎地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項目順利實施的糧食直補。具體的實施方案,應當報財政部備案。
(十七)做好的糧食補貼,補貼相關的工作費用,如促銷費,資料費,紙張,印刷費,核實種糧面積所需的必要的資金安排,原則,由當地財政預算,中央財政適當補助。地方財政安排,從緊控制的前提下,使所產生的糧食風險基金,專門負責批准由省級財政部門向財政部提交的申請量。
(十八)省委,省政府的種糧補貼省會,自治區或直轄市直屬中央政府負責融資到位及時。直接補貼,糧食風險基金地方配套資金應根據需要提前到位。
(十九)省委,省政府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充分,及時給農民糧食補貼資金兌現。
(XX)的文章,自發行之日起,以前的政策是不一致的規定,以本文為准。
法律規定,不,因為它是政府行政政策層面上,而不是水平的法律制度,屬於國務院及其各部委的行政職能和權力的一部分,法定。因此,只有國務院統籌安排的規定,不涉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
答案是完成。我希望房東可以加分,每年的文件要仔細看,我們必須找到相關的具體規定,累了???
❺ 糧食風險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糧食風險基金包干
(一)從1999年開始,中央財政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實行了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在此基礎上,為了給糧食主產區更大的支持,從2001年開始,中央財政適當增加了對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補助,由地方包干使用。沒有增加補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糧食風險基金維持1999年包干基數不變。
(二)糧食風險基金實行包干後,財政部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和制定指導性政策;按時撥付中央補助;監管資金的到位和使用;定期向國務院報告糧食風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等。國家計委、國家審計署、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負責監督糧食風險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職責是:在中央政策指導下,制定本地區糧食風險基金的具體補貼范圍、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以及具體監督管理辦法;應確保地方糧食風險基金及時足額籌集到位;按時撥付糧食風險基金;負責本地區糧食風險基金的具體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三)糧食風險基金繼續實行農業發展銀行專戶管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必須在同級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糧食風險基金專戶,糧食風險基金必須通過專戶撥付。
❻ 糧食直補政策
該政策自2004年以來,根據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關於促進某些農民增收的政策建議。」出台此外,05,06,07,08和09年這也關繫到具體情況如下這個頭文件。
因為很多針對每個文件的內容,只摘錄其中涉及補貼政策的一部分。 「關於促進農民增收的政策建議數量增加」。
加強對糧食生產能力的主要產區:
2004年。糧食的電流效率低,農民收入特別困難的問題的主產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盡快加以解決。抓住題型糧農民收入,搶占農民的重點收入,調動農民的種糧積極性,掌握了基本糧食生產,保護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的主要產區。
它是穩定的國活食大局。從2004年起,國家將實施優質糧食產業工程,有選擇的基礎的一部分,有潛力的一個大縣和國有糧食農場,集中力量建設一批國家優質專用糧食生產基地。
(6)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辦法河北省擴展閱讀:
市場發展的必然趨勢:
國外經驗啟示,探索建立糧食直補政策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趨勢和有效途徑。農業工業化和農村城鎮化是必然趨勢,受市場和資源條件等因素限制,農業生產效率滯後於第二、三產業,農村人口將大量進城務工就業,不願繼續從事種植業,這在全世界都是普遍的現象。
國外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就是工業反哺農業,對種糧農民進行直補,讓農民得到相當的比較效益,穩定種植。對農業生產者直接進行補貼,農民能直接得到實惠,對貿易的扭曲作用小,符合市場經濟規律和WT0規則要求。
❼ 河北省糧食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糧食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公文管理、審核;負責政務信息、機要、宣傳、保密、檔案、督查、信訪、議案、安全保衛、接待工作;負責會議組織;起草重要文稿、報告等。
(二)調控處(河北省儲備糧管理辦公室)。
制定全省糧油收支總量平衡(含進出口)及糧油流通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落實國家和省糧食購銷政策,組織指導全省糧食購銷工作;擬訂全省糧食收購資格審核辦法;指導全省糧食收購資格和陳化糧購買資格行政審批工作;組織指導災區、水庫移民區、貧困缺糧地區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工作;提出地方糧油儲備規模和布局建議;擬訂省級儲備糧收購、銷售及輪換計劃;負責省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指導市、縣(市)儲備糧管理;負責全省糧食應急有關工作;提出糧食最低收購價和銷售限價政策以及糧食經營者執行最低和最高庫存量具體標準的建議;制定全省糧食流通統計制度,指導和組織糧食流通統計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全省糧食流通管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有關政策;擬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和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負責機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政策解釋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性調研工作;負責糧食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相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四)監督檢查處。
擬定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制度、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省級儲備糧管理和糧食購銷、儲存、加工情況;監督檢查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糧食供應落實情況;指導糧食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五)財會審計處。
負責機關財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及全省糧食系統財務管理;配合財政部門監督各種補貼、費用、資金的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使用糧食風險基金;指導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負責直屬單位內部審計,指導行業內部審計。
(六)流通科技與行業發展處。
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糧食行業發展規劃;負責糧食質量標准工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和新技術推廣工作;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審核倉儲建設項目報告並提出立項建議;負責全省糧食流通設施維修改造工作;負責全省中央儲備糧代儲企業承儲資格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全省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省糧食流通設施、倉儲設施及糧油加工業的統計工作。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社會保障、外事等工作;負責糧食工程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和全省糧食系統職工培訓教育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❽ 糧食風險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糧食風險基金使用
(一)在中央政策指導下,糧食風險基金的具體補貼范圍、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抄報財政部、國家計委、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備案。
(二)省級人民政府制定糧食風險基金具體補貼范圍、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既要與中央政策相一致,又要與本地實際情況相結合。糧食購銷企業執行保護價政策應得到合理的補貼,不得縮小補貼范圍,壓低補貼標准;制定保護價要能補償糧食生產成本,並使農民得到適當收益,不得壓低保護價,損害農民利益。
(三)糧食主產區要繼續執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必須確保糧食購銷企業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具體補貼方式可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
(四)糧食主銷區的糧食風險基金使用,必須重點確保地方儲備糧油所需的利息費用補貼。
(五)糧食購銷平衡地區,可視本地區特點,比照糧食主產區或主銷區,確定本地區糧食風險基金必須確保的重點。
(六)糧食風險基金在確保重點後,如有節余,可用於陳化糧價差虧損補貼、消化糧食財務掛賬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
❾ 糧食風險基金和防洪保安資金,會計處理進進何科目分錄怎樣請大蝦們幫幫忙!
糧食風險基金,防洪保安資金:進「營業外支出」科目(是我們這里地稅明確規定的科目) 防洪保安資金有個人承擔部分,則要從營業外支出里剔除。
借:營業外支出-糧食風險基金
營業外支出-防洪保安資金
貸: 銀行存款(現金)
❿ 糧食風險基金的用途
糧食風險基金始建於1994年,是國家為保護種糧農民、穩定糧食市場、確保國家糧食安全設立的專項調控基金,由中央財政與地方政府共同籌資建立,地方政府包干使用。糧食風險基金作為我國糧油宏觀調控的一項基本制度,有效促進了流通市場穩定和國家糧食安全。
在國辦發[1998]17號文件中,明確規定糧食風險基金必須專項用於:
第一,支付省級儲備糧油的利息、費用補貼;
第二,糧食企業執行敞開收購農民余糧的政策,致使經營周轉糧庫存增加,流轉費用提高,而又不能通過順價出售予以彌補的超正常庫存的利息、費用補貼。
根據糧食風險基金用途,按照豐年向產區傾斜、歉年向銷區傾斜的原則分配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當年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如數結轉到下年滾動使用,但不得抵頂下年應到位資金。
國務院國發[1999]11號《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又明確,中央對地方糧食風險基金補助,在合理確定補助基金技術的前提下,從1999年起,實行地方政府包干辦法。實行包干後各地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只能用於糧食方面的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原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國糧調[2000]87號文件《關於進一步做好陳化糧處理工作的意見》中,對處理陳化糧價差虧損明確規定,陳化糧發生的價差虧損,中央儲備糧和地方儲備糧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負擔;糧食購銷企業周轉庫存糧由糧食風險基金適當補助。對糧食企業周轉庫存中陳化糧價差虧損補貼,原則上由糧食風險基金負擔。
在《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國發[2001)28號)文件中明確,適當增加中央對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補助,由地方包干使用。根據建立省級人民政府對糧食生產和流通全面負責的要求,為給糧食主產區更大的支持,從2001年開始,中央適當增加對糧食主產區的糧食風險基金補助,由地方包干使用。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要用於陳化糧價差虧損補貼、糧食出口補貼和消化糧食財務掛賬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
在國發[2001]28號文件下發後,由財政部、國家計委、糧食局、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四部門制定了《糧食風險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法律法規的形式確立了糧食風險基金在國家對糧食進行宏觀調控中的作用。財政部財建[2004]75號文件《實行對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調整糧食風險基金使用范圍的實施意見》中,明確:實行對農民直接補貼及糧食流通體制市場化改革後,糧食風險基金的使用范圍調整為:
1.對種糧農民的直接補貼。
2.省級儲備糧油的利息費用補貼。
3.對政策性掛賬的利息補貼。包括陳化糧掛賬利息開支;改革前按保護價購進的庫存糧食銷售發生的價差虧損,經省級人民政府審核後,允許掛賬,掛賬利息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1998年6月以後,新發生的虧損掛賬,經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為政策性掛帳的,掛賬利息從風險基金中列支。
4.按保護價收購的老庫存糧食在銷售之前,補貼的利息費用仍從風險基金中列支,費用補貼標准要適當降低,具體標准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省情況自行確定。
5.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分流人員給予的適當補助,超過有關部門審批額度的補助,不允許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由地方自籌資金解決。
6.為做好對農民直補工作,與直補相關的工作經費,如宣傳費、紙張費、印刷費、核實種糧面積所需的必不可少的經費,原則上由地方財政預算安排,中央財政適當補助。地方財政安排有困難的,在從緊控制的前提下,允許從糧食風險基金中列支,具體列支金額由省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報財政部核定。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要用於陳化糧差價虧損補貼、消化糧食財務掛賬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