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郵政儲蓄卡如何掛失
你好,你可以電話掛失。你身份證號記得吧?如果不記得的話你可以去先辦個
臨時身份證
,
帶上
你的戶口本去辦理。
銀行卡
掛失到時取卡的時候也是要
身份證
的。
② 求一篇「關於銀行辦理個人儲蓄賬戶掛失、解掛業務的調研報告」
中國銀行關於發送《中國銀行
儲蓄存款掛失業務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2000年8月29日 中銀零[2000]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市分行:
為規范操作,堵塞漏洞,有效控制風險,保障儲戶存款和銀行資金的安全,總行根據國務院第107號令(93)《儲蓄管理條例》中有關掛失管理的規定,特製定《中國銀行儲蓄存款掛失業務管理辦法(試行)》發送各行,請遵照執行,但暫不對外宣傳。
由於儲蓄系統的電腦平台正在轉換過程中,有關掛失憑證及掛失登記簿等暫不作統一規定,各行可預留1年用量(文到之日起)。
執行中如有問題或建議應由省分行統一報送總行研究回復,地、市行如有問題或建議直接請示省分行研究回復。
本管理辦法自文到之日起執行。
附: 國銀行儲蓄存款掛失業務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管理,有效控制風險,規范儲蓄存款掛失業務操作,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掛失的范圍
儲戶遺失存單、存摺、預留印鑒的印章、賬戶的密碼、通信存款的寄存證、個人支票等均可到銀行辦理掛失。
二、掛失的條件
1.儲戶辦理掛失時,必須持本人身份證件,並提供姓名、存款時間、種類、金額、賬號及住址等有關情況;代辦掛失須同時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件。
2.銀行根據儲戶提供的資料,確認存款未被支取和未被凍結止付後,方可受理申請。
3.銀行在受理掛失申請(包括臨時掛失和正式掛失)前賬戶內的儲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儲蓄機構不負賠償責任。
4.不記名式的存單、存摺,銀行不受理掛失。
5.密碼掛失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6.正式掛失必須到原開戶行辦理。
三、臨時掛失
1.儲戶在特殊情況下,以口頭、電話、電報、信函等方式申請的掛失,均視為臨時掛失。
2.儲戶可在聯網機構申請辦理存單(折)的臨時掛失;非聯網機構儲蓄存款的臨時掛失,以及印鑒、個人支票、通信存款寄存證、憑證式國債等的臨時掛失,儲戶只能到原開戶行辦理。
3.儲戶必須在辦理臨時掛失後的5天之內,到原開戶行辦理正式掛失手續,否則掛失失效。
4.櫃員要做好臨時掛失登記記錄,交復核員審核後保存,並調整儲戶賬戶凍結狀態。
5.臨時掛失不收手續費。
四、存單(折)掛失業務的處理
(一)掛失業務的手續
1.櫃員根據儲戶提供的有關資料,認真核對儲戶的身份證件及賬戶的各項內容,確認無誤後,先凍結賬戶,再辦理其他掛失手續。
2.指導儲戶填寫掛失申請書,在「證件內容」欄,要填寫身份證件的名稱、號碼、住址、簽發單位等;代辦掛失時,要同時註明代辦人身份證件的上述相關內容。
3.辦理正式掛失時,申請人需在掛失申請書上簽字。憑印鑒支取者,在掛失申請書上加蓋原預留印鑒。憑密碼支取者,則由儲戶輸入密碼。
4.對掛失金額較大的(按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由各省行自定金額的限度),要影印其身份證件作附件備查。
5.存單、印鑒、普通活折等收取掛失手續費1元,定、活期一本通收取掛失手續費5元。
6.復核員審核各項內容無誤後,加蓋印章,將掛失申請書第三聯、手續費收據和身份證件交儲戶。儲戶7天後憑掛失申請書換取新存單(折)或支取存款。
7.櫃員應在掛失登記簿上詳細登記有關要素,並將掛失申請書的第一聯專夾保管;掛失申請書第二聯作手續費傳票的附件送事後監督審核。
8.事後監督對次日電腦打出的日結報表中的凍結和解凍賬戶清單進行核對並蓋章。
(二)掛失業務的核實
櫃員受理掛失後,應對掛失的存款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方式可分為:
1.根據儲戶提供的內容與開戶資料核對,並通過電話與存款人取得聯系,證實掛失確屬存款人申請辦理。
2.存單(折)掛失金額較大的(按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由各省行自定上門調查核實掛失金額的限度,並報備總行零售業務部),應根據儲戶留存的地址上門調查核實,並由掛失申請人在調查書上簽章認可,調查員填寫調查結果,交主管審核,若調查結果屬實,則在掛失7天後予以辦理解付、補發新存單(折)或轉存等手續,調查書作為掛失申請書第一聯的附件,永久保管。
3.對掛失人身份證件的核實,可向證件簽發機構發查詢調查函,根據查詢回復時間酌情延長解付、補發新存單(折)和轉存時間,但原則不超過1個月(特殊情況除外)。
4.對外地戶口、核定身份有困難的儲戶,可採用所在單位證明及擔保或找本市戶口的居民擔保等辦法處理。但受理掛失的開戶行必須對擔保單位或個人進行上門調查,核實擔保人的可靠性和是否有經濟擔保能力。對掛失金額較大的(按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由各省行自定,但最高擔保額不能高於人民幣20萬元)存款,銀行不受理掛失擔保,只能進一步核實原存款人的身份證件並確認後,方予辦理掛失的解掛處理手續。
5.掛失申請人無論是本地或異地,遇有疑問都應作進一步核實;若發現申請掛失人是假冒,應立即報保衛部門及公安部門查處。
(三)掛失業務的解掛處理
1.儲戶7天後持掛失申請書的第三聯來銀行辦理補領新存單(折)或支取存款等手續時,必須由原存款人辦理,他人不得代辦。代辦掛失的,應由原存款人和代辦人來銀行辦理,並在掛失申請書的第三聯上簽字。
2.櫃員審核申請書第一、三聯上的簽字一致後,根據儲戶的要求辦理補發新存單(折)或取現等手續。
3.核銷掛失登記簿,將掛失申請書的第一、三聯和凍結止扣單送事後監督審核後,第一聯永久保管,第三聯作存摺表外傳票附件(如果取消掛失沒有傳票的,則作為當日凍結和解凍賬戶清單的附件)。
五、特殊業務處理
(一)通信存款的客戶寄存證掛失
客戶寄存證的掛失,可來函辦理。客戶來函辦理掛失,須提供本人出具的寄存證丟失聲明、身份證件影印件及約定取款方式所確定的印鑒/簽字,銀行審核無誤後按存單(折)掛失業務的處理規定辦理。
(二)個人支票的掛失
1.儲戶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寫掛失止付申請書交支票付款行辦理掛失,付款行查明申請掛失的支票確未付款後,暫停支付。申請暫停支付後,儲戶應向支票付款地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提起訴訟,並向支票付款行提供已經申請公示催告或提起訴訟的證明。暫停支付的有效期為12天,當12天期滿支票付款行未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通知時,銀行將視同自動取消掛失。
2.在支票丟失後未通知銀行而直接向法院申請辦理公示催告或訴訟手續的,銀行憑法院止付通知書辦理止付手續,在銀行未接到法院止付通知書前,支票被冒領的,銀行概不負責。
3.個人支票經法院公示後不能再辦理撤銷掛失手續。
(三)印鑒掛失
1.儲戶遺失印鑒要求掛失時,應出示原存款憑證及本人身份證件,並提供印鑒式樣、字體等情況,經查實無誤後方可受理。
2.其他掛失手續與存單(折)掛失業務處理手續相同。
(四)密碼掛失
1.儲戶忘記密碼要求掛失時,應出示原存款憑證及本人身份證件方可辦理。
2.密碼掛失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3.密碼掛失的賬戶余額在3萬元以上(各行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程度自定金額)或等值外幣的,將視同存單(折)掛失業務處理。
4.密碼掛失的賬戶余額在3萬元以下(各行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程度自定金額)或等值外幣的,各行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凍結辦理時間,其他手續參照存單(折)掛失業務處理。
5.密碼掛失不收手續費。
(五)憑證式國債的掛失視同存單(折)掛失業務辦理。
六、實行逐級授權制度
(一)櫃員辦理掛失業務,無論金額大小,都應經過授權。
(二)凡存單(折)或密碼掛失:
1.金額在3萬元以下或等值外幣,由復核員審核授權;
2.金額在20萬元以下或等值外幣,必須經業務主管審核授權;
3.金額在100萬元以下或等值外幣,必須經分理處主任一級的領導審核授權;
4.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等值外幣,必須經支行業務主管行長一級的領導審核授權。
(三)各行亦可按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制定各級主管授權金額的最高許可權,並報備總行零售業務部。
七、撤銷掛失
1.儲戶辦理儲蓄存款掛失後,在掛失的7天之內找到了原存單(折)、預留印鑒的印章,可以要求撤銷掛失。
2.撤銷掛失需由儲戶本人或原代辦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及原掛失申請書的回單聯,到原掛失的開戶行辦理。
3.銀行收回儲戶的掛失申請書,並要求儲戶在銀行掛失申請書的留底聯批註「×年×月×日撤銷掛失」字樣和簽名。
4.復核員復核無誤後,解除掛失凍結,並在掛失登記簿處理欄內註明「撤銷掛失」字樣。
5.如系撤銷非正式掛失,應在掛失臨時止付記錄單上加蓋「注銷」戳記。
6.掛失人用函電要求撤銷掛失申請的(通信存款寄存證掛失除外),銀行不予辦理。
7.撤銷掛失,已收的掛失手續費不退回儲戶。
八、掛失憑證的管理
對掛失申請書及掛失、更改印鑒登記簿等業務檔案的管理,要保管20年,並請參照《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中銀財〔1999〕29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附則
1.本管理辦法所需儲戶提供的身份證件,按實名制規定的身份證件界定。
2.自本管理辦法實施之日起,原有關文件規定如與本管理辦法有抵觸的,概以本管理辦法為准。
3.本管理辦法由中國銀行總行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③ 郵政儲蓄銀行掛失怎麼辦理
郵政儲蓄銀行的賬戶丟失,可以持身份證到辦理的本省郵政儲蓄銀行窗口辦理正式掛失,正式掛失7天後補辦賬戶。
④ 銀行卡如何掛失
銀行卡掛失一般分為臨時掛失和正式掛失。臨時掛失一般是指電話口頭掛失,可以撥打發卡銀行的服務電話辦理,有些發卡銀行的電話掛失是及時生效的。
通常來說當持卡人發現自己的銀行卡遺失或被盜時,而又來不及去櫃台掛失的話,就可以致電發卡行客服人員,辦理電話掛失。這時只需要持卡人提供自己的銀行卡號,以及身份證號碼就能辦理,個別銀行只需提供身份證號就能辦理掛失。
在辦理了電話掛失後,持卡人還需要前往櫃台辦理正式掛失。這時就需要以下這些材料了:開卡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者復印件各一張,辦有存摺的需一並提交。
(4)儲蓄掛失管理辦法擴展閱讀:
各大銀行的的掛失手續不完全相同,如果丟失了可以先使用電話或者網上銀行進行臨時掛失,隨後帶上本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去銀行櫃台掛失。
銀行卡不要和手機、電視、音響、微波爐等磁場強的電器放在一起,最好放的遠一些,多張銀行卡,存摺也不要放在一起。
1、買錢包的時候裡面一般都有幾張品牌介紹的小硬卡片,別扔!放卡的時候除了卡不能在同一個夾層外,在有磁條的那一面放一個這種的卡片,起到間隔作用。
2、工行有專用的銀行卡卡套,用著效果不錯,可以要幾個用。
3、用身份證作間隔也不錯。(二代身份證是射頻卡,不是磁卡,所以身份證不會與銀行卡發生「消磁」現象。)
最後要注意,銀行卡絕對不能直接和手機放在一個兜里,那樣的話極有可能很快消磁。
有專業的銀行卡防消磁的卡套,卡包(可以放十幾,二十張卡),還有防消磁的錢包,都很方便,原理和防輻射的原理是一樣的,二代身份證都有讀取信息的功能,身份證上的信息很可能會被不法分子盜讀,這種防消磁的卡套,卡包,錢包也有防二代身份證信息被盜讀的功能。
⑤ 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若干規定廢止後,各金融機構按照什麼規章制度執行
2010年12月29日國務院第138次常務會議通過《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對《儲蓄管理條例》部分條款予以修正,於2011年1月8日經國務院令第588號發布施行。
具體內容參考網路:http://ke..com/link?url=_
⑥ 郵政儲蓄信用卡掛失流程
撥打郵政儲蓄客服電話95580進行掛失即可。
電話銀行可以辦理有效期為5天(含)臨時掛失,也可以辦理長期有效的臨時掛失。
櫃面注冊客戶可通過電話銀行辦理業務咨詢、投訴建議、查詢、掛失、轉賬匯款、定活互轉、副卡管理、基金交易、國債交易、理財交易、貴金屬交易、繳費充值、外幣賬戶查詢、公司賬戶查詢等業務。
根據《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信用卡(個人卡)章程》第十條規定:
發卡機構的部分晶元(IC)卡除支持信用卡賬戶外,還支持電子現金賬戶。電子現金賬戶具備小額快速支付、余額查詢、充值等電子現金賬戶交易的全部或部分功能,不具備透支、轉賬、取現等其他支付結算功能。
電子現金賬戶不記名、不掛失、不計付利息、不提供對賬單。若無特殊說明,本章程所述交易均為信用卡賬戶交易。
持卡人不承擔其信用卡在掛失生效後因該卡被偽冒、盜用所產生的經濟損失,但國家有權機關依法扣劃持卡人名下信用卡內資金所導致的後果均由持卡人承擔。
⑦ 掛失所需要的要求
國銀行儲蓄存款掛失業務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管理,有效控制風險,規范儲蓄存款掛失業務操作,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一、掛失的范圍
儲戶遺失存單、存摺、預留印鑒的印章、賬戶的密碼、通信存款的寄存證、個人支票等均可到銀行辦理掛失。
二、掛失的條件
1.儲戶辦理掛失時,必須持本人身份證件,並提供姓名、存款時間、種類、金額、賬號及住址等有關情況;代辦掛失須同時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件。
2.銀行根據儲戶提供的資料,確認存款未被支取和未被凍結止付後,方可受理申請。
3.銀行在受理掛失申請(包括臨時掛失和正式掛失)前賬戶內的儲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儲蓄機構不負賠償責任。
4.不記名式的存單、存摺,銀行不受理掛失。
5.密碼掛失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6.正式掛失必須到原開戶行辦理。
三、臨時掛失
1.儲戶在特殊情況下,以口頭、電話、電報、信函等方式申請的掛失,均視為臨時掛失。
2.儲戶可在聯網機構申請辦理存單(折)的臨時掛失;非聯網機構儲蓄存款的臨時掛失,以及印鑒、個人支票、通信存款寄存證、憑證式國債等的臨時掛失,儲戶只能到原開戶行辦理。
3.儲戶必須在辦理臨時掛失後的5天之內,到原開戶行辦理正式掛失手續,否則掛失失效。
4.櫃員要做好臨時掛失登記記錄,交復核員審核後保存,並調整儲戶賬戶凍結狀態。
5.臨時掛失不收手續費。
四、存單(折)掛失業務的處理
(一)掛失業務的手續
1.櫃員根據儲戶提供的有關資料,認真核對儲戶的身份證件及賬戶的各項內容,確認無誤後,先凍結賬戶,再辦理其他掛失手續。
2.指導儲戶填寫掛失申請書,在「證件內容」欄,要填寫身份證件的名稱、號碼、住址、簽發單位等;代辦掛失時,要同時註明代辦人身份證件的上述相關內容。
3.辦理正式掛失時,申請人需在掛失申請書上簽字。憑印鑒支取者,在掛失申請書上加蓋原預留印鑒。憑密碼支取者,則由儲戶輸入密碼。
4.對掛失金額較大的(按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由各省行自定金額的限度),要影印其身份證件作附件備查。
5.存單、印鑒、普通活折等收取掛失手續費1元,定、活期一本通收取掛失手續費5元。
6.復核員審核各項內容無誤後,加蓋印章,將掛失申請書第三聯、手續費收據和身份證件交儲戶。儲戶7天後憑掛失申請書換取新存單(折)或支取存款。
7.櫃員應在掛失登記簿上詳細登記有關要素,並將掛失申請書的第一聯專夾保管;掛失申請書第二聯作手續費傳票的附件送事後監督審核。
8.事後監督對次日電腦打出的日結報表中的凍結和解凍賬戶清單進行核對並蓋章。
(二)掛失業務的核實
櫃員受理掛失後,應對掛失的存款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方式可分為:
1.根據儲戶提供的內容與開戶資料核對,並通過電話與存款人取得聯系,證實掛失確屬存款人申請辦理。
2.存單(折)掛失金額較大的(按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由各省行自定上門調查核實掛失金額的限度,並報備總行零售業務部),應根據儲戶留存的地址上門調查核實,並由掛失申請人在調查書上簽章認可,調查員填寫調查結果,交主管審核,若調查結果屬實,則在掛失7天後予以辦理解付、補發新存單(折)或轉存等手續,調查書作為掛失申請書第一聯的附件,永久保管。
3.對掛失人身份證件的核實,可向證件簽發機構發查詢調查函,根據查詢回復時間酌情延長解付、補發新存單(折)和轉存時間,但原則不超過1個月(特殊情況除外)。
4.對外地戶口、核定身份有困難的儲戶,可採用所在單位證明及擔保或找本市戶口的居民擔保等辦法處理。但受理掛失的開戶行必須對擔保單位或個人進行上門調查,核實擔保人的可靠性和是否有經濟擔保能力。對掛失金額較大的(按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由各省行自定,但最高擔保額不能高於人民幣20萬元)存款,銀行不受理掛失擔保,只能進一步核實原存款人的身份證件並確認後,方予辦理掛失的解掛處理手續。
5.掛失申請人無論是本地或異地,遇有疑問都應作進一步核實;若發現申請掛失人是假冒,應立即報保衛部門及公安部門查處。
(三)掛失業務的解掛處理
1.儲戶7天後持掛失申請書的第三聯來銀行辦理補領新存單(折)或支取存款等手續時,必須由原存款人辦理,他人不得代辦。代辦掛失的,應由原存款人和代辦人來銀行辦理,並在掛失申請書的第三聯上簽字。
2.櫃員審核申請書第一、三聯上的簽字一致後,根據儲戶的要求辦理補發新存單(折)或取現等手續。
3.核銷掛失登記簿,將掛失申請書的第一、三聯和凍結止扣單送事後監督審核後,第一聯永久保管,第三聯作存摺表外傳票附件(如果取消掛失沒有傳票的,則作為當日凍結和解凍賬戶清單的附件)。
五、特殊業務處理
(一)通信存款的客戶寄存證掛失
客戶寄存證的掛失,可來函辦理。客戶來函辦理掛失,須提供本人出具的寄存證丟失聲明、身份證件影印件及約定取款方式所確定的印鑒/簽字,銀行審核無誤後按存單(折)掛失業務的處理規定辦理。
(二)個人支票的掛失
1.儲戶應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填寫掛失止付申請書交支票付款行辦理掛失,付款行查明申請掛失的支票確未付款後,暫停支付。申請暫停支付後,儲戶應向支票付款地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或提起訴訟,並向支票付款行提供已經申請公示催告或提起訴訟的證明。暫停支付的有效期為12天,當12天期滿支票付款行未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通知時,銀行將視同自動取消掛失。
2.在支票丟失後未通知銀行而直接向法院申請辦理公示催告或訴訟手續的,銀行憑法院止付通知書辦理止付手續,在銀行未接到法院止付通知書前,支票被冒領的,銀行概不負責。
3.個人支票經法院公示後不能再辦理撤銷掛失手續。
(三)印鑒掛失
1.儲戶遺失印鑒要求掛失時,應出示原存款憑證及本人身份證件,並提供印鑒式樣、字體等情況,經查實無誤後方可受理。
2.其他掛失手續與存單(折)掛失業務處理手續相同。
(四)密碼掛失
1.儲戶忘記密碼要求掛失時,應出示原存款憑證及本人身份證件方可辦理。
2.密碼掛失不得委託他人代辦。
3.密碼掛失的賬戶余額在3萬元以上(各行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程度自定金額)或等值外幣的,將視同存單(折)掛失業務處理。
4.密碼掛失的賬戶余額在3萬元以下(各行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程度自定金額)或等值外幣的,各行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延長或縮短凍結辦理時間,其他手續參照存單(折)掛失業務處理。
5.密碼掛失不收手續費。
(五)憑證式國債的掛失視同存單(折)掛失業務辦理。
六、實行逐級授權制度
(一)櫃員辦理掛失業務,無論金額大小,都應經過授權。
(二)凡存單(折)或密碼掛失:
1.金額在3萬元以下或等值外幣,由復核員審核授權;
2.金額在20萬元以下或等值外幣,必須經業務主管審核授權;
3.金額在100萬元以下或等值外幣,必須經分理處主任一級的領導審核授權;
4.金額在100萬元以上或等值外幣,必須經支行業務主管行長一級的領導審核授權。
(三)各行亦可按地區經濟發展程度的不同,制定各級主管授權金額的最高許可權,並報備總行零售業務部。
七、撤銷掛失
1.儲戶辦理儲蓄存款掛失後,在掛失的7天之內找到了原存單(折)、預留印鑒的印章,可以要求撤銷掛失。
2.撤銷掛失需由儲戶本人或原代辦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及原掛失申請書的回單聯,到原掛失的開戶行辦理。
3.銀行收回儲戶的掛失申請書,並要求儲戶在銀行掛失申請書的留底聯批註「×年×月×日撤銷掛失」字樣和簽名。
4.復核員復核無誤後,解除掛失凍結,並在掛失登記簿處理欄內註明「撤銷掛失」字樣。
5.如系撤銷非正式掛失,應在掛失臨時止付記錄單上加蓋「注銷」戳記。
6.掛失人用函電要求撤銷掛失申請的(通信存款寄存證掛失除外),銀行不予辦理。
7.撤銷掛失,已收的掛失手續費不退回儲戶。
八、掛失憑證的管理
對掛失申請書及掛失、更改印鑒登記簿等業務檔案的管理,要保管20年,並請參照《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中銀財〔1999〕29號)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附則
1.本管理辦法所需儲戶提供的身份證件,按實名制規定的身份證件界定。
2.自本管理辦法實施之日起,原有關文件規定如與本管理辦法有抵觸的,概以本管理辦法為准。
3.本管理辦法由中國銀行總行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發布部門:中國銀行 發布日期:2000年08月29日 實施日期:2000年08月29日 (中央法規)
⑧ 郵政儲蓄掛失事項
你帶自己的身份證到原開戶行去掛失,原開戶行可以根據你的身份證號在電腦上查出你折的帳號是多少,原開戶行還可以根據你提供第一次開戶的時間來查出你的帳號,掛失的手續很麻煩,查出了你的帳號來,再調出你的資料和你說的核對看是否一致,如果是一致的,銀行要你填掛失申請書,要交手續費,復印你的身份證等等,銀行還要進一步核實確認以防萬一,銀行要你簽字核實你的所有資料是否真實等等。一切辦好了銀行還要告訴你再等7天以後來辦理取錢。掛失別人可以代辦,但要代辦人的身份證還要你的身份證。
⑨ 如何掛失銀行卡
您可以通過以下渠道辦理借記卡口頭掛失,以確保賬戶資金安全。
1.撥打95599通過自助語音或轉接人工服務辦理口頭掛失。
2.登錄個人網銀,點擊「賬戶→本行賬戶→借記卡→右上角賬戶管理→賬戶掛失」。
3.登錄掌銀APP,點擊「我的賬戶→借記卡頁面右上角齒輪狀圖標→借記卡掛失」。
4.持卡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證件號碼)、密碼在全國任一網點辦理口頭掛失(允許代理,但必須同時提供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
5.通過自助服務終端機,選擇「卡/存摺掛失」,輸入卡號及支付密碼辦理掛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