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機關:
1.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非集團)由所在地的保監局受理;
2.保險代理服務集團(控股)公司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3.《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4.《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
5.《關於貫徹落實<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保險經紀機構監管規定>、<保險公估機構監管規定>有關事宜的通知》;
6.《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管理辦法》;
7.《關於加強保險業反洗錢工作的通知》;
8.《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監管辦法(試行)》。
申請人:全體股東或者全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
申報材料:
(一)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非集團)所需材料:
1.全體股東、發起人或者合夥人簽署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設立申請表》;
2.《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設立申請委託書》;
3.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
4.自然人股東、發起人或合夥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和《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自然人股東個人簡歷表》,非自然人股東、發起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加蓋財務印章的最近1年財務報表;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的承諾書;投資資金來源情況說明以及投資資金來源符合中國反洗錢法律法規的聲明;投資人最近三年未受反洗錢重大行政處罰的聲明;
5.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資本金入賬原始憑證復印件;
6.可行性報告,包括市場情況分析、財務分析、業務發展計劃等;
7.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8.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機構、業務管理制度、財務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反洗錢內控制度以及業務服務標准等;
9.擬任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申請材料及有關證明材料,業務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
10.住所證明文件;
11.業務、財務等計算機軟硬體配備情況說明等;
12.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應當報送一式2份)
(二)保險代理服務集團(控股)公司所需材料:
1.《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設立申請委託書》;
2.設立申請書或更名申請書,其中應當載明擬設立或更名公司的名稱、注冊資本、業務范圍等;
3.擬成立保險中介服務集團的名稱、成員企業及企業集團章程;
4.可行性報告及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設立方式或者更名方案、公司治理和組織機構框架、發展戰略、內部控制體系,以及公司章程、業務管理制度、資本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等;
5.籌建或更名方案,包括操作流程、集團內各公司的股權整合方案、股權結構、子公司的名稱和業務類別、員工及債權處置方案等;
6.創立大會決議,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關於設立集團公司或者更名的決議;
7.《投資人基本情況登記表》、股份認購協議等,投資人是機構的,還應提供營業執照、其他背景資料以及加蓋公章的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復印件;
8.加蓋公章的集團重要成員公司上一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復印件;
9.依法成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或審計報告(原件),資本金入賬原始憑證復印件;
10.《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申請表》、擬任董事長(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有關證明材料;
11.營業場所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證明文件;
12.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
13.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應當報送一式2份)
審查原則及標准:
(一)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非集團)
1.股東、發起人信譽良好,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記錄;
2.注冊資本達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規定的最低限額;
3.公司章程符合有關規定;
4.董事長、執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符合本規定的任職資格條件;
5.具備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固定住所;
7.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業務、財務等計算機軟硬體設施;
8.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9.擬設立的全國性保險代理機構不得與已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成立的保險中介機構重名。
(二)保險代理服務集團(控股)公司
除滿足(一)1-8中審查原則及標准外,還需要滿足:
1.擁有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為保險專業中介機構;
2.保險中介業務收入占集團總業務收入的50%以上。
審查期限:
1.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非集團)由所在地保監局受理申請,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審批;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所在地保監局在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向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報送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
2.保險代理服務集團(控股)公司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並審批;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準的決定。20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決定核準的,頒發核准文件;決定不予核準的,應當作出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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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保險公估人從業人員管理辦法
您好:
在校學生是可以參加保險公估人的考試的。
報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試報名表》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3張
5、在報名表有關事項聲明欄內親筆署名
考試方式:考試方式均為電子化考試。
該專業的考試內容和特點:
根據保險公估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大綱要求第一部分保險原理與實務占(60%),包括保險概述、保險合同、保險的基本原則、保險費率釐定原理、保險公司業務管理、保險市場和保險監督管理。第二部分保險公估相關知識與法規(40%),包括保險公估人概述、保險公估人的經營、保險公估人的監管和保險公估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與執業操守。歷次題庫涉及到的試題有幾千道,內容非常的紛雜、而且題庫還在不斷的變化。
青島導航職業培訓學校是山東省經過勞動局鑒定的專業的培訓、考試中心。
每年都有來自全國各地的學員來校進行學習。
考試的通過率位於全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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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保險公估公司監管規定
保監局是保監會下屬領導機構。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擬訂保險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起草保險業監管的法律、法規;制訂業內規章。
(二)審批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保險集團公司、保險控股公司的設立;會同有關部門審批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設立;審批境外保險機構代表處的設立;審批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等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設立;審批境內保險機構和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保險機構;審批保險機構的合並、分立、變更、解散,決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參與、組織保險公司的破產、清算。
(三)審查、認定各類保險機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制訂保險從業人員的基本資格標准。
(四)審批關系社會公眾利益的保險險種、依法實行強制保險的險種和新開發的人壽保險險種等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對其他保險險種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實施備案管理。
(五)依法監管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和市場行為;負責保險保障基金的管理,監管保險保證金;根據法律和國家對保險資金的運用政策,制訂有關規章制度,依法對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進行監管。
(六)對政策性保險和強制保險進行業務監管;對專屬自保、相互保險等組織形式和業務活動進行監管。歸口管理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學會等行業社團組織。
(七)依法對保險機構和保險從業人員的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對非保險機構經營或變相經營保險業務進行調查、處罰。
(八)依法對境內保險及非保險機構在境外設立的保險機構進行監管。
(九)制訂保險行業信息化標准;建立保險風險評價預警和監控體系,跟蹤分析、監測、預測保險市場運行狀況,負責統一編制全國保險業的數據、報表,抄送中國人民銀行,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發布。
(十)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黨的建設、紀檢和幹部管理工作;負責國有保險公司監事會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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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守則
2015年,保險公估、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三類從業人員(以下稱「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的資格核准取消後,全轄保險中介從業人員數量快速增長,為推進行業快速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近期我局發現,部分公司在保險中介從業人員管理上出現了新增人員培訓不到位、執業登記數據不準確、所屬從業人員經營行為不規范等問題。為加強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執業管理,根據相關規定,我局擬進一步規范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執業登記管理和執業行為,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包括保險代理人(指與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員),保險經紀機構和保險公估機構的從業人員。
二、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保險法》相關規定做好所屬從業人員准入管理,認真進行甄選,加強專業培訓,確保品行良好,具有從事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保險公估所需的專業能力。
三、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當在中國保監會保險中介監管信息系統上為所屬從業人員進行執業登記,並向其發放執業證書,不得扣留或變相扣留其執業證書。
四、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只限於通過與其簽署代理協議的一家保險公司或者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進行執業登記。保險中介從業人員所屬保險公司或者保險專業中介機構變更的,新所屬保險公司或者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當為其變更執業登記。
五、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不得委託未持有本機構發放執業證書的人員從事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保險公估業務。
六、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應切實規范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展業行為,要求其在開展保險業務活動中主動出示執業證書。保險專業中介從業人員應當在執業證書記載的所屬保險公司或者保險專業中介機構的授權范圍內從事業務活動。
七、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因保險中介從業人員離職或者其他原因需回收執業證書的,除及時回收執業證書外,還應在中國保監會中介監管信息系統中注銷執業登記。
八、本通知下發後,各公司應抓緊時間梳理和排查本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執業管理情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規范保險中介從業人員執業管理工作,並於2016年5月5日前將執業管理情況排查報告上報我局。我局將不定期對各公司所屬從業人員的執業管理情況開展抽查,對於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保險公司和保險專業中介機構,我局將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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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請問保險公估公司保險法內部管理制度在哪裡可以找到
追問: 哦,還是要謝謝你哈,呵呵,對了,是《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和《反洗錢內部控制規定》您看,這個可以找的到么? 回答: 這個基本不用找,去網上搜下就有了,一般都是根據國家反洗錢法做出的細則。在哪上面都有。 追問: 我在網上搜過,不過基本上都是銀行的制度。請問有沒有屬於保險公估公司的《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和《反洗錢內部控制規定》?謝謝 回答: 給您說白了,跟銀行一樣。國家是不會留這個大空子給有心人鑽的。想通過保險洗錢不可能,別聽保險營銷員的。 追問: 呵呵,呵呵,是這樣,我想成立個公估公司,然後需提供材料里需准備《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和《反洗錢內部控制規定》,我在網上一直都找不到有關公估公司的,基本上都是銀行的制度,您看,可以幫我找下么?煩謝。。。。∮真★情 的感言: 謝謝,謝謝。!
❻ 保險公估機構業務服務標准
項目: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核准
受理機關:所在地保監局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3、《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
4、《反洗錢法》。
申請人:擬設立保險公估公司的全體股東、全體發起人或者全體合夥人(可由全體股東、全體發起人或者全體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承擔具體事務)
申報材料:
1、全體股東、全體發起人或全體合夥人簽字的《保險公估機構設立申請表》;
2、全體股東、全體發起人或全體合夥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3、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
4、自然人股東、發起人或合夥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非自然人股東、發起人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及加蓋財務印章的最近3年財務報表;
5、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資本金入賬原始憑證復印件;
6、可行性報告,包括市場情況分析、近3年的業務發展規劃等;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復印件;
8、內部管理制度,包括組織框架、決策程序、業務、財務和人事制度等;
9、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方案;
10、擬任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材料,業務人員《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復印件;
11、住所或者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12、計算機軟硬體配備情況說明;
13、擬訂的本機構業務服務標准。
(應報送以上材料一式兩份)
審查原則及標准:
1、注冊資本或出資應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合夥企業、有限責任公司人民幣2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幣1000萬元。
2、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符合法律規定。
3、有具備條件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
4、持有《保險公估從業人員基本資格證書》的員工不得少於2人,總數應當不少於員工總數的二分之一。
5、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6、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及計算機軟硬體設施。
7、擬設立的保險公估機構不得與已經中國保監會批准設立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重名。
審查期限:
1、由所在地保監局受理申請,由中國保監會審批。
2、自受理申請之日起,所在地保監局在2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並向中國保監會報送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中國保監會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書面決定。
注意事項:
許可證的換發按照中國保監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載自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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