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誰知道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上地分中心的工作時間,謝謝!
星期六日雙休
早上830上班到中午12點休息到2點,下午5點半下班
Ⅱ 請問北京社保中心元月2號上班嗎
北京各區社保局上班時間:
1、北京市東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2、北京市西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3、北京市朝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9:00-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4、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5、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萬壽路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6、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上地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7、北京市豐台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8、北京市石景山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9、北京市門頭溝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10、北京市房山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冬時令),14:00至18:00(夏時令)。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11、北京市大興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12、北京市通州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8:30-12:00;13:00-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13、北京市順義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14、北京市昌平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15、北京市懷柔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16、北京市密雲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1:45,下午13:00至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17、北京市平谷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夏令時)13:30至17:30(冬令時)。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18、北京市延慶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夏令時)13:30至17:30(冬令時)。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19、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辦公時間:對外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Ⅲ 北京所有的社保中心電話
北京市社會保障局電話:(010)51712333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83172954
北京市東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84038437
北京市西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83975687
北京市朝陽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53918500
北京市豐台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63258855
北京市豐台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63258060、63258855
北京市石景山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68870022
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68940680
北京市順義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89445976
北京市懷柔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89687191
北京市延慶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69181082
北京市昌平區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69746688
北京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67805157
另外,全國社保中心統一熱線「12333」開啟7*24小時全天侯人工服務。
(3)北京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上班時間擴展閱讀:
社保中心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養老、老農保、新農保、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及社會化管理服務的政策規定,起草制定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經辦管理規劃和實施方案;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經辦工作的業務指導。
三、負責政府指令性指標的落實和社會保險擴面計劃的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市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城鄉居民保險基金的管理、使用、審計,確保基金安全;會同有關部門對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收支掛鉤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五、負責全市工傷保險工作。
六、負責擬定全市社會保險稽核檢查、內部控制和信息披露計劃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城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業務經辦及對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指導工作。
八、負責全市企業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社會保險統計和數據應用工作。
十、負責市本級、駐石中央部署、省屬全民、集體,港澳台及外資企業、私營企業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業務。
十一、負責市本級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的管理和使用,並對全市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的指導和驗收。
十二、承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資料來源: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北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系表
Ⅳ 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咨詢電話
在北京上的保險好
Ⅳ 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萬壽路分中心上班時間
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萬壽路分中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8:00,節假日除外。
北京市海淀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萬壽路分中心
地址:太平路5號
交通:
太平路東口-公交站81米
途徑公交車:308路335路568路941路夜5路
Ⅵ 北京 每月社保繳納時間
北京地區大致繳費日期,社保記錄在每月的16日前確認,截止修改;繳費一般是在每月的25-30日。
具體還請咨詢北京12333社保經辦機構落實。
北京社保基數調整,日前,在北京公布2014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7560元,月平均工資為6463元,與其相關的社保繳費基數的上下限、工傷保險定期待遇等均會照此標准進行調整。
(6)北京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上班時間擴展閱讀:
西城區:
最新北京各區社保繳納時間規定--在京務工證明要求:父母雙方都需在京務工就業,且一方需要在西城區務工就業;繳納社保人員范圍:受雇於法人單位的;時間要求:2016年1月至3月在西城區內繳納社保的證明,且父母至少一方社保在本區。
東城區:
在京務工證明要求:父母雙方都需在京務工就業,且一方需要在東城區務工就業;繳納社保人員范圍:受雇於法人單位的;時間要求:社保在審核期間應處於正常繳費狀態且最近3個月應連續繳費(2016年2月至4月),補繳不予以通過,且父母至少一方社保在東城。
海淀區:
申請人在京務工證明要求:父母雙方至少一方需要在京務工就業,且在京繳納社保;繳納社保人員范圍:受雇於用人單位的、合法市場經營的、個體工商戶、注冊企業法定代表人、注冊企業股東或合夥人;時間要求:2016年3月至5月3個月間必須連續繳費,補繳無效。
朝陽區:
申請人在京務工證明要求:父母雙方至少一方需要在京務工就業,且在朝陽繳納社保;繳納社保人員范圍: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受雇於用人單位的、個體工商戶、注冊企業法定代表人、注冊企業股東或合夥人;時間要求:距2016年5月9日連續繳費6個月以上,(含6個月,補繳無效)社保應處於正常繳費狀態,且至少一方在朝陽區繳納,繳納單位與勞動合同單位名稱一致。
通州區:
申請人在京務工證明要求:父母雙方至少一方需要在京務工就業;繳納社保人員范圍:受雇於用人單位且在通州區自有住房在京繳納社保,租房入學需父母至少一方社保在通州區;社保時間要求:社會保險在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間繳滿12個月。
豐台區:
申請人在京務工證明要求:父母雙方都需在京務工就業;繳納社保人員范圍:在豐台區租住房屋的,申請人及其配偶均需在京繳納保險,且至少一方社保在本區;社保時間要求: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3個月間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補繳無效)。
大興區:
申請人在京務工證明要求:父母雙方都需在京務工就業;繳納社保人員范圍:在豐台區租住房屋的,申請人及其配偶均需在京繳納保險,且至少一方社保在本區;社保時間要求: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3個月間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補繳無效)。
豐台區:
申請人在京務工證明要求:父母雙方都需在大興區務工就業;繳納社保人員范圍:申請人及其配偶均須提供繳納保險;(註:2016年大興區審核細則中沒有具體明確社保要求,只規定父母雙方在本區工作,如對社保有疑問,小編建議咨詢大興區教委)
Ⅶ 北京社保繳納時間規定 北京社保有什麼規定
2016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的公告2015-08-27依據《關於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社保發[2015]31號)文件精神,現就2016年度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參保繳費時間2016年度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繳費時間為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二、個人繳費標准城鎮老年人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360元;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160元;城鎮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殘疾的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為每人每年360元。三、繳費方式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鎮居民,凡是採取銀行代扣繳費方式的,應在2015年9月20日前或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標准存入足夠金額(備註:應在保證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基礎上多存10元錢);凡是採取現金繳費方式的,應按照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和學校與托幼機構(以下簡稱:參保單位)規定的時間一次性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四、個人免交費資格驗審凡符合個人免交費條件且繼續參保的各類人員(退養人員、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去世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除外),持民政部門核發的相關證件或確認的書面說明(原件與復印件)到參保單位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對於無行為能力或行動能力的,則由民政部門或監護人代為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城鎮居民須持有效期限內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居民困難補助金領取證》、《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員供養證》、《北京市低收入救助證》中的一種進行免交費資格審驗,其中無業居民中的殘疾人員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重度殘疾人員還需提交《低保證》、《生活困難補助金領取證》以及《北京市無固定性收入重殘無業人員生活補助金審核發放證》等證件中的一種。北京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