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煤礦安全管理制度都有哪些
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
2.安全生產安責任制度 4
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6
4.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8
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1
6.安全質量標准化管理制度 12
7.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培訓制度 21
8.班前會議制度 25
9.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26
10.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30
11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12.領導帶班制度 47
13.礦井通風管理制度 52
14.礦井測風制度 58
15.瓦斯日報表審查制度 64
16.防突管理制度 73
17.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78
18.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19.局部通風機管理制度 120
20.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120
21.火工品管理制度 130
2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54
23礦井頂板安全管理制度 159
24.礦井瓦斯管理制度 160
25.礦井水災防治管理制度 161
26.礦井火災防治管理制度 162
27.出、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173
28.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81
29.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183
30. 礦井粉塵檢測制度
B.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為了促進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適用於全國各類煤礦企業。�
三、煤礦企業必須建立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五)安全質量標准化管理制度;�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等。�
四、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滿足下列規定:�
(一)符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准;�
(二)內容具體,責任明確,能夠對照執行和檢查,嚴格管理措施,有針對性、可操作;
(三)對違反制度的各種行為有明確、具體的處罰措施和責任追究辦法;�
(四)所引用的依據及適用范圍和時間明確,表述規范,條款清晰,能確保相關人員了解和掌握;�
(五)以正式文件發布,並確保其能夠約束涉及到的部門和人員。�
五、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內容的具體要求。�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按照崗位、職能、權利和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明確各級負責人、職能機構和各崗位人員承擔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要將企業、部門或單位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逐項分解,逐級落實到各崗位和人員。�
(二)安全辦公會議制度。要明確安全辦公會議的召開周期、內容、主持人和參加人員。安全辦公會議必須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主持。會議應當有完整的記錄,載明議定的事項、決定以及落實的人員、措施和期限。會議記錄、紀要應納入檔案管理。�
(三)安全目標管理制度。應依據上級下達的安全指標,結合實際制定年度或階段安全生產目標,並將指標逐級分解,明確責任、保證措施、考核和獎懲辦法。�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穩定的安全投入資金渠道,保證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統、設備、設施,消除事故隱患,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安全獎勵,推廣應用先進安全技術措施和管理方法,搶險救災等均有可靠的資金來源;安全投入應能充分保證安全生產需要,安全投入資金要專款專用;煤礦企業應當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定項目,落實資金、完成時間和責任人。�
(五)安全質量標准化管理制度。明確檢查標准、檢查周期、考核評級獎懲辦法、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
(六)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應保證煤礦企業職工掌握本職工作應具備的法律法規知識、安全知識、專業技術知識和操作技能;明確企業職工教育與培訓的周期、內容、方式、標准和考核辦法;明確相關部門安全教育與培訓的職責和考核辦法;明確年度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計劃,確定任務,落實費用。�
(七)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應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礦井在通風、瓦斯、煤塵、火災、頂板、機電、運輸、放炮、水害和其它方面存在的隱患;明確事故隱患的識別、評估、報告、監控和治理標准;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明確隱患治理的責任和義務。�
(八)安全監督檢查制度。應保證有專門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足額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地監督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規程、標准、規范等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礦井「一通三防」的裝備、管理情況;明確安全檢查的周期、內容、檢查標准、檢查方式、負責組織檢查的部門和人員、對檢查結果的處理辦法。
對查出的問題和隱患應按「四定」原則(定項目、定人員、定措施、定時間)落實處理,並將結果進行通報及存檔備案。�
(九)安全技術審批制度。要確定各類工程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和方案等安全技術審批的內容、程序、標准、時限、審批級別;審批人員職別和資格,編制、審核、審批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和義務。安全技術審批應保證依據充分、正確、內容全面、具體、安全措施可靠,能夠有效指導生產施工、作業和操作。�
(十)礦用設備、器材使用管理制度。應保證在用設備、器材符合相關標准,保持完好狀態;明確礦用設備、器材使用前的檢測標准、程序、方法和檢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使用過程中的檢驗標准、周期、方法和校驗單位、人員的資質;明確維修、更新和報廢的標准、程序和方法。�
(十一)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要明確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的「一通三防」、防治水、沖擊地壓、職業危害等主要危險,有針對性地分別制定專門制度,強化管理,加強監控,制定預防措施。�
(十二)煤礦事故應急救援制度。要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明確發生事故後的上報時限、上報部門、上報內容、應採取的應急救援措施等。�
(十三)安全獎罰制度。必須兼顧責任、權利、義務,規定明確,獎罰對應;明確獎罰的項目、標准和考核辦法。�
(十四)入井檢身與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明確入井人員禁止帶入井下的物品和檢查方法;明確人員入井、升井登記、清點和統計、報告辦法,保證准確掌握井下作業人數和人員名單,及時發現未能正常升井的人員並查明原因。�
(十五)安全操作規程管理制度。操作規程要涵蓋從進入操作現場、操作準備到操作結束和離開操作現場全過程的各個操作環節。要分別制定各工種的崗位操作規程,明確各工種、崗位對操作人員的基本要求、操作程序和標准,明確違反操作程序和標准可能導致的危險和危害。�
六、煤礦企業及其所屬單位、部門應制定相關配套的制度,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其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七、負有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加強對煤礦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安全監察人員實施安全監察時,發現煤礦企業未按本規定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制度內容未達到本規定要求的,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實施處罰。�
八、本規定由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負責解釋。�
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C. 煤礦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辦公會議制度 1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4
3.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6
4.安全目標管理制度 8
5.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1
6.安全質量標准化管理制度 12
7.安全教育與安全技術培訓制度 21
8.班前會議制度 25
9.安全監督檢查制度 26
10.安全技術審批制度 30
11職業危害預防制度
12.領導帶班制度 47
13.礦井通風管理制度 52
14.礦井測風制度 58
15.瓦斯日報表審查制度 64
16.防突管理制度 73
17.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78
18.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管理制度
19.局部通風機管理制度 120
20.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120
21.火工品管理制度 130
2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154
23礦井頂板安全管理制度 159
24.礦井瓦斯管理制度 160
25.礦井水災防治管理制度 161
26.礦井火災防治管理制度 162
27.出、入井人員管理制度 173
28.安全生產獎罰制度 181
29.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183
30. 礦井粉塵檢測制度
D.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匯編
1、當班班長是當班第一責任者,對當班的安全、工程質量等負直接責任。
2、嚴格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工種崗位責任制、操作責任制,明確責、權、利的關系,做到責任到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安全生產。
3、加強現場管理,主動處理各類隱患,狠反「三違」,建立隱患處理及反「三違」台帳,真正做到按章作業,堅持不安全不生產。
4、各班要嚴格控制違章行為,對所有違章按照每人每起輕微、一般、嚴重,扣除工分200分、300分、400分進行考核;各班每月不得達到三起違章,如發生三起及以上,每多一起給予當班班長扣除工分200分的處罰。
5、對於因違反勞動紀律而造成的「三違」如提前下班,崗位睡覺,脫崗,強坐索車等不聽從指揮加倍處罰。並則令其在各班前會做出檢查。
6、所有職工必須聽從上級的正確指揮協調,所有人員有權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在所有作業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堅持「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
7、全隊人員嚴禁坐皮帶,每發現一次或有人舉報,經落實屬實,每人每次扣分500分,並做三天檢查。
8、井下不得發生打架等不良行為,每發生一次按照事故性質由肇事一方給予受害一方所有賠償外,對於當事人每人扣除工分500分處罰,做三天檢查,並連帶給予當班班長扣除工分200分處罰。
9、井下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造成當事人不能正常上班,給予當班班長扣除工分500分處罰,給予相關人員扣除工分200分處罰。如發現對事故瞞報行為,加倍處罰。
10、當班文明生產范圍及當班作業過程中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排查,如果發現隱患排查不到位,給予責任人扣除工分200分處罰。
E. 煤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答案:包括局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教育與安全培訓、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器材裝備以及井下作業職工的意外傷害保險制度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