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區別
一般債券是地方政府為了彌補一般公共財政赤字而發行的地方債券,可緩解地方政府臨時資金緊張;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為了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
一、一般債券
一般債券是地方政府為了彌補一般公共財政赤字而發行的地方債券。地方政府的債券分為兩類,分別是一般債和專項債,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為了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有一定收益的項目,償還資金也是項目對應產生的收入,例如土儲債、棚改債等。
二、專項債券
專項債券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
地方政府債券按資金用途和償還資金來源分類,通常可以分為一般債券(普通債券)和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對於一般債券的償還,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區的財政收入作為擔保,而對於專項債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項目建成後取得的收入作為保證。
一般債和專項債的發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專項債券有固定的投資方向和投資項目,不能隨意用於其他地方;一般債券是政府為緩解經費不足發行的,資金可用范圍更加廣泛,投資更加元。此外,償還途徑和承擔風險不同:專項債券是項目建成後取得的收入作為保證;一般債券的是地方政府以本地區的財政收入作為擔保,一般債券是政府背書,更安全。
『貳』 棚改專項債的作用是什麼
棚改專項債的作用具體如下:
1、規范棚戶區改造融資行為,遏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增量,更好地解決群眾住房問題。
專項收入應當能夠保障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實現項目收益和融資自求平衡,發揮政府規范適度舉債改善群眾住房條件的積極作用。
2、棚改專項債是國家專項債改革的創新,是貫徹落實國家預演算法的重要舉措。
特別是在當前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大背景下,既可以有力強化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實現地方政府債務資金鏈條有效循環和自求平衡,降低地方政府融資成本和風險,又對改善民生住房,穩定和促進地方經濟發展。
(2)專項債券管理使用協議擴展閱讀
《試點發行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管理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以下簡稱棚改專項債券)是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一個品種,是指遵循自願原則、納入試點的地方政府為推進棚戶區改造發行,以項目對應並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專項收入償還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前款所稱專項收入包括屬於政府的棚改項目配套商業設施銷售、租賃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以下簡稱省級政府)為棚改專項債券的發行主體。試點期間設區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級政府(以下簡稱市縣級政府)確需棚改專項債券的,由其省級政府統一發行並轉貸給市縣級政府。
經省政府批准,計劃單列市政府可以自辦發行棚改專項債券。
『叄』 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區別
專項債券(收益債券)和一般債券(普通債券)的區別:前者是指為了籌集資金建設某專項具體工程而發行的債券,後者是指地方政府為了緩解資金緊張或解決臨時經費不足而發行的債券。
『肆』 專項債券申報三個必須是什麼
專向債權申報的三個必須包括在材料當中,必須標注該項目實施單位,必須表明該項目的市縣主管部門,還有另外一個就是必須確定省一級的主管部門,只有通過以上三個必須專項債券申報才可以進入下個流程。有很多人不知道什麼是專項債權,其實專項債權就是地方政府要建設某一重要工程發行的債券。而所發行債券獲得的資金是用於此項工程的專一資金,不能夠再用於別的經濟主體。
【專項債權的年限】
專項債權的年限一般為5年,也有設為7年或是10年的。在年限過程當中會給債權人一定的利息補償,其實就跟我們買的國家債券是一個道理,只不過它的債權期會比國家發行的債券要長一些。
【專項債權的使用方向】
專項債權的使用方向是有嚴格的規定的,比如說建設鐵路公路收費比如說建設鐵路公路收費大型的城市公共體系,地鐵交通樞紐機場。有關於交通的一系列工程型專項債權,除了交通樞紐工程之外,像是國家電網的鋪設天然氣管道的設置,包括農業上面的一系列基建工程其實是都可以通過發放專項債權的方式來募集資金的。
【發放專項債權所具備的條件】
必須按照債券風險管理要求來申報材料也必須符合相關條件,還有就是所申報的專項債權的工程必須涉及到民生項目或是能夠提高當地政府的經濟效益的重大項目,還有一點尤為重要就是必須要確保專款專用。專項債權所募集到的資金一定要確保運用到專門項目當中,如果一旦發生專款挪用的現象將會被問責,其實我們可以把專項債券理解為地方政府,暫時沒有足夠的資金來做一些提振地方經濟或有助於民生的工程而向民眾借款,只不過這種借款方式是以債券的形式募集的。
『伍』 政府專項債券發行流程
單只專項債券應當以單項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為償債來源。單只專項債券可以對應單一項目發行,也可以對應多個項目集合發行。各地可以在專項債券承銷商中擇優選擇主承銷商,主承銷商為專項債券提供發行定價、登記託管、上市交易等咨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