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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大國學基金會

發布時間:2021-10-09 12:41:31

① 中國華鼎國學研究基金會的介紹

中國華鼎國學研究基金會是經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核准登記的全國性非公募型基金,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貳千萬元,業務主管單位為國務院參事室。

② 國學志願者怎麼加盟

《中華國學教育工程》國學志願者行動:

一、活動宗旨
「中華國學教育工程暨國學志願者行動」 旨在傳承中華美德,增強民族文化認同,樹立民族文化自信,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弘揚民族智慧,打造中華民族精神家園;致力於科學規劃、建設和完善國學教育體系,積極大力培育國學教育工作者,開展國學志願者行動和國學創業系列公益活動;大力開展國學教育試點、示範工作,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國學教育模式,積極推動國學普及事業,大力推動國學教育社會化、職業化、規范化、現代化和國際化。塑造國家和民族軟實力,積極應對全球化競爭與挑戰,確保到2020年基本實現教育現代化,基本形成學習型社會,進入人力資源強國行列。
國學是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核心價值體系,是數千年來中國人思維方式、行為方式、生活方式和生存智慧的高度總結,浸淫著每個中華兒女的血液和靈魂。國學在提升國民人文素養、創新素質和創業能力,增強公民的社會責任意識,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戰略轉變,全面提升技術創新、知識創新、制度創新、市場創新、服務創新、管理創新等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通過認真學習、研究和總結,建設學習型組織,將中國優秀傳統文化的核心價值,積極融入和諧企業文化建設,培育中國企業自主創新與核心競爭能力,實現企業科學可持續發展之路。
二、主要內容
在國家有關部委會大力支持下,由教育部中國實學研究會、文化部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中國市場學會文化創意產業專家委員會、中華東方文化書院、國家人社部國家知識更新工程國學教育課題組、中國商學院聯盟、中國網國學館、《人力資源報》社、和諧中國網等,聯合發起「中華國學與文化創意產業聯盟」、「中華國學教育工程暨國學志願者行動」等,積極推動國學人文教育普及,開展國學書院、企業國學院等國學教育項目示範試點工作,設立 「國學教育」 專項公益基金,積極開展教育師資培訓、資格認證、等級測評等系列國學教育項目宣傳推廣工作,積極開展國學志願者行動、國學與創業系列公益活動,推動國學教育社會化、職業化、規范化、現代化和國際化,竭誠服務於中華文化復興的偉大事業。
三、主要工作
1、發展全國有關高校、學生社團、公益組織、學術機構、新聞媒體、企事業單位和教育培訓機構等,加入國學與文化創意產業聯盟,或建立戰略合作夥伴關系;
2、有組織、有計劃地開展和參與豐富多彩的國學與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等主題論壇、國學志願者沙龍、公益講座、公益創業、公益營銷等活動;
3、發展中華國學與文化創意產業聯盟,或中華國學教育工程的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會員單位和國學志願者等;
4、學習並參與國學教育與文化創意產業調研、項目推介,如何在各省市地區的具體運作策劃、組織實施、傳播推介、培訓教學、國學專家公益巡講;
5、開展國學教育公益基金募集工作,從事國學教育與文化創意產業公益活動項目推介工作。
四、申請條件與程序
凡熱愛國家和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有歷史和責任感,熱愛國學教育事業,有志於參與國學教育公益活動,遵紀守法的中等以上學歷者,身份、性別、民族和國籍不限,均可申請中華國學教育工程國學志願者。
只需按要求索取並填報《國學志願者申請表》,報請國學志願者秘書處審核通過,並接受相關業務培訓、指導和考核,取得相應資質和工作安排及授權。
申請和管理程序為:
①索取申報表(附件1)——②認真填報(書面表格或電子版均可)——③上報秘書處——④審核回復——⑤指導培訓——⑥明確分工——⑦分組活動——⑧評價考核——⑨定期獎勵——○10聘任全職工作或項目合夥人
五、主要任務及待遇
1、可以申請從事中華國學教育工程指定官方網站(中華國學教育網、中國商學院聯盟)、官方博客、官方QQ群等的編輯維護工作;
2、 深入到中小學、企業事業單位和社區,開展國學教育與創業、創新和提
升人文素養等主題的公益宣傳活動;
3、 發展當地教育、培訓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中華國學教育工程》
主題項目計劃和國學專家公益巡講活動,發展中華國學教育工程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會員單位和國學志願者,;
4、設立「國學與文化創意產業示範基地」、「國學教育培訓基地」,項目代理機構,積極開展《中華國學教育公益講壇》和系列培訓活動;
5、可申請本工程在當地項目運作、培訓基地、代理機構(辦事處)的高級項目代表的機會,並享有優惠或免費參與學習國學EDP教育培訓,提升個人國學素養;
6、免費參加本工程國學志願者行動的論壇、沙龍、研討會、專家講座等各項公益培訓活動;
7、優先參加本工程在各培訓基地舉辦地「國學教育師資認證培訓」,並享有相應的優惠資格;
8、按規定享有適當的工作報酬或補貼(全職帶薪,兼職享受適當補貼),優秀者將優先聘為項目合夥人,享有項目市場化運作的優先權;
9、享有被推薦到政府機關、科研院校、公益組織、文化創意產業聯盟成員單位和重點戰略合作夥伴,從事國學研究深造、團隊創業和相應管理工作的機會。
六、可推介項目:
1、全國青少年兒童國學教育示範試點工作
2、國學教育資格認證培訓項目(基地)
3、全國女性國學EDP教育培訓項目
4、中國企業國學院計劃
5、國學EDP研修計劃(國學與創業管理、MBA、PH.D學位高級研修項目)
6、中華國學教育論壇暨國學公益大講壇
7、國學志願者公益創業行動
8、中華國學書院計劃
9、設立中華國學與文化創意產業示範基地
七、近期規劃:
1、聯合發起設立「國學教育公益基金」;
2、打造一流國學教育工程的知名品牌,推動國學普及教育;
3、培養一支與時俱進的國學教育志願者和優秀師資隊伍;
4、編發一套適用不同層次的國學教育教材和音響電子出版物;
5、建設一流的國學教育門戶網站「中華國學教育網」(網路搜索)、「中國管理哲學網」(網路搜索);
6、以城市為中心,發展和建立一批的國學教育培訓基地;
7、開展國學志願者公益創業行動;
8、開展國學教育公益營銷計劃;
9、發展中華國學與文化創意產業聯盟或國學教育工程常務理事單位、理事單位、會員單位;
10、發展更多的國學志願者加盟,組織公益國學教育培訓活動。

③ 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和光華基金會哪個好

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簡稱為「中國青基會」,於1989年3月成立。希望工程是中國青基會於1989年發起實施的一項社會公益事業。展望計劃是由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和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於1993年共同發起的一項公益項目。「誦讀工程」自1998年6月啟動.
光華教育基金會創立於1989年,由著名國學大師南懷瑾先生發起,並由台灣潤泰集團(Ruentex Group)出資設立。本著光大中華文化的宗旨,通過設立獎學金、投資助學項目等形式堅持資助祖國的教育事業。自成立以來,該基金會已經先後捐贈16億元人民幣,在全國34所高校設立獎學金,約有13萬學子得到基金會的各種資助,為推動我國教育事業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④ 老子基金會

關於中國老子文化公益基金

中國老子文化公益基金是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和資深實業家何俊昆先生共同發起並注資組建的,且全部用於老子文化事業的專項基金。
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主管的全國性公募型基金會, 1992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1993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注冊登記(公募基證字第0017號)。國家稅務總局還專門下發了(2002)890號文件:「關於企業等社會力量向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的通知」。

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創始人為著名戲劇大師曹禺,名譽會長為著名教育家、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許嘉璐。中華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與中國保利集團率先合作,於2002年10日創立搶救流失海外文物專項基金,明確提出向國外博物館等討還流失海外的中國國寶;並於2003年7月5日啟動「國寶工程」,以「搶救流失文物、保護文化遺產」為宗旨,通過回購、回贈、討還等多渠道多種方式實現流失海外的中國文物回歸祖國;迄今已成功實現圓明園豬首銅像、龍門石窟佛造像等國寶級文物回歸,並成功舉辦了「搶救流失海外文物論壇」、「海外遺珍重現北京文物展」、「圓明園豬首銅像全國巡展」、「海外遺珍圖片展」、「國寶工程海外淘寶之旅」等影響廣泛、反響熱烈的活動;得到了國家的鼓勵、政府的支持、社會各界的擁護和海外友好人士的認同。
「 老子是我國春秋末期最為著名的思想家,是人類辯證思維的鼻祖,是與蘇格拉底、柏拉圖比肩的全球哲學之父。早在16世紀始,老子的《道德經》就被翻譯成了法文、德文、英文、日文、拉丁文等。據統計,到目前為止,可查到的各種外文版的《道德經》典籍已有1千多種。如今幾乎每年都有一到兩種新的譯本問世。現時的德國、法國、英國、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都相繼興起了「老子熱」,老子的《道德經》在這些國家被一版再版。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在世界文化名著中,譯成外國文字出版發行量最大的是《聖經》,其次就是《道德經》。美國《紐約時報》還將《道德經》列為世界十大名著之首。

但目前,與孔子文化的研究相比,老子文化的研究、傳播、國際交流與合作方面還相對滯後。各地雖也興起了一浪又一浪的「老子熱」, 並相繼成立了全國性的老子文化或道家文化研究會, 並舉辦老子國際文化節, 甚至要建老子樂園等等, 但由於資金的困繞, 老子在各地越熱, 地方財政則越加吃緊, 而企業更是難以忍受政府的攤派。正因為如此, 中華文化發展基金會聯合華夏文化紐帶工程和資深實業家何俊昆先生, 共同發起並成立「中國老子文化公益專項基金」, 這不僅為老子研究奠定了良好的經濟基礎, 也為老子相關項目的建設提供了一個雄厚的資金平台

老子文化公益基金通過向國內外熱心支持老子文化事業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它組織以及個人募集資金,將按照國務院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幫助企業和個人完成捐贈款抵扣企業或個人所得稅的工作。老子文化公益基金管委會將根據募捐者的意願,將基金全部用於老子的學術研究、老子相關產品的研究和開發、老子相關活動的策劃組織、老子文化的普及和推廣, 老子文化主題公園和老子博物館的建設等。

中國老子文化發展基金管委會主任何俊昆表示:老子基金將全力打造「老子天下第一」 的品牌,一個時期內將著重搞好如下公益活動:一是向聯合國和世界各國著名城市贈送老子巨大雕像,二是斥巨資修建包括老子博物館在內的老子文化主題公園,三是在國內外開辦以養生為主要內容的老子學院。

中國老子文化公益基金網站:www.zglzjj.com

中國老子文化公益基金信箱:[email protected]

中國老子文化公益基金電話:010-65158206

中國老子文化公益基金傳真:010-65158026

希望能夠幫助到樓主!

⑤ 老子國學基金會

敘述太不具體(一個號碼也可啊……)

⑥ 中國華鼎國學研究基金會的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基金會的名稱是:華鼎國學研究基金會,簡稱:國學基金會。英文譯名為:Huading Foundation on Chinese Studies.
第二條 本基金會屬於非公募基金會。
第三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共建中華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園。
第四條 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貳千萬元,來源於深圳市朗潤投資有限公司捐贈。
第五條 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國家民政部,業務主管單位是國務院參事室。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住所:北京市前門東大街11號。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1.受政府委託,從事國學研究項目的管理與運作,支持和資助各類弘揚國學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產業的基地建設和各類教育機構;獎勵海內外對中國國學研究和傳播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士(包括學術著作、書畫精品和各類作品等)。
2.為全國特別是貧困地區和弱勢群體接受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教育和熏陶提供資助,並對開展此類活動並取得優良成果的教育文化機構提供資金支持或個人獎學金。
3.為港澳台地區和外國友好人士來華研修國學或從事中國國學推廣活動提供資助;積極開展海外交流,與對我友好的各國文化機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聯合舉辦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活動。
4.創辦面向海內外的弘揚中國國學的出版物和其他大眾傳播工具;支持籌建各類教育機構,大力開展各種形式的國學教育與培訓。
5.組織舉辦其他符合本會章程宗旨的具有國際、國內影響的重點項目或活動。
第三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八條 本基金會由5-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5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 理事的資格:
(一)遵守國家法律,擁護本基金會章程;
(二)熱心本基金會相關事業,自願為公益事業做出貢獻;
(三)具有相應的工作閱歷和工作經驗,在本會相關領域具備一定的影響力。
第十條 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五)具有近親屬關系的不得同時在理事會任職。
第十一條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監督基金會章程和決議的實施;
(三)提議召開理事會會議;
(四)有權獲得履行職責所需的與本基金會有關的信息和資料;
(五)有權在理事會上提出質詢;
(六)執行理事會決議;完成理事會分配的工作;
(七)理事應當維護本基金會及其理事會的利益,不得利用在本基金會的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不得侵佔、挪用本基金會財產,不得從事損害本基金會利益的活動;
(八)理事負有按規定不泄露本基金會秘密的義務,在未獲得授權的情況下,不能代表理事會和本基金會發言;
(九)理事應當仔細審讀本基金會的財務報告,謹慎決策資金控制和運作,切實履行公共財產的信託責任。
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三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設監事1名。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 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 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監事由業務主管單位選派;
(二)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 監事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況。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第二十條 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 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個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 擔任本基金會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以及外國人,每年在中國內地居留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
第二十六條 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四) 提出副理事長和秘書長人選,交理事會決定。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擬訂基金會的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六)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七)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由理事會決定;
(八)決定各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九條 本基金會為非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政府支持與資助;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願捐贈;
(三)投資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 本基金會所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 本基金會的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條 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三條 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支持國學研究,支持和資助各類弘揚國學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產業的基地建設;
(二)資助弘揚與發展國學的各種教育、研究、培訓等活動;
(三)資助促進海內外國學研究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以及開發項目;
(四)獎勵為弘揚與促進中華優秀國學研究與教育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員;
(五)用於符合基金會宗旨的公益宣傳和其他有助弘揚中華國學的發展、交流及國際化人才培養等公益事業。
第三十四條 本基金會的重大投資活動是指:
(一)年度投資計劃;
(二)超過200萬元的投資活動。
本基金會的重大資助是指:
(一)年度資助計劃;
(二)超過200萬人民幣以上的資助。
第三十五條 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基金余額的8%。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六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七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三十九條 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條 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一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
第四十二條 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三條 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四條 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關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五章 終止和剩餘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 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四十六條 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七條 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 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繼續資助本基金會已經開展的公益活動;
(二)資助業務主管單位組織實施的公益活動。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 附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經 年 月 日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⑦ 中國華鼎國學研究基金會的理事會

理 事 長 :袁行霈
副理事長 :唐春山秘 書 長 : 陳捷延
理 事: 陳進玉 袁行霈 王明明 鄭 虎 陳全訓 劉燕華 李文亮
陳捷延 唐春山監 事: 王俊山

⑧ 寫給基金會 感謝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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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感謝信

敬愛的
*****


您好!

我叫
***
,是
****
中學
2010
級畢業生,現就讀於
****
大學,是
**

**
專業大二的學生。
一年多前,承蒙您的恩惠,我有幸踏入大學校門,走向人生更高一層階梯。

經過將近兩年的大學生活,
我已經開始漸漸長大,
是您給了我這個機會,
讓我可以繼續安
心地在知識的海洋中徜徉,讓我的家人不用為我的事多做費心,讓他們更寬慰地生活。我是
一個在充滿稻香的農村長大的女孩,是您給了我一個可以去城市尋夢的機會。我現在已經大
二了,在學習上還是沒有放鬆過,因為我很珍惜您給的這個機會。

或許,
您從未想過您伸出去的橄欖枝是否會長成高大的橄欖樹來為您遮擋風雨;
或許,

也從未想過您獻出去的橄欖枝會發回什麼聲音。但我還是輕輕地寄來了這封信,悄悄地問候
下您,跟您說聲謝謝。

記得有一句話是這么寫的:做人就像蠟燭一樣,有一分熱,發一分光,給人以光明,給
人以溫暖。而您的蠟燭之光,正在照亮著我前行的道路,溫暖著一顆求知的心。魚知水恩,
乃幸福之源也。當我接過您的橄欖枝時,我的心中就悄悄地有了這么一塊土壤,把這株橄欖
枝深深地種在心裡。雖然,現在的我還在大學的象牙塔里求學,稚嫩的思想還未成熟,未豐
的羽翼還不能獨自撐起一片屬於自己的天空。但是,我想在浩瀚的書海汲取我所需的能量;
我想在形形色色的生活中培養自己的能力;
我想在自己羽翼未滿時,
先寄出自己內心的感謝,
在自己羽翼豐滿時,再奉獻自己感恩的行動。我想言語最美的姿態是行動。我的綿薄之力或
許無法為您的付出做出多大的回報,但是我願意將它播撒在自己所經過的路邊,用心去拓展
您愛的事業,即使它是那麼的微不足道。一座大山是基於它腳下那一塊塊的石頭才能巍然聳
立,而小小的行動也終將基成滿滿的愛的世界。

再次感謝您給予的幫助,感謝您給我繼續求學的機會。謝謝!

此致

敬禮

****
中學
2010
屆獎學金獲得者

***
2012

3

27

⑨ 中國華鼎國學研究基金會的概況

基金會以「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共建中華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園為創辦宗旨,具體運作事項:
1、受政府委託。
2、為全國特別是貧困地區和弱勢群體接受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教育和熏陶提供資助。
3、為港澳台地區和外國友好人士來華研修國學或從事中國國學推廣活動提供資助。
4、創辦面向海內外的弘揚中國國學的出版物和其他大眾傳播工具;支持籌建各類教育機構,大力開展各種形式的國學教育與培訓。
5、組織舉辦其他符合本會章程宗旨的具有國際、國內影響的重點項目或活動。

⑩ 龍泉寺的內部機構

在學誠法師的帶領下,龍泉寺在新型寺院的建設、優秀僧才的培養以及廣大信眾的如法引導方面,邁開了新的時代步伐。
建教:淡化宗派觀念,強化組織運作,建立漢傳佛教修學體系,打造僧俗二眾良好修學環境。
育僧:培養「志、道、德、才、學」兼備的優秀僧才,建立清凈和合的僧團,培養佛教界的接班人。
弘法:利用現代化傳媒手段和適合現代人生活的方式弘法,緊跟時代,與時俱進。
2009年10月8日,為具體落實龍泉道場有序化管理的構想,龍泉寺成立了五個部門,分別是:
一、工程部(負責寺院的各項建設);
二、文化部(下設三個組:DVD製作中心、編輯中心、翻譯中心、北京復興大國學文化基金會);
三、慈善部(北京市仁愛慈善基金會);
四、弘宣部(龍泉之聲傳統文化網);
五、教化部(法會處、學修處、研修處)。
自此形成僧團內部按執事制度運作,弘法事業按組織架構運作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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