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單位內部現金管理制度的內容有哪些
單位內部現金管理制度一般包括:錢賬分管制度、現金開支審批制度、日清月結制度、現金清查制度、現金保管制度、保險櫃的配備使用制度等幾個方面的內容。
1.錢賬分管制
錢賬分管即是管錢的不管賬,管賬的不管錢。一方面非出納員不得經管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業務,另一方面,出納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但是,也不是說出納員不能管理任何賬。出納員在辦理現金收付業務和現金保管的同時,兼登記現金日記賬和編制現金日報表,由會計員登記現金總賬。也有的單位由出納員登記現金總賬和日記賬,出納人員編制現金日報表。
2.現金開支審批制
現金開支審批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現金開支范圍
各單位應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確定現金開支范圍。如,職工工資、個人勞動報酬,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各種勞保、福利費用,差旅費,收購單位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支付的價款。
(2)制定各種報銷憑證,規定報銷手續和辦法 一般單位是由單位領導在報銷憑證上簽章,交會計人員登錄作會計分錄,最後交由出納人員付款。
(3)確定各種現金支出的審批許可權
各單位規定不盡相同。出納員應根據按規定許可權審核批准並簽章的付款憑證及其所附原始憑證辦理現金付款業務。沒有經過審批並簽章,或者超越規定審批許可權的,出納員不予付款。
3.日清月結制度
出納員辦理現金出納業務,必須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結賬,按日清理是指出納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賬,結出庫存現金賬面余額,並與庫存現金實地重點數核對相符。它包括以下幾點:
(1)清理各種現金收付款憑證,看看單證是否相符也就是說各種收付款憑證所填寫的內容與所附原始憑證反映的內容是否一致;同時還要檢查每張單證是否已經蓋齊「收訖」「付訖」的戳記。
(2)登記和清理日記賬
將當日發生的所有現金收付業務全部登記入賬,在此基礎上,看看賬證是否相符,即現金日記賬所登記的內容、金額與收、付款憑證的內容、金額是否一致。清理完畢後,結出現金日記賬的當日庫存現金賬面余額。
(3)現金盤點
出納員應按券別(如壹分、貳分,伍分、壹角、貳角、伍角、壹元、貳元、伍元、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分別清點其數量,然後加總,即可得出當日現金的實存數。將盤存得出的實存數和賬面余額進行核對,看兩者是否相符。如發現有長款或短款,應進一步查明原因,及時進行處理。所謂長款,指現金實存數大於賬存數;所謂短款,是指實存數小於賬面余額。如果經查明長款屬於記賬錯誤、丟失單據等,應及時更正錯賬或補辦手續,如屬少付他人則應查明退還原主,如果確實無法退還,應經過一定審批手續可以作為單位的收益;屬於短款如查明屬於記賬錯誤應及時更正錯賬;如果屬於出納員工作疏忽或業務水平問題,一般應按規定的由過失人賠償。
(4)按規定實際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庫存現金限額如實際庫存現金超過庫存限額,則出納員應將超過部分及時送存銀行;如果實際庫存現金低於庫存限額,則應及時補提現金。
4.現金清查制度
由有關領導和專業人員組成清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庫存現金情況進行清查盤點,重點放在賬款是否相符、有無白條抵庫、有無私借公款、有無挪用公款、有無賬外資金等違紀違法行為上。
一般來說,現金清查多採用突擊盤點方法,不預先通知出納員,以防預先做手腳,盤點時間最好在一天業務沒有開始之前或一天業務結束後,由出納員將截止清查時現金收付賬項全部登記入賬,並結出賬面余額。這樣可以避免干擾正常的業務。清查時出納員應始終在場,並給予積極的配合。清查結束後,應由清查人填制「現金清查盤點報告表」,填列賬存、實存以及溢余或短缺金額,並說明原因,上報有關部門或負責人進行處理。
5.現金保管制度
現金保管制度一般應包括如下內容:
(1)超過庫存限額以外的現金應在下班前送存銀行。
(2)為加強對現金的管理,除工作時間需要的小量備用金可放在出納員的抽屜內,其餘則應放入出納專用的保險櫃內,不得隨意存放。
(3)限額內的庫存現金當日核對清楚後,一律放在保險櫃內,不得放在辦公桌內過夜。
(4)單位的庫存現金不準以個人名義存入銀行,以防止有關人員利用公款私存取得利息收入,也防止單位利用公款私存形成賬外小金庫。銀行一旦發現公款私存,可以對單位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凍結單位現金支付。
(5)庫存現金,包括紙幣和鑄幣,紙幣的票面金額和鑄幣的幣面金額,以及整數(即大數)和零數(即小數)分類保管。
紙幣一定要打開鋪平存放、並按照紙幣的票面金額,以每一百張為一把,每十把一捆紮好。凡是成把、成捆的紙幣即為整數(即大數),均應放在保險櫃內保管,隨用隨取;凡不成把的紙幣視為零數(或小數),也要按照票面金額,每十張為一紮,分別用曲別針別好,放在傳票箱內或抽屜內,一定要存放整齊,秩序井然。
鑄幣也是按照幣面金額,以每一百枚為一卷,每十枚為一捆,同樣將成捆、成卷的鑄幣放在保險櫃內保管,隨用隨取;不成卷的鑄幣,應按照不同幣面金額,分別存放在特別的卡數器內。
6.保險櫃的管理使用
各單位都配備有專用保險櫃,專門存放現金,各種有價證券,銀行票據,印章及其他出納票據。
一般來說保險櫃的使用應注意以下幾點:
(1)保險櫃的管理 保險櫃一般由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授權,由出納員負責管理使用。
(2)保險櫃鑰匙的配備
保險櫃要配備兩把鑰匙,一把由出納員保管,供出納員日常工作開啟使用;另一把交由保衛部門封存,或由單位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負責保管,以備特殊情況下經有關領導批准後開啟使用。出納員不能將保險櫃鑰匙交由他人代為保管。
(3)保險櫃的開啟
保險櫃只能由出納員開啟使用,非出納員不得開啟保險櫃。如果單位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需要對出納員工作進行檢查,如檢查庫存現金限額、核對實際庫存現金數額,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開啟保險櫃的,應按規定的程序由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開啟,在一般情況下不得任意開啟由出納員掌管使用的保險櫃。
(4)財物的保管
每日終了後,出納員應將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銀錢收據、印章等放入保險櫃內。保險櫃內存放的現金應設置和登記現金日記賬,其他有價證券、存摺、票據等應按種類造冊登記,貴重物品應按種類設置備查簿登記其質量、重量、金額等,所有財物應與賬簿記錄核對相符。按規定,保險櫃內不得存放私人財物。
(5)保險櫃密碼 出納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櫃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為他人利用。出納員調動崗位,新出納員應更換使用新的密碼。
(6)保險櫃的維護
保險櫃應放置在隱蔽、乾燥之處,注意通風、防濕、防潮、防蟲和防鼠;保險櫃外要經常擦乾凈,保險櫃內財物應保持整潔衛生、存放整齊。一旦保險櫃發生故障,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維修點進行修理,以防泄密或失盜。
(7)保險櫃被盜的處理
出納員發現保險櫃被盜後應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待公安機關勘查現場時才能清理財物被盜情況。節假日滿兩天以上或出納員離開兩天以上沒有派人代其工作的,應在保險櫃鎖孔處貼上封條,出納員到位工作時揭封。如發現封條被撕掉或鎖孔處被弄壞,也應迅速向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報告,以使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及時查清情況,防止不法分子進一步作案。
② 現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企業庫存現金的管理應遵守國務院頒布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現金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包括一是規定現金使用范圍。二是規定了庫存現金限額及送存銀行的期限。三是規定不準坐支現金。即不得將單位收入的現金不通過銀行直接用於本單位的支出。四是不準攜帶大量現金外出采購。五是現金管理上應嚴格遵守「管賬不管線,管錢不管賬,錢賬分開管理」的原則,配備專職出納員。同時規定庫存現金不得「白條頂庫」,不準保留賬外公款,不準用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取現金,不準套取現金,不準將公款私存等。
③ 現金管理的管理制度
①各單位所有現金,除核定的現金庫存限額外,其餘必須存入銀行,各單位經濟往來,必須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②各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一般按本單位日常零星現金開支的三天需要量核定,離銀行較遠,交通不便的單位,可適當放寬,但最多不超過15天的日常開支。
③各單位使用現金的范圍:支付職工工資、津貼、福利費、退休金;支付各種撫恤金、學生助學金、喪葬補助費;支付城鄉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支付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等。
④各單位到外地采購,必須通過匯兌或者其他結算形式 ,不得自帶現金。
⑤各單位的現金收入及時存入銀行,零星開支的現金可以從單位現金庫存限額中支付,其他一切支出必須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本單位收入現金中直接支付。
⑥現金收支量較大的單位,要編報現金收支計劃,在批准范圍內使用現金。為了加強現金管理,按照賬錢分管的原則,凡與現金有密切聯系的賬冊,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人員在監制現金收付記賬貨單時,必須嚴格審查有關憑證,堅持現金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
④ 對公司財務的保險櫃存放現金有什麼法律規
管理思想觀念現代化。即要有服務觀念、經濟效益觀念、時間與效益觀念、競爭觀念、知識觀念、人才觀念、信息觀念。
管理方法現代化。即推進先進的管理方法,包括現代經營決策方法、現代理財方法、現代物資管理方法、現代企業生產管理方法等。
管理人員現代化。即努力提高企業管理人員的基本素質,實現人才知識結構現代化,使企業所有管理人員真正做到"懂技術、會管理、善經營"。
管理手段現代化。即信息傳遞手段現代化。
⑤ 保險櫃的使用和規定
保險櫃管理制度-適用公司,工廠財務室雙擊自動滾屏發布者:易濤 發布時間:2008-6-4 11:33:31 閱讀:71次 【字體:大中小】
保險櫃管理制度1 目的及適用范圍
1.1 維護公司內部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財產及人員安全;
1.2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安全管理;
2 管理組織
2.1 行政部負責本辦法的實施;
3 管理內容
3.1 管理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責任制分級管理原則;公司行政總監負責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行政部作為公司的職能部門,負責公司內部日常安全保衛管理工作;各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
3.2 各部門職責
3.2.1 行政部職責
3.2.1.1 嚴格執行總部制定的各項安全防範管理規定,完善安全保衛防範組織體系,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日常安全管理細則;
3.2.1.2 對公司的重點要害部門(位)採取有效保護措施,對各重要部位配備的技術防範裝置(如有)進行審定,並負責技術防範設備(如有)的安裝認證;
3.2.1.3 制定保安員崗位責任制,負責簽定有關聘請保安公司人員或保安員的合同,負責對保安員進行專業培訓;
3.2.1.4 制定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實施辦法,對有關安全問題提出專業結論。定期對各部門安全工作提供指導;
3.2.1.5 對公司內部發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協助進行調查處理,對發生的經濟詐騙,財產侵佔類刑事案件開展前期調查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配合偵察;
3.2.1.6 組織公司內部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3.2.1.7 保證財務取送款的安全工作;
3.2.1.8 負責政府領導、重要客人和外賓參觀公司時的安全保衛工作;
3.2.2 各部門職責
3.2.2.1 各部門經理是本部門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負責檢查公司安全保衛的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
3.2.2.2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 的原則,各部門安全保衛負責人指定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防火、防盜、防事故等安全保衛工作,確保本部門的各項安全;
3.2.3 行政總監職責
3.2.3.1 組織落實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監督行政部日常的安全保衛工作,並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
3.2.3.2 負責監督行政部聘請(招聘)的保安員的日常管理、檢查工作;並落實好節假日期間的值班人員;
3.2.3.3 指導行政部對本公司的重點部位制定防範措施,建立檔案,對存在的隱患要及時報上級領導解決;
3.2.3.4 確保本公司安全技防報警系統(如有)和其它技防設備完好有效;
3.2.3.5 對本公司發生的刑事案件,要保護好現場,並報告上級領導;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協助破案(緊急情況也可根據上級的指示先報告公安機關);
3.2.3.6 對發生的經濟詐騙、財產侵佔類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和法務部匯報;
3.2.4 財務、商務等部門職責
3.2.4.1 財務、商務等部門是公司經濟活動的重要部門,為保障公司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各部門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防搶、防騙、防假、防破壞等;
3.2.4.2財務室窗戶要有金屬防護網,出入口安裝防盜門,配備的保險櫃必須是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和公安機關認可的品牌,並根據實際情況考慮安裝報警系統;
3.2.4.3 財務備用金或收入的現金,必須及時存入保險櫃,夜晚保險櫃內存放的現金不能超過銀行規定的數額。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規定,識假防欺詐,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財務室;
3.2.4.4 商務等部門要對各種票據、信息資料妥善保管,嚴防丟失,對重要資料還應確保機密;
3.2.4.5下班前要鎖好保險櫃,打亂密碼,將鑰匙帶走,印章和支票要分開保管;檢查關閉好門窗、電器,開啟報警裝置(如有),鎖好防盜門窗;
3.2.4.6 財務人員到銀行或其它單位取送款和購買增值稅發票等重要票據時,要有保安人員隨行護送並有專車負責接送;
3.2.4.7 財務人員不得在無保安人員隨行護送的情況下,自行到銀行取送款;不得在取送款途中辦理無關事項,攜款者不準隨意下車、離車;
3.2.4.8 押運款車輛要專車專用,保證車況良好,油料充足,無關人員不能搭乘,司機在押運款途中和等候時不得辦無關事項;
3.3 安全保衛的具體措施
3.3.1 各公司新租用辦公房屋時,應將具體地址、使用情況、部門安全責任人等情況填寫基本情況表報總部行政部;安裝報警系統要在行政備案;
3.3.2 辦公區域的個人辦公桌抽屜內,嚴禁存放現金和貴重物品,更不能將現金、存摺、重要文件資料、印鑒放置於桌面而人離去;
3.3.3 各部門員工未經部門總監和行政部批准,不能私配辦公室的鑰匙,各部門保管的辦公室大門鑰匙丟失,要立即報告行政部,並及時更換門鎖;
3.3.4 公司及部門印章使用要有專人審批,嚴禁開具及持空白介紹信外出辦事,遺失印章、單據和有價證券等材料,應及時向行政部及相關領導報告;
3.3.5 各公司自行招聘的保安員要依照公司保安員招聘條件;聘用社會保安公司的人員,一定要查看保安公司的營業執照和公安機關批文,與保安公司簽定合同要寫明任務、職責、值勤地點、期限、費用、雙方權力與義務,違約賠償及節假日加班費用支付等項內容;
3.3.6 對發生在公司內部的案件,每名員工都有義務配合行政部了解調查,積極提供線索;
3.3.7 員工在辦公區域撿拾到物品,應及時交行政部或部門領導妥善保管,設法查找失主;
3.3.8 任何部門發生物資丟失或經濟犯罪案件,應立即向行政部報告備案,行政部將視情況向公安機關報案;報告時要將丟失物品名稱、數量、價值及發案的時間、地點、經過、經辦人姓名講清,以便立案偵察;
3.4 獎懲
3.4.1 對在安全保衛工作中盡職盡責做出突出貢獻,使公司財產免受重大損失或挽回重大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由行政部根據具體情況,提請公司給予表彰及物質獎勵;
3.4.2 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給公司的財產或利益造成損失的部門和個人,經行政後部調查核實後報請總經理批准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
⑥ 國家規定保險櫃里最多存放多少現金
如果保險櫃是私人的,國家不會規定這么無聊的事情的。如果你是想問企業最多可以留多少現金在手上,那我還是可以回答你的,因為現在稅法上有規定,企業留的現金只要夠3-5天零星開支就可以,如果有特殊情況可以留到15天的支出。
⑦ 對公司財務的保險櫃存放現金有什麼法律規定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各單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規定允許留存的現金的最高數額。
庫存現金的限額,由開戶行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和距離銀行遠近等情況核定。其限額一般按照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遠離銀行機構或交通不便的單位可依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但最高不得超過15天。
這個目前財經年度沒有明文規定,具體看企業的規模、現金使用情況、單位的安全情況來定。
不過,一般建議存放5000-10000元之間以內較為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