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真愛夢想課堂是不是傳銷
不正經的課程傳銷而已
B. 韓紅的愛心慈善基金會,捐贈靠譜嗎
在新型冠狀病毒爆發之際,社會各界人士紛紛伸出援手向湖北捐款,幫助祖國度過難關,在關鍵時刻承擔起社會責任,用自己的力量幫助同胞。其中不乏很多明星和產品大鱷。而捐贈最多的人是韓紅,我們大家都知道身為歌手的她,其實為人比較低調,並且很少參加綜藝,只是靠唱歌為生,是一個非常單純的歌手。而她的唱功也是非常的扎實,我們最初認識他都是由於她的歌曲。而韓紅在最近又火了一把,則是因為韓紅的基金會。
就是這樣一個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心,善良的人創建的基金會卻遭到了他人的舉報與詬病,她也因此生病住院,但她表示自己必須得堅強,後續她的基金會也接受了調查,而公開的數據中表示,韓紅的基金會並沒有過分的行為或者說那些人只是雞蛋里挑骨頭,韓紅的基金會完全公開透明,並沒有什麼毛病,所以將錢捐入韓紅的基金會是完全可以放心的。如果了解韓紅為人的人,可以知道她絕不是會貪污捐贈款的人,她是真的想要幫助那些有困難的人,也希望大家不要聽信謠言,不要寒了她的心。
C. 高手請進,求一個慈善基金會名字
宋慶齡慈善基金會
上海宋慶齡基金會簡介:
為紀念宋慶齡(孫中山夫人、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名譽主席),繼承和發展她畢生關心婦女、熱愛兒童的精神,聯絡海內外友好團體和熱心人士,發展她親手創辦的中國福利會以及上海地區和中國邊遠貧困地區的婦幼保健、少年兒童文教福利事業,並為增進國際友好、維護世界和平作出貢獻,1986年5月27日,經中共上海市委辦公廳批准,上海宋慶齡基金會正式成立,汪道涵任主席。上海宋慶齡基金會和中國福利會合署辦公,由中國福利會副主席、秘書長許德馨兼任上海宋慶齡基金會副主席、秘書長,並由海內外理事138人組成。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上海宋慶齡基金會的各項事業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已成為社會知名基金會之一。
上海宋慶齡基金會的資金主要來自海內外友好團體、單位和個人的捐贈,充分尊重捐贈者的意願,用於發展上海地區和中國邊遠貧困地區的婦幼保健、少年兒童文教福利事業。
上海宋慶齡基金會成立至今,積極募集資金,資助支持宋慶齡創辦的中國福利會的婦女兒童事業;堅持面向基層和貧困地區,開展以內蒙古呼倫貝爾、安徽金寨、海南文昌為重點的文化扶貧工作,改善當地的婦幼保健設施;重視國際間的學術和文化交流,進行課題研究和合作辦學;上海宋慶齡基金會與日本宋慶齡基金會、加拿大宋慶齡兒童基金會和匈牙利宋慶齡兒童友好基金會以及其他國外友好組織建立了良好關系,開展多項卓有成效的合作;與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少年兒童文化組織、學校開展形式多樣的國際少年兒童文化交流活動,為增進國際友好、促進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作出了努力。
進入21世紀後,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上海宋慶齡基金會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逐步創立和建設了標志性活動項目「兩獎」「一節」,即「宋慶齡樟樹獎」、「宋慶齡獎學金」和「上海國際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節」,這對鼓勵全社會關心婦女兒童,推進素質教育、加強國際間少年兒童的交流發揮了積極作用。
宋慶齡樟樹獎,是為紀念國家名譽主席宋慶齡,繼承和發揚她關心婦女熱愛兒童的精神,進一步促進我國婦女兒童事業的發展,於1985年設立的國家級獎項。每兩年頒發一次,用於表彰我國長期從事婦女兒童保健衛生和兒童文化教育事業並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士,以及海外一批從事、關心婦女兒童事業的著名人士。著名兒童工作者謝冰心、陳伯吹、張樂平、高士其等都曾獲此殊榮。2000年在上海頒發第十屆宋慶齡樟樹獎。
宋慶齡獎學金是國家教育部和中國福利會於1994年聯合設立的現今我國基礎教育階段唯一的國家級獎學金,每兩年頒發一次,每次獎勵全國優秀中小學生300名,目前已成功頒發了四屆。獎學金的設立在全國各族少年兒童中產生了較為廣泛的影響,已受到教育部門和社會各界的認同和支持,在推進素質教育的進程中日益發揮其獨特、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影響,成為匯聚中國優秀少年的「人才庫」,為21世紀的中國建設輸送強有力後備力量。
上海國際少年兒童文化藝術節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批准,每3年舉辦一次的國際性的少年兒童文化藝術交流活動,1994年、1997年和2000年已先後成功地舉辦了三屆,來自世界2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近百支少兒藝術團體參加了藝術節的各項交流活動,這不僅為吸收世界文化優秀成果、繁榮少年兒童文藝創作提供了良好渠道,而且也進一步促進了少年兒童之間的友誼和交流,為推動人類進步事業和世界和平作出了貢獻。
上海宋慶齡基金會將在21世紀繼承宋慶齡全心全意為婦女兒童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依託社會各界力量,進一步有針對性地開展各類文化扶貧、助學助教和海外交流等工作,為上海和中國婦女兒童各項事業的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D. 上海慈善基金會的會歌《藍天下的至愛》是由誰作詞作曲的
設甲單位平均每人的捐款x元,則乙單位平均每人的捐款(x-100)元(1分)
根據題意得,
6000
x
=
1
4
?
12000
x?100
(5分)
解得,x=200(2分)
∴甲單位平均每人的捐款200元,乙單位平均每人的捐款100元
甲單位30人,乙單位120人(2分)
∴這兩個單位總的平均每人捐款數=
6000+12000
30+120
=120元(2分)
答:這兩個單位總的平均每人捐款數為120元.
E. 雙魚座說我不能愛上海與天津 因為我心裡有一個北平是什麼意思
雙魚已經有選擇的目標,所以就不會決定去愛上上海和天津,因為他心中的目標是北平。
喜歡一個人的方式有很多種,有的人會選擇偷偷關心對方,有的人會選擇主動表露心意,而有的人則會一言一行都掩飾不了真心。在十二星座中,有些星座就算喜歡一個人也能毫無徵兆,但是雙魚座卻正好相反。讓我們看看雙魚座人喜歡你時都有哪些徵兆吧!
主動找你聊天
如果雙魚座人喜歡你,就一定會比預想中還要熱情。而主動找你聊天,往往就是掩飾不住喜歡和在乎的體現,也是他們想跟你增進感情的方式。所以,當雙魚座人每天都找你聊天,並且每次都跟你聊很久的時候,很大概率就是喜歡你的徵兆。
對你盲目信任
雙魚座人平時很謹慎,對待不熟的人一般都能智商在線。可若是喜歡上一個人,那麼就很容易對其盲目信任。這種信任來源於喜歡,而對一個人的喜歡會導致他們當局者迷。只要是喜歡你,他就敢輕信你說的任何話,因為他覺得自己喜歡的人不會騙他。
被你牽動情緒
當雙魚座人喜歡你,那麼你的一言一行都可以牽動他們的情緒。一旦把你放在了心上,所有跟你有關的事情都會觸動他們的敏感神經,自然導致情緒上也會因為你產生很大波動。你無意之間的言行和舉動,都可以讓雙魚座人開心或者難過,而這就是他們喜歡你的徵兆。
向你透露心事
雙魚座人其實很注重隱私,對於自己的秘密和心事一向都會守口如瓶。但是面對喜歡的人,雙魚座人又不喜歡隱瞞對方,反而喜歡主動分享自己的心事。一方面是為了尋求對方的安慰和關心,另一方面則是試圖用自己的心事來增加親密感。
很聽你的話
雙魚座人一旦有了心上人,那麼自己就容易變得沒有主見。他們既會信任自己喜歡的人,也會很尊重對方的想法和意見。明明是自己的事情,只要對方提出了建議,雙魚座人就可能否定自己的想法。而這種乖巧聽話的態度,多半都是因為喜歡對方。
為你准備禮物
雙魚座人注重儀式感,對待喜歡的人自然不欠缺浪漫,也不會缺少小驚喜。喜歡之人的生日,或者某些特別以及重要的日子,雙魚座人都能提前准備禮物,以此來彰顯關心和在乎。而這種超乎常人的關心,其實就是雙魚座人喜歡一個人的徵兆。
對你格外溫柔
在雙魚座人的感情世界裡,溫柔只會給意中人。即便他們口頭上不承認自己喜歡你,但是對你的態度卻騙不了人,也掩飾不了他們早已經昭然若揭的真心。而時刻保持的溫柔與親切,其實也是雙魚座人喜歡一個人的徵兆,並且在外人眼中會很明顯。
在你面前注重形象
雙魚座人很在意別人對他的看法,同時也很注重個人形象,尤其是在喜歡和在意的人面前。面對喜歡的人,他們勢必會盡量打扮自己,用自己最美好的形象去面對對方。越是在你面前掩飾缺點的雙魚座人,喜歡上你的可能性越大。
總之,雙魚座人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會有很多徵兆。哪怕是他們嘴上沒有承認自己的真心,但是相處中的細節卻騙不了人。只要用心去發現,就能看透雙魚座人的真心與溫柔,也能看懂他們喜歡一個人的很多外在表現。
F.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會標的含義是什麼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會標基色為紅色,基本圖形為「心」形,由一隻鴿子和一個地球構成。紅色體現熱情、溫暖,「心」形表示愛心,鴿子象徵仁慈、吉祥,地球代表世界,「SCF」是「SHANGHAI
CHARITY
FOUNDATION」(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的縮寫,該會標的寓意是:讓愛心飛進千家萬戶,使世界充滿友愛溫暖。
G.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開展哪些慈善愛心活動
接受海內外社會各界的慈善捐贈,按捐贈人的意願和基金會的宗旨,興辦和資助各項社會公益事業,協助政府制定本市慈善事業的發展規劃;為殘疾人、鰥寡孤獨、處境困難兒童等有特殊困難的弱者提供各種形式的幫助,資助本市慈善設施的興辦和改造;同海內外慈善組織開展交流和合作,為海外在滬投資慈善設施者提供咨詢服務。
H. 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的慈善助學
為了幫助家境貧困、品學兼優的學生克服暫時困難,順利完成學業,上海市慈善基金會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助學活動,包括基金助學、結對助學、國際友人捐資助學等。 2003年5月起,為了幫助部分家庭經濟困難的白血病患者獲得治療,上海市慈善基金會推出了「生命之光——白血病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救助項目」,對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的白血病患者進行救助,救助額度最高達5萬元。此項目實施以來,共有100多名患者得到了救助,救助總金額470餘萬元。
該項目救助的對象必須具有本市戶籍、家境困難且在指定醫院進行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的白血病患者。凡符合申請條件的對象,可向項目指定醫院提出申請,填寫《上海市慈善基金會白血病造血幹細胞移植治療救助項目申請表》經街道(鄉鎮)社會救助所和市慈善基金會各區縣分會審核,報市慈善基金會審批後組織實施。 第一條本基金會的名稱是上海市慈善基金會。
第二條本基金會屬於公募基金會。
本基金會面向公眾募捐的地域范圍是:上海市。
第三條本基金會的宗旨:依靠社會辦慈善,辦好慈善為社會。籌集慈善基金,圍繞黨和政府關心,特困群體的需要,實施安老、扶幼、助學、濟困的慈善項目,發展慈善公益事業,促進社會文明進步。 第四條本基金會的原始基金數額為人民幣4.6億元,來源於境內外各界的慈善捐贈。
第五條本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上海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業務主管單位是上海市民政局。
第六條本基金會的住所是上海市製造局路88號6樓。 第七條本基金會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為募集、管理基金,資助和舉辦慈善公益項目。具體為: (一) 接受境內外各界的慈善捐贈;
(二)資助各類慈善公益性項目;
(三)舉辦慈善公益性的實體;
(四)實現慈善基金保值增值;
(五)獎勵慈善事業的重大貢獻者。 第八條本基金會由不超過25名理事組成理事會。
本基金會理事每屆任期為五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九條理事的資格:
(一) 熱心慈善事業的社會各界人士;
(二)具有管理基金的能力和專業水平的優秀人士;
(三)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條理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第一屆理事由業務主管單位、主要捐贈人、發起人分別提名並共同協商確定。
(二)理事會換屆改選時,由業務主管單位、理事會、主要捐贈人共同提名候選人並組織換屆領導小組,組織全部候選人共同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
(三)罷免、增補理事應當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四)理事的選舉和罷免結果報登記管理機會備案。
第十一條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參與理事會重大問題的討論和決議的表決;
(二)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有遵守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規定的義務;
(五)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的義務;
(六)有執行本會決議、完成本會交辦任務的義務。
第十二條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理事會根據工作需要設若干委員會。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選舉、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 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包括資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年度收支預算及決定審定;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決定設立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區、縣分會以及分會理事長聯席會議制度;
(七)決定由秘書長提名的副秘書長以及各委員會主要負責任的聘任;
(八)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九)決定基金會的分立、合並或終止;
(十)聘請顧問、名譽理事長、名譽副理事長、名譽理事、榮譽理事以及監事會成員;
(十一)決定其它重大事項;
(十二)各委員會可根據理事會的分工制訂工作職責。
第十三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若理事長不能召集和主持,可委託一名副理事長召集和主持。
有1/3理事提議,必須召開理事會會議。如理事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
召開理事會會議,理事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監事。 第十四條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過半數通過方為有效。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出席理事表決,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選舉或者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三)章程規定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 (四)基金會的分立、合並;
(五)增補或罷免理事。
第十五條理事會會議應當製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製作會議紀要,並由出席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基金會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第十六條本基金會的監督機構為監事會。由不超過11名監事組成。監事推選監事長1名、副監事長若干名、監事會可聘任幹事。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期滿可以連任。
第十七條理事、理事的近親屬和基金會財會人員不得任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的產生和罷免:
(一) 監事由主管單位分別選派或由本基金會聘任;
(二) 登記管理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選派;
(三) 監事的變更依照其產生程序。
第十九條監事會的權利和義務:
監事會依照章程規定的程序檢查基金會財務和會計資料,監督理事會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章程的執行情況。
監事會成員列席理事會會議,有權向理事會提出質詢和建議,並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稅務、會計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監事會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會章程,忠實履行職責。
監事會每年應向社會公布監事會年度監督檢查報告。
第二十條在本基金會領取報酬的理事不得超過理事總人數的1/3。監事會成員和未在基金會擔任專職工作的理事不得從基金會獲取報酬。
第二十一條本基金會理事遇有各人利益與基金會利益關聯時,不得參與相關事宜的決策;基金會理事、監事及其近親屬不得與基金會有任何交易行為。 第二十二條理事會設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哪個,從理事中選舉產生。
第二十三條本基金會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 在本基金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二) 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三) 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
(一) 屬於現職國家工作人員的;
(二) 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 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四) 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基金會擔任理事長、副理事長或者秘書長,且對該基金會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基金會被撤銷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五條本基金會的執行機構為秘書處,由秘書長主持工作。秘書處可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日常辦公機構。 第二十六條本基金會的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連任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超屆連任的,須經理事會特殊程序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基金會理事長為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它組織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本基金會法定代表人在任職期間,基金會發生違反《基金會管理條例》和本章程的行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相關責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職,導致基金會發生違法行為或基金會財產損失的,法定代表人應當承擔個人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基金會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 理事長根據工作需要召集理事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有關事項;
(三) 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四) 代表基金會簽署重要文件;
(五) 決定專職理事的聘用及待遇。
本基金會副理事長、秘書長在理事長領導下開展工作,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 召集秘書長辦公會議,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和日常工作計劃;
(二) 組織實施基金會年度公益活動計劃;
(三) 擬訂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計劃;
(四) 擬訂基金會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五) 協調各委員會、各區、縣分會的工作;
(六) 提議聘任或解聘副秘書長以及財務負責任,由理事會決定;
(七) 提議聘任或解聘各委員會主要負責任,由理事會決定;
(八) 決定秘書處日常辦公機構人員及各委員會專、兼職工作人員聘用及待遇;
(九) 章程和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二十九條本基金會為公募基金會,本基金會的收入來源於:
(一) 社會各界的捐贈收入;
(二) 政府資助;
(三) 投資收入;
(四) 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接受捐贈,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符合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第三十一條本基金會組織募捐時,應當向社會公布募得資金後擬開展的公益活動和資金的詳細使用計劃。重大募捐活動應當報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本基金會組織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及變相攤派。
第三十二條本基金會的財產(包括無形資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挪用。
第三十三條本基金會根據章程規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使用財產;捐贈協議明確了具體使用方式的捐贈,根據捐贈協議的約定使用。
接受捐贈的物資無法用於符合本基金會宗旨的用途時,基金會可以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收入用於捐贈目的。
第三十四條本基金會財產主要用於: (一) 資助各類慈善項目; (二) 救助各類特困群體; (三) 興建慈善公益工程; (四) 支付各類工作成本。
第三十五條本基金會的重大募捐、投資活動是指:
(一) 組織每年的新年慈善系列募捐活動;
(二) 組織境內外大型慈善募捐活動; (三) 委託有關單位開展慈善募捐活動;
(四) 依法實施資金增值的投資方案。 第三十六條本基金會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實現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七條本基金會每年用於從事章程規定的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於上一年總收入的70%。
本基金會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第三十八條 本基金會開展公益資助項目,應當向社會公開所開展的公益資助項目種類以及申請、評審程序。
第三十九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應當及時如實答復。 本基金會違反捐贈協議使用捐贈財產的,捐贈人有權要求基金會遵守捐贈協議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捐贈行為,解除捐贈協議。 第四十條本基金會可以與受助人簽訂協議,約定資助方式、資助數額以及資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會有權對資助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受助人未按協議約定使用資助或者有其他違反協議情形的,本基金會有權解除資助協議。
第四十一條本基金會應當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
本基金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本基金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
(一)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
(二)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
(三)財產清冊(當年年度捐贈者名冊及有關資料)。
第四十四條本基金會進行年檢、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應當進行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本基金會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四十六條本基金會通過登記管理機構的年度檢查後,將年度工作報告在登記管理機關指定的媒體上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查詢、監督。 第四十七條本基金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 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 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 基金會發生分立、合並的。 第四十八條本基金會終止,應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四十九條本基金會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完成清算工作。 本基金會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在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條本基金會注銷後的剩餘財產,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通過以下方式用於公益目的:
(一) 慈善公益項目的建設;
(二) 實施「安老、扶幼、助學、濟困」等慈善實事;
(三) 興辦其他慈善公益性實體。
無法按照上述方式處理的,由登記管理機關組織捐贈給與本基金會性質、宗旨相同的社會公益組織,並向社會公告。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登記管理機關核准。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章程經2004年8月29日第三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 第五十三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理事會。 第五十四條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五條各區、縣分會可根據本章程規定製訂工作細則。
I. 慈善基金會與慈善機構的區別
慈善機構(慈善組織)或稱公益組織,是非營利組織。任何人士捐款給法定認可的慈善組織,可以獲得有關的扣稅優惠;而任何人士捐款給沒有慈善組織資格的非營利組織,該筆捐款不能申請用作相對的扣稅。
慈善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