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這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原則是。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職業道德原則是誠實守信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二條個人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機構的代理從業人員、保險經紀人的經紀從業人員,應當品行良好,具有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或者保險經紀業務所需的專業能力。
第一百二十六條保險人委託保險代理人代為辦理保險業務,應當與保險代理人簽訂委託代理協議,依法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險管理人員的基本職業道德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二)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三)阻礙投保人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
(四)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五)拒不依法履行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義務;
(六)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虛構保險合同或者故意誇大已經發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程度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七)挪用、截留、侵佔保險費;
(八)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
(九)利用開展保險業務為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牟取不正當利益;
(十)利用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或者保險評估機構,從事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或者編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費用等違法活動;
(十一)以捏造、散布虛假事實等方式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或者以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擾亂保險市場秩序;
(十二)泄露在業務活動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險人的商業秘密;
(十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行為。
⑵ 保險職業道德規范有哪些內容
職業道德,就是同人們的職業活動緊密聯系的符合職業特點所要求的道德准則、道德情操與道德品質的總和,它既是對本職人員在職業活動中行為的要求,同時又是職業對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與義務。
保險行業職業道德的基本理念
一、以人為本
保險業的「以人為本」,具體表現就是客戶至上、優質服務。
二、以誠取信
從本質上來講,保險公司銷售的是一種對投保人的信用。「信用」是保險業的生命源,誠信是保險業的立業之本。
三、以和為貴
保險業的和諧,包括保險人與投保人之間的和諧,保險機構內部員工的和諧,保險營銷員之間的和諧,以及保險業與整個社會的和諧等諸多方面。
四、守法遵規
以《保險法》為行為准則,遵守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服從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督與管理,遵守保險行業自律組織的規則,遵守所轄機構的管理規定。
五、誠實信用
各位營銷員要展現個人「誠實信用」的品質,如:與客戶接洽時主動出示《展業證》、同時將本人所屬銷售機構與公司的關系如實告知客戶
六、愛崗敬業
愛崗就是熱愛自己的工作崗位,熱愛保險工作,這是對壽險營銷員工作態度的一種普遍要求。愛崗和敬業,互為前提,互相支持,相輔相成。
七、服務客戶
在各項經營活動中以客戶為中心,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向客戶提供熱情、周到和優質的專業服務。
(2)保險管理人員的基本職業道德擴展閱讀:
保險法是指調整保險關系的一切法律規范的總稱其內容主要包括保險合同法、保險業組織法、保險監管法等。
凡有關保險的組織、保險對象以及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等法律規范等均屬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
第一次修正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
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第三次修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保險法
⑶ 保險職業道德有哪些
1.保險職業道德的定義
保險從業人員——保險職業活動——道德原則和行為規范。
保險職業道德——保險從業人員責、權、利的統一——社會職業道德的一部分、與保險職業行為密切相關。
2.保險職業道德的特點
高度強調誠信原則、強調自律約束、強調道德風險、強調服務意識。
3.保險職業道德的功能
調節功能、認識功能、教育與激勵功能。
4.保險職業道德基本原則
保險職業道德原則的確立條件。
保險職業道德原則的內容:服務國家和服務社會原則、最大誠信原則、合法經營和公平競爭原則。
5.保險職業道德規范
保戶至上,忠誠服務;篤守信譽,准確理賠;遵紀守法,從業清廉;敬業愛崗,團結協作。
⑷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職業道德是
守法遵規是基本道德。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指引》是我國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行為規范,
也是知道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主體:7個道德原則
1、誠實信用——靈魂
2、專業勝任——特殊
3、客戶至上——處理與客戶之間關系的基本准則
4、勤勉盡責
5、公平競爭
6、保守秘密
7、守法遵規
拓展資料:
保險代理人資格證:
1、必須重考。保險代理人資格證可以在到期前30天去更換,交10元的工本費。過期後後就不能再更換了,只能重考。這是《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里的內容。
2、確實有必要討回來。還要到深圳市的保險行業協會看看,原來的公司是否用你的資格證辦理了《展業證》。
3、如果有,看看《展業證》是否已經注銷,有沒有用這張《展業證》做過業務。如果有《展業證》且沒有注銷,一定要讓原來的公司給你注銷。
4、如果有業務,就是原來的公司有人盜用了你的資格證和《展業證》,要向保協會投訴的。
5、不然,以後這張《展業證》下面的單子出任何問題,都要由你負責的。
6、另外,當初離司時,公司跟你要500塊錢是完全無理和違法的。《保險法》和《保險營銷員管理規定》都明確,資格證只能由本人保管,別的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扣押。
⑸ 1.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職業道德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指引》是我國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行為規范,
也是知道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主體:7個道德原則21個要點守法遵規——最基本
1.誠實信用
2.專業勝任
3.客戶至上——處理與客戶之間關系的基本准則
4.勤勉盡責
5.公平競爭
6.保守秘密
⑹ 保險從業人員職業道德
希望能幫上你哦!
(一)守法遵規
1、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為行為准則,遵守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保險監管部門的相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服從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督與管理
3、遵守保險行業自律組織的規則
4、遵守所屬機構的管理規定
(二)誠實信用
1、誠實信用應貫穿於保險代理人執業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
2、在執業活動中主動出示法定執業證件並將本人或所屬機構與保險公司的關系如實告知客戶
3、客觀、全面地向客戶介紹有關保險產品與服務的信息,不誤導客戶;如實告知所屬機構與投保有關的客戶信息。
4、向客戶推薦的保險產品應符合客戶的需求,不強迫或誘導客戶購買保險產品
(三)專業勝任
1、執業前取得法定資格並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與能力:⑴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⑵展業證書或執業證書
2、在執業活動中加強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業務技能
3、參加保險監管部門、保險行業自律組織和所屬機構組織的考試和持續教育,使自身能夠不斷適應保險市場的發展
(四)客戶至上
1、為客戶提供熱情、周到和優質的專業服務
2、不影響客戶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言談舉止文明禮貌,時刻維護職業形象
3、在執業活動中主動避免利益沖突
(五)勤勉盡責
1、秉持勤勉的工作態度,努力避免執業活動中的失誤
2、忠誠服務,不侵害所屬機構利益;切實履行對所屬機構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所屬機構的管理
3、不挪用、侵佔保費,不擅自超越代理合同的代理許可權或所屬機構授權
(六)公平競爭
1、尊重競爭對手,不詆毀、貶低或負面評價其他保險公司、其他保險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
2、依靠專業技能和服務質量展開競爭
3、加強同業人員間的交流與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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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的基礎是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指引》是我國保險代理從業人員最基本的行為規范,也是知道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建設的綱領性文件主體:7個道德原則21個要點守法遵規——最基本 1.誠實信用 2.專業勝任 3.客戶至上——處理與客戶之間關系的基本准則 4.勤勉盡責 5.公平競爭 6.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