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基金管理人的職責是什麼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產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職費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負責基金資產的投資運作,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基礎上為基金投資者爭取最大的投資收益。基金管理人,是指憑借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盡可能多收益的機構。負責基金發起設立與經營管理的專業性機構、通常由證劵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或其他機構等發起成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英國稱投資管理公司,在美國稱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稱投資信託公司,在我國台灣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但其職責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以下幾方面:依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
2. 及時、足額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 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
4. 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5. 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6. 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另外,《開放式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基金管理人除應當遵守上述規定外,還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 依據基金契約,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2. 編制並公告季度報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等定期報告。
3. 辦理與基金有關的信息披露事宜。
4. 確保需要向基金投資人提供的各項文件或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發出,並且保證投資人能夠按照基金契約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隨時查閱到與基金有關的公開資料,並得到有關資料的復印件。
❷ 基金公司都是國企嗎,買基金可靠嗎
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從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業務的企業法人。幾乎都不是國企,基金風險比較高,有虧損的風險!滿意請採納回答!
❸ 國有70%參股基金管理是否可以作基金管理人
如果按你所說的參股達到70%的話,都算是控股股東了,肯定可以作為基金管理人,但參股者也可以不參與平常的經營管理,他可以把這個管理許可權委託給有經驗的專業的股東來管理,但他對基金里的重大事項的決策有絕對話語權。
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公司有什麼區別
基金管理人,就是誰來管理來操作這個基金,一般來說,基金公司是基金管理人
❺ 基金管理人主要做哪些業務
基金管理業務:基金管理業務是指基金管理公司依據 專業的投資知識與經歷 投資運作基金資產的行為,是基金管理公司最基本的一項業務。作為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最主要的職責就是組織投資專業人士,依照 基金契約或基金章程的規則 制定基金資產投資組合戰略 ,選擇投資對象、決議 投資機遇 、數量和價錢 。827
❻ 什麼是基金管理人
您好,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用者。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憑借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盡可能多收益的機構。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英國稱投資管理公司,在美國稱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稱投資信託公司,在我國台灣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但其職責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用者。基金收益的好壞取決於基金管理人管理運用基金資產的水平,因此必須對基金管理人的任職資格做出嚴格限定,才能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只有具備一定的條件的機構才能擔任基金管理人。
各個國家或地區對基金管理人的任職資格有不同的規定,一般而言,申請成為基金管理人的機構要依照本國或本地區的有關證券投資信託法規,經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方可取得基金管理人的資格。審核內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具有一定的資本實力及良好的信譽,是否具備經營、運作基金的硬體條件(如固定的場所和必要的設施等)、專門的人才及明確的基金管理計劃等。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基金管理人的職責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及時、足額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開放式基金的管理人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基金契約的規定,及時、准確地辦理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❼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有國有獨資的么
查了下相關法律法規里國企不能做gp,如果直接做 怕基金公司備案時會遇到問題,但我看很多案例是國有佔比明顯超過50%甚至獨資的基金管理公司直接做gp來發行有限合夥基金
我看還有規避的方法就是這個國企性質的基金管理公司做基金管理人,下面成立個有限責任公司做基金的gp,同時接受gp的委託代其執行合夥事務,這樣管理人和gp角色就統一了。
❽ 國有企業做私募基金管理人
通常可以和私募基金合作,國企作為私募基金的GP,共同來發起基金項目,這是切實可行的方式。詳細可以進一步交流!
❾ 一、信託投資公司能否直接擔任基金管理人 二、基金管理人只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嗎
首先需要說明什麼是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是指憑借專門的知識與經驗,運用所管理基金的資產,根據法律、法規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約的規定,按照科學的投資組合原理進行投資決策,謀求所管理的基金資產不斷增值,並使基金持有人獲取盡可能多收益的機構。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國家(地區)有不同的名稱。例如,在英國稱投資管理公司,在美國稱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稱投資信託公司,在我國台灣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但其職責都是基本一致的,即運用和管理基金資產。
下面是你提的問題:
第一個問題「信託投資公司能否直接擔任基金管理人?」
通常說,可以。
但對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成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公司,則需要參考第三條「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信託公司只要不具備以上性質,也是可以擔任基金管理人的。
第二個問題「基金管理人只能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嗎?」
不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成立的股權投資基金公司,可以有多個普通合夥人,一個或多個執行事務合夥人,普通合夥人中包括了其他人或其他組織。
第三個問題「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一般是什麼機構?」
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發起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是合夥制形式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