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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理財管理通知

發布時間:2021-10-07 04:29:12

⑴ 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的介紹

財政部發布《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9]242號,下稱《通知》)仍然有效

⑵ 關於規范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投資非標產品必須「一一對應」
《通知》的核心是要求理財產品均須與其所投資資產(標的物)相對應,做到每個理財產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只有堅持資金來源一一對應,才能真實反映每一項理財產品的真實情況。權威人士稱,這也是理財業務健康發展的根本。
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債權資產類業務的對應要求更加嚴格。《通知》規定,對於本通知印發前已投資的達不到「一一對應」要求的非標債權資產,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於今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
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如果銀行不能實現「一一對應」要求,銀監會將不再允許其新增非標債權資產業務。對於通知印發前的存量資產,銀監會將給予寬限期。根據要求,銀行要對已經投資的產品進行整改、梳理,使理財產品與跟投資品一一對應起來,如果實在做不到的,則必須在2013年底前計提資本。據了解,有部分銀行已經按照上述原則實現了「一一對應」,但也有一些銀行未單獨建賬、單獨管理。
投資非標債權資產要堅持限額管理原則
去年以來,商業銀行理財直接或通過非銀行金融機構、交易平台等間接投資於非標債權資產業務增長迅速。一些商業銀行在業務開展中,通過跨業交易、跨機構合作進行風險資產騰挪或轉移,規避了貸款管理和相關監管要求。商業銀行由此放大的信貸投放,可能對沖了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及貨幣政策的力度。這也是銀監會下重拳治理這類理財產品的最直接目的。
為了防止業務規模過快擴張而引發系統性風險,《通知》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總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余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
這一規定的實質是從「銀行對資產負債規模管控的匹配程度及對理財業務的把控程度兩者誰更審慎的角度」做出的。「我覺得這個限額的規定,關注點不應在數字上,而是應該將投資者保護與提升銀行金融服務水平兩者結合起來。一方面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另一方面也是為了讓銀行能夠在完善風險評估的過程中,逐步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該人士表示。
截至2012年末,銀行理財產品余額達到7.1萬億。如果簡單按照35%的限額計算,非標債權資產的規模將在2萬億元左右。而如果按照孰低原則,不同類型的銀行,選擇總資產佔比還是選擇理財產品余額佔比的情況將有所差異。該人士稱,對於資產規模大的銀行,通常應選擇35%的演算法,而資產規模小的銀行,通常應選擇4%的演算法。以農行為例,該行2012年末的總資產為13.2萬億元,理財產品余額為4700億元。按照孰低原則,該類理財產品需控制在1645億元左右。
由於通知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因此,將有一部分銀行的持有規模超限。對於這部分存量超限資產,銀監會也給予了比較靈活的政策。據了解,如果超出根據孰低原則計算的規模後,將不能新增非標債權資產,但可以進行結構調整。投資品種更審慎、風險值更低的客戶將成為銀行保留的首選。
監管機構力促銀行做真實理財產品
在此次《通知》規范的非標債權資產中,通過銀證、銀信通道操作的業務赫然在列。不過,權威人士稱,通道業務增長過快確實有隱患,但僅僅規范通道業務是不能夠解決問題的。銀行可以不通過通道進行投資,因而銀監會要規范的是銀行直接或間接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行為,而不是簡單的限制通道。該人士表示,銀監會希望解決的問題是銀行的理財產品必須投向清晰,標的明確。而這也有助於防範理財產品形成「資金池」,從而達到防範風險的目的。
為此,監管機構對於銀行在非標債權投資中的角色問題態度也十分堅決。《通知》要求,銀行不得為非標債權或股權性資產融資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而對於通知印發前,已進行擔保或承諾的,銀行應自行處理,也可以採取一些風險緩釋措施。
除了將在產品端實施嚴格的規范,銀監會還將在源頭進行把關。《通知》規定,商業銀行要加強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商業銀行應將合作機構名單於業務開辦前10日前報告監管部門。《通知》印發前已開展合作的機構名單應於2013年4月底前報告監管部門。此外,銀行代銷代理其他機構發行產品投資非標債權或股權性資產的審批許可權,必須上收總行。
真實理財產品必須堅持「買者自負、賣者有責」原則。銀監會在《通知》中也對投資者保護做出了相應安排。商業銀行應向理財產品投資人充分披露投資非標債權資產的情況,如果存續期內,投資非標債權的資產發生變更或風險狀況發生實質性變化的,必須在5日內向投資人進行披露。

⑶ 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是否有效

有效的。

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
財企[2009]242號

黨中央有關部門,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解放軍總後勤部,武警總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各中央管理企業:

為加強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維護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國家、股東、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企業財務通則》(財政部令第41號)等有關精神,現通知如下:

一、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企業為職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訊待遇,已經實行貨幣化改革的,按月按標准發放或支付的住房補貼、交通補貼或者車改補貼、通訊補貼,應當納入職工工資總額,不再納入職工福利費管理;尚未實行貨幣化改革的,企業發生的相關支出作為職工福利費管理,但根據國家有關企業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統一規定,不得再為職工購建住房。

企業給職工發放的節日補助、未統一供餐而按月發放的午餐費補貼,應當納入工資總額管理。

三、職工福利是企業對職工勞動補償的輔助形式,企業應當參照歷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職工福利費在職工總收入的比重。按照《企業財務通則》第四十六條規定,應當由個人承擔的有關支出,企業不得作為職工福利費開支。

四、企業應當逐步推進內設集體福利部門的分離改革,通過市場化方式解決職工福利待遇問題。同時,結合企業薪酬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將職工福利納入職工工資總額管理。

對實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當將符合國家規定的各項福利性貨幣補貼納入薪酬體系統籌管理,發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貨幣補貼從其個人應發薪酬中列支。

五、企業職工福利一般應以貨幣形式為主。對以本企業產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的,企業要嚴格控制。國家出資的電信、電力、交通、熱力、供水、燃氣等企業,將本企業產品和服務作為職工福利的,應當按商業化原則實行公平交易,不得直接供職工及其親屬免費或者低價使用。

六、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和要求:

(一)制度健全。企業應當依法制訂職工福利費的管理制度,並經股東會或董事會批准,明確職工福利費開支的項目、標准、審批程序、審計監督。

(二)標准合理。國家對企業職工福利費支出有明確規定的,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沒有明確規定的,企業應當參照當地物價水平、職工收入情況、企業財務狀況等要求,按照職工福利項目制訂合理標准。

(三)管理科學。企業應當統籌規劃職工福利費開支,實行預算控制和管理。職工福利費預算應當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審議後,納入企業財務預算,按規定批准執行,並在企業內部向職工公開相關信息。

(四)核算規范。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當按規定進行明細核算,准確反映開支項目和金額。

七、企業按照企業內部管理制度,履行內部審批程序後,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等有關規定進行核算,並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按規定予以披露。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納稅。

八、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以前有關企業職工福利費的財務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金融企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財政部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⑷ 如何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

一、切實提高對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

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是各級各部門必須長期堅持的方針,要切實增強法制觀念,充分認識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持常抓不懈,務求抓出實效。

(一)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手段。近年來,各級各部門不斷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規范財務收支行為,提高財務管理水平。但從省巡視組、審計、紀檢等監督檢查情況看,仍有部分地區和單位無視財經紀律和法規,財務管理混亂,會計賬務失真,公款吃喝、公費旅遊、公車私用、濫發津補貼等違規違紀行為屢禁不止,擾亂了正常的財經秩序。只有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強化約束,築牢防線,維護良好的財經秩序,才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遏制違規違紀現象發生。

(二)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是推動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必然要求。近年來,為推動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規范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從源頭上狠剎奢侈浪費之風,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各級各部門緊密結合實際,積極構建厲行節約制度體系,明確相關公務支出標准。這些制度是新形勢下規范各項支出行為的根本依據和重要遵循,只有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嚴格執行財務規定,堅決維護各項財經制度的剛性約束,才能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切實從源頭上規范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

(三)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是深化財稅改革推進依法理財的客觀需要。黨的十八大報告和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不斷推進預算管理、轉移支付、國庫集中支付、公務卡、政府采購等財稅改革和預決算公開工作。這是規范支出、阻塞管理漏洞的重要措施,只有切實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財經方針、政策,遵守財政財務制度,執行財政改革措施和相關配套制度,才能進一步深化改革,推進依法理財取得成效。

二、抓好源頭治理,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與執行

預算編制與執行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基礎和前提。各區(市)、各部門要進一步規范預算編制方法,細化預算編制內容,嚴格預算執行,夯實預算管理基礎,切實抓好源頭治理工作。

(一)深化綜合預算改革。嚴格預算編制管理,預算編制要體現依法治國方針,強化預算的嚴肅性、權威性,將各項收入和支出全部納入部門預算,統籌各項收入安排支出,嚴格遵循先有預算、後有支出的原則,強化預算觀念、細化預算科目、硬化預算約束,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套取預算資金,嚴禁以任何形式隱瞞、截留、擠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非稅收入,嚴禁將應收繳的非稅收入直接抵頂支出。

(二)細化預算編制內容。嚴格遵守各項財經制度規定,通過建立基礎信息資料庫、項目滾動管理資料庫、非稅收入管理資料庫,准確掌握各項基礎數據信息,按照相關支出標准編制預算,做到應編盡編,編實編細;嚴格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要求,准確、真實、完整地反映各項支出的經濟性質和具體用途,增強預算約束力,強化預算編制信息與預算執行環節的銜接與控制。

(三)建立和完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機制。強化預算執行監督管理,通過建立和完善動態監控管理信息系統,實時監控財政資金支付、清算過程,重點監控違規轉款、超額提取現金,不按預算規定用途擠占挪用資金等行為,並及時對發生的預警問題進行判斷、調查、通報和處理,健全完善預警高效、反饋迅速、糾偏及時、控制有力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體系。

三、加強剛性約束,進一步規范支出管理

維護預算的剛性約束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關鍵。各級各部門要把財經紀律、支出標準的剛性約束作為高壓線,嚴把支出關口,確保財政資金安全運行和規范使用。

(一)嚴控「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的支出實行審計監督和部門績效考核有機結合,強化監督與預算編制執行的銜接,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厲行節約有關要求,從嚴從緊編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預算,將公務接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公車運行維護費、會議費、培訓費等支出全部納入預算,並單獨列示,預算一經批准,原則上不得調整,執行中不得隨意突破預算,確保「三公」經費只減不增。按照《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14〕40號)要求,各級各部門原則上不再購置一般公務用車。

(二)嚴格執行支出標准。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棗庄市實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細則的通知》以及公務接待、會議、培訓、差旅、出國以及公務用車等管理辦法或規定,嚴格執行各項開支范圍、開支標准和有關規定,強化預算硬約束,嚴禁列支超預算、無預算、超范圍、超標準的費用,切實維護財務制度的支出剛性。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支出審核責任制,把好資金使用、票據管理和支出審批關。嚴格執行公務接待公函、審批和清單制度,不得報銷無公函的公務接待費用,不得用公款報銷或者支付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不得將休假、探親、旅遊等活動納入公務接待范圍。嚴禁以會議、培訓名義進行公款宴請、公款旅遊活動,公務活動用餐費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管理有關規定,全面落實會議定點制度。

(三)強化工資津補貼管理。嚴格按照財政供養人員實名制和國家工資津補貼政策要求,健全完善人事、編制、財政、監察四部門聯合共管人員信息機制,推進財政供養人員信息系統與人事信息系統數據共建共享工作,如實反映人員信息和經費預算,嚴禁超編制、超標准申報人員經費預算,嚴禁以虛報人數、吃空餉等方式冒用財政資金。各級各部門要嚴格執行國家、省、市規定的津補貼發放范圍和標准,不得違反規定自行新設項目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不得超過規定標准、范圍發放津貼補貼。凡申請調整區(市)級機關津貼補貼的區(市),嚴格執行「先核查後審批」制度,各區(市)對鄉鎮(街道)也要加強管理。建立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津貼補貼正常增長機制,繼續落實好國庫集中支付、財政集中統發工資制度,切實規范收入分配秩序。

(四)增強財經法紀觀念。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財務工作第一責任人,財務負責人是本部門財務管理的直接責任人,工作中要牢固樹立法制觀念,視財經紀律為高壓線,像抓政治紀律、組織紀律一樣抓財經紀律執行,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辦發[2010]32號)、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審計和財務工作的通知》(棗政室[2012]2號)和涉及領導幹部的有關黨紀、法規,充分認識遵守和維護財經紀律的重要性、緊迫性,增強政治責任感,在思想上築起拒腐防變的堅固防線,切實加強對本部門財務工作的領導,慎用手中的權力,堅決防止失職、瀆職行為的發生。財務人員要帶頭學習、熟練掌握、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提高依法理財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依法依規辦理會計事項,確保會計信息真實。

四、深化財政改革,進一步完善監管措施

改革是破解支出管理難題的有效手段。各級各部門要扎實推進財政改革,強化監管措施,加強資金的動態監管和過程式控制制,確保財政資金的使用合法合規、安全高效。

(一)加快推進公務卡制度改革。健全公務卡制度,實行公務卡消費支出動態監控和通報制度。對公務支出,除按規定實行銀行轉賬或者使用現金外,全部實行公務卡結算,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規范公務消費行為,健全完善公務支出監管新機制。

(二)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建立預算信息公開監督體系,將預算信息公開納入部門績效評價體系之中,各級各部門要按照中央和省預決算公開工作總體部署,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除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須保密的內容和事項外,全部按要求落實好公開任務。進一步細化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內容,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向社會公開。探索推行公示制,以適當方式公開單位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經費總額,會議的名稱、主要內容、支出金額,培訓的項目、內容、人數、經費,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審計結果等情況。

(三)積極推進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試點。財政部門要加快推進試點地區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試點工作,按照《山東省縣級政府公務接待經費公開試點方案》(魯財行〔2013〕48號)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試點單位公務接待經費預算、公務接待制度和公務接待支出明細,並密切關注群眾輿論,做好意見收集、整改、反饋等工作,深入查找不足,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確保公開工作穩步進行。通過推進試點工作,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用,完善單位公務接待審批控制制度,加大公務接待經費公開力度,向群眾說真話、交實底,自覺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四)扎實推進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實施。按照財政部、審計署工作要求,加快推進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內控規范實施工作。切實抓住單位經濟活動的客觀規律,以預算管理為主線,以資金管控為核心,以防範風險為目標,將制衡機制嵌入到單位內部管理的全過程,實現內部控制對單位經濟活動全過程、全方面控制,實現加強財政管理與強化預算執行監督的有效銜接。各級財政部門要研究制定《內控規范績效考評辦法》,建立單位自評、主管部門評價、財政部門評價「三位一體」的考評體系。審計部門要將單位內控建設列入行政事業單位審計檢查范圍,提高《內控規范》實施的執行力。

五、加強制度建設,進一步推進制度落實

制度建設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紀紀律的重要內容。各級各部門要積極構建符合厲行節約要求的支出標准體系,確保在制度建設、培訓、宣傳、執行上不留死角。

(一)構建制度體系。各級各部門要按照《關於加強厲行節約制度建設的通知》(魯財辦〔2014〕14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和職責任務,抓緊完成本地區、本部門「6+1」項制度建設任務,使公務支出管理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真正實現依靠制度規范支出,盡快形成全方位、立體式的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制度體系。

(二)加強制度宣傳。各級各部門要採取多種措施,加大厲行節約制度體系的宣傳力度,要加強與有關新聞媒體的溝通,做好制度宣傳和解讀工作,加強對部門主要負責人、財務、人事負責人以及社會大眾的宣傳,使各項厲行節約制度、各項財經紀律深入人心,繼續營造學習、宣傳、貫徹厲行節約制度的良好氛圍。

(三)開展制度培訓。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各項政策的培訓和解讀,使各級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准確理解、全面掌握各項制度、政策的背景和內容,充分認識厲行節約制度實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增強貫徹落實制度的責任感和自覺性,為推進各項制度執行與貫徹落實奠定基礎。

六、強化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大懲戒問責力度

強化監管、實施問責是加強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保障。各級各部門要健全信息披露機制,推進預決算公開,自覺接受監察、審計、財政部門和社會大眾的監督。強化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加大對財務制度的監督檢查力度,根據中央統一部署,通過開展嚴肅財經紀律專項治理,重點關注公款吃喝、公款旅遊、公車私用、濫發津補貼等違規違紀行為,對有具體舉報線索、社會反映比較集中、日常監管發現問題比較多的部門和單位,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對不聽招呼、頂風而上、公然違規違紀的典型案件,查實一起、剖析一起、通報一起,充分發揮警示、威懾和教育作用,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對各種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零容忍」,嚴格依照《預演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構成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切實扭轉財經秩序混亂的狀況,促進部門、單位增強遵紀守法意識,完善內部控制體系,加強財務管理,為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⑸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信託公司銀信合作理財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銀監辦發〔2008〕297號)

倆字,暫停銀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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