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管理公司是做什麼的
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職能,簡而言之,就是「受人之託、代人理財」。具體來講,就是要按照法律法規的約定募集基金,運用專業理財的優勢,將募集來的資金投資於證券市場。這些資金升值後,基金管理公司還要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像上市公司一樣向投資者派發紅利。當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這些資金並不是無償的,根據法律法規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費用。
② 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規定,設立管理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1、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2、注冊資本不低於1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3、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准,最近3年沒有違法記錄。
4、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5、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備相應的任職條件。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與基金管理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7、有良好的內部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稽核監控制度、風險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和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2)盡調基金管理公司擴展閱讀:
相關法條:
第十四條 對於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申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
第十六條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當熟悉證券投資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規,具有三年以上與其所任職務相關的工作經歷;高級管理人員還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
第十七條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其本人、配偶、利害關系人進行證券投資,應當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報,並不得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發生利益沖突。
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建立前款規定人員進行證券投資的申報、登記、審查、處置等管理制度,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八條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擔任基金託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職務,不得從事損害基金財產和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證券交易及其他活動。
③ 設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1. 規定基金管理人的登記和基金產品的備案制度,基金募集完畢後向基金行業協會備案;
2.
規定合格投資者制度,非公開募集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應達到規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資產規模,具備一定的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能力,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二百人;
(1)個人投資者的金融資產不低於 500 萬元人民幣,機構投資者的凈資產不低於 1000 萬元人民幣;
(2)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
(3)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 100 萬元人民幣。
3. 規定基金的投資運作、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內容主要由基金合同約定,以自律管理為主;
4. 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禁止進行公開性的宣傳和推介;
5. 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6. 規定非公開募集基金管理人達到規定條件的,經監管機構核准,可以從事公募集金管理業務。
其它要求可以具體查看證券投資基金法。
④ 基金管理公司有哪些
基金公司名稱 成立日期 客服電話
1. 博時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07-13 95105568
2. 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05-18 400-8888-300
3. 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2-27 4008868-666
4. 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5-09 400-700-5566
5. 長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9-03-26 400-888-2666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9-04-12 400-888-5558
7. 東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6 400-628-5888
8. 東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509666
9.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9-04 400-880-688
1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4 400-820-2888
11. 廣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105828
12. 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11 021-38789555
13. 國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4- 03 400-700-0365
14. 國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03 400-888-8688
15. 國投瑞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 400-880-6868
16.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 400-811-9999
17. 華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06-04 40088-50099
18. 華寶興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2-12 400-700-5588
19. 華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4-19 400-700-8001
20. 匯豐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111 021-38789998
2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4 40088-40099
22. 華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12-20 400-700-8880
23.. 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07-16 400-888-0001
24. 匯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01-12 400-888-9918
25.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04-09 400-818-6666
26 景順長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6-12 400-8888-606
2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09 400-81-95533
28. 金元比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11 400-666-0666
29. 金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 4006-135-8888
30. 嘉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9-03 400-600-8800
31. 交銀施羅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08-04 400-700-5000
32 摩根示丹利華鑫管理有限公司 2003-03-14 400-8888-668
33 .民生加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11-03 400-8888-388
34 諾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12 400-8888-8998
35. 諾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05-12 400-888-0009
36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03-06 400-889-8699
37農銀匯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03-18 40068-95599
38. 紐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07-20 4007-007-818
39. 鵬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12-22 400-6788-999
40 浦銀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08 400-8828-999
4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05-22 400-883-8088
4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5 400-889-4888
43.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1-15 400-880-8588
44.泰達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06 400-698-8888
45.天弘基金公管理有限司 2004-11-08 400-710-9999
46.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5 400-888-5988
47.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5 400-886-4800
48.萬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08-23 400-888-0800
49.信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09 400-666-0066
50.信達澳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06-05 400-8888-118
51.新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12-09 400-819-8866
52.興業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9-30 400-678-0999
53.易方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04-17 400-881-8088
54.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06-14 400-820-0860
55.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05 400-678-3333
56.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12-12 400-650-8808
57.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3-18 400-888-9788
58.中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07-19 400-700-9700
59.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12=27 400-887-9555
60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10 400-321-321
61.中郵創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05-08 400-880-1618
62.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7-29 400-888-5566
63.平安大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1-07 400-800-4800
64.富安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4-27 021-61870999
65財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5-31 021-688-6666
66紐銀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1-25 4007-007-818
67.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6
⑤ 私募基金管理人何時出具《法律意見書》盡調清單內容有哪些
一)申請機構是否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並有效存續。(二)申請機構的工商登記文件所記載的經營范圍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三)申請機構是否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法》第22條專業化經營原則,說明申請機構主營業務是否為私募基金管理業務;(四)申請機構股東的股權結構情況。(五)申請機構是否具有實際控制人(六)申請機構是否存在子公司(七)申請機構是否按規定具有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務所需的從業人員、營業場所、資本金等企業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八)申請機構是否已制定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九)申請機構是否與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議,並說明其外包服務協議情況,是否存在潛在風險。(十)申請機構的高管人員是否具備基金從業資格,高管崗位設置是否符合中國基金業協會的要求(十一)申請機構是否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採取行政監管措施(十二)申請機構最近三年涉訴或仲裁的情況。(十三)申請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是否真實、准確、完整。(十四)經執業律師及律師事務所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