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金銷售機構一定要加入基金業協會么
是的。
請看發文
http://www.amac.org.cn/xhdt/zxdt/389682.shtml
各基金銷售機構:
為提高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銷售機構人員執業素質,規范基金從業人員行為,維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主席令第71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1號)及《關於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基協字第112號)、《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管理辦法(試行)》的相關規定,現就基金銷售機構從業人員資格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金銷售機構須加入中國基金業協會成為會員,從業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或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或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人員需按規定完成每年度不少於15學時的後續培訓,並通過所在機構每兩年參加基金業協會組織的從業資格年檢。
⑵ 基金銷售適用於什麼原則
投資人利益優先原則。當公司或基金銷售人員的利益與基金投資人的利益發生沖突時,應當優先保障基金投資人的利益。
全面性原則。公司將基金銷售適用性作為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將基金銷售適用性貫穿於基金銷售的各個業務環節,對基金管理人(或產品發起人,下同)、基金產品(或基金相關產品,下同)和基金投資人都要了解並做出全面的評價。
客觀性原則。建立科學合理的方法,設置必要的標准和流程,保證基金銷售適用性的實施。對基金管理人、基金產品和基金投資人的調查和評價,做到客觀准確,並作為基金銷售人員向基金投資人推介合適基金產品的重要依據。
及時性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更新基金產品的風險評價和基金投資人的風險承受能力。
⑶ 什麼是獨立基金銷售機構
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即專業基金銷售公司,是指以基金代銷為主要業務的獨立的金融銷售機構。從發達國家的實踐來看,有兩種主要類型:⑷ 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哪些職責
基金管理人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依法募集基金,辦理或者委託經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代為辦理基 金份額的發售、申購、贖回和登記事宜;
2、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3、對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進行證券投資;
4、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確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時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分 配收益;
5、進行基金會計核算並編制基金財務會計報告;
6、編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報告;
7、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確定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
8、辦理與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有關的信息披露事項;
9、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0、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 他法律行為;
12、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職責。
(4)基金管理人應當自與基金銷售機構擴展閱讀:
基金管理人需具備的條件:各個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規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具有一定數額的資本金,如《基金辦法》中規定擬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實收資本為1000萬元;
2、與託管人在行政上、財務上和管理人員上相互獨立;
3、有完整的組織結構;
4、有足夠的、合格的專業人才;
5、具有完備的風險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
在我國,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擔任基金管理人,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⑸ 怎樣發行公募基金需要什麼條件
1、基金的發售條件
(1)基金募集申請經注冊後,方可發售基金份額;
(2)基金份額的發售,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其委託的基金銷售機構辦理;
(3)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基金份額發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說明書、基金合同及其他有關文件,這些文件應當真實、准確、完整;
(4)對基金募集所進行的宣傳推介活動,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等法律規定的公開披露基金信息禁止行為。
2、基金的募集期限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准予注冊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募集。超過6個月開始募集,原注冊的事項未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向中國證監會重新提交注冊申請。基金募集不得超過中國證監會准予注冊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計算。
3、基金的備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封閉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達到准予注冊規模的80%以上,開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額總額超過准予注冊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並且基金份額持有人人數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基金管理人應當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並予以公告。
4、募集基金失敗時基金管理人的責任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人已交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⑹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和基金代銷機構。
基金管理人是負責基金發起於經營管理的專業性機構。在我國,按照《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擔任。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或其他機構能發起成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基金管理人作為受託人,必須履行」誠信義務」。基金管理人的目標函數是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不得在處理業務時,考慮自己的利益或為第三者謀利。基金託管人是依據基金運行中」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保管基金資產的機構,是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實力的商業銀行和霍信託投資公司擔任。基金託管人與基金管理人簽訂託管協議,在託管協議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並收取一定的報酬。基金託管人在基金的運行過程中起著不可或缺的作用。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是負責投資者賬戶的管理和服務、負責基金單位的注冊登記以及紅利發放等具體投資者服務內容的專門機構。這冊登記機構通常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託的其他機構(如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
基金代銷機構是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託,代理開放式基金認購、申購和贖回業務的機構。基金代銷機構可以使商業銀行、證券公司。
⑺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職責與責任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職責和義務是按照約定為投資者實現投資收益,此外還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規對私募基金管理人、託管人、機構及其他私募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提出的相應的規范性要求。
1、按照基金契約的規定運用基金資產投資並管理基金資產;2、及時、足額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3、保存基金的會計賬冊、記錄15年以上;4、編制基金財務報告,及時公告,並向中國證監會報告;5、計算並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6、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7、保存基金財產管理業務活動的記錄、賬冊、報表和其他相關資料;8、以基金管理人名義,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行使訴訟權利或者實施其他法律行為;9、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及基金契約規定的其他職責。
⑻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在什麼中約定
招募說明書 、發售公告、託管協議、應該都有相關記載。
⑼ 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份額發售機構,這四者有什麼區別
基金管理人:就是基金公司
基金託管人:就是那些銀行,不是所有的銀行都有資格託管基金
基金份額持有人:這個就是廣大的基民,也包括一些機構
基金份額發售機構:這個一般來說是基金公司才有發售的權力,估計你說的是銷售機構,這個包括基金公司的直銷,銀行的代銷和專門的基金銷售公司的代銷
希望能解決你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