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一條關於貪污慈善基金的案列
本報資訊 由李連傑倡議創建的「李連傑壹基金計劃」近日在北京舉行了啟動儀式。面對媒體對於搞慈善的同時建豪宅的質疑,李連傑強調並沒有貪污基金的錢,蓋房子只為老了以後能夠落葉歸根死在中國。
李連傑一邊在親力親為地為「壹基金」募集善款另一邊又以天價兩億人民幣在上海打造超級豪宅。啟動儀式上,面對媒體的質疑,李連傑有些緊張,解釋房子在海嘯前就已經開始建設了,並強調這塊地皮是太太利智退出演藝圈後在1992年的時候買的,當時的地價與現在完全不能同日而語。李連傑也形容自己是一個自閉的人,平時的生活只喜歡打坐和看書,所以希望老了以後能夠落葉歸根死在中國。他接著又說:「記者這個問題問得很好,至少可以打消別人的懷疑,我並沒有貪污基金的錢來蓋房子。」
盡管從去年底至今,李連傑一直忙於電影《投名狀》的拍攝,但他為「壹基金」而做的工作卻從未停止。他發動了各界朋友關注「壹基金」倡導的公益事業,其中徐靜蕾與周迅出席了啟動儀式,並成為了「壹基金」的永久義工。
2. 國家有關公益方面的法律
有
我國涉及公益慈善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范性文件主要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以下簡稱《公益事業捐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 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以下簡稱《紅十字會法》)、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基金會登記管理條例》、 《個人所得稅條例實施細則》、 《救災捐贈管理辦法》等,而志願服務的規范性文件主要是政策性文件、社團規范性文件,以及各省、市志願服務地方性規範文件。
3. 基金會到底需不需要做法律合規
首先肯定的跟您講,需要,項目合規運營才是基礎。
有一些國家目前還沒有頒布具體的金融牌照。但是他也有自己認可的文件,像新加坡,認可的就是法律意見書。
法律意見書就是指我們平時所說的TOKEN非證券化證明以及白皮書合規等等這些合規文件!
新加坡的律師機構會首先出具TOKEN非證券化證明,證明項目符合新加坡監管條例,其次是針對白皮書的修改,由律師修改並且說明這個白皮書是合規合法的,那麼我們的項目發行就沒有問題。
出具法律意見書的前提是,你的有一個新加坡基金會。
注冊新加坡基金會需要的資料
1.提供名稱查名:名稱以FOUNDATIONLTD.結尾,查詢無重名即可注冊;
2.提供至少2位成員的身份證或護照(無國籍限制,年滿18周歲,在新加坡無犯。,潘潘可為您提供。
3.新加坡基金會經營范圍沒有限制,大部分項目會選擇:軟體開發(咨詢)、信息技術服務、IT研究等類別進行勾選。
辦理時間:新加坡注冊局(CARA)對非盈利公眾基金會給出的注冊時間為10-25個工作日,一般注冊時間為20個工作日左右。
出具法律意見書需要提供:
1 白皮書英文版
2 公司注冊紙,章程,注冊證書。
以上是潘潘整理,謝謝關注~
4. 如何建立一個非盈利組織或公益基金會,需要那些相關的手續的法律流程
具體流程如下:
1、決定基金會的宗旨。每個基金會應該有一個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紙面的宗旨。
2、組建理事會。初始的理事會將通過規劃和籌資幫助工作團隊把基金會背後的想法變成現實。隨著基金會的發展成熟,理事會的性質和組成人員也會改變。
3、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會的運營規則,應該在基金會的早期發展過程中由理事會通過。
4、准備注冊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5、選擇一個業務主管部門,獲得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根據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區不需要再找業務主管單位。
6、尋找辦公場所,招募合適的工作人員。
7、填寫法人登記申請書,確定在哪個民政部門登記,向民政部門提交法人登記申請書。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是基金會的登記管理機關。
8、進行戰略規劃。戰略規劃表述了基金會潛力的願景。戰略規劃應該描述出實現這個潛力所必需經過的步驟,決定要實現這個機會需要什麼樣的工作團隊,確定至少一年內的項目和運作優先事項。
9、制定預算計劃和資源開發計劃。財務監管和資源開發(如籌資、獲得收入、吸收會員會費)是理事會的最重要職責。實現戰略規劃需要的資源必須在預算和財務計劃中描述清楚。
10、建立基金會正式文件的存檔體系。登記文件、理事會會議記錄、財務報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應該妥善存檔。
11、建立會計體系。基金會財務的盡職管理需要一套已經確立的可以滿足現狀和未來需求的會計體系。
12、提交稅收減免資格申請。
《基金會管理條例》:
第八條 設立基金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第十條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第十一條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本條例第九條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類型、宗旨、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原始基金數額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條 基金會擬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應當向原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登記申請,並提交擬設機構的名稱、住所和負責人等情況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基金會分支機構、基金會代表機構依據基金會的授權開展活動,不具有法人資格。
第十三條 境外基金會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應當經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後,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基金會在境外依法登記成立的證明和基金會章程
(三)擬設代表機構負責人身份證明及簡歷;
(四)住所證明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在中國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文件。
登記管理機關應當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記的決定。准予登記的,發給《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登記證書》;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設立登記的事項包括:名稱、住所、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和負責人。
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應當從事符合中國公益事業性質的公益活動。境外基金會對其在中國內地代表機構的民事行為,依照中國法律承擔民事責任。
5. 我想申請成立一個愛心基金會,需要哪些法律手續
申請成立愛心基金會需要的法律手續;
(一)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范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申請設立基金會,申請人應當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章程草案;
(三)驗資證明和住所證明;
(四)理事名單、身份證明以及擬任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簡歷;
(五)業務主管單位同意設立的文件。
基金會章程必須明確基金會的公益性質,不得規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益的內容。
基金會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名稱及住所;
(二)設立宗旨和公益活動的業務范圍;
(三)原始基金數額;
(四)理事會的組成、職權和議事規則,理事的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職責;
(六)監事的職責、資格、產生程序和任期;
(七)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審定製度;
(八)財產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會的終止條件、程序和終止後財產的處理。
6. 我國與慈善捐贈救助有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啊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2007)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益救濟性捐贈稅前扣除政策及相關管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6號)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海關總署、商務部、民政部公告2006年第17號--關於對進口捐贈醫療器械加強監督管理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5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2005修正)
基金會管理條例(2004)
財政部關於加強企業對外捐贈財務管理的通知(財企[2003]95號)
財政部關於扶貧、慈善性捐贈進口物資用於學校教育稅收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3]5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的實施辦法(2001:海關總署令第90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中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9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發布《扶貧、慈善性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2000〕152號)
國務院關於印發完善城鎮社會保障體系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0]42號)
救災捐贈管理暫行辦法2000(民政部令第22號)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1999民政部令[第1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1999)
民政部關於社會福利基金籌集、管理與使用規定(1999)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1998)
財政部、民政部關於印發《社會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1998)
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救災捐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函(民救函[1998]188號)
民政部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救災捐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緊急通知(1998:民電[1998]第270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救災捐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1998]14號)
財政部、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印發《關於救災捐贈物資免徵進口稅收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8]98號
民政部關於做好救災捐贈款物接收、發放、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救函[1998]9號
審計機關對社會捐贈資金審計實施辦法(審行發[1996]315號
民政部關於在社會救助工作中充分發揮慈善組織作用的通知發布日期(民辦發[1996]12號)
國家稅務局關於社會福利企業稅收、財務問題的通知(國稅函發[1991]460號)
國家稅務局關於民政部門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征免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0]1207號)
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民福發[1990]21號)
國家稅務局、民政部關於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對所舉辦的社會福利企業減免稅金提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0]139號)
國家稅務局關於民政部門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征免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0]127號)
國務院關於加強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進口物資管理的若干規定(1989)
······
不同性質的機構(慈善、基金會、社會福利機構、公益事業?)適用法律有所不同;
區域性機構還受地方法規規章約束;
以前發生的事情可能還受當時法律法規的約束....
7. 有關慈善的事例
一、雷鋒捐錢從未吝嗇
范蠡是春秋戰國之際著名的政治家、謀略家。在有關范蠡的故事裡,他的名字似乎更多地是與其輔佐越王勾踐卧薪嘗膽十餘年,並最終打敗吳王夫差的政治、軍事活動聯系在一起。然而歷史上的范蠡其實還是一位非常富有並廣布善舉的慈善家。
據《史記》記載,范蠡在幫助勾踐雪會稽之恥,平滅吳國之後,便辭官引退,遊走各國。范蠡頗具經商才幹。他在行至齊國後,便以鴟夷子皮為化名從事商業買賣。很快,范蠡就積累下千金家財,成了齊國的首富。齊王得知范蠡的才能,便拜他為相。
然而,手執相印的范蠡卻想到了更多生活於貧困之中的百姓。於是他將財富全部接濟窮人,辭去了相職,重以布衣之身前往陶地。陶地位於齊、宋、衛國的交界處,范蠡認為這里是天下的中心,與各國交通便利,在此貿易必可致富。於是他又化名陶朱公,再次開始經商。果然,陶朱公不久後便大獲其利,家產第二次累至千金。但是他發現,陶地同樣有許多人貧苦不堪。
於是范蠡又一次將千金散盡,資助窮人。據說范蠡在十九年的從商經歷中曾「三至千金」。他的才幹使他幾乎每到一地都能富甲一方,然而對天下窮人的悲憫卻又讓范蠡每一次都將千金巨富傾囊贈出。在布施財富之餘,范蠡還不忘傳授人們經商獲利的方法,希望藉此為窮人找到致富的門路。
8. 關於設立公益基金會
現在肯定不能合法化,這是非法募集啊,違法的啦,最多隻能想辦法做到合理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