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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銘獎教獎學基金會章程

發布時間:2021-10-05 01:04:41

Ⅰ 對黃仲鹹的評價

愛國僑胞黃仲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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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仲咸居住在廈門湖裡區的「必利達大廈」,今年已是84歲高齡,但他除了有些耳背之外,身子還很硬朗,精神矍鑠,談吐爽朗,完全沒有那種老態龍鍾的樣子。

黃仲咸是個億萬富翁,卻一點也沒有富人的架子和氣派,室內擺的都是普通的沙發、桌椅,沒有豪華的時尚設備,甚至連一台空調也沒有,大熱天好幾個房間只有兩台電風扇。他的穿著異常簡朴,有一件衣服還是他的助手從香港地攤上買來的,只有28元。

筆者走訪的第一天中午,應邀留在他家中吃午餐,他和家人及公司員工一共12人,圍在一起吃飯,飯菜普通得不能再普通。要是別人,上了這么大的年紀,又這么富有,日進萬金,該是錦衣玉食大享受的時候了,但他對這樣儉朴的生活安之若素。當我問他為什麼要這樣過日子,他連聲回答說:「這樣我已經知足了,知足了!」接著他又補充說:「那些講究大享受的,最終沒有一個不失敗的!」黃仲咸對自家是這樣的「吝惜」,對社會公益事業卻十分慷慨,至今他捐出的資金已有數億元人民幣。他被鄉親們譽為「第二個陳嘉庚」。

在還沒認識黃仲咸之前,誰會想到,這個億萬富豪,最初竟是從一個山溝溝走出來的窮孩子。1920年,黃仲咸出生於福建省南安碼頭鎮仙都村的一個貧苦農民家庭。父親的管教很嚴,常說,做人的原則最重要的是:勤儉、樸素、誠信、進取。

15歲那年,黃仲咸身子骨還沒長好,人還沒一根扁擔高,便決定到南洋去闖天下,從廈門坐上小輪船,漂洋過海,去了印度尼西亞,找到他先行到達的大哥。這是黃仲咸一生中最重要的轉折點。在「千島之國」,黃仲咸靠能吃苦、敢打拚,靠「誠信為本」,靠能抓准商機,勤於打拚,最終成為華僑界一位大富豪。

熱愛祖國,是華僑中的一種傳統美德。華僑心中大都有一種「祖國」情結。有一首詩曾這樣形容道:北京天安門,是祖國最大的一個碼頭,遊子不管走到哪裡,走出多遠,他那心的鐵錨,總是拋在這里。黃仲咸在各種場合,包括對學生講話都要說:「我告訴你們,最重要的是要愛國,愛國!」黃仲咸在國外生活了70年,親眼目睹中國人被欺侮、被歧視的情況,感到非常痛心。他對筆者說:華僑沒有祖國不行;祖國不強大也不行!

黃仲咸先生的一片愛國心,不是掛在口頭上,而是切切實實表現在行動上。他認為,沒有國家的強盛,就沒有華僑的地位;而國家要強盛,只有振興教育,全面提高中國人的文化素質。因此,幾十年來,他始終把捐資興學,助困育才視為平生的夙願。

從1959年開始,他已為南安市20多所中小學捐建了40多座教學樓、科學樓、師生宿舍樓,幫助興建安溪一中、長汀希望小學,使上述這些學校大大改善了辦學條件。黃仲咸除特別傾情於教育事業的建設外,對其他公益事業也加以贊助,他為南安5所醫院捐建了7幢門診大樓、病房大樓,還捐助興建了南安市婦幼保健站、兒童樂園、市僑聯大廈,特別值得一提的是,在南安捐建起福建省首家皮膚病防治醫院,添置衛生、醫療設備,而且還親自到麻風病院探望、慰問患者,發放慰問金。為了弘揚民族優秀文化,繁榮福建省文學事業,還於1991年創設了一年一屆的「黃仲咸文學獎」,現已頒獎12屆,有好多優秀作品都獲得了獎勵。去年,黃仲鹹的公益事業還延伸到革命老區,捐獻20萬元給福建省老區建設促進會,用於資助貧困的「五老」、革命烈士後代品學兼優的學生;今年捐贈給福建省老年促進會的助困資金增加到75萬元。

5月底,黃仲鹹派他的「公子」和廈門必利達房地產開發公司副總經理林再發先生,代表他老人家親自到南靖、平和為老區貧困學生發放一大筆助學金。黃老先生幫助有困難的鄉親的范圍越來越擴大。40多年來奉獻社會的資金已超過數億元。

黃仲咸在不間斷的捐資活動中,逐漸產生了「金雞母」計劃。他認為把錢存在銀行不能長年保證有大的作為;而投入到基金會,為基金會置辦產業,讓它能夠自主經營發展,這錢就「活」了,基金會就會擁有長流不斷的大批財源,他風趣地說,這像飼養「金雞母」一樣,能不斷地下蛋。現在他已擁有兩只「金雞母」,生下蛋都用於資助公益事業,扶持大批窮孩子。一隻「金雞母」在南安城關。黃仲咸變賣了印尼、香港的巨額財產,全部攜回祖國後,1993年,在南安城關,建了一棟地上12層、地下2層,建築面積1.26萬平方米的「必利達大廈」,作為「南安市黃仲咸教育基金會」的永久性產業,該基金會目前是福建省教育基金會的「第一大戶」,大廈租出後,年收益100多萬元,全部用於南安市的教育事業。同時,他又投入1.5億元人民幣,在廈門興建另一座規模更大的必利達大廈,作為「廈門黃仲咸基金」的永久性產業,這是另一隻「金雞母」,一年約能收入1000多萬元。這些資金將用來廣泛開展獎學、獎教、助學、助困活動。2002年2月的一天,廈門市公證處傳出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說有一位印尼歸僑立下遺囑,要求公證,不讓子孫繼承億萬家財。立這個遺囑的人就是黃仲咸先生。遺囑中申明廈門「必利達大廈」永不出售,不抵押、不典讓或轉換,產權永遠歸「廈門黃仲咸基金會」所有,常年出租所得利潤,全部用於扶持祖國科學教育福利事業,資助、獎勵特困特優學生,其家族合法繼承人在他逝世後,不能有任何權益,亦不得要求繼承或分割該產業。為確保遺囑的執行,他的發妻和諸兒子也都分別經法律公證,正式聲明贊同黃先生的決定,決無異議。黃仲咸所以提前立下這樣的遺囑,是不讓「金雞母」因人事更迭而飛了,他的公益事業也才能千秋萬代延續下去!這樣的遺囑在世上可說是絕無僅有的,是黃仲咸老先生人格的最高體現。

個人做一件好事並不難,難的是長期做好事,一輩子做好事。黃仲咸大半輩子做好事,卻從不要求回報。連他獨資捐建的40多座樓房,也沒有一座冠上他的名字。樓名多以家鄉「仙都」為名,或泛稱「印華樓」、「繼志樓」,僅個別用上他父親的名字,或稱「念慈樓」,以表達他的反哺之情。他不要求回報,但他獲得了成千上萬孩子對他的愛戴和感激。當筆者采訪他時,他隨手拿了三封信給我看,「這是新來的,其中一個今年念高三,他獲得助學金,可以上大學了。」隨後,他又打開抽屜給筆者看,滿抽屜都是孩子的來信,每一封信的開頭都寫著「尊敬的黃爺爺」,黃仲咸不無自豪地說:「哈哈,你看,我有這么多孫子呢!」

黃仲咸老先生就是這樣以艱辛的創業和無私的奉獻,譜寫了一曲曲輝煌絢麗、感人肺腑的生命樂章,黨和國家對他的愛國義舉、報國丹心多次給予了表彰。福建省人民政府為表彰黃仲鹹的突出貢獻,多次授予他「樂育英才」榮譽證書、金質獎章、匾額,1995年10月1日,省政府還在南安市為黃仲咸樹碑嘉獎。同年,教育部還授予黃仲咸「尊師重教、振興中華」金光閃閃的獎牌。1999年10月1日,國務院僑務辦公室特地邀請黃仲咸赴京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50周年國慶觀禮活動,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

現在,黃仲咸老先生的愛國心還在延續,他的輝煌篇章,將永載史冊,光耀千秋!

Ⅱ 知榮銘恥,共建和諧校園演講稿

弘揚中華美德構建和諧校園
同學們,
「和諧」是我國的傳統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觀念,是事物存在的最佳形態,是一切美好事物的共同特點.而創建和諧校園是一個永恆的主題。 構建和諧校園需建立和諧的師生關系。師者,傳道授業解惑也,是老師給了我們文化知識的啟迪,使我們從無知到有知,從幼稚走向成熟。老師給了我們知識的雨露,需要的是我們全身心的接受,珍惜老師的付出,尊重老師的勞動。師生互敬互愛,從而打造和諧的學習氛圍。
構建和諧校園需建立和諧的同學關系。關心幫助有困難的同學,讓他們感受到和諧校園的溫馨。保持良好的心態,寬容帶待人,用一顆真誠的心去換另一顆真誠的心。同學之間友好相處,從而打造和諧的人際關系。
構建和諧校園需建立需要建立好的學風、好的校風。我們要倡導一種蓬勃向上的團隊作風,一種腳踏實地的學習精神,將學風建設的目標指向「理想、團結、自強、成材」。一種團結奮進的班風和刻苦勤奮的學風能促使個人在良好的環境中成長。好的校風如春風化雨,不聲不響地吸引每個學子奮勇向前,為了理想而努力拚搏。校風積極向上,從而打造和諧的教育氛圍。 構建和諧校園需建立誠信、文明的作風。同學之間相互信任、坦誠相待、說實話、做實事。考試時堅決杜絕舞弊現象,用誠實和實力給自己和老師交上一份滿意的答卷。作風嚴謹、文明,從而打造和諧的校園文化。
同學們、老師們,構建和諧校園需要我們大家共同的努力,我們要打照和諧的學生群體,打照和諧的人際關系,打照和諧的校園文化,讓我們在和諧的教育氛圍中愉快的學習,在和諧的興趣樂園中陶冶情操,在和諧的人際關系中成長!
願我們的學校越來越美好!

Ⅲ 諾貝爾獎是怎麼由來的......

諾貝爾獎 (Nobel Prize) 創立於1901年,它是根據瑞典著名化學家、硝化甘油炸葯發明人阿爾弗雷德·貝恩哈德·諾貝爾 (Alfred Bernhard Nobel, 1833.10.21--1896.12.10) 的遺囑以其部分遺產作為基金創立的。諾貝爾獎包括金質獎章、證書和獎金支票。

諾貝爾生於瑞典的斯德哥爾摩。諾貝爾一生致力於炸葯的研究,因發明硝化甘油引爆劑、硝化甘油固體炸葯和膠狀炸葯等,被譽為「炸葯大王」。他不僅從事理論研究,而且進行工業實踐。他一生共獲得技術發明專利355項,並在歐美等五大洲20個國家開設了約100家公司和工廠,積累了巨額財富。

1896年12月10日,諾貝爾在義大利的聖雷莫逝世。逝世的前一年,他立囑將其遺產的大部分(約920萬美元)作為基金,將每年所得利息分為5份,設立物理、化學、生理與醫學、文學及和平5種獎金,授予世界各國在這些領域對人類作出重大貢獻的人。據此,1900年6月瑞典政府批准設置了諾貝爾基金會,瑞典議會通過了《頒發諾貝爾獎金章程》,並於次年諾貝爾逝世5周年紀念日,即1901年12月10日首次頒發諾貝爾獎。自此以後,除因戰時中斷外,每年的這一天分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和挪威首都奧斯陸舉行隆重授獎儀式。1990年諾貝爾的一位重侄孫克勞斯·諾貝爾又提出增設諾貝爾地球獎,授予傑出的環境成就獲得者。該獎於1991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之際首次頒發。 諾貝爾遺囑

1968年瑞典中央銀行於建行300周年之際,為紀念諾貝爾,出資增設了諾貝爾經濟獎(全稱為「瑞典中央銀行紀念阿爾弗雷德·伯恩德·諾貝爾經濟科學獎金」,亦稱「紀念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在經濟科學研究領域作出重大貢獻的人。該獎於1969年開始與其他5個獎項同時頒發。

1990年諾貝爾的一位重侄孫克勞斯·諾貝爾又提出增設諾貝爾地球獎,授予全世界為保護環境作出重大貢獻的人士。這項被稱為綠色諾貝爾獎的「聯合國——地球是一體」獎於1991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之際由「地球是一體」協會在聯合國的贊助下首次頒發。

諾貝爾獎包括金質獎章、證書和獎金支票。其中獎金數視基金會的收入而定,獎金的面值由於通貨膨脹逐年有所提高,最初約為3萬多美元,20世紀60年代約為7.5萬美元,80年代約為22萬美元,90年代達到100萬美元左右。2001年每項諾貝爾獎獎金金額為1000萬瑞典克朗(約合95萬美元)。2005年每項貝爾獎獎金金額為1000萬瑞典克朗(約合130萬美元)。 諾貝爾遺產到底有多少錢

金質獎章約重半鎊,內含黃金23K,獎章直徑約為6.5厘米,正面是諾貝爾的浮雕像。不同獎項、獎章的背面飾物不同。每份獲獎證書的設計也各具風采。頒獎儀式隆重而簡朴,每年出席的人數限定在1500人至1800人之間,其中男士要穿燕尾服或民族服裝,女士要穿嚴肅的晚禮服,儀式中所用的鮮花從世界各地空運而來,以表示對知識的尊重。

諾貝爾獎自1901年頒發以來,共有六位華人獲得諾貝爾科學獎,他們分別是李政道、楊振寧、丁肇中、李遠哲、朱棣文和崔琦。>>

根據諾貝爾遺囑,在評選的整個過程中,獲獎人不受任何國籍、民族、意識形態和宗教的影響,評選的唯一標準是成就的大小。但也有人指出,諾貝爾獎特別是和平獎在評選過程中有時仍受政治等因素影響。

諾貝爾獎評選的全過程都是保密的,而且沒有復議。在發表最後結果時,也只有獲獎人的姓名和簡要理由。有關評選的記錄和候選人材料等,50年內都不得向外界公開。即使過了這一時限,也僅供研究諾貝爾獎的專業人員查閱。諾貝爾獎各頒獎機構都極為強調其嚴格的獨立性。即便是瑞典和挪威政府,對評選結果也不能施加任何影響。 諾貝爾獎的紕漏

2003年12月10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市中心音樂廳內,物理學獎得主阿列克謝·阿布里科索夫(左)接受瑞典國王卡爾十六世·古斯塔夫的頒獎。新華社/法新

遵照諾貝爾遺囑,物理學獎和化學獎由瑞典皇家科學院評定,生理學或醫學獎由瑞典皇家卡羅林醫學院評定,文學獎由瑞典文學院評定,和平獎由挪威諾貝爾委員會選出。1968年又增設了經濟學獎,獎金由瑞典中央銀行提供,委託瑞典皇家科學院評定。負責評定諾貝爾文學獎的瑞典文學院首建於1786年,是以維護和發展瑞典文學和文字為宗旨的國家學院。18名終身院士組成諾貝爾文學獎評委會,每年10月的一個星期四公開宣布當年度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根據古老的傳統,退出文學院的院士名額將不添加,只有在現任院士去世後才增添新的院士。2005年10月11日,瑞典文學院院士、諾貝爾文學獎評委克努茨·安隆德教授在當日出版的《瑞典日報》上撰文宣布退出瑞典文學院,原因是他對文學獎評委會2004年評選奧地利女作家埃爾弗里德·耶利內克為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不滿。

諾貝爾獎的每個授獎單位設有一個由5人組成的委員會負責評選工作,這個委員會三年一屆。其評選過程和原則為:

——評選過程的第一步是推薦候選人。推薦者必須有一定資格,他們必須是:前諾貝爾獎獲得者、諾貝爾獎評委會委員、特別指定的大學教授、諾貝爾獎評委會特邀教授、有代表性的作家協會主席(文學獎)、某些國際性會議和組織的成員(和平獎)、各國議會議員和內閣成員(和平獎)。任何人都不能推薦自己為獲獎者。瑞典和挪威政府無權干涉諾貝爾獎的評選工作,不能表示支持或反對被推薦的候選人。推薦候選人工作在每年2月1日前結束,9月份左右推薦人把推薦報告遞交有關評選機構。評選委員會在對候選人的成就進行討論後,於10月中旬公布評選結果。各諾貝爾獎評選委員會對候選人的評審工作都是秘密進行的。

2004年諾貝爾獎頒獎儀式>>

——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接受各項諾貝爾獎推薦的候選人。通常每年推薦的候選人有1000—2000人。

——2月1日起,各項諾貝爾獎評委會對推薦的候選人進行篩選、審定,工作情況嚴加保密。到9月份時,各領域的獲獎人已基本內定,然後由評委會召開大會正式決定。

——10月的第二個星期里,選出本年度諾貝爾獎獲得者。選舉結果揭曉,立即通知獲獎者。

——12月10日是諾貝爾逝世紀念日,這天分別在斯德哥爾摩和奧斯陸(和平獎)隆重舉行諾貝爾獎頒發儀式。在瑞典,由國王為獲獎者授獎。

瑞典諾貝爾基金會宣布,2006年諾貝爾獎頒獎儀式將在10月第一周和第二周舉行,各獎項的獎金均為1000萬瑞典克朗(約合140萬美元)。>>

Ⅳ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委員會五屆二次全委會以來工作情況的報告

王 澤 九

( 2007 年 2 月 12 日)

各位委員:

現將五屆二次會議以來的主要工作匯報如下:

一、關於第九次頒獎工作

第九次李四光地質科學獎頒獎大會,於 2006 年 4 月 3 日與全國地質工作會議一起在北京隆重舉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曾培炎出席頒獎儀式,並為獲獎者一一頒獎,會前還接見了獲獎者,並與獲獎者合影留念。會議由國務院副秘書長張平主持,國土資源部部長、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委員會主任孫文盛宣讀了頒獎決定。出席會議的有國土資源部全體黨組成員和來自各省 ( 自治區、直轄市) 政府及國土資源部門、中央及國務院有關部門、有關地勘單位和企業負責人和地學界在京的部分兩院院士,以及專家學者代表等 500 餘人。

曾培炎副總理發表了重要講話,首先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向獲獎的同志們表示熱烈的祝賀,向全國地質工作者表示誠摯的問候。在傳達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關於地質工作的六點批示後,曾培炎副總理特別強調地質工作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性、先行性工作,加強地質工作是緩解資源瓶頸制約、提高國內資源供給能力的重要舉措,對保障人民生活、保護生存環境、支持城鄉建設,以及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提高國際競爭力都具有重要意義。他希望廣大地質工作者進一步弘揚優良傳統,發揚李四光熱愛祖國、追求真理、開拓創新、無私奉獻的精神,再創地質工作新的輝煌。

會議印發了李四光地質科學獎第九次獲獎者簡介,扼要介紹了 16 位獲獎者的簡況及主要科技成就與貢獻; 同時,還向與會者發送了 《第八次李四光地質科學獎獲得者主要科學技術成就與貢獻》一書,以資宣傳和擴大影響。

二、關於 《章程》的修訂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章程》已經 4 次修改、完善。2005 年 9月五屆二次全委會議根據國務院頒布的 《基金會管理條例》精神要求再一次進行修改,其主要修改內容是把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章程》和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基金會章程》兩者區別開來,使其更加符合 《基金會管理條例》的基本要求 ( 見新章程) 。

三、關於基金會登記工作

國務院 2004 年頒布的 《基金會管理條例》指出: 「為了規范基金會的組織和活動,維護基金會、捐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公益事業」,加強管理,要求 「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所形成的基金會,必須向民政部門登記,取得合法地位,才能有序地開展工作。為登記,我們做了以下工作。

1.准備工作

第一,在認真學習 《基金會管理條例》的基礎上,以民政部提供的 《基金會章程範本》為藍本,制定了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基金會章程》共七章 54 條,明確了基金會的性質、宗旨、組織機構、業務范圍、基金額度、財產管理等。

第二,組建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基金會理事會,在與地質行業各有關部門充分協商的基礎上,組建了以孫文盛主任兼理事會名譽理事長,陳毓川院士為理事長,孫樞院士、劉寶和副總經理、李干生副總工程師等為副理事長,王澤九研究員為秘書長和各部門推薦的代表共 15 人組成理事會。

第三,組建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基金監事會。經與有關各部門協商,組建了以本獎委員會副主任壽嘉華為主任、中石油趙政璋、中石化張洪年、中海油劉旭、國土資源部西安地礦所王香萍為監事的監事會。

以上三項工作已經五屆二次全委會通過,並於 2005 年 1 月11 日經國土資源部批准,待 2000 萬元基金 ( 驗資款) 籌齊後,即可報民政部辦理登記手續。

2.籌措驗資情況

《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 「全國性非公募基金會登記時,必須提供2000 萬元基金本金供審核驗資。」我們從准備登記工作開始,便為籌措 2000 萬元驗資款而努力。

第一,追要基金本金。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先後 4 次共募集基金本金 1980.09 萬元。從 1996 年起將大部分基金存放到中國科協下屬的中國科技發展基金會,開始存入時只有 80 萬元,到2002 年增加到 2050 萬元 ( 含利息結余滾存) ,資金運作順利,一年簽訂一次協議,到期准時按協議支付回報,年獲回報 ( 利息) 4% ~ 5%。到 2003 年底,共獲得 324.6 余萬元 ( 利息) 。2004 年國務院 《基金會管理條例》 公布後,中國科技發展基金會根據國務院 《基金會管理條例》進行清理整頓,並召開了中國科技發展基金會第三屆理事會第七次擴大會議,會上提出:「基金會從1988 年建立後,由於初期管理不嚴,先後共產生呆壞賬 2530 萬元,要求由中國科協、各專項基金和追回債權三方共同分擔,以彌補其虧損,其中: 中國科協專門拿出 850 萬 ~1000萬元,各專項基金停發一年存款回報和追討債款 300 萬 ~500 萬元。並提出各專項基金可按國務院 《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向民政部申請獨立法人或繼續留在基金會,來去自由。」對此,我們及時向中國科技發展基金會,闡述了我們不能完全接受這一「決定」的理由和意見,並要求盡快退還我們本金,以便按國務院 《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申請成立 「李四光地質科學獎基金會」。經過兩年多的不懈努力,到2006 年底,先後5 次共退還基金 1070 萬元,尚有 980 萬元仍在中國科技發展基金會待退。

第二,籌措資金爭取早日辦理登記。為了合法、有序地開展工作,盡早獲得法人資格,合法運作資金,使其依法增加效益,我們參照其他基金會的做法,在有關單位的支持下,積極籌措了近 1000 萬元資金,於 2006 年 10 月初將 2000 萬元驗資款轉入民政部指定的銀行賬戶,供其驗資。

3.辦理登記審批手續

自 2005 年 1 月 20 日經國土資源部批准報民政部申請登記,到 2006 年 10 月 9 日完成 2000 萬元基金驗資款的籌措後,民政部正式受理。2006 年 10 月底,民政部審查通過,隨即上報國務院審批。2007 年 1 月 18 日獲悉國務院兩位副總理已批示,1 月25 日民政部通知我們國務院批件已到民政部,由民政部按程序辦理各種批復手續。

四、基金收支情況

1.集資收入

從 1986 年籌建李四光地質科學獎開始,到 2004 年,先後募集資金 4 次,共募集 1980.09 萬元。其中:

1989 年以前集資 65.9 萬元;

1997 年第二屆委員會進行第二次集資 130 萬元;

1999 年第三屆委員會進行第三次集資 761 萬元;

2001 年第四屆委員會進行第四次集資 1024 萬元。

2.利息收入,共計 490.1 萬元

( 1) 1989 ~ 1996 年,本金存入銀行獲利息 58.82 余萬元。

( 2) 1997 ~ 2004 年,銀行降息,為了保證獎金強度和基金本金安全,經委員會討論決定,存入中國科協發展基金會代為運作; 獲息 324.6 余萬元。

( 3) 2005 ~2006 年,國務院頒布《基金會管理條例》後,中國科技發展基金進行清理整頓,並自 2005 年開始退還各專項基金的基金款,辦公室將中國科技發展基金會陸續退還的部分本金,按《基金會管理條例》開始獨立運作,至2006 年底共獲回報106.68 余萬元。

3.費用支出

( 1) 獎金: 頒獎 9 次,其中 126 人獲獎金,計支出 207.2 萬元。

( 2) 製作費: 獎章、證書先後 3 次,共支出 9.5 萬元。

( 3) 出版費: 出版 「獲獎者成就」文集共 9 集 28.3 萬元。

( 4) 評獎活動: 包括初評、專家評、委員會終評及頒獎,共支出 34.8 萬元。

( 5) 頒獎會: 15.8 萬元。

( 6) 辦公等行政開支,包括辦公用品、勞務費、差旅費共支出 26.76 萬元。

以上總計支出 322.36 萬元。

4.現有存款

現有存款為前述總收入減掉總支出,到 2006 年底,即現有存款共 2148.4 余萬元,其中:

第一筆 980 萬元,仍在中國科協發展基金會;

第二筆 850 萬元,用於向民政部登記驗資;

第三筆 300 萬元,投資 100 萬,合同借款 200 萬;

第四筆約 18.94 余萬元,作為流動資金存入工商銀行。

五、2007 年幾項主要工作

1.2007 年是第十次李四光地質科學獎評獎年,評獎活動是本年度工作的重點

( 1) 於 2007 年 1 月底前布置評獎工作。已召開各部門聯絡員會議,同時在網上和報紙上發布評獎通知。

( 2) 組織好申報、提名和推薦工作。該項工作通過聯絡員會議,已布置由地質工作各主管部門負責。辦公室負責隨時解決申報中的問題,同時加強與各部門聯絡員的聯系,協助做好各部門的推薦工作,並要求各部門將推薦材料於 6 月底前報送到李四光地質科學獎辦公室,過期不予受理。

( 3) 把好申報材料初審關,向專家組及委員會提供必要的評審材料。

( 4) 7 月 ~ 8 月中旬,組織專家評審,搞好初評工作。

( 5) 9 月,委員會召開五屆四次會議進行終評,完成評獎決定。

( 6) 暫定於 10 月 26 日李四光誕辰日召開第十次李四光地質科學獎頒獎大會,進行頒獎。

2.編輯出版第九次獲獎者成就文集

2007 年 4 月底拿出初稿,5 月初送交出版社,9 月中旬正式出版,提供第十次頒獎大會交流。

3.繼續向科協基金會討回本金

爭取盡早收回存放的 980 萬元本金,並盡力要回 2004 年至今的應得回報。

4.搞好基金會建設

( 1) 按章程要求建立完善基金會理事會和監事會有關制度。

( 2) 法人證書待民政部批准後及時召開基金會的理事會、監事會並制定相關制度。

( 3) 運作好資金,爭取有較大收益。

( 4) 按照國務院 《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定,開展新一輪捐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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