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物業管理條例大修基金使用完怎麼辦
根據住宅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維修基金使用完畢,房屋、設備設施、場地場所仍然處於正在使用的范疇,需要對其進行更新、改造、大修、更換的,由全體產權所有者,也就是全體業主續籌。如果抗性比較大,由政府住建部門、辦事處、居委會組織自召開業主大會,臨時續籌也可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根據當地的產權面積的分攤,續籌維修基金,確保後期房屋和設備設施的正常使用。
如果不續籌,而且業主也不願意自動分攤,那就只有等著小區不保值、增值、設施老化落後、場地破損不堪、小區負重超額、小區品質下降。
2. 目前關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現行的關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法律法規,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及有關省市《物權法》、《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規定》。供參考。
3. 呼和浩特市房屋維修基金怎麼收費
國家建設部、財政部要求從1999年起,業主在購房時就要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建立公共維修基金。維修基金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物業管理區域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改造,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由房管部門監管,所有權歸購房人。維修基金是強制性交納的,如果購房者不繳納該項費用,房管部門將不予辦理產權證。計算方式為:多層住宅,購房人按照購房款的2%交納;高層住宅,購房人按照購房款的3%交納。
4. 物業專項維修基金的性質是什麼物業條例的性質是什麼
什麼是專項維修基金呢?為什麼要設立專項維修基金呢?專項維修基金有些什麼特點呢?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由業主所有的資金。物業維修基金的作用:一 、建立物業維修基金制度後,形成穩定的基金來源,把分散的個人資金集中到一起,由政府統一管理,可以更好的做好住房維修工作;二、物業維修基金可以提高購房者或產權人,維護保養自住住房的能力;三、物業維修基金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一項住房保障基金,從住房產權人和使用人的角度出發,這項資金能夠保障房屋常新的面貌,能夠使房屋保值增值。物業維修基金的特點是:一、從物業維修基金收繳的渠道上看,繳交對象是購房者或產權人,基金的所有者也是購房人或產權人,「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具有超前自我保障性;二、從物業維修基金收繳的方法上看,是國家、省、市為購房者或產權人建立的義務性互助互益儲備金,有一定的強制性;三、 從物業維修基金的使用上看,是專項用於住房保修期後的大修、更新、改造,專項用於住房維修,不準挪作他用,具有明顯的專一性;四、從物業維修基金使用對象的范圍上看,購房者或產權人只能用於房屋的大修,房屋大修後產權人或使用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得以保障,減少了許多社會問題,具有解決社會問題的社會性。 http://www.lawtime.cn/article/lll323982329076oo3368
5. 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的維修基金
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是指專項用於共用設施和共用設備大修理的資金。共用設施設備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公用天線、供電干線、共用照明、暖氣干線、消防設施、住宅區的道路、路燈、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游泳池、各類球場等。
第四條 代管基金作為企業長期負債管理。
代管基金應當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並定期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檢查與監督。
代管基金利息凈收入應當經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認可後轉作代管基金滾存使用和管理。
第五條 企業有償使用業主管理委員會或者物業產權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業用房和共用設施設備,應當設立備查帳簿單獨進行實物管理,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簽訂的合同、協議支付有關費用(如租賃費、承包費等)。
6. 同時收取物業管理費與公共維修基金合法嗎
當然合法
物業管理費和公共維修基金(現在更名為專項維修資金)並不沖突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根據國家司法解釋,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通過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對房屋及配套的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而物業服務費,即物業公司在完成上述活動時所需要的成本、稅金及企業利潤等費用。物業服務費的收費人和使用人是物業公司;收費性質為長期服務性收費,一般都是按月計算並收取費用的。。
而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資金),和物業服務收費不同。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國家性質的收費。
收費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專項維修資金的收取人是國家房地產和建築主管部門(大多是房管局或住建局),使用人為全體業主或業委會。專項維修資金屬於一次性收費,在業主辦理交房手續時一次性繳納。除非現有的專項維修資金不夠房屋或公共設備設施的維修更新,否則不會再次收取。
7. 本樓維修基金戶數較少,不能啟用維修基金,物業管理條例是什麼
如果你們維修基金的戶數比較少,不能啟用公共維修基金,那麼物業管理條例是指需要2/3的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才可以動用公共預期來進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