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療保障制度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參加的一種社會保險。按照用人單位和職工的承受能力來確定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帳戶與統籌基金相結合,保障廣大參保人的基本醫療需求,主要用於支付一般的門診、急診、住院等費用。
Ⅱ 深圳醫保制度管理制度
企業員工的社保包括:養老,工傷,醫療保險,深圳戶口的還有個人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分:勞務工合作保險,也就是門診,只能在指定的社康中心使用,報銷<清單>里的葯品費用.不能在住院時報銷.住院保險:可以在大病或手術,有具體的清單規定病種的,時報銷費用的80%-90%綜合醫療保險:限深圳市戶籍.門診住院都可使用
1、按照法律規定,建立了勞動關系滿1個月內,就應當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
2、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住房公積金。都應當購買。
企業員工的社保包括:養老,工傷,醫療保險,深圳戶口的還有個人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分:勞務工合作保險,也就是門診,只能在指定的社康中心使用,報銷<清單>里的葯品費用.不能在住院時報銷.住院保險:可以在大病或手術,有具體的清單規定病種的,時報銷費用的80%-90%綜合醫療保險:限深圳市戶籍.門診住院都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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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成都市醫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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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主要看參保者是什麼時候開始參加醫療保險,自2009年1月1日起新醫保法施行前和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時候醫保繳費的年限規定是不一樣的。
根據《成都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辦法》的規定:
第十六條(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本辦法實施(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前,單位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已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連續不間斷繳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本辦法實施前(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已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國有、集體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破產、改制或機構改革後,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職工,應以個體身份連續不間斷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至法定退休年齡並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三)本辦法實施前(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經批准繳納住院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建立個人賬戶,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四)本辦法實施前(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個體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累計滿15年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累計年限不足15年的,應按規定繼續繳費至累計繳費年限達到15年;
(五)本辦法實施以後(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初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連續不間斷繳費滿15年或累計繳費滿20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經有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連續不間斷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足15年或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不足20年的,應按規定繼續繳費至連續繳費年限達到15年或累計繳費年限達到20年。
Ⅳ 醫保結算業務管理制度
社會醫療保險卡,簡稱醫療保險卡或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醫保卡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是銀行多功能借計卡的一種。參保單位繳費後,地方醫療保險事業部門在月底將個人帳戶金部分委託銀行撥付到參保職工個人醫保卡上。
醫保卡的管理制度:
一、建立醫院醫療保險管理組,在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醫療保險辦公室並配備1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二、制定醫保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醫保辦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健全與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
三、
建立醫保管理網路,貫徹落實相關的醫保規章制度。負責定期對醫保業務和醫療行為進行規范、協調、考核、監督,對門診處方量、出院病歷、出入院標准掌握以及出院帶葯情況進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監測和分析。
四、規范醫療行為,認真貫徹執行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按時與市醫保中心簽訂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五、嚴格執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各項醫療技術操作規范、病案管理和相關業務政策規定,合理檢查、合理用葯、合理治療。
六、採取措施杜絕如違法犯罪、酗酒、斗毆、自殺、自殘等行為發生的醫療費用,落實為參保病人醫療費用自費告知制度。
七、採取切實措施,落實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控制標准,合理控制醫
療費用過快增長,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控制並降低住院葯品佔比、自費率佔比,確保醫療保險葯品備葯率達標,將醫療保險各項考核指標納入醫院整體考核管理體系之中。
八、做好醫療保險收費項目公示,公開醫療價格收費標准。規范葯品庫、費用庫的對照管理,規范一次性醫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嚴格執行醫保規定,確保數據的准確及時傳送和網路的正常通暢運行。
十、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加強醫院醫保、信息、財務、物價部門與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的對口聯系和溝通。
十一、定期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和業務操作,正確
理解、及時貫徹落實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按照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醫療規范指導檢查各部門醫療保險執行情況。
十二、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
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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