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公司的監管單位是哪
基金公司的監管單位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
根據《基金公司管理辦法》第九條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管理、運用基金財產,應當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基金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基金從業資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
第十一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證券投資基金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1)醫院基金會財務由哪部門監管擴展閱讀
中國證監會審查基金管理公司設立申請,可以採取下列方式:
(一)徵求相關機構和部門關於股東條 件等方面的意見;
(二)採取專家評審、核查等方式對申請材料的內容進行審查;
(三)自受理之日起5個月內現場檢查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准備情況。
第二百零十四條中國證監會批准設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請人應當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向中國證監會領取《基金管理資格證書》。
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還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並開設外匯資本金賬戶。
基金管理公司應當自工商注冊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10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將公司成立事項予以公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基金公司管理辦法
② 醫院的收費處屬於哪個部門,是屬於財務部嗎
應該是隸屬於財務部管理,因為它直接上報門診收入
③ 醫院的財務工作主要是做什麼的
1.在院長的領導下,負責組織領導醫院的財務管理、成本管理、預算管理、會計核算、會計監督等工作,參與醫院重要經濟問題的分析和決策。
2.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定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根據醫院經營和節約資金的要求,負責醫院流動資金合理調度和組織供應,保證正常需要並定期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提出加速資金周轉的建議和措施。
3.進行成本費用預算、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各科室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為需要財務經濟信息的部門准確、及時地提供數據資料。
4.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研究、審查以及工資、獎金等分配方案的制定。協助院領導對醫院的業務發展以及基本建設投資、大型設備購置等問題作出決策。
5.對違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制度和可能在經濟上造成損失,浪費的行為,有權制止或糾正。制止或糾正無效時,提請院領導處理。
6.參與物價、稅收工作的監督和管理,負責檢查物價、稅收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糾正。
7.參與醫院的財產物資管理工作,參與管理辦法的制定、負責指導和監督物資管理部門的業務。
8.負責對全院每天的日常收支憑據進行審核、整理以及各種會計賬務處理,每天按規定將各項現金、支票收入交存銀行。
9.負責對葯品的購進、發出、盈虧進行核算,參加葯品庫存的清查、盤點和賬務處理。
10.建立往來款項結算手續制度,辦理各項往來款項的結算業務,定期清理和催收各項未達賬。
11.負責各專項資金專項借款的明細核算,建立專項資金管理制度,登記專項資金明細賬,編制「專項資金」報表。
12.負責材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的登記和核算,每月與物資供應部門進行核對,定期抽查賬實相符情況
13.負責各科分科收入、支出的資料收集、登記負責綜合目標管理的組織落實,年度任務指標分解,並督促檢查完成。
14.辦理現金支付和銀行結算業務,保證工資、各種津貼的准時發放。
15.負責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月末及時和銀行對賬,並及時清理未達賬。保管庫存現金、空白支票、有價證券及有關印章。16.負責醫院與銀行的經常性業務聯系,及時了解銀行存款,准確掌握資金情況。
17.負責會計檔案的收集、清理、核算、整理、編制等工作,並在規定時間內移交檔案室。
18.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財務工作。
④ 基金會受哪個單位領導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 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組織,是國務院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境外基金會代表機構的業務主管單位。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的基金會的業務主管單位。基金會(慈善基金會,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一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⑤ 我想購買基金,但基金會被某些人或單位操縱嗎基金由誰來監管啊
基金由銀行託管,基金由基金公司管理,並由專人操作。
⑥ 醫院財務事前監督有哪些
人事檢查不是財務監督,但財務監督里包括對人事的審查
⑦ 民營醫院自己成本公益基金,財務應該怎麼做賬稅法有沒有相關規定
如果你醫院不是私立醫院,也不在實施新醫院財務、會計制度的試點城市,那就應該執行老的醫院會計制度,那麼醫院的固定資產是不計提折舊的,而是按規定比例計提修購基金,賬務處理如下:借:醫療支出 貸:專用基金—修購基金
如果你醫院在新制度的試點城市,那就應該提取折舊。為加工葯品及衛生材料所使用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借:生產成本 貸:累計折舊;為醫療服務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借:醫療成本 貸:累計折舊;行政管理部門和後勤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借:管理費用 貸:累計折舊。
⑧ 各類公益性基金會怎麼成立,後續哪些部門能監管
民政局有一個 「社會組織管理科」你可以去那裡咨詢一下。監管部門一般只有掛靠單位和民政局了。當然稅務、審計也會找上門。要是基金會有點錢各種媒體、各個單位也會來打秋風。
⑨ 醫院財務會計制度中事業基金用於事業發展的時候的賬務處理
事業基金科目核算醫院擁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凈資產。
1、各年收支結余的滾存數,是事業基金的主要來源。
2、已完項目的撥入專款結余,按規定留給本單位使用的,轉入事業基金。
3、單位年終結賬後,發生以前年度會計事項調整或變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結余的,一般應直接轉入或沖減事業基金。但國家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對外投資時,投出資產的評估價或合同價、協議確定的價值與賬面價值的差額,直接記入或沖減事業基金。
按規定留歸單位的專項撥款結余。即有撥入專款的事業單位,其專項活動(或工程)結束後的凈結余,經撥款單位同意後留歸本單位的部分。其會計處理通常表示為借記「撥入專款」科目、貸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這種來源所形成的事業基金,對於事業單位而言,首先要取決於有撥入專款的存在,其次專項撥款有結余,再次要經撥款上級單位同意,因此它對於事業單位事業基金的形成是相對偶然的。
⑩ 醫院歸哪個部門監督管理
醫院的監督管理部門是地方各級衛生局
衛生局,是地方各級醫院的主管部門。下設辦公室、醫政科、健教所、愛衛會等職能部門,分管食品衛生,執業醫師法的實施,醫療事故的處理等等工作。
(10)醫院基金會財務由哪部門監管擴展閱讀
國家衛生部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葯衛生體制改革。擬訂衛生改革與發展戰略目標、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衛生、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衛生、食品安全、葯品、醫療器械規章,依法制定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
(二)負責建立國家基本葯物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葯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葯物目錄。組織制定國家葯物政策。擬訂國家基本葯物采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國家基本葯物目錄內葯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國家基本葯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食品安全標准,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范,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四)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國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制定社區衛生、婦幼衛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七)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制定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八)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九)起草促進中醫葯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草案,制定有關規章和政策,指導制定中醫葯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
(十)指導規范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范、標准,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范,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十二)組織制定醫葯衛生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國家重點醫葯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十三)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國家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准並組織實施。
(十四)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國際交流合作與衛生援外有關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衛生合作工作。
(十五)負責中央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中央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國家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六)承擔全國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和國務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