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基金 信託三者的區別
1、形式和發行方式不同
集合理財也叫券商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證券投資基金、資金信託產品、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分別由基金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具備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管理、運作。
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可以將所持份額贖回或轉讓。集合資產管理產品和資金信託產品不得公開發行,因而也不能在證券交易場所流通。
2、投資者定位以及投資風格不同
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券商集合計劃的股票投資下限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的最低持倉下限為80%。
3、范圍不同
資產管理業務的范圍很大,囊括了大部分的 信託業務和委託理財業務。信託合同的當事人是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方, 營業信託的受託人在法律上要求較為嚴格,是經有關部門批准專門經營信託業務的法人。
❷ 關於證券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還是有幾項不同的:
a、管理主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的主體是依法設立並經監管部門核准可以從事此項業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主體是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b、行為規范不同。
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基於集合資產管理合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試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則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進行。
c、市場定位和客戶群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面向具有一定投資經驗和風險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而證券投資基金則主要面向廣大的公眾投資者。《試行辦法》明確規定,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參與客戶數量沒有限制,而是由市場來決定和調節。
d、推廣方式不同。
與證券投資基金不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公開銷售或推廣。根據《試行辦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及推廣機構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同時,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戶,應當已經是有關證券公司或推廣機構的客戶。
總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證券投資基金雖然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但是相互之間有明顯的差異,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共同推動我國金融市場中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希望能幫到你
❸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和基金的區別那個風險大
券商集合計劃在很多方面與基金有相似之處,如產品信息披露、產品規模、銷售渠道等方面都較接近,而他們之間的區別主要有: 1、定位不同:基金是大眾化的理財品種,是公募產品;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是一種增值性的投資顧問服務,帶有一定的私募性質,它目標群多為中高端客戶。券商設立的非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10萬元,而設立的限定性集合理財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5萬元。 2、產品投資比例不同:券商集合計劃投資范圍最低可以為0,而基金都有持倉下限,尤其是股票型基金最低持倉下限為60%。 3、投資范圍:券商集合計劃的產品投資范圍更廣泛,如FOF(基金中的基金)作為基金精選產品,通過專家二次精選基金,能有效降低非系統風險。 4、業績提成激勵:與基金不同的是,券商集合計劃多數設計了業績報酬提成條款,用於激勵投資人員,更好地激勵管理人追求絕對收益,走出基金只追求相對排名的怪圈。那個風險大就不好說啦,關鍵看經理人的管理水平和追求什麼樣的收益,所謂高風險高收益,這兩者的風險也不會相差很大。
❹ 什麼是「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就是券商的一種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2種
下面是具體的定義:
集合理財屬於資產管理業務的一種形式,顧名思義,它是券商把社會上零散的資金集中起來,由專家進行管理。它和證券投資基金一樣,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它們之間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
集合理財是由券商推出的、管理形式類似於基金,但屬於私募性質的一種理財方式。依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的《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運作。
集合理財門檻相對較高,限定性產品最低參與金額為5萬元,非限定性產品最低參與金額為10萬元。
限定性集合理財的資產應當主要用於投資國債、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企業債券以及其他信用高且流動性強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投資於股票和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資產.不得超過該計劃資產凈值的20%,並應當遵循分散投資風險的原則。和基金的投資范圍一致。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范圍則由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不受前款規定限制。
集合理財在參與方式、投資范圍、投資策略、流動性安排、收益分配、費用收取等方面相比基金而言更具有靈活性,能為特定的客戶群體量身定製理財產品,能更好的滿足客戶的投資理財需求。
目前市場上共推出了30隻(包括已到期的)券商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按照投資類型可分為股票型、混合型、債券型、貨幣市場型和FOF(基金寶)等。
❺ 國盛金麒麟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這個基金代碼是什麼,在哪裡看他的凈值
國盛證券與建設銀行合作發行「金麒麟1號」固定收益類產品,與時下各大銀行理財產品相同,僅投資債券類相關品種,預期年化收益5.2%-5.6%,五萬元起點,存續期三年,每滿一年可贖回,近日起售12月中旬截止,額度售光發行即止。國盛金麒麟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屬於券商系集合理財,不是基金,不存在基金代碼。在近期股市低迷時期,無風險的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是比較好的投資選擇,金麒麟1號的業績公報和凈值情況將在國盛網站定期公示。
❻ 證券公司的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平常買的股票基金有什麼不同
還是有幾項不同的:
A、管理主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的主體是依法設立並經監管部門核准可以從事此項業務的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主體是依法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B、行為規范不同。
證券公司設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開展集合資產管理業務,應當基於集合資產管理合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試行辦法》的規定進行。證券投資基金的設立和運作則按照《證券投資基金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規定進行。
C、市場定位和客戶群體不同。
集合資產管理業務面向具有一定投資經驗和風險承擔能力的特定投資者,而證券投資基金則主要面向廣大的公眾投資者。《試行辦法》明確規定,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5萬元;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接受單個客戶的資金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參與客戶數量沒有限制,而是由市場來決定和調節。
D、推廣方式不同。
與證券投資基金不同,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不得公開銷售或推廣。根據《試行辦法》的規定,證券公司及推廣機構不得通過廣播、電視、報刊及其他公共媒體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同時,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戶,應當已經是有關證券公司或推廣機構的客戶。
總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與證券投資基金雖然都屬於資產管理業務類型,但是相互之間有明顯的差異,在業務開展上有很強的互補性,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投資偏好,共同推動我國金融市場中資產管理業務的發展。希望能幫到你
❼ 國泰君安的基金代碼是多少
呵呵,是FOF,基金中的基金。
1. 法定名稱 國泰君安君得益優選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計劃簡稱 君得益
計劃代碼 952002
計劃類型 非限定性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計劃經理 汪健 田宏偉
計劃管理人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計劃託管人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發行日期 2007年11月15日起至2007年12月12日
發行規模 30億份
認購費用 委託人在推廣期內可多次參與本集合計劃,但初次參與金額不得低於10萬元(含參與費),10萬元以上部分,以1000元為單位遞加
銷售機構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各營業部
招商銀行
興業銀行
民生銀行
2. 全國首批「創新試點券商」國泰君安證券公司獲得證監會批准,將通過招商銀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和國泰君安證券營業網點向個人和機構投資者隆重推出「君得益」優選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FOF),給了缺乏選擇能力的基民一個新的選擇。
FOF最早誕生於美國,被稱為「基金中的基金」。作為一種在海外市場成功運作十數年的成熟理財方式,FOF由專家團隊替普通個人投資者進行優質基金的篩選和組合投資,從而既能享受到績優基金的超額收益,又能降低單一基金的投資風險,做到「雙保險」。
記者從國泰君安獲悉, 「君得益」優選基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存續期為集合計劃宣告成立起5年,期滿後不再展期。該集合計劃在推廣期內募集目標規模為30億元,在推廣期內認購金額達到30億元時,可提前終止推廣期。存續期內規模不超過50億份。
在投資方向上,該集合計劃投資於國內公開發行的基金及新股申購,管理人通過基金優選,構建投資組合,來為客戶獲取超越基金平均的收益水平,風險收益特徵居於債券和股票之間。同時考慮到產品具體運作與產品持有人參與、退出該計劃的便利性,產品為每季度開放。國泰君安還承諾以自有資金5000萬元認購該產品,存續期內永不退出。該部分份額與其他投資人享受同等待遇。同時,該集合計劃投資團隊的主要成員將以自願方式投入自有資金認購一定份額的集合計劃,該部分份額與其他投資人享受同等待遇。這種「與投資者共擔風險」的模式,也是普通股票型基金所不具備的。該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還可以用不超過資產總值50%的現金,參與新股申購,在弱市中也可以帶來收益。
專家分析,在當前新基金發行「斷檔」的情況下,「君得益」的發行,符合投資市場的理財需求,鑒於國泰君安證券雄厚的研究實力和多年穩健管理風格,加上國泰君安擁有首隻集合理財產品「君得利一號」創下的發行規模最大、唯一提前足額、日均銷售量最高、有效客戶數量最多等四項券商集合理財產品銷售記錄的成功經驗,該產品將進一步帶動市場對集合理財產品的投資熱情,進而引爆2007年四季度的投資市場。
❽ 券商集合理財計劃 屬於開放式基金嗎
不屬於。
券商集合理財也稱為集合資產管理業務。
指的是由證券公司發行的集合客戶的資產,由專業的券商進行管理的一種理財產品。
通俗地講就是券商接受投資者委託,並將投資者的資金投資於股票、債券等金融產品的一種理財服務,其風險和收益介於儲蓄和股票投資之間。
證券公司是這種理財產品的發起人和管理人。
作為一種與證券市場緊密相關的理財產品,「券商集合理財產品」與基金比,有所不同。首先在收益性方面,與基金相比,集合理財產品向投資者承諾了一個較高的穩定收益率。
其次在流動性方面,基金產品沒有封閉期的限制,投資者可靈活地隨時進出,集合理財產品則有所不同,在其運作過程中投資者不能在任何時間段自由買賣進出,只是到點開放、到期分紅,在開放期日中委託人可以辦理參與及退出等業務申請,隨時參與或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