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農業部農村發展基金怎麼才能拿到
農村合作基金會欠款清收工作的法律保障議案已上報全國人大.
提出的「關於在農村合作基金會欠款清收過程中請求法律保障」的建議,內務司法委員會多次召開委員會會議進行認真研究,並征詢了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省政府農村辦等有關部門的意見。
你需要耐心等待,中央政府現在正著力解決這件事情.
農村合作基金會
農村合作基金會興起於上世紀80年代中期,至1999年1月被國務院嚴令全國統一取締,經歷了十多年的興衰。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主要依賴於農戶的資金注入的准正規金融組織,其經營活動歸農業部而不是中國人民銀行管轄,並迅速呈現星火燎原之勢。
大多數農村基金會的運作都違背了合作基金會的互助宗旨,把農村基金會變成了辦理存貸業務的第二個農村信用社。到1996年,農村合作基金會的存款規模達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九分之一。然而,由於普遍的高息吸存、內部管理混亂、基層政府行政干預及缺乏必要的金融監管,農村基金會很快出現了大面積的兌付風險,甚至在局部地區出現了擠兌風波。
1996年,中央發布《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農村基金會進入了整頓發展階段。1997年11月,中央決定全面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農村合作基金會自身積累的矛盾也突然表面化,並在部分地區釀成了危及農村社會及政治穩定的事件。
1999年1月,國務院發布3號文件,正式宣布全國統一取締農村合作基金會。經過清產核資、分類處理、清收欠款和存款兌付等階段,各地農村基金會得到了徹底清理。但由此帶來的資產損失相當嚴重。由鄉鎮政府向銀行申請貸款兌付基金會債務,給鄉鎮財政造成壓力較大,廣大農民也被轉嫁了相當部分的債務負擔。
2000年國家撥專款萬億元,用於償還在基金會存款本金及利息,並且下發《關於進一步做好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通知》都是以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形式下發的。
你或者還可以去找縣經管局(縣農村基金會清理整頓小組辦公室)各級財政向上級財政借款。最後轉借給鄉鎮府用於兌付給基金會存款人,政府收回貸款人借款後再歸還上級財政。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② 為什麼要取締農村合作基金會
不好進行,規范化管理,資金不透明。
監控機制無法保證。所以取締農村合作基金會。
③ 農村合作基金會 : 你好::我2001年存的款,存款期限都已經過了,可是還拿不到錢,我們應該怎麼辦
全國的農村基金會1999年就被國務院關閉了。我家以前也把錢存到我村裡的基金會,1999年就被國務院關閉之後錢就取不出來了。最後鄉政府只還了本金的九成,利息一分錢都沒有拿到,就這樣了結了。所幸,損失不是很大。錢只能存到銀行去,存到農村基金會的話,只能讓你成為最後一任枉大頭。你可以咨詢你們那的鄉政府,看怎麼解決。
④ 原來存在農村基金會里的錢怎麼辦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政府辦的,農業部主管。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設立、後決定關閉的。請查閱中共中央國(中發【1997】19號)文件、最高法(法發【1998】2號)、國務院令247號、國發明電【1998】6號、國辦發【1998】126號、國辦發【1999】3號(2019年1月13日解密,現在可以向農業部、人民銀行申請公開)、以及各個省市自治區辦公廳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是認可的,歷史形成的產物就合法!
⑤ 我是1996年存在農村合作基金會的錢有四萬元,我本人未去取過現在要怎麼查這筆錢的去向是報警嗎
首先先找農村合作基金會工作人員,他們應該會有底單的,假如再找不到可以報案
⑥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什麼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社區內為農業、農民、農村服務的資金互助組織,不是金融機構。
農業部負責制定有關的政策法規,指導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管理和發展。地方農業行政部門為農村合作基金會的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並會同農業行政部門對違反規定辦理存貸款業務的行為進行處理。
農村合作基金會要維護其合法權益,規范其行為,有關部門要一如既往指導和支持農村合作基金會健康發展。
1983年在黑龍江省的農村誕生了第一個後來被稱為「農村合作基金會」的農村合作基金組織,在政府先默許後
承認的政策下,此後這類農民自發組織的「農村合作基金會」雨後春筍般地在全國農村建立、發展起來,到1992年全國已建立鄉(鎮)級「農村合作基金會」
17400個,村級合作基金會112500個,分別占鄉(鎮)總數和村總數的36.7%和15.4%;農民們慶幸地想:自己的「銀行」總可以更直接、更方便地服務於農業
生產了吧?事實也果真如此,自1990年至1996年,全國農村合作基金會累計投放於種植、養殖業生產的資金達到1515億元;其中1996年投放於農業生產的資金占
其當年投放總額的比重高達43.3%,投放於農村生活服務方面的資金占其當年投放總額的19.9%,這兩項支農資金合計占其投放總額的63.2%,大大地高於農業銀
行和信用社支農資金所佔的比重。但好景不長,1999年1月,在「規範金融市場,整頓金融秩序」的旗幟下,國務院一個3號文件否定了農民們在農村合作金融領域
的「二次創業」——「農村合作基金會」關閉了。
⑦ 誰知道99年前後農村合作基金會倒閉的具體情況倒閉後基金會欠我的錢我該向哪個部門要
去鎮政府要
⑧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否合法
農村合作基金會,是社區內為農業、農民、農村服務的資金互助組織,不是金融機構。 徽標
農業部負責制定有關的政策法規,指導農村合作基金會的管理和發展。地方農業行政部門為農村合作基金會的主管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依法對農村合作基金會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並會同農業行政部門對違反規定辦理存貸款業務的行為進行處理。
農村合作基金會要維護其合法權益,規范其行為,有關部門要一如既往指導和支持農村合作基金會健康發展。
堅持正確方向。要做到「四堅持」、「四防止」:即堅持互助性,防止辦成金融機構;堅持社區性,防止資金外流;堅持群眾性,防止走「官辦」道路;堅持民主性,防止變成領導幹部「小金庫」。
建立健全制度。
強化監督管理。
要通過上述工作,做到辦會方向正確,辦會質量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