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的基金委下屬機構
基金委設委員會和秘書處。委員會為咨詢、審議機構,秘書處為常設工 作機構。基金委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計 劃;組織實施有關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的資助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和辦 法,負責辦理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審批以及經費發放等方面的事務,並 提供相關的咨詢和服務;監督和檢查接受基金委資助的項目和人員使用基金 的情況等。
註:目前,亞非及南太地區事務部與歐洲事務部和美洲事務部合署辦公。亞非事務劃歸歐洲事務部;南太地區劃歸美洲事務部。
❷ 國家留學基金委和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申請有何不同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委)是直屬於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管理,以利於發展中國與各國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了解,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事業。
國家留學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留學基金計劃的財政專款。基金委同時也接受境內外友好人士、企業、社會團體及其它組織的捐贈、資助。
基金委的任務:
用法制和經濟手段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事務;負責管理、使用國家留學基金,確定有關資助項目與方式,制定管理規章,發 揮基金使用效益;受委託管理各項與國外雙邊、多邊交換或單項獎學金,並 接受境內外有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的委託,管理有關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務,資助有益於發展中國教育事業和對外友好關系的項目;爭取 境外捐助,拓寬基金來源,增加基金積累;與境內外相應機構建立聯系,開 展交流與合作。
基金委的下屬機構:
基金委設委員會和秘書處。委員會為咨詢、審議機構,秘書處為常設工 作機構。基金委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計 劃;組織實施有關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的資助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和辦 法,負責辦理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審批以及經費發放等方面的事務,並 提供相關的咨詢和服務;監督和檢查接受基金委資助的項目和人員使用基金 的情況等。
註:目前,亞非及南太地區事務部與歐洲事務部和美洲事務部合署辦公。亞非事務劃歸歐洲事務部;南太地區劃歸美洲事務部。
青年骨幹教師出國申請需要向國家狂瀉基金委申請。
❸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東方國際教育交流中心各地辦事處正規嗎官方嗎
我們大學的國際交流中心的公派留學辦公室旁邊就有一個東方國際交流中心辦公室,有銘牌,旁邊的辦公室都是我們大學自己的,應該是正規的吧,都是教育部直屬的了。就我看來我們學校的國際交流中心的老師工作清閑,待遇就不知道了
❹ 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委)是直屬於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管理,以利於發展中國與各國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了解,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事業。
國家留學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留學基金計劃的財政專款。基金委同時也接受境內外友好人士、企業、社會團體及其它組織的捐贈、資助。
基金委的任務是,用法制和經濟手段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事務;負 責管理、使用國家留學基金,確定有關資助項目與方式,制定管理規章,發 揮基金使用效益;受委託管理各項與國外雙邊、多邊交換或單項獎學金,並 接受境內外有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的委託,管理有關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務,資助有益於發展中國教育事業和對外友好關系的項目;爭取 境外捐助,拓寬基金來源,增加基金積累;與境內外相應機構建立聯系,開 展交流與合作。
基金委設委員會和秘書處。委員會為咨詢、審議機構,秘書處為常設工 作機構。基金委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計 劃;組織實施有關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的資助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和辦 法,負責辦理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審批以及經費發放等方面的事務,並 提供相關的咨詢和服務;監督和檢查接受基金委資助的項目和人員使用基金 的情況等。
❺ 國家留學基金委是干什麼的
提供很多公派留學和獎學金機會的國家組織,不提供留學服務,更不可能是中介呀,頭銜非常大,哈哈,以下是官網的介紹: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委)是直屬於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單位。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方針政策,負責中國公民出國留學和外國公民來華留學的組織、資助、管理,以利於發展中國與各國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經貿合作,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友誼與了解,促進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世界和平事業。
國家留學基金主要來源於國家留學基金計劃的財政專款。基金委同時也接受境內外友好人士、企業、社會團體及其它組織的捐贈、資助。
基 金委的任務是,用法制和經濟手段管理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事務;負責管理、使用國家留學基金,確定有關資助項目與方式,制定管理規章,發 揮基金使用效益;受委託管理各項與國外雙邊、多邊交換或單項獎學金,並 接受境內外有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的委託,管理有關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務,資助有益於發展中國教育事業和對外友好關系的項目;爭取 境外捐助,拓寬基金來源,增加基金積累;與境內外相應機構建立聯系,開展交流與合作。
基金委設委員會和秘書處。委員會為咨
詢、審議機構,秘書處為常設工 作機構。基金委秘書處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委員會制定的工作方針和計 劃;組織實施有關出國留學和來華留學的資助工作,制定有關管理規定和辦 法,負責辦理資助項目的申請、評審、審批以及經費發放等方面的事務,並 提供相關的咨詢和服務;監督和檢查接受基金委資助的項目和人員使用基金 的情況等。
❻ 關於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公派留學擔保人方面疑問
我曾經公派過,必須找到「個人」來擔保,因為這樣一旦發生法律問題,國家會追究擔保人的經濟賠償,找單位恐怕不行。
另外,不可能找不到符合標準的擔保人的,呵呵,單位領導,極好的同事,只要你信譽好,大家還是會幫忙的。如果真的找不到,那麼就是只能泡湯.
❼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這樣做正確嗎
申請攻讀博士學位人員:
(一)國內高校或科研機構優秀在讀碩士生(包括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屆本科畢業生。相關單位可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推薦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申報。在讀碩士生、博士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達到校內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或碩博連讀(僅針對應屆本科畢業生)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二)國內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應具有碩士學位,在相應工作崗位取得較突出成績、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三)國外高校或科研機構正式注冊的自費留學應屆碩士畢業生(已畢業離校的學生除外)、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正在外學習的應屆國家公派碩士畢業生。申請時,應屆碩士畢業生應已獲得攻讀博士學位入學通知書(邀請信)、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須出具就讀院校注冊證明、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申請時為在外攻讀博士學位第一年的學生,被錄取後留學期限和資助期限從博士第二年開始計算。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國內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委託培養和定向生除外)。申請時應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及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
選拔范圍不包括:已獲得博士學位人員;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違約人員;已獲得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的人員;已取得國外永久居留權的人員。
❽ 我是一名大學教師。單位出資30%,國家留學基金委出資70%,公派資助我出國留學1年,出國前跟單位簽
問:我是一名大學教師。單位出資30%,國家留學基金委出資70%,公派資助我出國留學1年,出國前跟單位簽訂協議,回國後要服務4年,否則服務期不滿,要收取違約金。由於跟單位發生了糾紛,我提前離職,由於糾紛未解決,我就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單位就說我欠錢,但是,我沒有借單位的錢呀。請問,違約金跟欠錢是同一回事嗎?我還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單位就說我欠錢,如果到時我辦理離職手續了,依法支付它的違約金了,那它現在說過欠錢,侵犯了我什麼權益了沒有?如果侵犯了,我如何維權?我是一名大學教師。單位出資30%,國家留學基金委出資70%,公派資助我出國留學1年,出國前跟單位簽訂協議,回國後要服務4年,否則服務期不滿,要收取違約金。由於跟單位發生了糾紛,我提前離職,由於糾紛未解決,我就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單位就說我欠錢,但是,我沒有借單位的錢呀。請問,違約金跟欠錢是同一回事嗎?我還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單位就說我欠錢,如果到時我辦理離職手續了,依法支付它的違約金了,那它現在說過欠錢,侵犯了我什麼權益了沒有?如果侵犯了,我如何維權?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1、因個人原因需要辦離離職的,按勞動法和合同法的規定,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2、離職書要寫明什麼原因(可說是個人原因),盡量不要提及對公司什麼什麼的不滿,因為好合好散,況且還期望離開公司時給予一些方便;所以最後應該提及一些感謝公司的話;3、離職時間最好也在離職書中說白,以便公司考慮工作交接,體現人性化;4、按勞動法規定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要向公司賠償三個月的工資;5、公司在收到你的離職書一個月內要作出回答,這是法定的;6、離職後你要關注五險一金的交納情況和有關關系的轉移;
❾ 留學基金委CSC公派留學批准概率
2015年國家選拔2.5萬人公派出國留學,人數增加17%,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將增加1000人,達到8000人,其中,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000人,聯合培養博士生5000人。
與以往相比,2015年優秀本科生國際交流項目選拔范圍,將擴大至所有具有本科招生資格的高校。而在對攻讀博士學位學生學業進展進行年度審核的同時,還將依託派出單位,加強對訪問學者、聯合培養博士生、本科生等的管理。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及地方合作項目被錄取人員的資格有效期,則從兩年縮短為一年。
確定錄取留學人員有按期回國服務兩年義務
需要什麼申請條件?上述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人稱,申請人應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心健康、有較強的工作業務能力、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
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採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評審方式主要包括材料審核、通訊評審、會議評審及面試。
專家主要從申請人的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擬留學單位和留學專業、國外導師或合作者的水平,出國留學的必要性及國內單位推薦意見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審,確定錄取人員。
確定錄取的留學人員,須與國家留學基金委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並辦理公證、交存保證金後派出。留學人員有按期回國服務的義務,服務期為兩年,但如果回國後又再次出國進行更高學位學習,服務期可順延。
上述負責人稱,在2015年選拔計劃中,被錄取人員即使經批准同意放棄資格,2年內,也不得再次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以進一步提高派出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