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內容是什麼
《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內容:
1、第一條為了規范保險代理人的經營行為,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以下簡稱《保險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2、第二條本規定所稱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公司的委託,向保險公司收取傭金,在保險公司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個人保險代理人。
本規定所稱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保險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本規定所稱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是指利用自身主業與保險的相關便利性,依法兼營保險代理業務的企業,包括保險兼業代理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
本規定所稱個人保險代理人是指與保險公司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員。本規定所稱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是指在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中,從事銷售保險產品或者進行相關損失勘查、理賠等業務的人員。
(1)保險代理人分級分類管理醞釀中擴展閱讀:
保險專業代理公司、保險兼業代理法人機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營保險代理業務,應當符合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取得相關經營保險代理業務的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
保險代理人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有關規定,遵循自願、誠實信用和公平競爭的原則。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根據《保險法》和國務院授權,對保險代理人履行監管職責。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派出機構在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授權范圍內履行監管職責。
Ⅱ 2019年底中國保險代理人的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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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11年底,我國保險代理機構總數約2000家
截止到2011年底,我國經紀公司總數約389家
截止到2009年11月,我國保險業代理人總數為256萬人
Ⅲ 如何對保險機構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近期,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赴上海保險同業公會調研壽險營銷分級分類考試及保險銷售人員資格考試情況,醞釀已久的從業人員分級分類資格管理有望獲得突破。
根據中國保監會要求,中保協負責牽頭建立行業從業人員分級分類考試制度,目前已開始著手開展行業教育培訓頂層設計工作,擬配合中國保監會的保險深化改革工作,逐步建立行業統一的資格認證體系,實施分級分類考試制度,強化從業人員特別是銷售人員的執業管理,以促進從業人員整體素質的提升,逐步實現保險銷售職業化、專業化。
據了解,中保協與上海保險同業公會經協商已達成一致,由中保協承接上海保險營銷員分級分類資格考試試點工作,在行業資格頂層設計中統籌兼顧,分段實施,強化教材建設,完善題庫和考務制度,穩步推進中國保險從業人員資格體系,並率先推進營銷員分級分類考試在全國的落地。
事實上,保險業建立從業人員分級分類資格管理制度的呼聲由來已久,監管部門對此非常重視,保險公司也非常歡迎。2007年,上海保監局受中國保監會委託試點推行營銷員分級分類考試,推出「投資連結和萬能保險銷售資格」和「健康保險銷售資格」考試,銷售此類產品的保險營銷人員除取得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外,還需通過以上專項考試。制度推行後運行良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上海壽險市場中的銷售誤導行為。2013年初,中國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在全國保險監管工作會上明確提出,「建立從業人員分級分類管理制度」。
Ⅳ 保險代理制度什麼時候在中國施行的
1992年,美國友邦保險公司引入個人保險代理人制度到中國。1995年,國家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其中規定了保險代理人的資格條件。1996年,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實施了《保險代理人管理暫行規定》,進—步明確了保險代理人的分類、組織形式和設立程序等,將保險代理人分為專業代理人、兼業代理人和個人代理人三種形式。
Ⅳ 平安保險公司員工級別是怎麼分類的
一、平安員工級別分為內勤和外勤兩塊。
1、內勤分為分公司總經理、區經理和組訓老師;
2、外勤有4個層級,依次是總監、經理、主任和業務員,每個層級又細分為資深、高級和普通。
二、職業劃分:
1、國家機關、黨群組織、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
2、專業技術人員。
3、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
4、商業、服務業人員。
(5)保險代理人分級分類管理醞釀中擴展閱讀: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通過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給予或者承諾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串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挪用、截留和侵佔保險費。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串通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機構,虛構保險合同、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或者故意誇大已經發生的保險事故的損失程度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委託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或者個人從事保險銷售活動。
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編造虛假中介業務、虛構個人保險代理人資料、虛假列支中介業務費用,或者通過其他方式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中介業務報告、報表、文件、資料。
Ⅵ 保險代理人管理暫行規定對基本法模式有規定嗎
《保險公司理人管理辦法》是指導保險行業代理人發展的核心制度,一般簡稱或統稱為「基本法」。其主要內容包括:規范代理人的展業行為,滿足代理人職業生涯規劃的需要,樹立明確的價值導向標准,提高契約品質及經營績效。保險行業中的基本法可謂名目繁多,而其中最有代表性、最能凸顯行業特性的基本法莫過於個人營銷基本法。
保險公司基本法就是為了規范員工日常行為及一些相關問題。各大保險公司基本法各不相同,基本法意思就是,只要你按照上面的去做,那麼就是公司最高行政官來了,也沒有資格對你指手畫腳,基本法對於公司就相當於法治國家憲法對於國家本身來說,憲法高於一切,基本法在公司管理的作用就和憲法類似,其中會明確規定晉升和考核制度。
所以作為正規的保險公司,相當有必要做基本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