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國有企業參與設立基金有什麼規定
成立基金公司的流程、所需人員、資質和成本等問題,都得依據你擬設基金公司的性質和類型,尤其是你將來打算據以投資和分配的模式來確定。
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基金公司至少可以有如下分類:按組織實體類型分,有公司型基金和合夥型基金;按投資領域分,有證券投資基金和股權投資基金;按設立方式不同分,有公開募集設立的基金和私募基金。
上述不同的基金公司,其設立時要考慮的因素都不同,但其工商注冊登記程序基本一致。根據我國公司或者合夥企業登記管理的法規規定,二者都得去工商登記,但公司型基金出資人得認繳出資而且在投資公司類型下5年之內必須實際繳付,而合夥型基金並不需要登記注冊資本,其合夥人可以根據合夥協議自由約定如何繳付出資以及各自的出資份額。
同為合夥企業,法律上又有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企業之分,實踐中採取合夥類型的基金多採用有限合夥企業的形式。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對合夥人之間繳付出資和承擔責任的模式又存在較大不同。總之,從基金登記注冊程序來講,公司型基金其登記要求比合夥型基金公司要求嚴格,需要作更多的提前准備,其管理會更規范但缺乏靈活性;合夥型基金是目前採用較多的基金組織形式,尤其以有限合夥型基金比較普遍。
以實踐中比較普遍的有限合夥型基金為例,設立一個有限合夥型基金至少需要一名普通合夥人,他得對基金的管理運作負責管理,並對基金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夥人可以分得更多的基金盈利同時又可以只繳付象徵性的出資甚至可以不出資,一般都得由在該基金投資運營領域內有相當投資管理經驗或者相當技術、資源的人來擔任,由於他要負責基金的具體管理和運作,人選是否適當幾乎直接影響基金的成敗。
除了普通合夥人,有限合夥基金還需要多名有限合夥人。有限合夥人的基金實體中充當出資人的角色,是基金投資資金的主要來源,尤其是基金初始運營資金的來源。有限合夥人對基金債務只以其出資為限承擔責任,而且不參與基金的管理和運作,但要根據約定的利潤分成來提取投資回報,也不從基金中領取日常報酬,因此,可以說,基金中的有限合夥人只要有錢就可以了。但是,如果這個有限合夥人既有錢又有在基金投資領域里的行業經驗和相關資源,那就相當理想了。
就基金公司的資質而言,我國法律法規並沒有特別規定基金投資公司所需要的特殊資質,你只要確保其合法注冊成立,依法運作即可。
至於你所要求的最低成本,也是個比較復雜的問題。因為公司的成本構成有很多因素,設立成本、運營成本、管理成本、融資成本、投資成本等,如果你不能明確是指哪方面,很難在此給出一個比較滿意的回答。鑒於你的基金還在初創階段,從設立成本來講,還是採用合夥型基金類型比較合適。
一是合夥型基金沒有法定最低注冊資本要求,對合夥人的初始出資壓力很小,合夥人完全可以根據將來投資運作的需要追加投資,還可以根據需要去市場募集資金而不需要自己湊齊全部出資;二是合夥型基金比公司型基金運作起來更靈活,容易在基金合夥人中取得一致認可,投資策略調整起來也相對容易,更適合投資基金對外投資的快速、即使和准確的要求。
設立合夥型基金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合夥協議的起草,因為合夥協議如何約定直接決定了合夥人之間的利潤分配,可以說合夥型基金成功運作的綱領性文件,你的基金要以什麼樣的架構來搭建、以什麼樣的模式進行投資、合夥人怎麼樣分配盈利、發生虧損如何分擔、執行合夥人報酬如何確定等等事項,都得事先考慮妥當後,落實到合夥協議中來
❷ 私募基金管理辦法 法人代表要求
注冊私募基金公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身份證、個人簡歷 1 份及一寸照片2張;
2.股東出資人身份證明;
3.章程(合夥協議書)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
4.企業住所證明;
5.投資者注冊資本(出資額);
6.《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內含《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發起人)名錄》、《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投資者注冊資本(注冊資金、出資額)繳付情況)、《法人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等表格;
7.公司章程(提交列印件一份,請全體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要加該法人單位公章);
8.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9.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10.《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預核准名稱投資人名錄》;
11.股東資格證明;
12.《指定(委託)書》;
13.《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基金公司注冊條件:
注冊基金公司主要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管理人員管理指導意見》這幾部法規進行規范。具體條件如下:
1.名稱應符合《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 「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 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注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資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范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1)發放貸款;(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注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資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范圍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投資管理、咨詢。
基金公司注冊辦法:
1.填寫《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同時准備材料;
2.遞交《名稱(變更)預先核准申請書》及其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准結果;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上海契石:四零零-零九零-零六五零,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指定(委託)書》等有關表格;
4.經營范圍及前置許可的,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到經工商局確認的入資銀行開立入資專戶;辦理入資手續並到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
5.遞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6.領取《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准予設立登記通知書》確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費並領取營業執照。
❸ 外資,國資參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有哪些限制
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的設立、運營問題:
(1)可否允許在華注冊的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內資投資基金管理企業,依法面向特定的外國企業或者個人(簡稱「境外LP」)募集設立有限合夥制的外資股權基金。
1、是否將境外LP的出資比例限定在基金認繳資本總額的一定比例(例如50%)以下;
2、境外LP是否需要具備一定的資質條件;
3、募集設立外資股權基金的外商投資基金管理企業和內資投資基金管理企業是否需要具備特殊的資質條件。
中外合作各方通過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外商在企業注冊資本中的份額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3)國有企業私募基金管理規定擴展閱讀:
主要法律法規:
我國的外商投資企業立法是伴隨著我國的改革和對外開放政策而逐步建立並不斷完善的,至今已經形成較為完備的外商投資企業立法體系,其中重要的法律。
法規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關於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等。除此之外,外商投資企業的主管部門(商務部)和相關部門(主要是財政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還頒布了大量的部門規章。
如《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營各方出資的若干規定》及其《補充規定》、《關於舉辦股份有限公司形式中外合資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批原則和審查要點》等。
❹ 國有企業做私募基金管理人
通常可以和私募基金合作,國企作為私募基金的GP,共同來發起基金項目,這是切實可行的方式。詳細可以進一步交流!
❺ 私募基金管理辦法
關於私募基金:
目前,國際上開展私募基金的機構很多,包括私人銀行、投資銀行、資產管理公司、投資顧問公司等,特別是隨著國際上金融混業趨勢的發展,幾乎所有國際知名的金融控股公司都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該業務已經發展成為國際上金融服務業中的核心業務之一。
我國私募基金目前可以分成為兩大類:一類是有官方背景的合法私募基金,主要包括:券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信託投資公司的信託投資計劃和管理自有資金的投資公司;另一類是沒有官方背景,民間的非合法私募基金。這類私募基金通常以委託理財的形式為投資者提供集合理財服務,其業務的合法性不明確。媒體和市場討論私募基金合法化問題時,主要指後一類民間的非合法私募基金。
幾個私募基金方面的網站:
http://www.smztc.com/news.asp?classcode=207
http://www.smzx66.com/News.asp?Type=8
❻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有國有獨資的么
查了下相關法律法規里國企不能做gp,如果直接做 怕基金公司備案時會遇到問題,但我看很多案例是國有佔比明顯超過50%甚至獨資的基金管理公司直接做gp來發行有限合夥基金
我看還有規避的方法就是這個國企性質的基金管理公司做基金管理人,下面成立個有限責任公司做基金的gp,同時接受gp的委託代其執行合夥事務,這樣管理人和gp角色就統一了。
❼ 私募基金監管法律法規有哪些
一、設立及運營方面
1、合夥制基金設立和運行適用的主要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主席令第五十五號,「《合夥企業法》」)。《合夥企業法》於2007年6月1日開始實施,確立了有限合夥制度,並單列一章規定了有限合夥企業的關鍵要素。
2、公司制私募股權基金是指以公司形式存在的投資基金,其設立和運營要遵守《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設立和運營規則。目前施行的《公司法》於2006年1月1日生效。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新公司法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根據目前施行的《公司法》,公司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注冊成立的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的責任以其全部資產總額為限,股東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
二、備案管理方面
在證監會成為私募股權投資行業的主管部門後,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於2014年1月17日根據中國證券會的授權,發布了《關於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通知》(中基協發〔2014〕1號),該通知目前是中國證監會主管期間發布的具體監管政策文件。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基金業協會」)按照規定辦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及私募基金備案,對私募基金業務活動進行自律管理。基金業協會每季度對私募基金管理人、從業人員及私募基金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向中國證監會報告。基金業協會根據私募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類型設立相關專業委員會,實施差別化的自律管理。
三、募集管理方面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1]253號)及《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1]2864號)規定,股權投資企業的資本只能以私募方式向具有風險識別和承受能力的特定對象募集,不得通過在媒體(包括企業網站)發布公告、在社區張貼布告、向社會散發傳單、向不特定公眾發送手機簡訊或通過舉辦研討會、講座及其他公開或變相公開方式(包括在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等機構的櫃台投放招募說明書等)直接或間接向不特定對象進行推介。
四、投資管理方面
1、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試點地區股權投資企業發展和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1]253)號規定,股權投資企業的投資領域限於非公開交易的企業股權,投資過程中的閑置資金只能存放銀行或用於購買國債等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投資方向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和宏觀調控政策。股權投資企業所投資項目必須履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和備案的有關規定。外資股權投資企業進行投資,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投資項目核准手續。
2、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促進股權投資企業規范發展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1]2864號)規定,股權投資企業的投資領域限於非公開交易的股權,閑置資金只能存放銀行或用於購買國債等固定收益類投資產品;投資方向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投資政策和宏觀調控政策。
五、稅收方面
1、合夥制基金的稅收主要適用《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採取「先分後稅」的原則。具體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按照《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2、公司制基金的稅收主要適用《企業所得稅法》。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三條及第四條,(1)未於中國設立機構、場所或(2)於中國設有機構、場所但其來自中國的收入與該等機構、場所並無關聯的非居民企業(指於境外司法權區注冊且於中國無實際管理實體的機構或實體)均須就其源於中國的收入按20%的稅率繳納中國所得稅。同時,根據適用於在中國組建並由中國證監會批准於中國股票市場買賣股票的證券投資基金(或國內基金)的現行稅務體制,於股票買賣中所產生的資本收益及來自國內基金自其所投資公司的股息均獲免徽收營業稅及所得稅。
六、優惠政策方面
中國各地為鼓勵當地股權投資企業發展,以帶動當地經濟發展,已出台一些針對股權投資企業或創投企業的優惠政策,優惠政策通常涵蓋稅收、房租減免、獎勵、辦事服務等方面。
七、特殊行業規范
此外,銀監會、保監會根據相關政策對商業銀行或保險公司從事股權投資業務進行監管,商務部對外商投資私募股權投資機構依照外資相關法規實施管理。
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於2014年1月17日發布的《關於發布<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的通知》(中基協發〔2014〕1號),從2014年2月7日開始,所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及管理機構均須到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事後登記備案